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试验
§1-5 实船试验的分类

§1-5实船试验的分类实船试验的分类,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这里提出一种分类方法,将实船试验分为科研性试验、交船性试验和使用性试验。
科研性实船试验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研究舰船的流体力学、结构力学等性能的影响因素、变化规律,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在舰船上的适用性及应用条件而进行的试验,其目的在于提高研究设计水平,改进和提高产品性能。
科研试验一般由设计研究论证部门和有关院校,根据型号预研、研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需要提出并纳入相应的科研计划,经上级机关批准,下达试验计划并落实组织实施的试验。
交船性试验是为了确保舰船的设计和建造质量,更好地满足使用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的实船试验,是舰船检验的一部分。
舰船检验是从舰船生产准备开始至合同终止过程中质量考核的统称。
除了建造检验、系统陆上联调试验外,主要包括系泊和航行试验、专项试验、最终合同试航等。
系泊试验(mooring trial)是舰船在系泊条件下,对装舰的系统和设备等按规定要求所作的一系列质量考核验证的统称,包括检验舰船的建造质量及装舰系统、设备的安装质量,主要技术指标和工作的可靠性。
系泊试验适用于所有新造舰船、修复舰船、改装舰船和启封舰船。
舰船系泊试验由承造船厂按试验大纲和试验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参加。
试验大纲由总体设计单位编制,经研制、使用主管部门批准。
系泊试验应检验舰船建造质量、系统和设备安装质量、主要技术性能。
试验结束后,承造船厂应提交试验报告,由驻厂军事代表检验合格后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总体设计单位应在首制舰船有关试验文件上签字。
系泊试验条件一般应包括船体建造完工,设备、系统正确安装结束,试验文件齐全,测试仪器、仪表和设备符合精度要求,油、水以及备配件等保障条件具备。
航行试验(seatrial)舰船在符合技术要求的水域环境条件下航行,对其总体性能、舰体结构、推进系统、电力系统、电子信息系统、辅助系统、船体属具和舱室设施、武器发射装置及保障系统所作的一系列质量考核验证的统称。
倾斜试验的基本原理

船舶倾斜试验一、目的和要求船舶的初稳心高度h 是衡量船舶稳定性的重要指标,因此正确地求出初稳心高度h 是十分重要的,其数值可由下式确定z c Z r Z h -+=)(式中,浮心垂向位置g Z 和横稳心半径r 可以根据船舶型线图及型值表相当准确地求得,问题的关键是正确的求出重心高度g Z 。
在船舶设计阶段,通常是按分配计算方法求取空船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与船舶建成后的实际重量和重心位置往往有一定差异,故在船舶建成后都要进行船舶倾斜试验,以便正确地求得船舶重量和重心位置,因此船舶倾斜试验的目的:1.确定船舶重量和重心高度,并将试验结果整理成空船状态下的重心位置及初稳性高度。
2.检验设计阶段计算的船舶重量和重心,为以后设计同类船舶提供能考资料。
二、试验原理船舶倾斜试验是采用重物的移动使船舶产生倾斜所形成的力矩平衡原理。
当船舶正浮于水线WL 时,其排水量为D 。
若将船上A 点处的重物P 横向移动距离L至1A 时,则船将产生倾斜θ角,并浮于新的水线11L W ,如图1-1所示。
稳动重量所形成的横倾力矩力:θcos PL M Q =船在横倾θ角后回复力矩为:θsin Dh M h =由于船舶横倾至θ角时已处于平衡状态,根据力矩平衡原理,h M M =θ,则θθsin cos Dh PL =或Dh PL tg =θ ∴θDtg PL h =或λk D PL h = 图1-1 试验状态的重心高度为:h r Z H Z Z c M g -+=-=)(式中)(r Z Z c M +=为试验状态横稳心距基线的高度,D 为试验状态的排水量,可根据试验时的吃水由静水力曲线查得。
横倾角θ一般用摆锤进行测量,如图1-2所示。
摆锤用细绳悬挂在船上O 点,下端装有水平标尺,当船横倾时,可在标尺上读出摆锤的移动距离k ,则船的横倾角为λθktg =,式中λ为悬挂点O 至标尺的垂直距离,为了减少测量误差,λ应尽可能取得大些。
通常在船上应设置2至3个摆锤,分别装在船的首部、中部和尾部。
船舶灌水试验要求

船舶灌水试验要求
船舶灌水试验一般是指船体密性试验,是在船舶下水前进行的一种测试,旨在检查船体的密封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其具体要求如下:试验前需清洁被试验的密封舱,并且不能涂刷油漆等涂料。
