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会员代表和推荐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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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选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选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选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4.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4.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选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根据八届律协第十二次理事会决定,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3月30日(星期日)在深圳市委党校礼堂召开。

现就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时间: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三)二、推荐方式: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推选,并填写《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律师代表候选人(部分会员代表)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报送律协秘书处。

三、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八届律协第十二次理事会决议:主席团成员中部分会员代表人数定为2人。

部分会员代表候选人由本次大会正式代表自愿报名,经工作小组(会长会)研究后提交理事会确定最后人选。

每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推选一名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1)应当是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未在八届市律协担任理事、监事以上职务;(3)执业10年以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4)按《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至第六项确定的主席团候选人所在律师事务所不能再报名。

特此通知。

四、材料报送地点:市律协秘书处办事大厅办公室窗口。

附件:深圳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深圳市律师协会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共540人。

其中:团体代表327人,个人代表209人,法援、公职、公司代表4人。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四)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各项工会工作献计献策;(五)积极宣传贯彻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大会筹备第十五条成立大会筹备组,下设会务组、文件资料组、宣传组、保卫组,为大会召开提供必要的服务。

会务组负责会议用品的采购,会场的布置等工作,文件资料组负责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宣传组负责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保卫组负责会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协会选举办法

协会选举办法

协会选举办法一、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一,基本程序:1、作筹备工作报告(包括候选人产生和征求意见情况以及《章程》(草案)形成的说明);2、审议幵通过《章程》(草案);3、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负责人;4、通过会费收取标准;5、其他程序。

,二,有关要求1、准确确定会议名称。

其名称一般为“××××会成立暨首届会员,戒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数量在50家,人,至100家,人,以内的,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101家,人,以上的,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2/3;会员总数在300家,人,以上的,会员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1/3。

2、规范机构设置。

社会团体理事以上成员候选人,由发起人推荐戒由1/5以上会员,戒会员代表,联名推荐。

理事会从会员,会员代表,中产生,其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戒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理事人数超过50人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为理事人数的1/3。

理事长,会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均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是社会团体负责人,一般为5-7人,其中理事长,会长,1人,副会长,副理事长,3—5人,与职秘书长1人。

行业性协会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宜超过15人。

积极探索设立监事戒成立监事会。

会员人数较少的,可设1-2名监事;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成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

监事从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理事长(会长)和会计人员以外的会员中推举,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充分体现会员意志。

会员,戒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重要事项,不得鼓掌通过,必须让不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基本取得一致的基础上履行程序后形成大会决议决定。

社会团体制定戒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戒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戒者会员代表出席,幵经出席会员戒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祟方式进行。

农合联换届流程

农合联换届流程

农合联换届流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自2014年12月起,在县级各供销合作社中全面开展了农合联换届工作。

为了搞好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章程》、《全国供销系统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中心制定了换届工作方案。

这次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依法”的原则,通过“四项程序”即:1.召开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农合联理事会。

2.代表产生程序:选举产生由5名委员组成的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和理事会。

3.理事推荐:由基层社社员代表差额过半数提出。

4.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主任办公会。

5.召开换届大会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章程》《全国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试行)。

6.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扩大会议),根据上级要求,确定会议时间等具体事项。

7.在县或乡以上媒体进行公告和公示并发布选举结果。

8.经批准,召开乡镇(街道)农合联理事会成员和理事会议。

9.进行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的选举投票工作,并作出决定;10、建立主任、常务委员会;11、设立监事会或者执行机构;12、修改章程草案。

13.审议通过后上报县联社备案就行。

14.根据《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的规定,召开成立大会,举行新任理事会、监事会宣誓仪式后即可生效。

作者授权代表进行发言(本文中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会员之家原创首发)“农合联”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经登记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章程等制度,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自愿和民主原则开展各种合作活动;为农村经济合作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或委托对本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的其他工作给予指导。

