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版车险条款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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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20试行版)较(2009版)主要变化对照表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20试行版)较(2009版)主要变化对照表


第七节 支付赔款
一、支付赔款 有关赔付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传至机动车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未建立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应在保险单正本上加盖“×年×月× 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四、赔款计算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 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 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 处理。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 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三)被保险人已经赔付受害人,提供已赔偿受害人凭证,事故索赔相关单证齐全 的,保险公司按时效要求及时理算赔付。 (四)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调 解书原件;
2、三证一卡(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拍照以后照片保存 在理赔影像系统。 3、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 据; 4、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5、赔款支付的收款人身份证(拍照留存)。 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拍照留存)。
三证一卡(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照片保存在理赔影像系统 。
附件1: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一方投保交强险,一方仅投保商业险或无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一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另一方仅投保商业险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本《规则》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的基本原则制定,为交强险理赔实务的补充。

一、标准处理机制(一)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1: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

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2000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 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按商业险条款规定,根据责任比例在商业车险项下赔偿。

即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在B车的商业三者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事故,适用《机动车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方式处理: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3.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4.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2.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例2:A、B两车互碰造成双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1000元),B车无责(损失1500元)。

设B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B车交强险赔付A车100元。

太平洋保险09商业险条款

太平洋保险09商业险条款

附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商业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改申请书、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为基本险。

投保了本保险后,可选择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和特约条款。

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约条款的法律效力为: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

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为准;特约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保险机动车灭失或发生全部损失、推定全损、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第五条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企业非营业用车的自燃;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4、受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5、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沙尘暴;6、载运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2、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

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条款

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条款

附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商业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改申请书、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为基本险。

投保了本保险后,可选择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和特约条款。

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约条款的法律效力为: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

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为准;特约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保险机动车灭失或发生全部损失、推定全损、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第五条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企业非营业用车的自燃;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4、受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5、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沙尘暴;6、载运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2、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

[2009]N258号-风电企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的费率

[2009]N258号-风电企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的费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2009版)费率表一、物质损失保险费率(一)普通风险(地震、海啸、暴雨洪水、风灾除外)1、基准费率:被保工程陆地桩基础海上桩基础陆地风机(包括塔柱)海上风机(包括塔柱)变压器和其它电器控制设备陆地电缆海上电缆其它附属设施基准费率0.07% 1.2% 0.06% 0.8% 0.06% 0.06% 1.0% 0.06%2、基准免赔:1)工程区域海上: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陆地: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2)试车期、保证期以及设计师风险: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3、普通风险调整系数费率影响因素因素情况调整因子单机装机容量单机输出功率小于850KW 1单机输出功率大于850KW(含)小于2MW(含)1.05单机输出功率大于等于2MW 1.1海底线缆深度(仅适用海上风电厂)沿岸 0-20m 1.15 距岸20m-100m, 有船只通行 1.05 距岸20m-100m, 无船只通行 1试车期30天及以下 1 30天-60天 (含60天) 1.1 60-90天 (含90天) 1.2保证期12个月 124个月 1.2安装方式设备供应商安装且提供保障 1设备供应商安装但不提供保障 1.05 其他承保商安装 1.1(二)特殊风险1、地震、海啸1)基准费率:普通风险费率的10%或0.02%,以高者为准2)基准免赔:海上: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陆地: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3)地震、海啸调整系数:费率影响因素因素情况调整因子电厂所在地区新疆西藏云南 1.4 北京天津河北宁夏甘肃青海四川 1.3 山西陕西辽宁海南 1.2 内蒙古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苏上海重庆 1.1 黑龙江吉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广东广西 1所在区域100公里范围内历史上曾发生5级及以上地震 3 历史上曾发生5级以下地震 1.1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50% 1 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60% 1.1 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70% 1.2 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80% 1.32、暴雨、洪水1)基准费率:普通风险费率的10%或0.01%,以高者为准2)基准免赔:海上: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陆地: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3)暴雨、洪水调整系数:调整因素因素情况调整因子施工所在地区安徽、湖南、广西、江西、浙江、福建 1.25江苏、湖北、河北、贵州、云南、四川、广东 1.2陕西、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河南、海南、重庆、西藏、甘肃、新疆1.15 北京、青海、宁夏、天津 1施工经过地区近20年日最大降雨量400毫米以上 1.5 100-400毫米 1.3 100毫米以下 1施工经过河流情况施工经过地区情况经过滞洪区、泄洪区 1.2 不经过滞洪区、泄洪区 13、风灾此处风灾是指暴风、龙卷风、台风、飓风等造成的灾害。

