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动火区申请表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1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8〕1号)以及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固定动火区设置以下规定。
2 固定动火区定义就是指由公司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 设置条件3、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2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等不应小于30m(部分动火点安全距离受实际情况限制不符合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3、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畅通。
3、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管理要求4、1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与其它杂物,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
检维修必须使用的煤油、机油、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应与动火区域有效隔离。
4、2 固定动火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包含“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及管理责任人及有效期限,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4、3 从生产区域拆下的设备、管道等进入固定动火区必须经清洗、检测合格,并确认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未经清洗、检测合格的设备、管道等严禁进入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4、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应遵守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5 固定动火区的审批5、1固定动火区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由生产技术部、安环部负责,符合固定动火区设置条件的,由安环部确认,总经理审批。
固定动火区每半年由安环部进行一次复审。
固定动火区申请表火区域不能放置油漆、气瓶等可燃液体与气体;现场要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
当固定地点动火区域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或现场存有较大的火险隐患时,则取消固定动火的资格,重新按照临时动火进行管理。
动火作业审批表、动火证

1、动火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动火前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且要持有效相关证件,同时要检查
动火现场有无爆易燃物品,对于那些不能移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封闭隔绝措施。
2、监火人员要懂得相关的防火知识,在监火期间必须配备水盆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不得离岗或私自脱岗。
3、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先检查本身的动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电焊机进出线是否老化,
有无二次降压保护装置,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
4、高处电气焊接时,其下方要有挡板或接火斗,防止火星四溅引燃易燃物品,割下的金属
熔件必须先用水冷却后再放到地面上以防坠物伤人。
5、不论是动火人员还是监火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在作业场所及其周边要及时
发现火灾隐患 ,做好相关的防范工作。下班后指派专人对施工周边进行检查,以防零星火
种点燃。
6、加强现场危险源的控制,做好重大危险的辨识及评估工作。
监护人:
申请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本次动火属二级动火,并且符合动火条件,同意动火,但动火单位要加强动火管理,确
保动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完毕后,监火人员必须检查其作业面及其周边有无火源隐患,待确认无火灾隐患后
操作人姓名
监护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防火负责人签名:
(安全员)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方可离开,液化气拧紧开关;电炉必须切断电源,将现场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
作业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名称
二级动火许可证
工程名 称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

发放编号:修改状态:0改×××公司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编写:审核:审批:实施日期:年月日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1.目的为明确厂内固定动火区的划分,规范固定动火区的管理,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2.职责固定动火区应定期进行点检,严格按照动火安全作业管理要求作业,班组长或工段长负责落实、检查相应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流动安全检查。
3.管理要求3.1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3.2作业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器具,电线是否有破损裸露情况,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及气管等是否完好;3.3氧气乙炔气瓶使用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距离动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距离,氧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3.4作业时电线或氧气乙炔气管应规范布置,避免被重物挤压或高温物体烧烫,发生漏电、漏气危险;3.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
3.6发生着火或触电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处置或人员急救。
3.6固定动火区应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固定动火区的有效期限。
4.固定动火区的审批固定动火区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由动火作业部门、动火区域所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符合固定动火区设置条件的由安全管理人员确认总经理审批。
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点检,如固定动火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附件附件1:固定动火区申请表。
附件2:固定动火区点检表。
附件3:固定动火区划分图。
本规定自2020年3月5日起实施。
××××公司2020年3月5日固定动火区申请表注:固定动火区申请有效期为一年,如设置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申请。
固定动火区点检表注:固定动火区点检由安全管理人员每月随机检查一次,如发现固定动火区周围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终止固定动火区作业,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动火作业审批表

防火措施监护人员申请动火人签名:
申请班组长: 年 月 日
消防负责人意见:
消防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一级动火当日有效,二级动火三天内有效,三级动火七天内有效。
表B2
工程名称
动火部位
动火部门
动火时间
动
火
须知
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一二级动火,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
后重新申请,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消防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
三级动火审批表

