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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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普及,交通运输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在当前信息时代,运输企业面临着管理日益复杂、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

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交通运输企业亟需进行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包括了对企业内外部信息的管理和处理。

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实现对运输业务的全面监控和管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

同时,信息化建设也能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在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关键的一步是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

这样的信息系统能够实现数据的高效流转和共享,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支持。

同时,信息系统也能够提供实时的运输监控和安全管理,以应对复杂的运输环境和安全隐患。

此外,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还需要注重人才培养和组织变革。

培养具有信息化背景和技能的人才,可以提高企业内部信息的管理和分析水平。

而组织变革则需要企业领导层的积极推动和员工的积极配合,才能实现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健全的信息系统,交通运输企业能够实现运输业务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信息化建设需要企业领导层的重视和决策支持,同时也需要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适应变革的能力。

只有这样,交通运输企业才能在信息化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迎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2):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效率提升、成本降低、服务优化等目标。

首先,我们将介绍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信息化已经成为了现代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运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7.30•【文号】发改基础[2016]1681号•【施行日期】2016.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中央网信办、中国铁路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现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重要意义。

要以旅客便捷出行、货物高效运输为导向,全面推进交通与互联网更加广泛、更深层次的融合,为我国交通发展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

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实施重点示范项目,抓好任务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

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和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能交通建设和运营,构建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鼓励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四、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将统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开展重点示范项目的督促推进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请各地方和部门及时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2016年7月30日附件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交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有利于方便旅客出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率,也是培育交通发展新动能、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

智慧车管所+放管服综合应用平台解决方案

智慧车管所+放管服综合应用平台解决方案

1.车管专网私有云平台为解决现存车管业务信息化系统硬件老化、计算资源不足、存储资源不足问题,并为此次新建业务系统提供硬件资源支撑,需利用云计算计算搭建敏捷高效的车管专网私有云平台,对现有硬件资源及采购硬件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提升硬件资源利用效率、节约管理成本,为车管信息化系统提供云平台支撑。

具体而言,建设车管专网私有云平台需遵循公安部制定的警务云标准规范和框架,基于业务场景化、模块化的设计方法,实现数据中心IT基础架构模块与业务模块松耦合。

采用虚拟化、云计算技术,构建统一的云平台基础设施资源池,为各业务系统提供敏捷、可靠、安全、弹性的IT基础设施服务。

私有云平台应具备虚拟机、数据库、存储设施、大数据计算、VPC等计算、存储和网络服务,并实现应用安全隔离和管控。

具体功能需求包括:基础设施层、物理资源池、虚拟化软件、云计算管理平台、服务交付与运维管理。

1.1.云平台资源池化需构建计算资源池并为云平台提供计算资源服务,通过将CPU、内存、I/O等服务器物理资源转化为一组可统一管理、调度和分配的逻辑资源,并基于这些逻辑资源在单个物理服务器上构建多个同时运行、相互隔离的虚拟机执行环境,实现更高的资源利用率,同时满足应用更加灵活的资源动态分配需求,实现更低的运营成本、更高的灵活性和更快速的业务响应速度。

需通过构建存储资源池的方式为云平台提供存储资源服务,由多个服务器空闲磁盘,采用分布式存储技术构建统一的存储资源池,可以形成可横向扩展(Scale-out)的云计算基础架构,整个云平台基础架构得以扁平化,大大简化IT运维和管理压力。

可利用分布式存储方案构建云平台存储资源池,有效利用服务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帮助管所实现IT环境的节能减排。

1.2.云平台资源优化高可用性虚拟机所在物理主机的网线被拔出、或存储不能访问等出现的物理故障时,需将此虚拟机切换到其他的主机上重新启动运行,保障虚拟机上的业务正常使用。

●动态平衡需对云平台进行动态资源的调动设计,实现全自动化的资源分配和负载平衡功能,显著降低数据中心的成本与运营费用。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智慧交通是指通过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结合交通管理、交通设施等各方面的资源,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效率和交通安全水平为目的的交通运输管理模式。

智慧交通实施方案旨在提高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安全性,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

以下是一个智慧交通实施方案的示例:一、智慧交通系统建设1. 构建全覆盖的交通感知网络,通过安装传感器设备、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测交通流量、道路状况、车辆位置等信息,提供精准的交通数据支持。

