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出货检验流程图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ISO9001-2015)1.0目的:确保交付给客户的产品符合客户品质要求。
2.0范围:凡本公司所销售之产品均属之。
3.0定义:无。
4.0权责:4.1品保部:产品出货前的检验工作。
4.2制造/仓储:出货产品的包装和搬运,交货工作。
4.3生管:制订出货计划和出货交付运输安排。
5.0作业内容:5.1生管课依据客户订单交期或排程做出生产出货计划表以E-MAIL或PAPER 档的形式通知到品保、仓储、制造等各相关单位。
5.2制程产品在入库前需经过OQC检验,仓储根据出货需求,把待出货之产品移置到“OQC待检区”。
5.3OQC依据《SIP》、承认样本及限度样品的要求对出货前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把检验结果记录在《制程巡检/抽检品质记录表》及《出货检验报告单》中。
5.4抽检时OQC按每个栈板为一个批次或小件以不超过1000PCS为一个批次,按照《ISO2859抽样计划》正常单次抽样,AQL:MA为0.4,Mi为0.65。
出现客诉问题需重点检查,无客诉问题产品则以出货前的查核为主。
如有客户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标准进行。
5.5OQC检验判定合格:5.5.1OQC依据《检试验管理程序》的要求在《产品标识单》上盖“OQCPASS”章。
5.5.2制造依据《产品标示单》OQC的标识进行入库。
5.6OQC检验判定不合格:5.6.1OQC把不合格现象或不合格样品呈报上级主管后,确认为异常,则发出《品质异常联络单》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与改善,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在《品质异常联络单》背面会签。
具体依照《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执行。
不合格批,每一栈板朝外的最上层的左上角贴《不良品标示单》,注明相关不良现象等内容。
具体依照《检试验管理程序》执行。
5.6.2经OQC判定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管理程序》进行处理;相关单位评审是否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如需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则依据《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如果不采取纠正措施,因出货紧急,在不影响功能的情况下,由生管或业务提出特采申请,具体依照《特采作业流程》执行。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查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查验。
3 职责3.1仓库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出产部负责在成品的出产控制、查验,出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查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查验尺度的制订。
3.4 技术部负责制订原材料、在成品、半成品/成品接收尺度,查验过程中的技术撑持和协助。
3.5 采购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置。
4 名词术语4.1 查验:通过不雅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查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查验。
4.3 制程查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物及影响产物质量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查验。
4.4 最终查验:是指在出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出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查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符合尺度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合错误最终产物质量发生决定性影响,经技术部和相关部分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定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置。
4.6 原材料:指出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半成品、补缀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成品:从一个出产工序转给另一个出产工序继续加工的便宜半成品以及不克不及单独计算成本的便宜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颠末必然出产过程并已查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物。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出产过程,按规定尺度查验合格,可供发卖的产物。
4.10 紧急放行:出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出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5.1 进料点收、送检: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查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查验。
成品出入库库作业流程图

盘点作业
帐目调整 安全库存预警及呆
滞物料提报 仓库整理
作业要求