烧。
措
(3)消除着火源。就是严格控制明火、电火及防止静电、雷击引起火灾。 (4)阻止火势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窜入有燃烧、爆炸危险的设
备、管道或空间,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中扩展,或者把燃烧限制在一定范
施
围不致向外延烧。 (5)认真贯彻防火责任制度。配备好适合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焊工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焊工班长:
日期:
监护人姓名
安全科
批准人姓名:
年月日
安全科:
日期:
年月日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防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采取局部通风或 全部通风的方法,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浓度;对能相互作用发生化学
反应的物品分开存放。
火
(2)隔绝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气体、液体、固体不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 化剂等助燃物接触,即使有着火源作用,也因为没有助燃物参与而不致发生燃
单位名称
三级动火许可证
动火须知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有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 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 动火。
《固定动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固定动火区安全管理制度》固定动火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炭素公司各固定动火区的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不受任何损失,同时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现参照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目前实际现状,特制定公司固定动火区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审批通过的所有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固定动火区定义是指经炭素公司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4.内容4.1动火类别:4.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切割、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容易出现明火的作业。
4.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等修补工作。
4.1.3自制工器具、货架等器材的制作、维修。
4.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4.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2.2固定动火区的设置距易燃、易爆场所(含管道)、罐区、各关键在用设备等要根据不同介质进行划分(动火区30m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15m内不应存在可燃液体,10m范围内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实际最终评估确定)。
4.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其它厂房进行隔离,具备向外开启的门窗,出入道路畅通。
4.2.4正常生产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时,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4.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检维修必须使用的煤油、柴油、汽油、机油、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应与动火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4.2.6固定动火区内部和周围物资必须规范整齐,所有用电设备和机械设备等必须固定位置存放,不准随意挪动,且应张贴明显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警示标识等。
4.2.7固定动火区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明显标志,专人负责管理。
4.3禁火区: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的其他所有区域。
4.4动火准绳:4.4.1从生产区域拆下的设备、管道等进入固定动火区必须进行清洗、检查合格,并肯定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未经清洗、置换检查合格的设备、管道等严禁进入固定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表

3、二级级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表
表(十二)
施工单位
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中沧e创
动火等级
三级
动 火 须 知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比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比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物和易燃物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企业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三天,期满应重新审请。
3、二级级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1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8〕1号)以及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固定动火区设置以下规定。
2 固定动火区定义是指由公司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 设置条件3.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2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等不应小于30m(部分动火点安全距离受实际情况限制不符合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3.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畅通。
3.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管理要求4.1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
检维修必须使用的煤油、机油、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应与动火区域有效隔离。
4.2 固定动火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包含“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及管理责任人及有效期限,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4.3 从生产区域拆下的设备、管道等进入固定动火区必须经清洗、检测合格,并确认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未经清洗、检测合格的设备、管道等严禁进入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4.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应遵守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5 固定动火区的审批5.1固定动火区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由生产技术部、安环部负责,符合固定动火区设置条件的,由安环部确认,总经理审批。
固定动火区每半年由安环部进行一次复审。
固定动火区申请表动火区域不能放置油漆、气瓶等可燃液体和气体;现场要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
当固定地点动火区域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或现场存有较大的火险隐患时,则取消固定动火的资格,重新按照临时动火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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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申请部门意见
年月日
生产部意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月日
设备管理部意见
年月日
HSE管理部意见
年月日
批准
公司HSE总监
年月日
固定动火区申请表
申请部门
联系人
固定动火区位置
固定动火区面积
(长×宽)
固定动火区申请时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固定动火区的动火内容和申请理由
序号
固定动火区设置条件
确认人
1
固定动火区域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
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小于30米,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3
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
5
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6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醒目、明显的标识。其标识应包括“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动火区的范围(长×宽);动火工具、种类;区域责任人;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7
固定动火区域不能放置油漆、气瓶等可燃液体和气体;现场要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当固定地点动火区域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或现场存有较大的火险隐患时,则取消固定动火的资格,重新按照临时动火进行管理。
8
有固定动火区的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9
有固定动火区的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0
固定动火区的有效期限为半年。
11
补充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