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正式样本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减少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给工程建设导致的损失或不良影响,避免隐患、事故的发生或扩大,确保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处理对象为因相关单位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产生潜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产生质量、安全隐患及相关缺陷行为的当事方,处理的目的旨在督促、警告、监管当事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整改、排查相关隐患环节,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本办法是发包人与其存在合同履约关系的相关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的合同约定,不能免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触犯有关法规所进行的相应行政处罚.第四条按本办法约定进行过违约处理的相关单位,不免除其后续整改至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第五条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第六条设立专项帐户,帐户归业主所有,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部负责掌管。
因处罚获得资金须专款专用,只可做奖励用,监理单位若挪作他用,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双倍赔偿.工程完工后14天内监理将帐户移交给业主,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毫无保留的全部移交。
第七条本条例对总包及指定分包均有效,本条例之规定并不取代合同之约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施工过程违约处理一、质保资料违反本条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滞后;(二)质保资料伪造、涂改、抽换;二、验收单元未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或(代)建设单位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20000元。
三、违反原材料、构配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0元。
(一)原材料、构配件不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或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已用到工程上;(二)检测样品弄虚作假,样品缺乏代表性;(注:白试块、委托混凝土生产商制作试块、提前制作试块、提高标号制作试块、未按标准条件养护试块、钢筋试件不能代表实际使用材料、土工试件造假等)(三)取样员、见证员无证上岗;(四)监理人未履行见证人职责,对检测样品未有效见证;(五)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一致;(六)不符合设计要求;(七)监理人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合格签字盖章确认;(八)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1. 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轻微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b. 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c. 极其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项目主要负责人多次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项目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4.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 错误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本公司/单位为了提高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水平,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制定了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单位所有的施工项目,包括委托的分包商或供应商。
三、处罚准则1. 一般违规情况:(1)未按规定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具的,每人每次罚款XX元;(2)擅自拆除、损坏或移动施工围挡、警示标志等,每次罚款XX元;(3)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进行施工作业的,每次罚款XX元;(4)施工现场无人值守或无专人进行巡查的,每次罚款XX元;(5)施工现场存在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等现象的,每次罚款XX元;(6)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的,每次罚款XX元;(7)擅自添加或改变施工工艺、材料的,每次罚款XX元。
2. 严重违规情况:(1)施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标准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根据具体情况,罚款金额不低于XX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停工整顿或吊销合同资质等处理;(2)施工人员破坏环境、污损公共设施等情况,每次罚款XX 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最高可予纳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今后的施工项目。
四、违规处理程序1. 发现违规情况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 经过核实属实后,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向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规行为和处罚依据;3.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的XX天内提出书面申辩;4. 所有的申辩材料将被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5.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责任人或单位;6. 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履行处罚决定;7. 如相关责任人或单位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后的XX天内提起申诉;8. 相关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复核,最终裁定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本公司制定了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且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4. 违反本办法的施工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安全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来参与施工。
2.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3.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4.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三、文明施工管理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范,不得私自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流程。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施工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并分类处理。
3.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4.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5.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互相协作,做到安全施工。
6. 施工现场应设置指示标识和警示牌,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四、奖罚办法1. 安全奖励:对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2. 安全惩罚:对违反安全规定、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扣减工资等,严重违反的将给予停工处理或解雇。
3. 文明奖励:对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4. 文明惩罚:对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等。
