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3.11.13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56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3年第56号
关于发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的公告现发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同时废止。
《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昌运宫17号院,邮政编码:100089)。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3日。
《公路保养工》国家职业标准(新)

《公路保养工》国家职业标准(新)一、岗位介绍公路保养工是指在公路养护领域从事现场巡视、设备维护、道路修复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公路保养工需要具备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能够根据工作要求进行维护和修复工作。
二、职业能力要求2.1 基本技能要求1. 具备公路保养工基本技术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工具和设备。
2. 具备常见公路保养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道路巡视、设备维护、道路修复等。
3. 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2 专业知识要求1. 掌握公路养护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不同材料和设备的使用特点。
2. 熟悉常见公路损坏类型和处理方法,能够准确判断和修复道路问题。
3. 了解公路保养工作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2.3 组织协调能力要求1.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协调工作、共同完成任务。
2. 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素质要求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与别人有效地进行交流和合作。
3. 具备承受工作压力和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
四、工作环境和安全要求1. 公路保养工作一般在户外进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户外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2. 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根据以上《公路保养工》国家职业标准(新),公路保养工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知识素质和职业素养,以确保公路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同时,公路保养工也应关注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规经营。
公路养护定员标准

公路养护定员标准(1991年12月30日交通部、劳动部〔91〕交人劳字945号发)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按照“先进、合理、科学、规范”的原则,规定了公路养护专业机构的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定员。
本标准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设置的公路养护专业机构的定员管理。
2.引用标准JTJ01-88公路工作技术标准JTJ073-85公路养护技术规范3.定员3.1生产人员:指生产工人、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人员,养路费征稽人员,其中生产工人按照中级工人技术水平确定。
3.1.1养路工人:指在公路上从事经常性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附属构造物、设施等等小修保养和公路绿化;养路机具的操作、日常维护;自行采备养护材料等直接生产的工人。
定员:见《养路工人定员表》3.1.2桥梁养护工人:指对特大桥、特殊结构桥进行日常保养的工人。
定员:a. 桥长在500m以上的永久性桥:每100m为(0.4~1.0)人;b.钢结构桥:桥长在1000m以下的,每100m为(1.5~2.5)人;桥长1000m以上的,每100m为(1.0~1.5)人;c. 悬吊、斜拉桥:桥长在1000m以下的,每100m为(2.0~3.0)人;桥长在1000m以上的,每100m为(l.0~2.0)人;专设桥梁养护机构的大、中型桥每100m为(0.6~1.5)人。
3.1.3隧道养护工人:指对长500m以上的隧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的工人。
定员:每100m为(0.5~0.7)人。
3. 1. 4渡口工人:指载运车辆的机动或人力渡船的驾驶、轮机、水手、保养等工人。
定员:每班每渡船(7~12)人。
3.1.5机动车辆、养路机械驾驶和维修工人:指由地(市)级和县(区)级公路管理部门,集中使用的汽车驾驶员和养路机械驾驶操作员及维修工人。
定员:a. 汽车驾驶员:每辆为(1.0~1.2)人;b.养路机械驾驶操作员:每辆(台)(0.5~1.0)人;c. 维修工人:每辆(台)为(0.3~0.7)人。
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doc

筑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6-23-09-02)公路养护工二〇〇七年七月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机械设备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外、噪声、有毒、有害。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能满足培训需要,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6.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公路养护活动监督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管理,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安全,促进公路高质量发展,我部起草了《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cn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养护保通处(室)(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8日。
交通运输部2019年6月28日关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2003年,原交通部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之后,全国有25个省份参照2003年暂行规定,出台了地方养护资质管理的相关制度,大大加快了公路养护市场领域的开放速度,尤其是部分地区通过市场准入逐步引入了企业和民间投资,在促进公路养护市场规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由于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原规定存在的区域性特点,原规定已不能适应公路网规模迅速扩大、养护市场规模日渐庞大,养护行业发展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破除地区隐性壁垒的迫切需求。
2011年7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明确授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养护资质管理办法。
2016年,国务院审改办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作为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
因此,一方面为落实国家相关要求,需尽快出台公路养护资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3.02•【文号】交公路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3月2日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0.08.20
•【文号】人社厅发[2010]77号
•【施行日期】2010.08.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2010年8月20日附件: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6-23-09-02 公路养护工※
注:带※号的表示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第一次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湖南省)

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第一次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湖南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职业能力建设正文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第一次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湖南省)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安排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第一次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告》要求,现就公路养护工第一次统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时间和地点理论知识考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00技能操作考核时间:3月19日下午13:00~18:00;3月20日全天(暂定,根据报考人数再调整,在理论知识考试后10天内完成)认定地点: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干杉校区二、认定级别认定等级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三、考生报名(一)报考条件:从事公路养护相关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人员)。
各等级具体申报条件,依据《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2010年版)》所明确的内容(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审核:将符合报考等级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含申报表、考生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培训学时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发至指定邮箱(*****************),由鉴定机构指定专人审核。
现场报名审核:将符合报考等级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申报表、考生照片电子档、身份证扫描件、培训学时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交至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香樟路校区(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10号)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3月6日17时。
(四)认定费用:根据《关于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职考函【2021】431号)并参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文件,拟定认定费用如下:初级工/五级:260元/人中级工/四级:320元/人高级工/三级:380元/人四、考试大纲及教材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站上查询、免费阅读和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械设备、仪器、工具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噪声、有毒、有害、粉尘、危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能满足培训需要,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机械,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或模拟养护场所)实际操作和口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不少于90分钟,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均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工具、机械、仪器和材料等的公路养护现场或模拟养护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忠于职守,吃苦耐劳。
(3)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4)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2 基础知识
2.2.1公路基本知识
(1)公路路线的一般知识。
(2)路基、路面的分类、组成结构和作用。
(3)桥梁、隧道、涵洞的分类、组成结构和作用。
(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的分类、组成结构和作用。
(5)公路的绿化与环境保护。
2.2.2公路养护常用材料
(1)岩、土的种类及其工程性质。
(2)砂石材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3)水泥、石灰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4)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5)沥青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6)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7)钢材和木材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8)路用工业废料的技术性质、技术要求及其检验和应用。
(9)公路废旧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性质、技术要求极其检验。
2.2.3公路测量的基本知识
(1)距离丈量和直线定向的方法和要求。
(2)角度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3)水准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4)公路中线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5)横断面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6)工程放样的方法和要求。
2.2.4工程识图
(1)道路工程制图的基础知识。
(2)识读简单道路工程图纸。
(3)简单绘图知识。
2.2.5班组生产与管理
(1)班组生产与管理知识。
(2)养护定额使用与作业计划、生产图表绘制。
(3)公路技术状况检查与评定。
(4)资料记录和整理。
(5)计算机及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本操作知识。
2.2.6安全生产知识
(1)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公路养护环保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4)安全防火知识。
(5)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知识。
(6)应急处置和急救知识。
2.2.7公路工程养护的技术标准和政策
(1)公路养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
(3)公路工程养护技术规范。
2.2.8公路工程养护机械(1)养护机械功能及作用。
(2)养护机械基本操作。
(3)养护机械常见故障处理。
2.2.9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