灌水高度需要达到满载水线。
如果内部没有水密舱壁,可以利用舷外水压力代替灌水试验。
灌水或浸水后需保持4小时,无渗漏现象。
压水试验时,压头应高出顶板1.5米,保持15分钟,无渗漏现象。
冲水试验时,出水口的压力应不低于0.2Mpa,喷嘴内径应不小于12.5mm,喷嘴离被试验处的距离应不大于1.5米,水柱移动速度应不大于0.1m/s。
试验结束后,检验部门需记录检验结果,并出具检测报告。
在进行船舶灌水试验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一、概述本船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GB/T3221 —2010 )的规定,经与船东充分协商后编制。
本大纲规定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均应符合“大纲”规定,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则、公约、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二、系泊试验1、试验目的船舶通过系泊试验项目的试验,主要考核船舶建成后,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的要求,校核船舶安装的设备及产品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验证设备及产品的船检证书是否满足船检部门的要求。
为船舶航行试验提供运行依据。
2、试验条件2.1 试验前的准备a、校核船舶主要配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核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
b 、备好各项测试仪器及记录表格与相应船级社审批和备查的图纸及资料。
2.2 按《大纲》的规定,在进行各项试验时,须满足相应项目的试验条件。
2.3 系泊试验应在船舶各项工程安装完毕后, 经过倾斜试验校核稳性 合格,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3、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锚设备试验 目测校核锚的数量、质量、规格及钢印标志。
试验方法:将锚及锚抛出两米以上,用人力的感觉鉴别起锚效舵装置试验 试验方法:连续 10 个循环进行 0°→左(右) 35 °→0 °→右(左)35 °→0°交替操舵,测定自一舷 35°转至另一舷 30 °时所需时间。
3.3 救生设备试验 此项试验主要验证救生设备数量、合格标记及属具的完备性及 安装可靠性等。
3.4 门、窗、舱口盖及其它开口关闭装置试验试验方法:a 、 开启及关闭全部门窗或在现场验船师的指定下开启和关闭 门窗,用人力感觉鉴别使用效能。
b 、 冲水试验根据设计要求,对第一层风雨密的门、窗及舱口盖作冲水试验; 试验时,出水口的水压力不低于 0.05MPa ,喷嘴内径不小于 16mm , 喷嘴离被试验处的距离应不大于 3m ,水柱移动速度应不大于 0.1m/s 。
航行试验大纲

船舶航行试验大纲1. 总则1.1船舶航行试验的项目、内容、方法、程序和试航计划应该会同船东和船级社等有关方面预先商定,并由船厂、船东和船检机构三方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首制船通常还请设计单位参加试航。
1.2航行试验前应依据“倾斜试验大纲”进行倾斜试验,并在消除了倾斜试验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后,经船级社及船东同意才能进行航行试验。
1.3在系泊与航行试验期间,船厂应记录所有测量数据,并填写有关技术文件和试验记录,并提交给船级社和船主。
记录表格的样本应提交批准。
1.4试航前,对主要机械设备再做一次检查,并带足燃料、滑油和淡水及生活给养和救生器具,掌握气象预报情况。
试验期间,应小于蒲氏2级,水下部分的船体和螺旋桨尽可能清洁,准备好测试仪器和专用工具,测速前应交验计程仪。
2. 航行试验航行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本挖泥船的航行性能,决定是否符合其技术指标,本船的性能数据提供给船员作参考。
2.1 航速试验2.1.1航速实验的目的船舶的航速是船舶的重要性能指标。
航速试验的目的是为了确知船舶处于不同载况(轻载、重载)和不同螺旋桨转数下的航速及其相应的主机功率、螺旋桨推力,从而求得转数、航速、功率和推力间的关系。
2.1.2试航条件(1)试航中,船舶的装载状态和首尾吃水应尽可能符合本船的设计状态,排水量误差允许±3%,(2)应有足够的航距,以保证船舶有一稳定的航程和船舶进入测速区测速前主机有一稳定的转速。
(3)航速试验应在天气条件良好下进行,而且水流平缓。