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
车上货物:赔偿限额的1.5% 投保的,按赔偿限额的0.9%;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按赔偿限额的
0.5%.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的20%。
赔偿限额的0.6%。
新车购置价的0.15%;16座以下客车,新车购置价的0.25%;16座及以 .35%。
新车购置价的0.10%;16座以下客车,新车购置价的0.15%;16座及以 .20%。 约定的最该赔偿天数乘以日赔偿金额的10%。 赔偿限额的0.4%。 按车辆损失险的费率执行。
9.二吨以下货车、农用车 760 400 1.6
10.起重车、装卸车、工
程车、监测车、邮电车、 消防车、清洁车、医疗车
800
500
1.2
、救护车
11.挂车
240 200 1.6
1690
1820
2120 2050 1890 1140
800
2110 2440 2810
2280 2620 3010
2650 3050 3510 2560 2950 3390 2360 2720 3130 1430 1640 1890
6.二吨及十吨以下货车 800 480 1.2
7.二吨以下货车、农用车 560 200 1.2
8.起重车、装卸车、工程
车、监测车、邮电车、消 防车、清洁车、医疗车、
700
400
1
救护车
1300 1630 1870 2150 2270
1500
1430 1300 820 620
1860 2150 2470
基本险
险别
车辆损失险
费别车辆种类
基本保险费 (元) A类 B类
费率 (%) 限额5万 限额10万

1.六座以下客车 2.六座及二十座以下客 车 3.二十座及二十座以上 客车

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表

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表

中国人寿财税
注:1,车辆损失险及全车盗抢险保费=固定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限额保费计算公式=(N-2)*(A-50万限额保费)*(1-N*0.005)+A 式中A指同档次限额为100万元时的每 3,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
财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
时的每三者险保费;N=限额/50万元,限额必须是50万元的整数。

、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
电视转播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人保(备案)[2009]N229号-财产险附加险条款的费率

人保(备案)[2009]N229号-财产险附加险条款的费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附加险费率表一、扩展类(一)以下各条扩展类附加条款,每个附加条款的收费不低于主险保费的0.2%。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上浮,但不得下浮。