5. 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责任,并追求赔偿。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根据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定于2024年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也要对遵法行为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注重针对性、刚性和公平公正,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处罚力度。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利用安全管理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一)未按照法律法规手续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展施工活动的;(二)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三)未按时申报工程质量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一)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二)违反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较重罚款:(一)组织人员冒名顶替进行施工作业的;(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施工资料和技术资料的;(三)伪造、篡改工程验收报告和相关技术文件的。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一、目的和背景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等的关键措施。
然而,随着施工项目的增多和施工规模的扩大,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以推动工地施工各方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中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队伍和相关工程从业人员等。
三、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8.《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等。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工地文明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日加倍处罚。
2. 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吊销其监理资质。
3. 施工队伍及从业人员在工地施工过程中违反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根据违规行为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和教育;(2)书面警告;(3)罚款;(4)停工整顿;(5)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相关证照。
五、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的发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现场巡查、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
2. 处罚通知书的发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由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向违规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3. 整改验收违规方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规定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涉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违规行为。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1. 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2.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3. 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4. 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5. 违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6. 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处罚标准:从业人员罚款100元。
7. 违规行为七: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8. 违规行为八:未按规定设置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9. 违规行为九:未按规定规范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0. 违规行为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四、追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处罚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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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611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正式样本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减少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给工程建设导致的损失或不良影响,避免隐患、事故的发生或扩大,确保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处理对象为因相关单位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产生潜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产生质量、安全隐患及相关缺陷行为的当事方,处理的目的旨在督促、警告、监管当事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整改、排查相关隐患环节,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本办法是发包人与其存在合同履约关系的相关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的合同约定,不能免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触犯有关法规所进行的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条按本办法约定进行过违约处理的相关单位,不免除其后续整改至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第五条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第六条设立专项帐户,帐户归业主所有,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部负责掌管。
因处罚获得资金须专款专用,只可做奖励用,监理单位若挪作他用,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双倍赔偿。
工程完工后14天内监理将帐户移交给业主,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毫无保留的全部移交。
第七条本条例对总包及指定分包均有效,本条例之规定并不取代合同之约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施工过程违约处理一、质保资料违反本条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滞后;(二)质保资料伪造、涂改、抽换;二、验收单元未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或(代)建设单位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20000元。
三、违反原材料、构配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0元。
(一)原材料、构配件不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或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已用到工程上;(二)检测样品弄虚作假,样品缺乏代表性;(注:白试块、委托混凝土生产商制作试块、提前制作试块、提高标号制作试块、未按标准条件养护试块、钢筋试件不能代表实际使用材料、土工试件造假等)(三)取样员、见证员无证上岗;(四)监理人未履行见证人职责,对检测样品未有效见证;(五)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一致;(六)不符合设计要求;(七)监理人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合格签字盖章确认;(八)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四、违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一)使用未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二)仪器设备台帐与使用设备不一致。