(4)应使用不少于2个秒表在船上独立测速,船舶偏航限制在±2°之内。
2.1.3 航速试验步骤航速试验须包括不小于如下数量的在一公认测量距离范围内的来回航程(顺流和逆流),以证实本船的自由航行速度。
也要满足船级社的要求。
(1)在设计吃水和主机发出85%的最大连续功率下的顺流航行。
记录航行时间、航行距离,测算其平均航速V1。
(2)在设计吃水和主机发出85%的最大连续功率下的逆流航行。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码头系泊试验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保障船舶码头系泊试验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1.在试验前,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无损。
2.码头工作人员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船舶码头系泊试验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程。
3.制定详细的船舶码头系泊试验计划,包括操作流程、时间安排、安全预防措施等。
三、试验操作流程1.试验开始前,应由试验指挥人员组织人员到指定位置,进行试验工序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有试验工具、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完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在试验过程中,各工序之间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配合,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4.在试验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作程序,不得随意修改或中断操作步骤。
5.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监测试验的实时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6.若试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试验指挥人员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安全。
7.在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记录相关的操作经验和问题。
四、安全预防措施1.在试验前,应对试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2.在试验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监督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3.在试验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场地,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4.在试验过程中,应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5.在试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磨损。
6.在试验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火灾安全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7.在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场地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下次试验的安全进行。
五、事故处理1.若试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现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情况的资料。
船舶系泊试验内容

船舶系泊试验内容
船舶系泊试验是指对船舶系泊性能进行实验和测试的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器材准备:包括船舶拖曳绳索、锚索、船锚、系泊浮标等器材的选择和准备,确保试验的安全和可靠性。