2. 建设智能交通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和控制整个交通系统。

该中心应配备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和交通管理系统,能够对交通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快速响应交通拥堵、事故等突发状况。

3. 引入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实时监测交通流量,动态调整红绿灯信号,提高路口交通效率,减少等待时间。

二、交通流量管理与优化1. 建立智慧交通导航系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提供实时道路拥堵信息和交通导航服务,帮助驾驶员选择最合适的路线。

2. 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通过车辆识别、自动计费等技术手段,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3. 实施智能交通管制措施,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情况,实时调控路段通行速度、车道数量等,合理分配交通资源,提高路网整体效率。

三、交通安全管理与监控1. 建立全面的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道路交通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并及时发布交通安全信息。

2. 引入智能交通违法识别系统,通过车载摄像头和图像识别技术,自动识别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并减少人工巡逻的工作量。

3. 推广智能交通安全设备,如交通信号灯倒计时显示、行人闯红灯提示等,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四、信息共享与服务1. 建立交通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交通数据,如交通流量、道路状况、车辆位置等,为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数据服务,支持决策和出行规划。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网约车运力投放按照动态调控、有序分批原则进行。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有序发展网约车。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数量、城市交通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制定网约车发展规划和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网约车使用新能源和环保型车辆。

第四条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计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负责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许可审批,并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网约车实施管理。

其他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实行许可准入,其中平台、车辆许可期限为5年,经营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

第七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企业法人的,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本市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交通综治实施方案

2024年交通综治实施方案

2024年交通综治实施方案一、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1. 加快铁路建设深化城际铁路建设,加快高铁网络覆盖城市长效工作。

实施“城市两小时交通圈”规划,提升城市间的高速铁路连接,便利人们的出行需求。

2. 完善城市地铁网络继续推进地铁线路的延伸和扩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加强地铁与轨道交通的衔接,提高换乘效率,提供更便捷的出行选项。

3. 推广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积极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步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加大对公共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推广力度,完善相关设施和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环保的出行选择。

4. 加强公交系统建设更新公交车辆,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流容量。

优化公交线路规划,提高覆盖范围和频次,提高公交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

二、加强智慧交通管理1. 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加大智能化信号控制系统、车辆监控系统和交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力度,实现交通信号的智能优化和交通流的精确监控。

2. 加强交通预警和管理能力建立全面覆盖的交通监测网络,实时监测道路交通状况,提前发现交通拥堵和事故等风险,加强交通预警和管理能力。

3. 推广智能交通出行服务发展智能交通导航和出行推荐服务,提供实时路况和出行建议,鼓励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减少交通拥堵和能源浪费。

4. 完善交通违法监管系统引入先进的交通违法监控技术,提高交通违法检测和处罚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1. 提高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识、交通信号、护栏等。

加强对重点路段和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的安全设施建设,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性。

2. 加强驾驶员培训和监管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制度,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3.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救援和治理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交通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两非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两非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两非集中治理行动方案方案一:全面整治非法车辆一、立法严格规范非法车辆管理1. 制定专门的非法车辆管理法规,明确非法车辆的定义、归类和处罚标准。

2. 设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扣驾驶证、扣留车辆等,以及对于非法车辆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3.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车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

二、建立健全非法车辆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1.建立非法车辆监测体系,通过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技术手段,监测非法车辆的活动轨迹和停放位置。

2.建立非法车辆信息共享平台,汇集非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等,实现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同。

三、强化执法力量和监管措施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非法车辆巡查和查处力度,提高抓拍、处理效率,加大对非法车辆的打击力度。

2.建立非法车辆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非法车辆的举报工作,并给予举报者保护和奖励。

四、加强非法车辆处置和销毁工作1.建立非法车辆处置和销毁机制,对查获的非法车辆依法予以处置和销毁,确保非法车辆不再流入市场。

2.加强对非法车辆部件的追踪和溯源,打击非法车辆黑产链。

方案二:加强城市非法建筑整治一、强化城市非法建筑监管1.制定严格的城市非法建筑监管规定,建立健全非法建筑的排查、处置和整治机制。

2.加大对非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建筑问题,确保城市建筑安全。

二、加强对非法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其建筑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加强非法建筑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从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完善城市非法建筑整治机制1.建立城市非法建筑排查和整治的长效机制,确保每个城市都能够定期进行非法建筑治理工作。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动城市非法建筑问题的整治。

