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住房建设的成就
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农村住房建设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差距的缩小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村住房建设逐渐得到了优化和改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首先,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存在一定的互差。
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住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房屋质量也较高,居住条件相对较好。
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住房建设的水平相对较低,多数农民仍然居住在简陋、狭小的土木结构房屋中。
这种低水平的农村住房建设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农村住房建设的现状仍然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农村住房建设的发展趋势随着农村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发展趋势也有所变化。
首先,满足农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将成为发展趋势之一。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需求也不再局限于住宅,而是逐渐向精装修、小区配套设施完善等方向发展。
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农民合作社等住房形式,以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三、农村住房建设的现代化改造为了改善农村住房建设的状况,农村住房的现代化改造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投入,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农村住房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同时,还需要引入专业化的规划和设计团队,提高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和设计水平。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严格执行建筑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质量。
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为了保障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序发展,还需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
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业主、开发商等各方责任,加强住房市场监管,遏制低质低价产品的泛滥。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五、发展农村住房租赁市场同时,农村住房建设的发展也需要与农村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相结合。
随着农民流动性的增加和城乡融合的加深,农民对住房租赁的需求逐渐增加。
我国70年住房历史变迁和未来

我国70年住房历史变迁和未来近70年来,我国住房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严重住房短缺,到如今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中国的住房历史变迁可谓是一部奋发向前的发展史。
在这个变迁背后,是我国各级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是国家住房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城乡建设的深刻变革,更是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而在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住房问题将继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需要我们持续努力去解决。
新中国成立初期,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
战争的破坏和长期封闭导致了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都极其艰苦。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我国政府开始实行了住房分配制度,通过国家计划经济和国营企业的住房分配,逐步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
而在农村地区,也逐步推行了“一户一宅”政策,保障了农民的住房权益。
这一时期,虽然住房条件有所改善,但是由于资源分配不公、住房政策不够完善,住房问题依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住房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住房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调整。
198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商品房制度,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住房供给不再仅仅依靠政府计划,而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
我国推行了“住房改革试点”,试图打破住房分配的僵化模式,引入市场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此背景下,政府开始大力推动住房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保障性住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公租房和廉租房,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2007年,我国成立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始了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大大改善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与此我国农村住房问题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农村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住房建设补助等,保障了广大农民的住房权益,扭转了农村住房状况不佳的局面。
中国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发展

中国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发展第一章:中国住房政策历史回顾随着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房问题一直是影响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
中国政府根据民生问题的需求而进行整体规划和政策制定,旨在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和改善住房条件,强调规划和统筹发展。
1.1950-1978年:集体化住房管理阶段1950年后,中国掀起了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和城市房屋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国有化和城市物业国有化。
政府采取了集体化住房管理的措施,将住宅的分配和供应纳入集体组织的主管范畴中,实现了国家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下的住房开发、分配、使用和维护。
2.1978-1998年:住房商品化进程阶段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并于1988年开启了商品住房历史新时期。
政府积极推进住宅商品化进程,开发土地和住宅,加大对住房建设的投资,建立房地产市场并实行商品房销售。
1988年掀起了第一次全国商品房大卖场,房地产市场火爆,并呈现出逐年升温的趋势。
3.1998-2004年:住房市场健康与不健康并存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住房市场进入健康和不健康并存的阶段。
一方面,住房市场的增长和技术的不断发展阶段,人民的住房建设达到了近代以来的最高水平;另一方面,住房市场的“财富效应”产生了重要的负面影响,住房价格过高,并导致社会不稳定和贫富差距。
4.2004年至今:住房政策转型与可持续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和措施,关注住房问题,把住房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
政府在实施住房政策的同时,不断改进住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住房保障的力度,开始从政策管控向市场调节的转型,从而促进住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中国住房政策未来发展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住房问题将会一直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下面从住房保障、土地利用、棚户区改造等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1.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对住房保障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政府要加大住房供给的力度,提高住房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070111 兰俊蕾三十年的征程,中华民族以崭新的态姿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三十年的光辉历程,铸就了一个民族近百年的梦想。
