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最新版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 06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许可条件 (1)第三章许可程序 (1)第四章监督管理 (3)第五章附则 (4)附件A 气瓶充装单位资源条件 (5)附件B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8)附件C 气瓶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10)附件D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11)附件E 气瓶充装许可证 (1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具体的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B、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C。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4.《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副本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06月21日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充装许可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具体的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B、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C。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并且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三)气瓶使用登记表;(四)质量管理手册;第八条发证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基早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或者不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山东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确保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以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机构应当经省质监部门受理和批准,对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省质监部门负责下列工作:1、负责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发(换)证工作;2、负责气瓶充装鉴定评审机构的受理、审批工作;3、负责鉴定评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4、其他应由省质监部门负责的工作。
(二)市质监部门负责下列工作:1、负责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2、负责将申报资料输入省局金质工程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库;3、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4、负责对企业提供的自有产权气瓶档案进行网上建档工作;5、负责对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现场监督。
(三)县(市、区)质监部门负责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气瓶充装许可证‣(见附件1)有效期4年。
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五条鼓励气瓶充装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省安监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7‟12号)要求,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立充装过程视频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鼓励气瓶充装单位连锁经营或规模化经营,一个气瓶充装站有多个充装地址(同一种充装介质)时,应建立统一的充装质量管理体系及各分点的充装质量体系,其自有气瓶的量可以多个充装地址合并计算,使用一个充装许可证和气瓶充装单位标志,但其他条件仍需单独满足。
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
附表4
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或业主):(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业主签名)
序号
气瓶名称
充装介质
气瓶制造单位名称、代码
制造年月
气瓶制造编号
公称工作压力(MPa)
容积(L)
瓶体设计壁厚
(mm)
最近一次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气瓶安装单位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气瓶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车Leabharlann 号变更情况停用情况
备注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等字样)
辽宁省车用气瓶充装许暂行办法

辽宁省车用气瓶充装许可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保障车用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内《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气体燃料、液化气体燃料的车用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涉及的车用气瓶包括钢制气瓶、钢制内胆缠绕气瓶、铝合金内胆缠绕气瓶、真空绝热气瓶等。
充装介质包括液化石油气(LP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
第四条从事车用气瓶充装的单位,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颁发的《车用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批准范围内从事车用气瓶充装工作。
第五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气体介质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五)具备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充装进行控制和记录的条件;(六)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能够有效实施;(七)充装工作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八)有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能定期组织演练;(九)能够为车用气瓶使用单位或个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指导和服务。
具体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七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八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可利用信息化系统实行网上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四)充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五)质量管理手册(电子文本)。
车用CNG气瓶充装资源条件、充装工作质量评审记录总结

车用CNG气瓶充装资源条件、充装工作质量评审记录背景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作为一种新型的清洁能源,现在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中。
而在CNG车辆中,CNG气瓶则是存放压缩气体的重要设备,其充装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车辆的使用安全和性能。
因此,本文将对车用CNG气瓶充装资源条件和充装工作质量进行评审和。
资源条件评审记录充装站设备和资质车用CNG气瓶充装工作需要特定的充装设备和资质,以下是我们对充装站设备和资质的评审记录。
•设备:充装站必须配备有合格的CNG压缩机、储气罐、充装机、计量表等充装设备。
同时,这些设备需要经过定期的保养维护,并保障其完好无损。
•资质:充装站必须持有CNG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气瓶充装操作。
气瓶充装条件和质量正确的气瓶充装条件和质量对CNG车辆的使用安全和性能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们对气瓶充装条件和质量的评审记录。
•气源质量:气源应为优质的CNG压缩气体,其压力应符合充装工艺流程的要求,并且需要进行进气和出气压力测试。
•充装气量准确性:对气体充装量应进行严格控制和计量,充装完成后需要对气瓶进行检查,确保充装气量准确无误。
•气瓶外观质量:气瓶表面不应有任何可见的缺陷和破损等情况,并需要通过超声波探伤或X光检测等方式进行质量检测。
充装工作质量评审记录CNG气瓶充装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车辆的使用安全和性能,以下是我们对充装工作质量的评审记录。
充装技术规范对于气瓶充装工作,需要按照CNG气瓶充装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以下是我们对充装技术规范的评审记录。
•周期检查:对于CNG气瓶,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对于已经到期或者存在损坏、老化等情况的气瓶必须予以淘汰。
•操作规范:对于气瓶充装操作,需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特别是在操作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危险品处理等措施。
•操作人员资质:对于操作人员,需要具备充装资质或者由具有充装资质的人员现场引导操作。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本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车用气瓶的充装操作,确保充装过程安全可靠,适用于所有车用气瓶的充装作业。
二、术语定义与缩略语1. 车用气瓶:指安装在汽车上用于贮存压缩空气或液化石油气的容器。
2. 充装:指将压缩空气或液化石油气注入车用气瓶中的过程。
三、安全要求1. 充装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且持有有效的充装操作证书。
2. 充装操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气体泄漏积聚。
3. 充装作业前,应检查充装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正常工作。
4. 充装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5. 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6. 充装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关闭充装设备,确认无漏气现象,集中存放车用气瓶。
7. 充装场所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如发现泄漏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四、操作步骤1. 充装设备的准备工作(1)检查充装设备、工具和相关防护设备的完好情况。
(2)确认充装设备已经连接好电源,并进行试运行。
(3)准备好压缩空气或液化石油气源。
2. 气瓶充装准备工作(1)检查车用气瓶的有效期,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明显损伤。
(2)清洁车用气瓶表面,确保无杂质。
3. 充装准备工作(1)确认充装设备已处于待机状态。
(2)将车用气瓶放置在充装台上,并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住。
(3)根据充装要求,设置充装压力和时间。
4. 充装操作(1)启动充装设备,按照设定压力和时间进行充装。
(2)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全程监测充装情况,确保充装的安全可靠。
(3)充装完成后,关闭充装设备,断开气源。
5. 充装后处理(1)检查车用气瓶充装结果,确认充装量符合要求,并记录相关数据。
(2)清理充装设备和操作区域,确保无残留气体或杂物。
(3)存放车用气瓶时,按规定的堆放要求进行。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如发生泄漏情况,应立即停止充装操作,迅速关闭充装设备和换气系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辽宁省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

