检察院简介
检察院行业业务介绍

2
◦ 检察院的法律地位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府两院之一
◦ 检察院的职权
刑事案件侦查权 批准和决定逮捕权
公诉权 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
刑事审判监督权
民事审判监督权 行政诉讼监督权
司法解释权 提起议案权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控申
◦ 举报、控告线索管理;申诉;刑事赔偿;控告复议
7
民行
◦ 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 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监所
◦ 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监外执行的检察
预防
◦ 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 对策;
研究室
◦ 负责检察工作中有关法律执行的调研,检察应用理论的调 研,对适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承办检委会日常工作,指 导检察机关执法检查工作等;
结案
受理
分案
立案 不立案
立案前审查
后续情况
13
14
个案指导 备案审查
督导
督导
案件归档 案卡转库
15
结束!
16
8
监督审
一审
撤抗复议 案件
复议
二审
复核
9
待办 线索
受理
初查 分案
立案情况
•不立案 •立案
后续 情况
侦查
结案
10
审查逮 捕案件
涉外审 批案件
延长羁 押审批 案件
侦查监 督办理
立案监 督案件
不捕复 议案件
不捕复 核案件
11
举报控告
申诉
立案监督 刑事赔偿
人民检察院组织结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
办公厅 政治部
侦查监督厅 公诉厅
反贪污贿赂总局 渎职侵权检察厅 监所检察厅 民事行政检察厅 控告检察厅 刑事申诉检察厅 铁路运输检察厅 职务犯罪预防厅 法律政策研究室 纪检组、监察局 国际合作局 计划财务装备局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内设机构。
业绩写辉煌 忠诚铸检魂——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为4 . 9 。 人均 拥 有 公共 绿地 面 积达 7 . 9 方 米 , 是 北 京 市城 区 中 山林 资 源 最 丰 富 、绿 化 覆 盖率 最 高 、 人均 70 % 3 8平 拥 有 公共 绿地 最 多 的地 区 ,是 一 个 生 态 良好 、宜 居 宜商 的首 都 新 城 区 。
团 结 一心 谋 发 展 :火 车 跑 得 快 ,全 靠 车 头 带 ,石 景 山检 察 院 近 年 来 成 绩 的 取 得 离 不 开 ~ 个 团 结 一 心 、 共谋 发 展 的 领 导 班 子 。本 届 党组 平 均 年 龄4 岁 ,均 为 硕 士研 究 生 及 以 上 学 历 , 是一 个年 轻 化 、专 业 化 的 领 导班 子 。 6 其 中 院党 组 书 记 、检 察 长 苗 生 明博 士 是 全 国 检 察 机 关 专 家 型 人 才 , 北 京 市 检 察机 关 首. 检 察 业 务 专 家 ,历 任 届 北 京 市 检 察 院 公诉 处 处长 、 北 京 市 检 察 院 第 二 分 院 副 检 察 长 ,2 0 年8 0 9 月起 任 石 景 山 区 人 民检 察 院 党 组 书 记 、
石 景 山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全 院 现 有 干 警1 6 ( 务 员 编 f l 6 ,事 业 编 制 l ) 人 公 3  ̄ X J t2 ok) ,拥 有 全 国重 点 高校 博 士毕 业 生4 ,硕 士3 位 ,9 % 名 2 8 以上 的 干 警 具 有 本 科 以 上 的 学 历 : 有 全 国检 察 业 务专 家 1 , 全 国 检 察 业 务 理 论 专 家 拥 人 2. 3 ,北 京 市 检 察业 务 提 名 奖2 。近 年来 ,石 景 山 区人 民检 察 院在 市 院 、 区委 的正 确 领 导 下 ,紧 紧 围 绕 党 和 国 名 家 工 作 大 局 , 认 真 落 实 最 高 检 确 立 的 “强 化 法 律 监 督 , 维 护 公 平 正 义 ”的 工 作 主 题 ,开 拓 创 新 、 勇 于 实践 , 实 现 了各 项 检 察 工 作 新 的跨 越 , 队伍 焕 发 出 前 所 未 有 的创 造 力 、凝 聚 力 和 战 斗 力 。 先 后 荣 获 北 京 市 人 民满 意 政 法 单位 、 首 都 精 神 文 明 单 位 标 兵 、 北 京 市 先 进 基 层 检 察 院 、 全 国 “ 四 ” 红 旗 团 总 支 、 全 国 文 明接 待 室 等 五 1 0 项集 体 荣誉 ,累 计3 0 人 次 立 功 受 奖 。 3余 0多
检察院职能职责工作内容

检察院职能职责工作内容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职责包括:1. 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司法监督。
检察院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包括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参与审判等环节,保证刑事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监督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检察院通过督促各类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避免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3.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通过接受检举、控告、申诉等途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
4.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院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5. 参与立法活动。
检察院参与相关立法工作,提出法律修订和制定建议,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6.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检察院通过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氛围。
检察院的工作内容包括:1. 刑事案件审查。
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刑事侦查阶段的实质性审查和诉前程序的监督。
2. 公诉工作。
负责提起公诉,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审判,维护公诉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监督执法机关。
通过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督促检查,保障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预防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4. 对国家财产的保护。
负责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财产利益。
5.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接受社会举报、控告等,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6. 参与法律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7. 参与立法工作。