五、未按设计图纸或规范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潜在缺陷,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约金1000-50000元。
(一)钢筋数量、规格尺寸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二)钢筋连接加工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三)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四)沟槽回填、路基、基层、面层材料和结构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等要求;(五)监理人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符合要求签字盖章的;(六)承包人未按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七)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
(八)其它降低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行为。
六、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污染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约金1000-10000元。
七、检测单位未按规范要求或项目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的,出具虚假报告,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10000元。
第六条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一、承包人未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处违约金30000-50000元。
二、承包人未建立项目安保体系或建立但未及时通过外审处违约金5000-10000元。
三、承包人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专家论证以及专家论证意见未回复而擅自开工处违约金10000-20000元。
四、监理人未按规定配置现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处违约金5000-10000元;五、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的建立与审核,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处违约金1000-5000元,监理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处违约金500-3000元。
(一)交底资料与安全措施无针对性;(二)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程序不规范;(三)无专项文明施工方案或措施;(三)未建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台账和资料以及台账和资料内容凌乱、不规范或弄虚作假;六、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发包人在日常或季度的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以下行为的作现场违约处理,查实监理人负有连带责任的,监理人的违约金按承包人违约金的20%-50%处理。
(一)安全管理1、专职安全员到岗率每周不足5个工作日,处违约金3000-5000元;2、承包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上岗证过期每个处违约金500-3000元;3、起吊、动火作业无审批程序处违约金500-1000元;4、自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三定”,处违约金1000-5000元;(二)基坑安全1、基坑超过5米,未按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及违反《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相关要求处违约金1000-6000元;2、坑槽开挖未按规定要求放坡及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处违约金2000-5000元;3、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观测,处违约金6000元;4、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或规程以及施工方案规定次序进行开挖和支撑处违约金3000-5000元;5、未经开挖条件验收擅自开工处违约金5000元。
(三)模板工程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计算要求处违约金2000-6000元;2、模板拆除时,拆除区域无设置警戒线和监护人处违约金1000-2000元;3、模板存放堆放不整齐、高度防倾倒措施不合理处违约金500-3000元。
(四)脚手架1、落地式脚手架(1)、立杆基础不符合方案要求,夯实找平,设置底座或垫木,纵向及横向扫地杆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00-5000元;(2)、连墙杆的间距未按规定距离设置,处违约金2000-5000元;(3)、支架搭设未按方案执行,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00-10000元。
2、悬挑式脚手架(1)、未按方案搭设,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00-5000元;(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斜挑立杆无与建筑结构牢固连接。
多层悬挑梁的尾端无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悬挑梁无按立杆间距(1.5m)布置,处违约金1000-5000元。
3、挂脚手架(1)、未按方案搭设,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00-5000元;(2)、施工荷载超过1KN/m2使用,作业人员超过两人处违约金1000-3000元;4、吊篮脚手架无合格的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升降葫芦保险卡与升降吊篮保险绳破损等处违约金1000-2000元。
(五)施工机具、设备1、机具设备缺乏保护罩每一处违约金500-1000元;2、机具设备缺乏零线保护每一处违约金1000-2000元;3、机具设备无合格证每一处违约金2000-3000元;4、塔吊、行走式吊机、桩基、搅拌桩等特种设备租赁合同不规范,验收、合格报告等资料不齐全每处处违约金3000-5000元。
5、特种作业设备司机、指挥、安装与拆卸人员无证上岗处违约金500-3000元;6、吊装设备吊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护圈等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1000-3000元;(六)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1、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无验收、交底记录处违约金500元-3000元;2、每层卸料口无设置防护门,卸料台口搭设不规范每处处违约金500-2000元;3、每班作业前无规定检查,试车记录与交接班记录处违约金500-1000元;(七)施工用电1、用电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现场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处违约金5000元;2、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作业处违约金2000-10000元;3、用其他金属材料代替的熔丝每只处违约金500-1000元;4、电缆线架空不规范处违约金500-1000元;5、乱拖线路或使用不符JGJ46-2005电箱,每只处违约金1000元。
6、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热毯、电饭煲或其他大功率电器等处违约金2000元。
(八)临时设施1、搭建临时设施未进行合格验收即使用处违约金5000元;2、搭建临时设施未进行消防验收处违约金5000元;3、临设未按规定进行办公和居住分开处违约金2000元;4、临设内设施或居住人员不符合规定检查发现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
5、“五小”设施不全每缺一项处违约金2000元;6、室风通风差,照明差、有异味处违约金500-2000元;7、无卫生制度、“七不”规范及值日表处违约金200-1000元;8、检查时宿舍门锁闭或窗户拉上窗帘、涂漆、贴纸处违约金500-2000元;9、食堂无安装排风设备、纱窗、纱门处违约金1000-3000元;10、无食堂卫生许可证和食堂人员健康证或过期使用处违约金200-3000元;11、无留样菜及相关设施清洗记录处违约金200-1000元;12、食堂无使用密封式垃圾箱,垃圾(化粪)外运无环卫保洁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接外运处违约金1000-5000元;13、浴室无安装热水器、防爆防潮灯具等设施处违约金2000-5000元;(九)施工现场1、“三宝四口”(1)、人员进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并按规定系挂,每人一次处违约金500元;(2).密目安全网封闭不规范处违约金2000-4000元;(3).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阳台、楼板及屋面未设置临边防护及其他防护设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每处处违约金10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