四、加大非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力度1.加强非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对非法建筑的抵制意识。

道路联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道路联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道路联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成熟,道路交通系统也逐渐跟上了时代的步伐,打造了智能化的道路联网系统。

在国家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____年道路联网工程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以实现安全、高效、智能的道路交通管理。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道路联网工程的建设,实现城市和路网的智能化管理和优化,提升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交通拥堵情况,提高交通安全性,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可持续的出行体验。

2. 原则:科学规划、协同发展、整体推进、分类实施,并注重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工程效益。

三、建设内容1. 建设智能交通管理中心:在各省级行政区设立智能交通管理中心,实现对全省范围内道路联网系统的统一监控和调度,并实现与其他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2. 完善道路联网设施: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上安装智能交通信号灯、监控摄像头、车牌识别设备等设施,为道路联网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实时监测功能。

3. 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优化: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优化信号配时方案,根据交通流量实时调整信号灯的工作状态,以实现交通拥堵的减少和道路通行效率的提高。

4. 车辆通行管理系统建设:开展车辆通行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车辆通行的自动化和无人化管理,包括电子收费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等。

5. 实时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实时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向驾车人员提供准确、实时的交通状态信息,并通过导航平台和手机应用等渠道推送给用户。

6. 高精度地图更新和建设:更新和建设高精度地图,为道路联网系统提供更加准确、细致的道路数据,提高导航系统的定位和导航精度。

四、建设流程1. 制定道路联网工程建设规划:由国家对道路联网工程进行规划,包括目标、路网覆盖范围、建设内容等,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和时间节点。

2. 分阶段实施:按照规划要求,将道路联网工程划分为不同阶段进行实施,分阶段落地,确保工程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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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配合,公安厅交警总队具体实施,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共享平台”建设指导思想
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监管为重点,以“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边建设边完善”为原则,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持续好转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共享平台。

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多部门齐抓共管、信息共享、高效管控,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二、“共享平台”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明确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坚持“信息
共享、及时交换、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原则,整合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基础、违法、事故、检验、营运等信息数据资源。

对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时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查询掌握,并按行业管理规定处理。

(二)建设任务。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统筹规划,督促共享平台建设和监督各部门应用。

主要包括:组织研讨共享数据项目及格式,制定重点机动车、驾驶人“黑名单”标准及退出机制;监督各部门准确及时采集、录入基础数据等信息;监督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相关责任。

公安机关——建设共享平台,组织软件开发。

根据交通、农业部门提供的重点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将其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及时、准确的向共享平台提供。

交通运输部门——按统一数据格式,向共享平台提供重点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并保证数据及时、准确;配合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应用需求。

农业部门——按统一数据格式,向共享平台提供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并保证数据及时、准确;配合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应用需求。

其他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部门配合完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应用需求。

三、“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结合本部门职责任务认真抓好共享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确保2014年1月1日在全省启用。

(二)各部门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重点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数据。

(三)共享平台建设经费由各建设部门申请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四、共享平台建设时间安排
(一)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技术方案、细化应用需求。

(二)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软件开发。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数据导入、维护工作。

(四)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

五、共享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一)设计方案
系统采用B/S架构,后台数据库使用ORACLE数据库。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向共享平台数据库提供重点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

共享平台系统结构图如下:
(二)功能说明信息查询功能1.各部门可在共享平台中根据车牌号、驾驶证号、所属单位等条件,关联查询相关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的基础信息、上道路行驶的信息反馈功能2.各部门根据查询到的交通违法信息,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对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共享平台。

信息采集、维护功能3.各部门可采集、导入重点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营运企业信息等数据;同时,对于已采集的重点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在发生变化时,可通过信息维护功能及时更新。

4.“黑名单”数据查询功能
自动关联比对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事故、检验信息,按照要求,生成黑名单数据。

各部门可查询、掌握,并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共享平台。

5.统计分析功能
按照各部门业务需求,形成统计、分析报表。

(三)硬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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