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水扶贫〔2018〕200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扶贫〔2018〕20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我部制定了《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是今后三年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的指导性文件。
各有关地方和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水利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到2020年实现既定目标。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尽快实化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并报水利部。
水利部2018年8月10日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强化主体责任,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贫困地区水利管理能力,着力加强水利扶贫工作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对口支援和革命老区"五位一体"水利扶贫各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一、总体要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的有效落地,切实解决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问题。
为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制定本方案:1. 突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明确巡察的重点和任务。
2. 精细安排: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巡察人员和时间。
3. 提高质量:抓住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环节,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4. 加强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5. 强化考核:加强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地和实效。
二、巡察范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着重巡察地方政府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贫困人口识别、帮扶措施、资金使用等方面。
2. 扶贫项目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扶贫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果等。
3.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重查找扶贫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包括资金来源、使用情况、监管措施等。
4. 扶贫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关注扶贫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激励措施等。
三、巡察方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 实地走访:组织巡察组成员深入扶贫一线,实地了解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交流和座谈,查找问题,听取意见。
2. 调阅文件:对扶贫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查找政策执行的偏差和问题。
3. 抽查核实:随机抽查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比实际情况与报告、资料等进行核查。
4. 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扶贫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5. 召开座谈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征求各方意见。
四、巡察内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执行情况巡察:对地方政府贯彻扶贫政策的情况进行巡察,查找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河北省水利厅《2024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已经厅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水利厅2024年3月25日2024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地区水利扶贫成果,持续提高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脱贫地区防灾减灾能力,稳固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基础,依据《水利部2024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增强防汛抗旱保安能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水利保障。
二、重点工作(一)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饮水安全监测。
全面落实饮水安全村级“三个责任人”制度,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监督服务电话作用,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清零。
二是推进供水工程建设。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大力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
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管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今年以来,**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管理的意见〉》和省扶贫办《关于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管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管理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明察暗访、追责问责阶段”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查出违纪违法类问题14件,全部移交县纪委办理整改完毕;查出作风类问题34件〔包括非产业类作风问题〕,全部落实了整改。
现在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组织推进县委、县政府对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管理行动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扶贫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强抓落实,以问题整改推进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
第一个是成立专班。
我县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扶农办党组书记、主任马新洪同志任组长, 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本辉为常务副组长,扶贫办领导班子4名副职为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管理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7名股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专班,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专项整治管理行动工作。
第二个是制发文件。
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盐山实际,我县先后制发了《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管理行动方案》、《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管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关于对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整治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的落地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全县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整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会议推进。
我们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研讨会、培训会,就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和业务进行研讨、安排、培训,多项内容合并开,紧锣密鼓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措施,精准识别在怎么查、如何查、查得实的问题上,我们突出了三个环节。
第一个是摸清底数。
在1月中旬前,我们对十八大以来全县扶贫项目按照不漏过一项、不放过一个的严格规定,进行了项目“大起底”,不但在本单位核实底数、查清项目,而且到财政及相关部门去核实底数、核准项目,力保项目底数准、情况明。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6.12•【文号】水振兴〔2024〕149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水振兴〔2024〕14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已过半。
过渡期以来,水利系统全力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各项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底线,进一步改善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同时,脱贫地区水利保障工作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确保有效衔接水利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高度重视和对脱贫群众的深切牵挂。
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要进一步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对照“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目标任务,检视过渡期水利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快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一、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本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以下是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1. 政策宣传与知晓本单位在扶贫领域政策宣传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政策文件和相关知识,提高了贫困地区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的全面宣传和落实。
2. 贫困对象识别与确权在贫困对象识别与确权方面,本单位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确保贫困对象的识别准确和确权及时。
但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督,防止虚假认定和错漏打卡的情况发生。
3. 扶贫项目实施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
已完成的扶贫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
但仍需加强项目进展和效果的监督评估,确保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二、作风问题整改情况1. 廉洁自律本单位高度重视作风问题整改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充分体现了我们对廉洁自律的零容忍态度。
但仍需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廉洁作风的延续和落实。
2. 扶贫工作中的不实行问题在扶贫工作中,本单位发现了一些不实行问题,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等。
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以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群众意见反映问题的处理本单位重视群众对作风问题的反映,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了收到的群众举报信件。
但仍需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感。
三、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和作风问题的治理,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2. 完善贫困对象识别和确权机制,防止虚假认定和漏打卡情况发生;3. 加强扶贫项目的监督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4. 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廉洁作风的延续和落实;5. 提高工作执行力度,加快扶贫工作的推进速度;6. 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扶贫项目整改实施方案

扶贫项目整改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制定了以下扶贫项目整改实施方案,以确保扶贫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整改背景。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扶贫项目进行全面的整改,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性。
二、整改目标。
1. 提高扶贫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效果,确保扶贫资金得到充分利用;2. 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3. 促进扶贫项目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扶贫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整改措施。
1. 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管理机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强化项目进度和效果的监督评估,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完善资金管理。
建立严格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使用情况的审计,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3. 强化项目培训。
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4. 深化产业扶贫。
加大对扶贫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与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5.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扶贫氛围。
四、整改效果评估。
制定科学合理的扶贫项目整改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总结。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扶贫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努力奋斗。
县水利精准扶贫方案

县水利精准扶贫方案
一、总体目标
水利精准扶贫是我县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农村
水资源管理、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稳定,实现绝对贫困
户全面脱贫。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贫困人口解决
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改建农村水利设施1000个,提升农村水资源综
合利用效率25%以上,实现农村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改建水利设施数量:计划投资5000万元,新建和改
建1,000个农村水利设施项目,其中新建500个,改建500个。
(2)建设进度:2021-2025年建成率达到100%。
(3)投资渠道:政府补
助加上采取PPP、政府债券等多种投融资方式,确保项目落地。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灌溉效率
(1)新建改建灌溉设备及水库数量:计划投资3000万元,对
全县的灌溉设备和水库进行改造和建设,通过改善农田的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灌溉效率。
(2)建设进度:2021-2025年建成率达到100%。
(3)投资渠道:政府补助加上采取PPP、政府债券等多种投
融资方式,确保项目落地。
3.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水利扶贫项目,根据《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x纪发…201x‟xx)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局牵头开展的农村安全饮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等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内容
1、扶贫项目资金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金的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过程中,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问题;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挥
霍浪费问题;是否存在不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问题;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查处问题是否逐乡逐村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2、水利扶贫项目招投标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招标备案手续问题;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问题;是否存在随意压缩招标时间、简化招标程序、擅自改变招标方式问题;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问题;是否存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管局、各乡镇)
3、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问题;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诚信履约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程序违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公开不到位、档案归档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工程建设滞后、进度缓慢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25日)。
各乡镇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5年以来反映水利扶贫项目的问题线索开展全
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中的三种问题逐一列出责任清单(清单格式附后),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查办时限,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每件问题都要有处理结果。
(二)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乡镇要对涉及水利扶贫项目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具体要求按金纪发[2017]30)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并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水利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承担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推进,并取得实效。
组长:张传旭,
副组长:宋维平、许晖
成员:江国民、汪先伟、易先刚、余文岚和7个片水利水保工作站站长。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各乡镇、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主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
各乡镇要注重围绕水利扶贫项目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
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并严格执行水利扶贫项目监管机制。
(三)开展督查督办。
县水利局将对全县水利扶贫项目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乡镇,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或直接查办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
(四)加强分析总结。
各乡镇每月20日前向县水利局
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并于2017年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