KA01.暴风雨扩展条款KA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KA03.龙卷风扩展条款KA04.洪水扩展条款KA05.冰雹扩展条款KA06.雷击扩展条款KA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KA08.沙尘暴扩展条款KA09.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KA10.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KA1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KA14.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KA15.自燃扩展条款KA16.盗窃、抢劫扩展条款KA1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KA18.恶意破坏扩展条款KA1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KA20.碰撞扩展条款KA2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KA22.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KA23.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KA2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KA25.烟熏扩展条款KA28.承保全部盗窃条款KA29.虫蛀、鼠咬损失扩展条款KA30.存货变质条款KA31.山崩和下陷条款KA32.海潮保险条款KA33.供水、供气、管道破裂损失条款KA34.公用设施故障条款KA35.导线“舞动”损失扩展条款KA36.“污闪”损失扩展条款KA37.水暖管爆裂条款KA38.液体泄漏条款KA39.污染风险扩展条款KA39.意外污染条款KA41.烟损条款KA42.液体渗漏条款KA43.霉变条款KB01.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KB02.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0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KB04.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KB05.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KB06.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KB07.冷库扩展条款KB07.冷库条款KB08.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KB09.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KB10.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KB1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KB12.铁路机车车辆露天存放、脱轨或冲突扩展条款KB13.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14.财产流动条款(存货及机械设备)KB15.仓库、库房储存保管条款KB17.电路电器设备损失条款KB18.电气损害条款KB19.供电故障导致畜禽损失条款KB20.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KB21.贵重文件条款KB22.贵重物品、古董和艺术品条款KB23.机动车辆条款KB24.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条款KB25.计算机设备保险财产项目保险特约条款KB26.建筑物变动条款KB27.金银珠宝钻石玉器翡翠首饰条款KB28.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KB29.检修扩展条款KB30.草木特约条款KB31.仓储财产损失特别条款KB32.扩展车辆测试条款KB33.流动机械扩展条款KC0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KC02.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KC03.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KC04.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KC05.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KC06.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KC07.专业费用扩展条款KC0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10.公共当局扩展条款KC1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KC12.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13.额外费用条款KC14.加快费用条款KC15.建筑费用增加条款KC16.建筑师、检验师、顾问、法律和其它专业费用条款KC18.水道清理条款KC19.重新装嵌机器条款KC20.疏散费用扩展条款KC21.拆开、拆卸机器设备及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22.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KC23.清理排水道费用条款KD0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2.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KD03.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4.委托加工扩展条款KD0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KD06.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KD07.厂内迁移条款KD08.场所外财产条款KD09.车载货物条款KD10.新获取财产条款KD11.自动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KD12.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KD13.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条款KD14.自动售货机扩展条款KD15.临时移动条款KD16.内陆运输条款KE03.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KE04.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KE05.其他物品扩展条款KE06.看护、保管和管理财产条款KE07.个人财产条款KE08.被保险人照顾、监管及控制标的物范围附加条款KE09.租户财产责任扩展条款KE10.内部物品条款KE11.所有其它内部设备条款KE12.租赁财产条款KE13.扩建、改建及维修条款KE14.手提电脑及照相摄像器材条款KE15.在建工程(含保险期内新增工程)扩展条款KE16. 媒介物扩展条款KF05.地域调整特别条款KF06.防止损失扩大条款KF07.通货膨胀条款KF08.不使失效条款(二)“KF03.85%扩展条款”的收费不低于主险保费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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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系数表
费率调整系数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新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3次以下 上年发生3次赔款 上年发生4次赔款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 首年投保 续保 平均年行驶里程<30000公里 平均年行驶里程≥50000公里 上一保险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 省内 固定路线 场内 承保数量<5台 5台≤承保数量<20台 20台≤承保数量<50台 承保数量≥50台 指定驾驶人员 男 女 驾龄<1年 1年≤驾龄<3年 驾龄≥3年 年龄<25岁 25岁≤年龄<30岁 30岁≤年龄<40岁 40岁≤年龄<60岁 年龄≥60岁 40%及以下 40~60% 60~70% 70~90% 90%以上 根据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类型 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 系数 0.7 0.8 0.9 1.0 1.1 1.2 1.3 0.95~1.00 1.00 0.90 0.90 1.1~1.3 0.90 0.95 0.92 0.80 1.00 0.95 0.90 0.80 0.90 1.00 0.95 1.05 1.02 1.00 1.05 1.00 0.95 1.00 1.05 0.7~0.8 0.8~0.9 1.00 1.1~1.3 1.3以上 0.7以上 1.3~2.0
1
无赔款优待及上 年赔款记录
2 3 4 5 6
多险种同时投保 客户忠诚度 平均年行驶里程 安全驾驶 约定行驶区域
7 8 9 0
承保数量 指定驾驶人 性别 驾龄
11
年龄
12
经验及预期赔付 率 管理水平 车辆损失险车型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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