1. 成品仓仓管员收到《成品入库单》后,需仔细核对实物的品名规格、数量、 标签、标识、生产指令号等内容,确认无误且包装符合要求的,则办理入库, 把成品摆放在相应的区域,如果不符合要求则拒绝入库。
1. 依照签收明细一一对应《物资收发卡》进行上卡登记:单据号码、品名规格、 数量、结存数。
2. 当天入库单据需在当天下班前复核完成,晚上入库物料来不及复核则需在次 日 10:00 前完成复核动作,以确认仓库帐物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1. 根据 ERP 系统中《销货凭单》查看所要出货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出货的客户。
1. 根据销货凭单上注明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找到对应实物。 2. 正常情况下已签收入库的成品直接在各区域找到对应实物即可,如果库存无
成品出入库作业流程图
页 码 1/1 部门
执行部门/人员 成 仓库/出货员 品 入 库 确 认 仓库/出货员
仓库/出货员
成
品 出
仓库/出货员
库
确
认
仓库/出货员
存 仓库/出货员 货 确 认
仓库/出货员 仓库/帐务员
库 存 处 仓库/出货员 理
库
登卡记录 出库单据 打单、备料出货
日 10 点前需全部复核完成。 1. 在打印出来的《进销存帐》明细上找到对应《物资收发卡》核对双方的进出
存帐是否一致,先系统帐与物资卡双方的帐目核对,然后将系统帐上结存数 与实物结存数进行确认 2. 如果发现帐物不符:重点确认出货有无多出和少出、丢失和被盗、其它地方 还有无未入库归类成品等。 3. 卡有帐无:重点确认有无《出货单》单据未出先核,是否有成品入库单据遗 漏丢失及未复核。 4. 帐有卡无:重点确认是否有相关进出单据有遗漏登卡情况或有《成品送货单》 未复核。
IQC--IPQC--FQC--OQC检验控制流程图

纠 正 及 预防 措 施 管
理程序
IQC 作业流程图
流程图
权责单位及人员
相关文件及窗体
供货商
《送货单》
物控部
《收料单》
N
品管单位
《料品免检管理办法》 资格认定
Y
《合格供货商名录》
抽样计划 MIL-STD-105E
品管单位 《MIL-STD-105E LEVEL II 》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
N
N
《进料验收单》 抽样检验
品管单位
《进料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成品作业检验规范》 《QC PASS 章》 N
Y
《进料矫正措施单》 《不良品待处理单》 《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不合格料品管理程序》
N
相关单位主管
《进料验收单》
Y
品管单位
《进料验收单》 《条件允收标签》
物控单位 《进料验收单》
核准: 审核: 制定:
供应商
收
料
入库
M.R.B 会议 条件允收
核准:审核:制定:。
OQC出货检验程序(含表格)

OQC出货检验程序(ISO9001-2015)1.0目的:为确保生产线所生产的成品品质符合客户品质要求,对整个出货检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2.0范围:适用于汕头市万晖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出货品质检验作业.3.0职责:3.1OQC:出货品质检验、品质判定、状态标识、异常反馈与跟踪、检验结果记录。
3.2QE:制定或修订出货品质检验标准、异常原因分析、异常跟踪及作业指导。
3.3生产部:出货待检通知、不合格批的重工作业、不合格品处理.3.4仓库:成品入库管理、库存超保质期成品再检通知。
3.5业务部:成品特采申请、重工作业安排.4.0定义无5.0作业内容5.1入库成品待检通知生产部入库待检的成品必须是经FQC全检并判定合格(需贴合格标识)的产品,入库前需核对入库数量与检验数量是否相符,最后将待检之成品移入成品仓库指定的出货待检区域。
然后开立《出货待检通知单》通知OQC进行出货检验。
5.3出货品质检验作业5.3.1检验依据OQC检验时依据《成品检验规范》、《产品检验标准书》、工程样办等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和判定,抽样作业时按照MIL-STD-105E普通Ⅱ级抽样,合格质量允收水准(AQL):致命缺陷(CRI):0、主要缺陷(MAJ):0.65、次要缺陷(MIN):1.5,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按照客户要求的允收水准进行抽样作业,具体参照《抽样检验计划》执行.5.3.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结构/特性/包装/标识等项目,具体检验项目参照《成品检验规范》中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5.3.3OQC出货检验作业时应按照抽样计划规定的抽检数量从待检批中的不同部位、不同箱号的箱子中抽取指定数量进行检验,尽量减少不量流入客户端.检验完成后需在《出货待检通知单》上进行品质判定,然后将《出货待检通知单》归还生产部.5.3.4正常情况出货检验需在6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急出货情形需在2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合格都需真实且详细的记录于《OQC成品检查报告》上,以便追溯和统计分析.5.3.5经OQC检验合格批次,由生产部门填写《成品入仓单》办理入库.5.4检验状态标识检验合格在标签上盖PASS印章,不合格贴红色REJECT标签,特采使用贴黄色特采使用标签.挑选或加工使用则贴挑选/加工使用标签.具体参考《产品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5.5品质异常反馈及处理经抽检判不合格批次,需在产品外箱上贴上红色的不合格(REJECT)标签,并将判定结果记录于《成品待检通知单》上并归还仓库,同时OQC开立《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OQC组长确认/主管审核/经理核准,然后由业务/PMC/生产/品质/工程等相关单位会签评审.