辽宁省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保障车用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内《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气体燃料、液化气体燃料的车用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涉及的车用气瓶包括钢制气瓶、钢制内胆缠绕气瓶、铝合金内胆缠绕气瓶、真空绝热气瓶等。
充装介质包括液化石油气(LP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
第四条从事车用气瓶充装的单位,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颁发的《车用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批准范围内从事车用气瓶充装工作。
第五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气体介质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五)具备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充装进行控制和记录的条件;(六)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能够有效实施;(七)充装工作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八)有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能定期组织演练;(九)能够为车用气瓶使用单位或个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指导和服务。
具体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七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八条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可利用信息化系统实行网上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四)充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五)质量管理手册(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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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
□CNG
□LNG
□LPG
气体存储方式
□储罐
气体存储能力
m3
气体存储方式
□储气井
气体存储能力
m3
气体存储方式
□储气瓶组
气体储存能力
m3
加气机台数/枪数
充装作业人员数
充装站类型
占地面积
m2
设计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竣工日期
投入使用日期
取得相关认证
认证项目
单位(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受理机关意见
受理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受理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充装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务/职称
岗位
持证项目
证件编号
有效日期
站长
A3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A3
安全管理人员
A3
技术人员
P5
技术人员
P5
充装员
P5
充装员
P5
充装员
P5
罐车卸载作业人员
R2
1份
备注
此申请书和提交的文件资料,准备一式三份。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充装前、后和充装记录
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充装操作规程
不合格气瓶处理记录
压力容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包括加气机、储气井、储罐、撬装车、压力管道、压缩机、烃泵等)操作规程
充装用设备和仪器仪表的运行、巡检、维护保养、检修、定期检查和检定记录;罐区巡检记录
罐车卸载作业人员
R2
注:1.岗位填写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充装作业人员、气体分析化验员等;
2.充装人员数量按充装单位加气机总数的1.5倍配备,且每班不少于3人
主要充装设备与安全设施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单位
购置时间
备注
质量保证体系见证资料
管理制度名称
操作规程名称
工作见证名称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充装介质类别填写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2)品种填写充装介质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如LPG、CNG、LNG。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1.有主管部门时,主管部门签意见、加盖公章;
2.无主管部门时,填写“本单位不存在主管部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
车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司(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充装介质:(CNG、LNG、LPG)
申请类别:(首次、换证、增项)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公司(加盖公章)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技术负责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认证机构
认证日期
认证有效日期
申请许可项目
在原有许可栏内打〇;新申请或增项的,在新申请栏内打√
序号
充装介质类别
充装介质名称
充装地址
原有许可
新申请许可
备注
申请人声明与签署
在此,我声明本单位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没有对办理充装许可具有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现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充装许可,请予受理审查,取得充装许可后,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保证充装质量,接受安全监察。
事故上报制度
接受安全监察制度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车用气瓶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充装进行控制和记录制度。
提交的文件资料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
备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2
规划审批手续
1份
3
消防验收意见书
1份
4
充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1份
5
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份
6
充装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质量管理等方面情况)
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车操作规程
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车记录
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定期校验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充装单位安全检查记录
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用户宣传教育与服务制度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