参与相关立法活动,提出法律修订和制定建议,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总之,检察院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刑事司法监督、执法监督、维护公民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三 个 代
的 工
表 ” -r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 紧 紧 围 绕 改 革 、 发 展 、 稳 定 的 大 局 , 立 检 i f
“公 正 履 职 、 监 督 有 为 、 创 新 求 胜 、 科 学 发 展 作 思 路 . 制 定 7" “ 以 提 高 法 律 监 督 能 力 为 重 点 , 建 设 政 治 、 业 务 、 规 范 、 文 化 5
先 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来 院 视 察 工 作 。 分 别 被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 山 东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荣 记 集 体 一 等 功 . 连 续 两 届 获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 山 东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授 予 的 “全 国 先 进 基 层 检 “人 民 满 意
察 院 " 、 ‘全 省 先 进 基 层 检 察 院 " 荣 誉 称 号 . 被 省 委 、 省 政 府 授 予 ‘
“敬 检 、 勤 检 、 精 检 、 善 检 ” 的 滕 检 精 神 . 以 强 烈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 团 结 拼 搏 . 锐 意 进 取 . 用 心 工 作 , 狠 抓 落 实 , 各 项 工 作 规 范
有 序 . 科 学 发 展 。
近 年 来 . 多 项 工 作 受 到 了 上 级 的 肯 定 。 有 30 项 创 新 成 果 在 全 国 、 全 省 转 多
I 端 直 I:
座
右
铭
: 正 己 而 后 可 以 正 物
工 作 目 标
: 以 提 高 法 律 监 督 能 力 为 重 点 , 建 设 政 治 、 业 务 、 规 范 、 文 化 强 院 ,
检察院职能简介

检察院职能简介
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促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检察院通过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监督,确保公安机关等依法办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指导、协助和监督审判工作。
检察院参与诉讼活动,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权,监督法院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进行。
3. 检察职能的自检自纠。
检察院自己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
4. 参与行政法制工作。
检察院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法规进行审查,保证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的健全。
5. 代表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公诉。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重大涉法案件,检察院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正。
6. 保护人权、监督司法。
检察院依法监督执法人员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检察院是执法机关的独立监察机构,负责维护法律的实施和司法公正的工作,确保法治社会的正常运行。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检察院是我国法律领域的重要机构,通过负责刑事审判和民事诉讼的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纪律。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检察院设有各业务科室,下面将重点介绍一些主要的业务科室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1.刑事检察科:刑事检察科是检察院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检察和监督。
其机构设置包括刑事检察一、刑事检察二科等。
刑事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侦查单位的刑事立案决定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取保候审等行为进行审核及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参与刑事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并对判决结果进行监督等。
2.民事行政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处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并监督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执法行为。
其机构设置包括民行检察一、民行检察二等科。
民事行政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适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渎职和玩忽职守行为进行检察和追责;-在民事诉讼中出庭代理国家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
3.信访检察科:信访检察科负责处理和监督信访工作,保护公民权益,并强化政府信访工作的规范和效力。
其机构设置包括信访检察一、信访检察二等科。
信访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勘验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信访工作中的不当处理和失职行为进行检察和追责;-对涉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协调和解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
4.环境资源检察科:环境资源检察科主要负责处理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相关的案件,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合法权益。
其机构设置包括环资源检察一、环资源检察二等科。
环境资源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察和监督;-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案件进行调查、起诉和代理;-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污染问题和违法行为;-加强与环保、水利、土地等部门的联动,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年来,汉寿县院始终坚持检察业务和统计并重的工作思路,按照“快、精、准”的统计工作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检察统计工作,切实规范检察统计流程,充分发挥检察统计效能,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发展。