回顾过去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亿万人民众志成城,心连心,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显著,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抓住每一次的机遇,迎接每一次的挑战,向着民族的崛起、民族的复兴前进!1.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1.1农民收入显著增加。
在三十年改革开放中,伴随着“包产到户”、“土地承包”、“万元户”、“乡镇企业”、“市场调户”、“种植结构调整”、“最低收购价”、“剩余劳动力”、“劳务经济”、“农村增收”、“税费改革”、“退耕还林”、“取消农业税”、“两免一补”、“新农村建设”,不同时期的一些关键词,折射出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
正是有了改革开放适时的相关政策,才有效地指引了农村经济走向健康化、有序化,农民的收入才有了显著的增加。
1.1.1工资性收入迅速增加,农民收入格局多元化:70年代我国农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人口有2、5亿,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掀起的“民工潮”,带动农村人口走向城镇,放眼世界。
农民通过打工、做生意获取工资性的收入,而不是仅仅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农田生活。
他们利用勤劳的双手与智慧的头脑,活跃在各个领域,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使收入迅速增加。
农民收入由改革开放前的以农业为主的单一模式向改革开放后收入多元化转变。
1.1.2农民经济负担减轻:自198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不断调整农村政策,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四个“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在“多予、少取、放活”逐步取消农业税,出台种植补贴政策。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加快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同时,紧抓农业,以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有序。
通过减免农业税,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更为充分的调动其积极性,以更好的投身于经济建设中。
建国60年来中国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建国60年来中国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陈锡文:非常感谢各位来参加发布会,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中国的农业农村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很多情况大家都比较清楚,比如说粮食的总产量,建国1949年粮食总产只有1260亿斤多一点,到现在达到10570亿斤,增长的幅度非常大,所以农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保障了全国人民的温饱,实现了从温饱不足跨向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转变。
农民的人均收入60年来也有非常明显的增长。
当然,建国初期统计的情况还不是很健全,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大概建国初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年60元左右,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61元,增长速度非常明显。
所以农业农村的发展一方面改善农民的生活,更重要是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国人民的生活改善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今天我们讲的题目是“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就”,这个过程大家都比较清楚。
陈锡文: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其中当然包括农业和农村问题。
如果现在有机会大家回去看一下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大家会发现,建议中关于农业农村这部分标题就叫做“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此,从2005年年底开始中国农村就喊响这么一句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这里我想做一点说明,这不是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不久,党中央、国务院曾经多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根据我们现在查找到的资料,至少在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这个章程是当时为了引导农民举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通过审议这个章程的时候,中央领导同志就指出,说这个章程就是指《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这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的法规。
到了1960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农业、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196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发展纲要》。
今日中国乡村的变迁报告从居住环境

今日中国乡村的变迁报告从居住环境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乡村也在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
在这些变化中,乡村居住环境也成为了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之一。
本文结合最新的统计数据,从居住环境的角度探讨了当前中国乡村的变迁情况。
一、乡村居住环境的整体变迁中国的乡村居住环境在近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0年,中国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普遍比较简陋,大部分村民还居住在砖瓦房、土坯房等简陋的房屋中,居住条件十分受限。
而到了2019年,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的住房条件已经显著改善,住在新建和改造的房屋中的农村居民比例已经超过95%。
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建设日新月异:从简陋的砖瓦房、土坯房到有现代化设计的灰空间,乡村房屋建设日新月异,已经变得比较现代,同时也更舒适和安全。
2. 能源设施完善: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的普及也使得乡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3. 垃圾处理要得到重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加深,乡村也面临着环保和垃圾处理问题的挑战。
许多地方已经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减量,以确保农村环境的卫生和美观。
二、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带来的问题虽然乡村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1. 居住环境和生活成本的提升:如今的乡村住房建设越来越趋于市场化。
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极大地提高了建房和居住的成本,这也可能导致许多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到更好的住房条件。
2. 农村人口流失问题:许多年轻人选择留在城市,使得一些乡村地区的人口大量流失。
这也为乡村居住环境的改善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应对。
3. 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一部分城市居民选择到乡村居住,但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可能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如何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三、未来乡村居住环境的发展趋势尽管如此,乡村居住环境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未来的发展也会面临一些新的趋势和挑战:1. 乡村振兴将成为一个重要趋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渐推进,未来乡村居住环境的发展方向也将更多地面向全面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在农村现代化道路上不断探索、积极推进的过程。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改革,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就。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累累硕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大力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无论是农村道路、桥梁,还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村交通更加便利,通讯更加便捷,水电供应更加稳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农村产业发展呈现蓬勃态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中国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村一些传统产业焕发新的活力,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层出不穷。