2. 环境测量:测量和记录试验现场的环境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海浪高度、波浪周期等,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评估。
3. 系泊方案设计:根据试验要求和船舶特性,设计合理的系泊方案,包括锚点的选择和相应的绳索配置。
4. 船舶系泊操作:通过拖曳绳索、锚索等将船舶牢固地系泊在指定的位置,确保船舶的稳定和安全。
5. 系泊力测量:使用力传感器等设备测量船舶系泊过程中受到的各个方向的力和力矩,以评估船舶的稳定性和系泊系统的可靠性。
6. 系泊性能评估:根据测量数据分析船舶的系泊性能,包括抗风性能、抗波浪性能、抗潮汐性能等,通过计算和对比不同系泊方案的数据,评估各个方案的优劣。
7. 试验记录和分析:将试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记录下来,包括系泊力、环境参数等,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总结试验结果,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船舶系泊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船舶系泊系统的性能,为船舶的实际运营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也是对船舶设计和系泊系统的优化和改进提供了重要的测试数据和参考意见。
船舶建造流程8-试验及交船

船舶试验。
随着船舶舾装工作接近尾声,各种设备与系统的试验工作接踵而来。
船舶试验就是检查主要设备与系船舶的安全性。
船舶试验是船级社,船东和船厂三方监控的,规定的试验项目必须请验船师和船东代表到场验收倾斜试验、航行试验(试航)等内容。
系泊试验是船舶在停靠在码头的静止状态下进行的试验。
船舶开始进行系泊试验之前应该保证油、水、气、电均证机电设备是否达到原设计性能,是否满足船舶设计、船检规范和系泊试验大纲规定的要求。
系泊试验的内容很多,工作量很大。
为了缩短试验周期和节约人力、物力,一般机械设备在装船前必须进行严格报告。
产品制造厂未做台架试验,船厂应在车间补做),把缺陷消除在系泊试验之前。
另外,把系泊试验与船舶安排试验项目时,一般原则是:主要的、复杂的、新型的、应急施救的机械设备先试验;同一动力来源的设备同地进行其他设备的试验。
系泊试验中最重要的是“四机一炉”,即主机码头试车、发电机组试验、舵机的检查与试验、起锚设备试验、锅炉与试验;起货设备的检查与试验;系泊和拖曳设备的检查与试验、通道装置的检查与试验;关闭装置的检查与试如各种武备系统的检查和试验。
主机码头试车。
主机是船舶推进器的动力源,是系泊试验和以后航行试验时考验的主要对象。
主机码头试车的目度的影响,主机码头试车通常在低马力下进行。
为为了尽可能提高试验马力,处于河流边的船厂可在船舶处于逆先应校正各缸的平衡,使各汽缸的功率基本相同,这是初步的平衡。
当船舶做航行试验时,由于工作条件发生变即町进行负荷试验,一般规定需作25 % 、50% 、75%、l OO%等工况的负载试验。
实际上,在码头试车时,验虽然负荷达到IOO%,但此时转速为额定转速的75%左右。
其原因足船舶处于系泊状态,具有最大的转矩和造成主机严重过载,影响主机寿命。
发电机试验。
发电机组为全船提供电源,分主发电机(常用)和应急发电机(备用)两组二发电机组由原动机(负荷下作各缸平衡调节。
这一工作主要是高速时各汽缸的负荷,使它们基本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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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船上试验1总则1.1适用范围1.1.1 本节包括了无论是在系泊还是在海上试航的船上试验。
这些试验附加在本章其他各节所要求的车间试验上。
1.2船上试验的目的1.2.1 船上试验拟用来验证,相对于本规范所提出的衡准,主辅机以及其相联用的系统的功能正常。
这些试验应有本社验船师在场。
1.3送审文件1.3.1 拟由船厂进行的船上试验的详细的项目表应提交给本社。
对每项实验,应提供以下内容:·试验的范围·应记录的参数2船上试验的一般要求2.1系泊试验2.1.1 系泊试验应验证以下各项:a)机器的满意运行b)操纵命令的快速和易响应性能c)各种装置的保护,对以下各项:·机械部件的保护·人员的安全保护d)清洗、检查和维修的方便性如认为上述各项并不满意,而需要修正或更换的话,则本社保留在这些修正或更换后对所有或部分项目重做系泊试验的权利。
2.2海上试航海上试航应在系泊试验完成后进行,且应包括以下各项:a)验证主辅机包括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正常运行。
b)当其中一台重要辅机变得不能运行时,对推进能力的校核。