依法管理其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和资金筹措,依法向农民筹集资金,为农民提供生产合作服务等职能一、农合联的设立意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中心,依法依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组织,是中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第二十五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筹备会议。
(一)报告大会的筹备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二)表决通过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三)宣布代表分组情况和大会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在预备会议结束后举行。
(一)宣布大会执行主席编组情况。
(二)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三)讨论通过“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意列为候选人。
(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
(四)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各项工会工作献计献策;
(五)积极宣传贯彻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三)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选举结果。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确需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公司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工会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承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第十条会员代表选举,必须达到本单位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会员代表获得会员总数过半数选票的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规定名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后,将会员代表花名表按要求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由公司工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推荐代表组长和副组长,在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进行宣布。代表组长、副组长根据大会议程组织代表日常活动。

会员代表推选方案

会员代表推选方案

会员代表推选方案
尊敬的会员代表,
经过仔细讨论和分析,我推荐以下方案作为会员代表推选方案:
1.选举过程的透明公正性: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以充
分保障会员的利益。

我们将制定详细的选举程序和标准,确保每位会员代表都能在公平的竞选环境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

2.候选人资格要求的明确性:明确规定候选人必须满足的资格
条件,例如持续一定的会员资格、良好的会员记录等。

这将确保会员代表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代表会员群体的利益。

3.候选人选拔的多样性:鼓励不同背景和专业领域的会员参与
竞选,以保证代表团体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通过多样性,我们可以更好地代表和理解会员的需求和意见。

4.选举结果的公示和解释:选举结束后,将公示选举结果,并
解释选举的过程和依据。

这将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向会员明确传达选举结果和理由。

5.会员代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规定会员代表的职责和权力,
例如代表会员参与组织重要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等。

这将确保会员代表能够履行其代表职责,并对会员权益进行有效维护。

以上是我对会员代表推选方案的建议,我相信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能够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代表团体的多样性,以更好
地服务于会员的利益。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
会员代表推选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京民社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京民社发〔2020〕24号各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团党建领导机关,各社会团体:现将《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2020年3月3日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是本组织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过程。

第三条换届选举应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以下简称理事会)。

理事会可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授权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条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二章换届选举机构第七条理事会应在任期届满6个月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重大事项。

(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按章程审核会员资格条件。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三)组织提名理事长或会长(以下简称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以下简称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建议人选。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发【2019】6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建立的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下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基层工会重大事项,选举基层工会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切实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第七条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告。

换届选举、补选、罢免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书面报告。

上一级工会对下一级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八条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会员201至1000人的,设代表40至60人;会员1001至5000人的,设代表60至90人;会员5001至10000人的,设代表90至130人;会员10001至50000人的,设代表130至180人;会员50001人以上的,设代表180至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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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会员代表和推荐候
选理事单位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0年3月2日)
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我会拟于今年第一季度末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协会理事会进行换届,以及修订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因此,经研究召开联络站站长会议,部署对会员单位重新进行登记、推选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推荐候选理事单位等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会员单位重新登记
(一)登记范围:原会员单位和要求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一律填报《山东省测绘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登记(申请)表》,并进行汇总。

原会员单位不愿重新登记的,依照《章程》的规定,按自动退会处理。

(二)会员条件:
1、拥护本会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
4、测绘科技研究、开发及教学的单位;
5、生产、销售与测绘有关的仪器、设备的单位;
6、各级测绘管理部门;
7、其他与测绘业务有关的单位。

二、推选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推选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在会员重新进行登记的基础上进行。

(一)推选代表的数量:按会员单位数量的30%推选。

(二)代表的条件:基本要求是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力求各层次的会员单位都有代表参加大会。

1、遵纪守法,遵守行规行约,维护协会声誉和权益;
2、关心协会建设,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推荐候选理事单位
(一)推荐数量:按所推选代表数量的50%推荐。

(二)候选理事单位条件:拟推荐为候选理事单位的,原则上要推选为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
3、热心协会工作;
4、自觉维护测绘行业团结和协作;
5、在当地测绘界有一定声望,工作业绩突出。

四、其他事项
(一)推选代表和推荐候选理事单位的方式由各市联络站自行决定。

(二)上报时间:2010年3月15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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