最终由(副)总经理批准,不合格批的处理方式按(副)总经理批准意见执行,会签完后将此单给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制定改善对策,至于检验发现之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参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5.6特采放行作业5.6.1经OQC检验不合格批产品,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决定特采使用的,由业务开立《特采申请单》并附上《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品质部/工程部/生产部/PMC等相关单位会签评审,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执行,最后由OQC将不合格标签撕下,在标签上盖PASS印章,若是经客户同意特采使用需在外箱贴特采使用标识.5.7不合格批重工再检判重工的不合格批,OQC需对重工过程进行跟踪(包括重工项目是否与反馈之项目相符,重工之数量是否与判退的数量相符等内容),重工后生产部必须重新报验此批,并在《出货待检通知单》上注明”已重工”字样.重工再检OQC必须再次填写《OQC成品检查报告》,报告上需详细注明为”重工再检”字样,并详细记录《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编号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于追溯.5.8库存成品再检所有库存成品超过保存期限,仓库必须重新提报给OQC重检和判定.重检后原标识需更换,若重检判不合格,需开立《出货检验异常报告》给相关单位会签评审,不合格批的处理参照5.5/5.6/5.7执行,不合格品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5.9控制计划的传递和执行5.9.1在新产品投产之前,由品质经理针对此项产品的特殊特性内容,对检查员进行培训,要求品管员严格按特殊特性的内容执行检查。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流程图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4.程序: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4;MINOR:2.5②组合料MAJOR:1.0;MINOR:4.0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程序(含流程图)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了有效测量与监控产品从进料、制程、成品及出货各阶段检验作业能始终符合产品工程规范的各项要求。
2.0范围:适用于品管IQC、IPQC、QA过程作业。
3.0权责:3.1品管部:负责各阶段品质检验的执行、标识、追溯的管理、实际验货。
3.2工程部:产品作业标准的制定与检查。
3.3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工程标准、验收标准执行生产作业。
3.4业务部:依订单需求验收出货数量。
3.5资材部:采购物料的外部联络。
4.0定义:无5.0作业内容:5.1进料检验5.1.1收料5.1.1.1供应商依据采购订单交货到公司仓库。
5.1.1.2仓管依据采购订单核对送货单是否一致,如若不符则退货并要求供应商重新交货,符合则点收数量并开出[进货单]。
5.1.1.3仓管将[进货单]连同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如材质报告、检验报告、测试报告等)交品管部,通知IQC进行检验。
5.1.1.4检验参照依据AQL表或依客户端需求作抽样检验。
5.1.1.5品管部IQC接到[进货单]后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进行验证,(有法规环保类要求的产品必须依客户指定或经国家认可有检测能力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如“SGS报告”等);品管部可以根据批量大小、价值贵重程度来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材质进行一次确认。
5.1.1.5下列几项物料必须由品管部进料检验:a)生产性原材料。
b)外发加工产品。
c)包装材料等。
5.1.2需应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验收、检验5.1.2.1接收检验及测试:a)核对材质证明(限自购原材料,样品或来料加工产品可不需要提供材质证明),核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
b)依《检验标准书》逐项检验与填写[进料检验报告],无《检验标准书》时,依图面求或样板检验,检验结果可直接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上。
c)凡属客户提供来料进行加工,如无图面,依据客户提供的规格进行检验;如既无规格又无图面,IQC只针对其外观进行检验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上。
成品检验管理程序

附件一:成品出货检验管理流程图
作业流程
权责单位
参考文件
使用表单
组装单位
产品完工入库单
品管单位
成品包装管理规范
FQC及OQC检验记录表
仓库单位
仓储管理程序
产品完工入库单
生管单位
出货通知单
品管单位
成品包装管理规范
FQC及OQC检验记录表
自动化设备成品检验报告
尺寸量测报告
5.2.5 检验结果记录于「自动化设备成品检验报告」/「FQC及OQC检
验记录表」中。
5.2.6 当零件图纸上有注明“需附量测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字样时,需将量测数据
记录于「尺寸量测报告」内。
5.3 入库:
5.3.1组装单位将合格之成品拉至出货区,并通知仓库办理入库。
5.4OQC检验:
5.4.1 OQC依【抽样计划管理规范】进行检验。
5. 作业内容:
5.1 入库申请:
5.1.1组装单位检查人员自检合格,包装标示完成后,把产品移至成
品待验区。
5.1.2组装单位将成品标签、铭牌及二维码固定在治具和自动化设备
后,告知FQC检验。
5.2成品检验:
5.2.1 FQC依【抽样计划管理规范】进行取样。
5.2.2FQC依「自动化设备成品检验报告」/工程图面/包装规范/进
(1) 客户有特殊要求,依客户指定格式、项目提供。
(2) 未指定报告格式,自动化设备使用「自动化设备成品检验
报告」提供。
(3)治具使用「尺寸量测报告」提供。
5.5出货:仓库依【仓储管理程序】作业对检验合格物料打包出货。
6. 相关文件:
6.1 【抽样计划管理规范】Q-WI0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