c)在需要时,通过读取必需的读数来检测危险的振动。
3机器的船上试验3.1海上试航的条件3.1.1 船舶的排水量除非实际上不可能,或在应予个别考虑的其他情况下,否则海上试航应在尽可能接近其载重量(满载)或此载重量的一半(半载)的排水量之下进行。
3.1.2 机器的功率a)在海上试航时由推进机器所发出的功率应尽可能接近其入级所要求的功率。
通常,此功率应不超过(该推进系统的最薄弱的部件可能投入运行的)最大持续功率。
对柴油机和气轮机不应超过(对相关的发动机类型已认可的)最大持续功率。
b)如轴的转速与设计值不同,此时增加的应力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限值,试航时所发出的功率应予适当修正,以使此应力在设计限值内。
3.1.3 功率和转速的确定a)在海上试航时,应最好通过一个连续计数器来记录此试航中轴的转速。
b)通常,此功率由扭矩仪的读数来确定,应以本社认为合适的程序和仪器来实施。
作为一种选择,对内燃机和气轮机,其功率可通过测量燃油消耗和其他运行参数来确定,并与原型机的台架试验的结果相比较。
其他确定功率的方法可由本社视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3.2航行和操纵试验3.2.1 航速试验a)如本规范有要求(见A篇第1章第2节[4.8.4]),则船舶的航速应采用本社认为合适的程序来确定。
b)船舶的航速应由取自不小于2对的相反方向航行之航速的平均值来确定。
a)机器在足够的时间内使推进器换向和在合理的距离内使船舶从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到停止的能力,应作验证并记录。
b)记录的停船时间、船首航向和距离,连同多螺旋桨船舶在一个或几个螺旋桨不工作情况下所作航行和操作试验测定的船舶能力的结果,应常备在船上供船长或指定的人员使用。
c)如船舶设有操纵或停船的补充措施,应按a)和b)款所述,对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作记录。
对电力推进系统,见[3.7]。
3.3锅炉试验3.3.1 一般规定在系泊和海上试航时应确定在各种工况下供给重要用途的主锅炉和辅锅炉的满意运行。
3.3.2 应进行的试验在船上安装后,应在本社验船师在场时进行以下试验:a)锅炉和过热器的热工况的试验b)锅炉和过热器的蓄压试验和安全阀的设定试验·安全阀的设定开启压力应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03%·对装有过热器的锅炉,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设定开启值应等于在试验前和试验最后的同一时间的饱和蒸气腔之阀的压力c)验证,在锅炉的截流阀被关闭,(除非为了燃烧作业必须保持打开),在最大蒸气比时,锅炉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10%,锅炉的供水应使在整个试验期间其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
该试验应至少持续:·15分钟,对火管锅炉·7分钟,对水管锅炉d)所有安全装置、报警、备用设备的停止和自动启动的试验和模拟。
3.3.3 可选择的要求a)当经认定,对某些型式的锅炉,蓄压试验可能危及过热器,可考虑免除这些试验。
b)但只有在安全阀的图纸和尺寸已经本社审查、且只有这些安全阀为其泄放能力已经由本社验船师在场时进行的试验得到确立的型式,或在认为是与实际锅炉条件是相当的其他条件下,才能允许这些免除。
c)如本社不同意进行蓄压试验,则阀制造厂应对每一安全阀提供一规定其在锅炉工作状况下它的泄放能力的证书。
此外,锅炉制造厂应提供一规定该锅炉之最大蒸发容量的证书。
3.4柴油机的试验3.4.1 一般规定a)柴油机的海上试验范围可在考虑特定工况,例如拖曳、拖网等之后予以扩大。
b)如机器装置设计成可燃用渣油或者其他的特殊燃油,则应验证发动机燃用这些燃油的能力。
3.4.2 驱动定距桨的主推进发动机驱动定距桨的主推进发动机的海上试验应包括下列试验:下运行至少4小时;a)在发动机额定转速nb)在名义持续巡航功率相应的发动机转速下运行至少2小时;的发动机转速下运行30分钟;c)在n=1.032n注1:此试验只有在发动机调节允许时才进行,见第1章第2节[4.5.4],注1。
d)在最低负荷转速时运行;e)起动和反转操纵;f)在最小发动机转速n=0.7n下螺旋桨反转运行10分钟;注2:此试验可在码头上或海上试航时进行。
g)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的试验;h)对安装有独立驱动鼓风机的发动机,在鼓风机不工作时发动机应急运行。
3.4.3 驱动调距桨或反转齿轮箱的主推进发动机a)驱动调距桨或反转齿轮箱的主推进发动机的海上试航的范围应符合[3.4.1]的有关规定。
b)应在各种螺旋桨的桨距下对驱动调距桨的发动机进行试验。
