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财税优惠政策汇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7.12•【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不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
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三、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数据采集。
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数据采集技术,将专用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对专用设备信息的监测和采集。
税收减免情况汇报材料

税收减免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我单位在今年上半年取得了一些税收减免的情况,现将具
体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单位在上半年度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取得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们成功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同时,我们还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了一些专利,享受了知识产权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了一定的税收支出。
其次,我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了一些环保、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奖励,享受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此外,我单位在上半年度还通过其他合规合法的方式,取得了一些税收减免。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合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收支出,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综上所述,我单位在上半年度取得了一些税收减免的情况,这些减免不仅为企
业节省了一定的税收支出,也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我们将继续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合理合法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概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涉及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产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通过对部分小微企业的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小微企业对这些政策有所了解,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然而,仍有部分小微企业由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对其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
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积极申请并享受相关政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导致加计扣除金额不准确;部分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影响了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三)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环保政策实施情况汇报

公司环保政策实施情况汇报一、背景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保已成为各企业和组织的重要议题。
我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我司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并在日常运营中积极实施。
本报告将对我司环保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二、环保政策制定我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环保政策的实施。
在制定环保政策时,我司充分考虑了国内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环保政策实施1. 能源节约为降低能源消耗,我司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对办公场所进行节能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灯具、节能空调等设备,有效减少了电力消耗。
其次,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能耗。
此外,我司还制定了严格的用电管理规定,要求员工养成节能习惯,如关闭电脑、灯光等用电设备。
2. 减少排放为降低排放量,我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治理。
其次,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产生。
同时,我司还与供应商合作,推动环保供应链建设,要求供应商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废弃物排放。
3. 资源循环利用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我司积极推行废弃物分类制度,将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同时,我司还建立了废弃物处理中心,对不可回收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我司还鼓励员工参与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如垃圾分类、旧物回收等。
四、环保绩效评估为检验环保政策实施效果,我司定期开展环保绩效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
通过评估数据对比分析,我司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同时,我司还将环保绩效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五、未来展望虽然我司在环保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不断努力。
未来,我司将继续完善环保政策体系,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推动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

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解析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先后制定了不少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和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按照国家经贸委1999年的定义,环保产业是以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环保产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环保设备(产品)生产与经营,主要指水污染治理设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噪音控制设备、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环保监测分析仪器、环保药剂等的生产经营。
二是资源综合利用,指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废液(水)综合利用,废气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三是环境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管理与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种服务。
为了让广大的环保企业家了解、把握和利用好我国有关环境保护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笔者对我国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展,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二、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为了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任务。
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我国现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报告

我国现行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一、国家税收政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采取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水——节材、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
出口高耗能、生产过程污染严重的产品。
二、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的任务。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品目录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和投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投资节能减排设备,给予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
完善废旧物资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从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中取得的所得,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实行扣除政策。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
适时开征燃油税。
研究征收环境税。
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
2 、现行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根据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相关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国家制定了多项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方面:一、企业所得税政策①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该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获得。
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其中,享受减免税的项目在减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可在转让之日起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重复项目享受税收减免。
节能减排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全

节能减排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全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节能减排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环保、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合利用。二是 “ 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 ” ,这项从20 年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重大 0 9 月1 税制改革 ,究竟为企业带来了哪 些 “ 利好 与利差 ” 。
环保 、节能节水 、资源综合利用 税收优惠政策
口 文 吴 寿 仁 节 能 减 排 是 贯 彻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基
规 定 的环 境 保护 、节能 节 水 、安 全生 产 等专
足 抵免 的 ,可 以向 以后 年度结 转 ,但结 转 期 不得 超 过 5 个纳 税 年 度 。 即企 业应 该 有 可抵 免 的税 额 ,没有 可抵 免 的税 额 ,就 不 能享 受 这 一政 策。这 里 有 两个 专用 词 :一是 “ 用 专 设 备投 资 额 “ ,是指 购买 专 用设 备发 票价 税 合 汁价格 ,但 不 包括 按 有关 规定 退还 的增 值
环 境保护 、节能节 水 、资 源综 合利 用给 予税 收优 惠 . 、
一
目录 ,即享 受税 收优 惠 政 策的 环境 保护 、节 能 节水 项 目的 条件 和范 围 由国 务院 财政 、税 务 主管 部 门商 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制订 ,报 国 务 院批 准 后公 布施 行 。不 符合 目录的 项 目,不 享受 减 免税 优 惠政 策 。符 合 目录的 项 目,企
本 举措 ,而环 境 保护 、节 能节 水和 资源 综 合 利 用又 是节能 减排 的 重要 内容 ,对 国 民经 济
件 。享 受税 收 优惠 的环 境 保护 和节 能节 水 项
目 ,包括 公共 污水 处理 、公 共垃 圾 处理 、沼
当注 意 以下 5 : 点
l 企 业购 置的专 片设备应 当符合经 国 务 、 j 院批 准 的 《目录 》 ,即财政 部 、税 务总 局 、 发 展改 革 委公 布 的 《 境 保护 专用 设备 企业 环 所 得税 优 惠 目录 》 、 《 节能 节 水专 用设 备企 业所 得税 优惠 目录 》 ( 财税 [ o8 1号 ) 20 ]15 和 财政 部 、税 务总 局 、安 监总 局公 布 的 《 安 全 生产 专 用设 备企 业所 得税 优 惠 目录 》 ( 财 税 [ 08 1号 )。不 符合 以上三个 目录 中 20 ]18 任 何一 个 目录 的专 用设 备 ,都 不可 享受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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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财税优惠政策
总结
一、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能够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能够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都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要紧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爱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能够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能够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差不多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优惠政策范围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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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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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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