一、采取三项措施,夯实检察统计基础真实、客观的检察业务数据是领导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实行科学管理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手段。
对此,为夯实检察统计工作基础,汉寿县院积极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并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检察统计工作质量负全责,将统计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内容。
二是配强硬件设施。
近年来,汉寿县院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逐步为统计人员和科室内勤配备专用电脑和打印机,安装专业统计软件,有力保障了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为检察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确保统计工作高效、及时和准确。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
十余年来,汉寿县院一直安排一位工作责任心强、甘于无闻、乐于奉献,且熟悉各业务部门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专职统计员负责检察统计工作。
目前,由于我院统计工作十分出色,专职统计员已被提拔为院办公室副主任,并优先解决了副科级待遇。
同时为及时更新统计业务知识,准确理解、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变动和内涵,我院经常积极指派统计员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各类统计培训班。
要求统计员回院后不定期加大对各业务部门内勤熟悉运用统计法规、工作流程、案卡业务指导力度,及时对统计报表中出现的差误进行讲评纠正,使他们迅速熟悉业务,提高统计专业素能。
仅2010年,院统计员深入各业务部门面对面指导内勤开展统计工作达14次。
这样既有利于内勤自身成长,又保证了检察统计队伍相对的稳定性,为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奠定了稳固的队伍基础。
二、严把三个环节,规范检察统计流程(一)严把数据录入关。
一是搞好统计交接。
针对新入职内勤对部门业务流程、要求还比较生疏的问题,我院制定详尽的传帮带制度。
要求老内勤在工作交接的一个月期限内,让新内勤熟悉本部门办案流程。
要求统计员指导业务科室新内勤充分认识检察统计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准确理解案卡项目名称及填录规范,依据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填录,杜绝迟报现象的出现。
二是严防漏报错报。
在数据录入时,要求内勤每月根据实际工作录入每一项内容,录入后对案卡反复查询三次。
尤其针对侦监科与公诉科报表数量多、案件多、易出错的现象,通过每录入六张案卡一查询的方法,有效防止案卡录入漏报、错报。
由于部分统计数据关联性强,我院要求各部门内勤之间必须加强沟通,相互查对。
为防止漏报,公诉科和侦监科应就立案监督情况进行沟通,控申科和民行科应就申诉案件进行必要交流。
涉及到本院自侦案件,侦监科和公诉科在填录相关案卡时,必须以自侦部门案卡为基准,尤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严把数据审核关。
一是统计员严审细查。
在数据审核时,统计员做到严格细致、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有效保证报出数据的质量。
在案卡审核环节,坚持按时与业务部门内勤核对数据,统计员发现案卡内容不全一律退回,填录内容不合要求必须面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关键业务指标进行跟踪。
在报表审核环节,若报表审核不平,统计员及时与相关部门内勤联系,指导并会同业务部门纠正;对关键业务指标若发现异常情况,统计员将疑问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再由该部门内勤以书面形式说明,堵塞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源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核查小组重点核查。
我院成立了由政工室、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统计工作核查小组”,不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已判决案件、自侦案件、立案监督案件、追捕追诉案件、退查案件、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案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确保了统计工作质量。
(三)严把报表审签、保密关。
凡上报上级院的数据实行“两级审签”,即各业务部门上报院统计部门的数据要经部门负责人审签。
统计部门报上级院的月汇总数据和年汇总数据要经分管副检察长审签。
由于统计部门的数据汇总时间是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统计月),而一些业务部门数据汇总时间则是从每月的1日至月底(自然月),导致业务部门的总结报告与统计部门的统计数字出现一定差异,对此,我院经核实、调整差异后再报出。
同时在报送自侦初查或其他涉及到保密问题的案件时,我院统计员能严守保密规定,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运用三种职能,发挥检察统计作用(一)运用检察咨询职能,积极参与领导决策。
每季季末、每年年末,我院统计员均对自侦案件立案数、侦结数、移送起诉(不起诉)数、撤销案件数、积存数及刑检部门受理、审结、积存情况与历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后,再将其转化为表格形式提供给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让领导全面掌握办案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在搞好季度、年度的业务数据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围绕本县某一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或某类突出案件揭示犯罪发生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犯罪的原因,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向县委政法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截至目前,我院已向县委政法委报送《汉寿县乡村道路交通肇事情况分析》、《全县涉枪涉爆案件情况分析》两篇检察统计信息材料。
(二)运用检察监督职能,做好重点数据分析。
结合刑检、自侦、监所检察等部门法律监督职能,统计员将某些具有同一特征案件,以部门为归口汇总检察统计数据,初步分析获取一些规律性认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各部门据此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找发案的原因,明确监督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监督方法、措施,有效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