3.4.4 驱动推进发电机的发动机驱动推进发电机的发动机的海上试航应包括下列试验:a)在100%额定功率下运行至少4小时;b)在名义持续巡航功率下运行至少2小时;c)在110%功率下运行30分钟;d)在螺旋桨名义转速的70%的最小发动机转速下螺旋桨反转运行10分钟;注1:此试验可在码头上或海上试航时进行。
e)启动操纵;f)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的试验。
注2:上述6项试验应在恒定的调速器整定的额定转速下进行。
此功率系指驱动发电机的额定电功率。
3.4.5 驱动辅机的发动机a)驱动发电机或重要辅机的发动机应进行至少4小时的运行试验。
在此试验期间,要求有关的机组在其额定功率下至少运行2小时。
b)应验证发动机能提供100%的额定功率,且对船上发电机组,应考虑到使此发电机组过载保护系统动作所需要的时间。
3.5蒸气涡轮机的试验3.5.1 主推进涡轮机主推进涡轮机在码头试验以及在接着的海上试航期间应进行下列试验:·在额定转速下运行至少3小时·倒车操纵·后退转速至少等于额定前进转速的70%约30分钟在后退以及接着的前进运行期间,其蒸气压力和温度以及相应的膨胀不能呈现可能使该装置的安全运行变得危险的量值。
在试航期间,与该涡轮机有关的所有安全、报警、关闭和控制系统应予试验或正确模拟。
3.5.2 辅助涡轮机驱动发电机或辅机的涡轮机应在其额定功率下至少运行4小时,在110%额定功率下运行30分钟。
在试航期间,与该涡轮机有关的所有安全、报警、关闭和控制系统应予试验或正确模拟。
3.6燃气轮机的试验3.6.1 主推进涡轮机主推进涡轮机在码头试验以及接着的海上试航期间应进行下列试验:·在额定转速下运行至少3小时·船舶倒车操纵在各种运行期间,其压力温度和相应膨胀不能呈现可能使该装置的安全运行变得危险的量值。
在试航期间,与该涡轮机有关的所有安全、报警、关闭和控制系统应予试验或正确模拟。
3.6.2 辅助涡轮机驱动发电机或辅机的涡轮机应在其额定功率下至少运行4小时,在110%额定功率下运行30分钟。
在试航期间,与该涡轮机有关的安全、报警、关闭和控制系统应予试验或正确模拟。
3.7电力推进系统的试验3.7.1 码头试验a)码头试验包括发电系统、电力管理和负载限制的试验。
b)按照码头试验设施,应进行在减小功率下的推进装置的试验。
在试验期间应检查以下各项:·电动机转速的变化·功能试验,(尽实际可行)(功率限制的应以减小的数值进行试验)·保护装置·监测和报警的发送,包括联锁系统c)在海上试航之前,应进行电力推进装置的绝缘试验。
3.7.2 海上试航电力推进系统的性能试验应按经认可的试验程序予以实施。
该试验程序至少包括:·升高速率·耐久性试验·在100%额定输出功率下4小时·在最大持续输出功率下2小时·在110%输出功率下30分钟·在最大后退运行功率下10分钟·对于在紧急情况下,按从全速前进至全速后退的转速反向之程序进行的全速正车急转全速倒车的运行进行检查,在此试验中,与发电机功率反向的任何有关作用的所有必要的数据都应予以记录,包括其功率和转速的变化·在操纵和在船舶转向试验时,对电力推进系统功能的试验·对电力管理性能的试验:由于其中一台或几台发电机失效所致的功率的减少,应校核在每种情况下其功率的限制和推进的有效性。
3.8齿轮箱的试验3.8.1 海上试航时的试验在海上试航期间,无论在前进或后退运行时,均应验证反转齿轮和/或减速齿轮的性能。
此外应进行以下检查:·轴承和油温的检查·可能发生齿轮锤击的检测,如第1章第9节[3.6.1]有要求·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的检查3.8.2 齿接触的检查a)在海上试航前,大小齿轮的齿表面应涂覆一层合适的带颜色复合物的薄涂层。
在此试航一完成,应检查齿表面接触的情况。
接触的痕迹应均匀分布,在齿根处没有重的压痕,没有特殊的接触线。
齿的接触应满足表1。
b)采用与上述不同的其他方法对海上试验中齿接触的验证,将应由本社予以特殊考虑。
c)对具有安装在滚珠轴承上的几个齿轮系的反转齿轮和/或减速齿轮(滚动轴承具有比较高的精度标准且输入扭矩不超过20000N·m),齿接触的检查可按本社的意见予以减少。
对已进行长时间车间全负荷试的齿轮,以及对确实已进行齿接触检查的齿轮,也可以减少齿接触的检查。
在任何情况下,在海上试航后,都应由本社验船师检查齿轮的齿。
根据检查结果,可要求在一规定的使用时间后进行附加检查或重新检查。
表1齿轮的齿接触3.9主推进轴和螺旋桨的试验3.9.1 轴系对中如要求按照第1章第7节[3.3.1]提交对中计算,应由船厂在船上进行如下的对中情况检查:a)在轴系装配之前或正在装配时,轴系安装和中间轴承的位置·装配后衬套相应位置的光学检查·对法兰联轴节参数(间隙和下垂)的检查·轴密封装置对中的检查b)发动机(或齿轮箱)安装(船舶漂浮状态)·发动机(或齿轮箱)法兰联轴节参数(间隙和下垂)的检查·在发动机与轴线连接前和连接后曲轴偏差的检查(通过测量在发动机的一个完整旋转周期内,相邻腹板之间距离的变化)注1:船舶应处于对中计算所规定的负载工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