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质进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中国高度重视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推动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实质进展。
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农田面积呈现增长态势,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
四、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全面提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中国深化了农村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加大了对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
农村学校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得到大幅提升,农民的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全面提升,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社会保障。
五、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农村文化事业蓬勃兴起,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分满足。
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就来之不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体农民通力合作、艰苦奋斗的结果。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农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住房保障政策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住房保障政策分析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当前的重要战略,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农村住房问题一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为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中国政府对农民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
二、农村住房问题的现状中国农村住房问题主要表现为房屋质量低下、供需不平衡、住房分配不公等。
一方面,农村房屋普遍老旧、简陋,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农村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住房问题成为制约农民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乡村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性乡村住房保障政策是解决农村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
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可以促进农村住房供需平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
四、农村住房改造政策的实施乡村住房保障政策的核心之一是农村住房改造。
政府积极实施农村住房改造计划,通过对老旧房屋进行维修、更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此外,政府还出台相关贷款政策,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激励他们进行住房改造。
五、乡村住房供需平衡的探索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住房供需平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政府通过土地政策调控和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住房供应与需求间的平衡。
此外,鼓励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也有利于满足农民的住房需求。
六、农民住房权益保障政策的完善乡村振兴战略下,保障农民住房权益是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产权保护制度,明确农民住房产权,加强农民住房使用权的保障,使农民能够安心购房、建房、居住。
七、乡村住房贷款政策的创新为了解决农民购房难的问题,政府推出了乡村住房贷款政策。
通过设立专门的住房贷款机构,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帮助他们购买、建造或改造住房。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农民购房难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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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农村住房建设的成就在我国经济建设以来,我国的农村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和小城镇迅猛发展。
我国农村建设工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艰苦奋斗、建设和改造数百万村庄、发展数万个小城镇、持续改善农村和小城镇生态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社会和谐进步、为“三农”全局工作服务的路子来。
中国广大农村展现出一幅幅特色鲜明、生机盎然的锦绣画卷。
城乡关系的根本性变化——进入到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新阶段建国初期,我国综合国力还不强,农业必须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积累。
因此,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除农房建设外,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相对缓慢。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乡人居环境产生了差距。
新世纪以来,以5个中央一号文件为标志,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城乡关系更加协调更加紧密。
第一,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恢复和经济的繁荣,村镇规划和建设等也得到了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城镇化在引领国家发展,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全面增强。
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1999年的30.79%,2008年城镇化水平达到了45.68%,60年年均增长0.95%,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有6亿多人。
第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正在形成。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十七大报告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决定。
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实施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新格局。
第三,农村人口向城镇持续转移,农村聚落形态不断变化。
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大幅增加,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条件,形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本地就业和回乡创业相结合的有序转移就业新局面。
近些年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人数始终保持在1.2亿人以上,跨省流动的在6000万人,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已经上升到41.5%%。
与此同时,农村的自然村和行政村的数量减少。
2007年底,全国自然村、行政村(村委会驻地)从1990年的377.32万个、63.4万个分别调整到264.7万个、56.29万个。
村镇建设法规体系的形成——农村建设纳入依法规划、依法管理的渠道60年来,我国农村经历了从自发建设到依法建设的过程。