2009年,通过历年统计数据分析,统计员发现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日趋突出后,立即将这一重要情况向有关领导专门汇报。
我院迅速调集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多部门联合对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分析》的调查报告。
2009年10月,该调查报告被省院《湖南检察情况反映》转载。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阅后专门批示在全省政法系统转发。
(三)运用检察调研职能,提升专题统计水平。
为推进调研工作发展,我院有意识地将检察专题统计数据加工与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统计数据进行专题分析,并进行理论深化转化为调研文章,形成调研成果指导检察实践。
比如,2010年,通过整理2006年以来报表数据,统计员发现我院共受理侦查贿赂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行贿犯罪案件仅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均被法院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作为对合型犯罪,行贿犯罪免刑化、轻刑化突出。
我院统计员参与对15件贿赂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后,形成了一篇颇有份量的《对当前行贿犯罪惩治不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的调研文章,被《湖南检察情况反映》及常德市检察院《专题调研》采为顺应检察业务及统计工作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新建县院严格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新建县院始终把检察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检察统计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并解决统计报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定期对各业务科室内勤进行案卡填报等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准确填录能力。
安排作风扎实、熟悉检察业务及技术的同志从事统计工作,精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同志担任各科室内勤,确保人员连续性和稳定性。
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数据真实性。
统计数据真实性是检察统计工作的生命,无论是科室数据填报员还是案管统计员,都坚持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原则。
一是认真审核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填报细节要求。
二是杜绝数据造假,尤其是涉及考评的数据信息,都是经过认真核对后,才在AJ2013系统上填报,且每月报表上报之前都需经领导签字核对无误后方才上报。
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注重报表之间的关联性。
一是注重部门内勤之间的沟通。
如自侦部门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看自侦案卡与公诉案卡在主体情况、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等方面是否一致;侦监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看立案监督、纠正漏捕人员在诉判等环节的信息是否一致。
二是注重案管统计员与各科室内勤之间的沟通。
如对案件信息的掌握、案卡规范性、案卡跟踪填录等方面,统计人员与各科室内勤及时沟通协调,相互提醒,确保报表圆满完成。
三是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统计报表工作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确保不出纰漏。
(熊兰)加强统计培训和检查督促,提高统计质量。
针对新老内勤频繁交替、交接不规范、案件统计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内勤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检察统计工作实用手册》等文件,不断提高各部门内勤的实际操作水平。
在工作实践注重总结提高,总结出了细心、耐心、专心和嘴勤、眼勤、脑勤的“三心”“三勤”工作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以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统计监管、数据核查,把好案卡填录、系统对接,不断提高数据统计工作质量,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服务和保障,实现统计工作的转型升级。
加强前期流程监控,把好案卡“填录关”。
明确案卡填录“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同时,为确保案件案卡的准确及时填录,要求各业务部门、案管办收案员案卡填录规范,通过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填录工作指导,各业务部门的案卡填录准确率不断提升。
加强中期统计监管,把好系统“对接关”。
为顺利实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新系统的对接,按时按点按要求进行统计数据上报,要求科室内勤定期进行数据的导入和交换,并将导入、交换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对相关案卡填录进行指导,提醒承办人修正、补录案卡信息,把问题发现在前面,把困难解决在前面,为统计数据的及时上报减少阻力。
在报表审核检测过程中,统计员注重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强调业务部门核对的重要性,对发现的错漏及时予以反查和修正,并让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当月审签表予以签字确认,提高报表上报的严肃性。
加强后期数据核查,把好数据“监控关”。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员及时对以前案卡进行回头看,对案件登记卡逐张进行检查,尤其对容易错漏的公诉部门有判决日期、无审结日期和迟迟没填判决情况的案卡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进行汇总。
5月份准备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并根据数据核查情况,对全院业务科室承办人进行一次填录规则的培训。
力争提高统计系统的数据衔接工作质量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给检察统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无疑,基层检察院的统计工作是整个检察系统统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笔者拟结合本院统计实践,谈谈基层检察院统计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