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涉农资金公开(2019年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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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0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发〔2020〕7号),结合我省中医药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提高中医药办学水平。

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编写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

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省内中医药高等学校和其他学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支持省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国家一流中医药本科专业,推进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长学制教育改革,打造国家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展省级临床教学基地资格认定工作。

建设一流中医药类本科课程。

推动省内中医药相关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合作,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类专业群,紧跟健康养老、养生保健需求,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

201X年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X年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X年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工作报告——201X年12月23日在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广才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X年工作回顾一年来,新一届区人民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顶住了承接阜丰大项目前所未有的压力,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以抓产业上项目、强服务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目标,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201X 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28亿元,同比增长7.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86万元,同比增长11.79%;地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6亿元,同比增长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11亿元,同比增长1 6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6亿元,同比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57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0元,同比增长10%。

——攻坚克难抓服务,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列入全市重点推进500 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3个,其中新开工项目7个、续建项目6个,总投资121.16亿元,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9.48亿元,现已完成22.1亿元,为年计划的113.4%。

以阜丰为代表的重点项目突飞猛进。

新开工的阜丰集团30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分三期建设,全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130亿元、税收8亿元、出口创汇3亿美元、安置就业7000人。

项目于2月19日签约落地,4月18日开工建设,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征地、给排水、环路、铁路专运线四个专题推进组,始终保证现场有5名工作人员,实现了一个任务、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

同时,设计了工作流程图,密切联系市直部门,在建设现场召开办公会、专题会、推进会65次,随时做好全方位综合协调,为企业和部门缩短了距离,简化了流程。

超常规开展工作,在林地审批上,积极筹措资金1600万元垫付了森林植被恢复费,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得到国家林业局审批,比一般项目提前了半年多;在给排水管线建设上,指定专人办理手续,现场全程推进征地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内财资环〔2021〕575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47万元,专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

该项指标列2021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一、请你盟市在分配衔接资金时,要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要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安排资金,在面上支持的同时,确保中央财政单独测算安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安排其他重点支持事项的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继续支持31个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安排给31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衔接资金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盟市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

三、请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在向旗县财政部门拨付衔接资金(含提前下达部分)时,应就中央、自治区、盟市、县级资金分别制发指标文件,确需通过一个指标文件下达不同层级资金的,要在指标文件中注明各级资金的名称及具体规模,并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

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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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简介(可另附页)
材料真实性承诺
申报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级相关部门会同审核意见:
县级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级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县级林业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年月
市级相关部门会同审核意见:
市级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级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市级林业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年月
专家审核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
省级部门意见:
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年月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传真
优先自我推荐
联合申报单位(1)
联合申报单位(2)
基地种植(养植)中药材品种数及名称
道地性依据/种养来源依据
种子种苗来源
采收年限
采收期
贮藏
有无申请原产地保护
基地种植品种分布情况
序号
品种
种植面积
年生产能力(kg)
所属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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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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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
项目申报书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电话:
联系人:手机:
申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表
基地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卤有/民营)
组织形式
技术人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单位负责人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人
传真
申报品种种养开始时间
种养规模(亩∕m')
种植区域或地点需蔡落征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9〕16号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9〕16号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9〕16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9〕9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涉及我市的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项目实施。

涉及项目资金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实施办法,确保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好建设任务。

同时,要对照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各级财政有关资金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考评自查工作,项目完成后请及时将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估报告报送我委。

联系人:冯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2.陕西省第三届名中医(中药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3.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3月5日附件1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为贯彻落实延安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将由我委组织,市中医医院承办开展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审核;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审定;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劳动集体合同审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审核;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征收;企业职工在职转退休办理;企业年金备案;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商务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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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社会事务办
1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经济发展办
16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第一部分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概况

第一部分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概况

第一部分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概况一、主要职能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主要负责区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违法违规事项的执法处罚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三、人员构成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总编制人数9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

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部门公开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单位:万元部门公开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单位:万元部门公开表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单位:万元部门公开表6部门收支总表单位:万元部门公开表7 部门收入总表单位:万元部门公开表8 部门支出总表单位:万元第三部分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财政收支总预算67.2万元。

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

二、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5.3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支出(款)事业单位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3.67万元。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61万元。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3.6万元。

三、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说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5.25万元,主要包括定额核定经费、职工热费补助、公务用车维护费。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黑农厅发〔2021〕325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黑农厅发〔2021〕325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打造全省中医药千亿元产业,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事业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打造全省中医药千亿元产业,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国发〔2016〕15号)、《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黑发改产业〔2019〕251号)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确立了加快打造全省中医药千亿元产业的决策部署,连续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全省各地积极性空前高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标准化加工、产业化发展成效显著,为实现“十四五”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种植规模持续扩大。

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十三五”规划》(黑政办发〔2017〕3号),《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黑发改产业〔2019〕251号),《黑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9-2025年)》(黑农厅发〔2019〕287号)等文件精神,省级设立中药材产业补助资金,各地配套补助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空前高涨,中药材种植规模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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