国家高度重视村镇建设的立法工作,先后出台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和《村镇规划标准》等法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下发《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村庄整治中规范农宅拆迁保护农民权益的意见》、《关于推进县域村庄整治联系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颁布《村庄整治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初步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有序推进、防偏纠偏和持续改善3方面机制。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增加了城乡协调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相关内容,为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依据《城乡规划法》,村镇建设司正在加紧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研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实施细则》,调研农房建设引导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体系。
各地也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
截至2008年底,累计有83.5%的建制镇、54.4%的乡编制了总体规划,38.6%的行政村编制了建设规划;全国所有的省(区、市)、地(市、县)和75%的乡镇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村镇建设的企事业机构近万个,县、乡两级村镇规划设计室近500个,各类基层工作人员10万多人,有专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三定”方案,2008年7月设立村镇建设司,专门负责统筹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农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农民住房质量的明显改变——农民主要依靠自己力量解决居住问题我国数亿农民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通过自筹资金、自主修建、自我管理、自家使用,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住有所居”的基本目标。
1957年和1980年,全国农房年末实有建筑面积分别为61.3亿平方米和98.3亿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11平方米和11.6平方米,砖木结构所占比例不足20%。
2008年,全国农房建筑面积235.9亿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3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了2.1倍;现有住房建筑中90%以上是永久性、半永久性住房建筑结构,砖混及以上结构的农房占到60%以上,农房安全居住水平有了根本性转变。
农村地区住房存量资产大幅度增加,仅1984年~2007年的24年间,农民群众共投入3.5万亿元建设各类农村住房,新增建筑面积132亿平方米,建筑面积存量约比城市多出近90亿平方米,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建设成就。
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通过灾后重建、大型水利工程生态移民定居点建设、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农村残疾人住房改造等,加大对农村困难住户住房建设的帮扶力度。
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中央财政拿出40亿元资金,帮助农村试点地区改造近80万户农村危房,大力维护国家形象,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民生活品质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建设逐步开展,如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的道路、厕所、排水沟渠建设,人民公社时期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动了村镇规划和建设等。
改革开放以来,农房建设和农村道路、供电、供水、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农村家庭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和总结先行地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12万多个村庄开展了村庄整治工作。
1984年底全国通电村庄所占比例仅为45.6%,自来水受益人口只占农村总人口的4.9%。
及至2007年,全国行政村中,主要道路硬化的占61.6%,实现集中供水的占46.7%,有垃圾集中堆放点的占31%,对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庄比例分别为3.4%和11.7%,村庄基础设施配置逐步完善。
在村庄里建成一大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质的提高。
小城镇的迅猛发展——城镇功能不断完善、集聚效益逐步显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小城镇发展与建设。
早在建国初期国家最高领导人就曾明确指示:“城市太大了不好”,要“多搞小城镇”。
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200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明确“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近年来,小城镇的平均人口规模增加、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集聚效益逐步显现,城镇功能逐步由乡村型服务功能向复合型服务功能转变,在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
全国建制镇由1979年的2851个增加到2008年的19234个,建制镇人口由1978年的4039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13785万人,全国建制镇(不含县城关镇)平均人口规模接近万人,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镇密集地区甚至出现了一批5万至20万人口的小城镇。
2004年原建设部会同发改委等6部门,确定了1887个重点扶持发展的全国重点小城镇,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的率先发展,也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改革夯实了基础,提供了新的路径。
60年来,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村镇建设事业也在实践中反复摸索,不断发展。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将村镇建设工作纳入到国家“三农”工作大盘子中统一考虑,争取国家层面更多的支持;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的农民群众,接触农村实际、尊重农民意愿、服务农民需求;必须与时俱进推动村镇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变革,不断推动农村建设从无序建设向依法有序建设,从单一的工程建设向人居环境建设,从独立村庄建设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转变,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坚持村镇建设工作的基本方法,城乡统筹,分类指导,抓住村镇规划、农房建设、小城镇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工作重点,推动全局性工作。
就各方面来说,农村的居住条件有了显著的发展。
具体有以下进步方面:1居住空间不断扩大由于历史的原因,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建房的欲望十分强烈,住房支出基本呈线性增长。
197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8.1 m2;至2011年末,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6.2 m2,翻了四倍多,农民房子大了。
据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数据,2005年底,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年末住房面积已达到人均29.68平方米,与2000年人均24.82平方米相比,增长了15.6%;与1990年的17.83平方米相比,增长了66.5%;与1985年的14.70平方米相比,增长了101.9%;与1978年的8.1平方米相比,增长了266.4%。
2住房品质越来越好在农村经济逐步发展的带动下,农民通过发展种养业、外出务工等渠道增加收入,农村住房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新建住房逐年递增,住宅品质越来越好。
平房逐渐转向楼房,竹草土坯、砖木结构逐渐转向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2006年,全国农村住房中楼房的比重为30.5%,砖混和刚混结构的住房比重为45.4%。
住房状况得到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房屋的抗灾性能(水灾、风灾等)逐步提高。
房屋质量高了。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数据,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年末住房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