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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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重点总结(考点梳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重点总结(考点梳理)

模拟试题三
总结词
检验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掌握 程度和应变能力
VS
详细描述
通过模拟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境 ,考察考生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 理解和应对能力,包括对法律法规的准确 理解和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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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商品交易和资金收付过程中的结算行为 和结算关系。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票据管理、汇兑、托 收承付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定义
01
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预算、政府采购、国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02
会计职业道德重点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 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 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 范。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 手段,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同时对加强会计人员自身修养也具有 重要意义。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 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学习培训和职业实践等方式,引导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职 业道德观念。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陶冶等方法和手段,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 质,达到一定的境界。
02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活动中的税收关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①会计法律,人代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10.31)②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部门(办法、准则、指南、制度、存货)④地方性会计法规。

3、会计工作管理体制:①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③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5、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会计电算化要求:①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②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7、会计核算的内容: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其他事项。

8、会计年度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9、记账本位币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是每个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素养。

其中,财经法规方面的知识是指一个企业或组织应遵守的财经法规、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等方面的知识;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则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知识。

一、重点内容在所有财经法规中,税法是会计人员最需要掌握的一项内容。

它包含了很多与记账、结算和审计等相关的法律条款,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精通税法规定,以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方面,账务准确性、隐私保护和礼貌待客等方面是最为关键的。

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尤其是对于客户和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机密性信息,更需要做到妥善保护。

二、财经法规的应用1.税法税法是企业在财务运作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法律规定,因此会计人员需要掌握税法中与记账、结算及审计等相关的条款。

税法影响会计人员如何处理所得、成本、利润和税务回报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熟练掌握税法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非常重要。

2.财务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是企业应遵循的会计规则。

它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制度,明确了财务报表的表述要求和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审核要求。

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在财务报表编制、监听页面和审计等环节中,准确地运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3.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财务运作中应遵守的一系列法律条款和政策。

它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行政部门制定并颁布的政策和规定。

会计人员需要时刻关注政策法规的更新,确保财务运作的合法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应用1.账务准确性在财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确保账务准确、无误差,以保障企业的财务运作顺利进行。

在记录会计凭证的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遵守记账规则,切勿随意修改账目记录,并应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隐私保护在处理联络对象和员工的信息时,会计人员应该时刻保持隐私性,并确保相关信息不泄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通常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会计的基本职能: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适用范围:1、对人的效力范围。

调整的对象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领导与会计主管机关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

2、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3、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

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它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等,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基本准则规范的核心内容:1、明确了我国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2、强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为会计基本假设。

3、坚持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4、建立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规定企业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5、将企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同时对有关要素建立了相应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规定会计要素在确认时,均应满足相应条件,会计要素在计量时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财经领域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也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基础。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财经法规: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等。

公司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证券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税法的实施有助于调节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

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1. 保密义务:会计从业者应当保守会计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信息被滥用。

2. 诚实守信:会计从业者应当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或隐瞒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独立性:会计从业者应当保持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不受他人干预或操纵,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和公正。

4. 职业操守:会计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5. 远离利益冲突:会计从业者应当远离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情况,避免因私人利益影响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财经法规为会计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准则和规范,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会计职业道德则是在法规基础上,对会计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和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一、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财经法规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

财经法规主要包括财税法规、金融法规、企业法规等。

1. 财税法规财税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与财政和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

财税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管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保证了财政收支的合理性和税收的公平性。

2. 金融法规金融法规是指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管要求等,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3. 企业法规企业法规是指国家对企业组织和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企业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责任义务等,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的公平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会计职业道德对于保持会计工作的诚信性、可靠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持诚信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伪造或篡改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不得隐瞒或掩盖真实情况,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2. 保守秘密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对企业的财务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和账务资料,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保持独立性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不为他人谋取私利。

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事务,不得为个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害企业或他人的利益。

4. 提升专业水平会计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会计知识和技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011年3月会计会计职业道德与财经法规要点总结

2011年3月会计会计职业道德与财经法规要点总结
成本,即生产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收入—费用=利润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13)
财务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成果在财务上的表现,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七)其他事项 (13)
如企业的终止清算、波产清算等,对此都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11)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等。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权和其他债权和基金等。
购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资
股权
发行——————>权益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11)
财物是指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核算 (12)
债权是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三)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行政规章制定。会计规章《监督办法》。其他都是会计规范性文件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地方性会计法律制度。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直辖市
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如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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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会计法》没有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建账要求。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例题】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是( C )A、洽谈业务B、签订合同C、履行合同并引起资金运动D、履行合同但没有引起资金运动(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②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真实性;B、完整性。

③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

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①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②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③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注意: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2、会计核算的内容(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要求记住这几个标题,具体内容不要求)(1)是什么: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年度(2)为什么: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

(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本位币(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①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

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知公章指:业务公章及财务、发票、收款、结算专用章)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

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

(作废时盖啊“作废”戳连存根一起保存)G、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H、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I、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J、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K、原始凭证遗失应采取的措施a、能够取得证明的: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b、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A、审核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②原始凭证的审核B、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处理方法b、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A、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③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B、一般内容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

(2)记账凭证—又称传票①记账凭证的填制A、填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a、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B、如何填制 b、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c、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C、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E、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a、填制当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b、发现当年的错误,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

F、改错方法 c、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

d、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G、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经济责任。

A、是否附有原始凭证(结账、更正错帐可不附)②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B、内容是否填写齐全C、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6、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账簿的登记①登记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

②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

(书写要留有空格,占格距的1/2)③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A、冲销错误纪录④可以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的有 B、登记减少数C、登记负数余额⑤会计帐簿错误的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3)账目核对的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没有账表相符)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在第39页倒数第4行)(4)结账的种类:月结、季结、年结。

(没有半年结)(5)结账的要求: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

②结账前,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需调整的账项要及时调整。

7、财务会计报告(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①编制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

②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不得提前或迟过。

③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完整性也负责。

)④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3)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①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②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如厂长)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如抓财务的副厂长) 、会计机构负责人(如会计科长) 和设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除此外均签名或盖章)③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注意:都是国字当头的企业,没有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说明下列事项:A、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C、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D、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E、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

④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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