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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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管理制度(5篇)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5篇)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____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____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____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____组建测量组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2.1.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测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在建筑工程测量中,测量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它规范了测量工作的流程、程序和责任,保证了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旨在为完善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是在建筑工程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其内容涵盖了测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重视测量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强调在测量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注重测量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规定了测量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明确了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关系,确保了测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再次,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强调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求测量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注重对测量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三、我国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测量工程的规划与设计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规定了测量工程的规划与设计要求。

其中包括确定测量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制定测量工作的计划和进度,确定测量工作的技术方法和标准,编制测量工作的预算和费用,明确测量工作的责任和权限等方面。

通过规划与设计,确保测量工程的目标和任务能够清晰明确,为后续测量工作的展开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测量工程的实施与监督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规定了测量工程的实施与监督要求。

其中包括组织测量工作的人员和资源,制定测量工作的详细方案和流程,进行测量工作的现场测量和数据处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测量工作的整体进展和质量情况,及时处理和纠正测量工作中的问题和错误等方面。

通过实施与监督,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有效防止测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风险。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确保现场定位准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方法、范围、组织、检查和验收进展了标准,并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期间各单位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建立所需的永久和临时性征地放线、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各单位工程的变形观测等。

第二章施工测量第四条施工测量的一般规定:〔一〕工程测量必须符合最新版工程测量技术规程和有关标准。

〔二〕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原始测量资料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原始资料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三〕所有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本施工区的方格网标石,防止损坏,当工程建立需要报废或销毁时,应取得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四〕监理单位负责单位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开工后的定位垫层放线、根底放线、各阶段的主线及其高程控制的验收复核工作。

〔五〕施测的技术、精度、误差要求按标准规定执行。

〔六〕各施工单位对于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并报公司、监理单位备案。

无合格证的仪器不得用于工程测量。

从事测量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测量人员资质报监理单位备案。

〔七〕控制测量的成果属于设计图纸的构成局部,公司工程档案室应按图纸分发渠道做好登记、分发及竣工后的回收工作。

〔八〕测量记录应随测随记,严禁转抄、伪造,各种外业记录必须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撕页,中间不得无故留下空页。

原始数据的记录要真实,字迹清晰、整齐。

测量工作完毕后,应做好测量成果、资料及图表的整理和测量报告书编写工作,作为施工测量放线验证时的原始资料。

第五条施工测量是根据公司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测量成果而展开的一项延伸测量作业,必须根据总平面图和有关图纸及控制测量成果并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放线、定位、测设或安装测量的精度、仪器和方法。

第六条安装单位所需的基准点、轴线或中心线等,应由土建单位测量部门给定,安装单位也可自行依据控制测量成果确定。

工程测量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的各项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测量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由专业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成员包括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2. 测量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执行测量工作,处理测量数据,编制测量报告,以及对测量成果的质量负责。

3. 项目管理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测量设备的配备、维护以及人员的培训等。

三、测量计划与实施1. 测量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等。

2. 测量实施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度满足要求。

3.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对于关键部位和重要数据,应进行多次复核,确保无误。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1. 测量数据应及时整理归档,使用专业软件进行处理分析。

2. 数据处理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编制测量报告,报告应包括测量过程、结果及其分析,必要时附上图表和图纸。

4. 测量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决策和施工依据。

五、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作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误差,应及时进行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3. 测量工作中应注意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 对于特殊复杂环境下的测量,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测量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2. 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测量人员参与技术交流和创新活动,不断提升测量技术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测量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测量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测量工作。

2. 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成果、处理测量事故等。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测量计划1. 测量计划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

2. 测量计划应在施工前得到批准,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精确度。

3. 现场测量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测量时间、位置、方法和结果等。

4.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取多次测量和交叉验证的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五、数据处理与审核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作为施工决策的依据。

3. 测量成果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对于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处理与纠正措施1. 发生测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进行不定期的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测量管理是确保建筑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有效的测量管理具有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测量管理的制度要求和实践应用。

二、测量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证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筑工程的准确测量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证,也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成本。

合理的测量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误差。

2.规范测量过程及标准建筑工程测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标准和规程。

测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帮助规范测量过程,确保各项测量工作按照相应标准进行。

3.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测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

通过合理的测量规划,减少测量过程中的重复工作和不必要的测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测量误差。

4.确保项目质量和合规性建筑工程测量涉及很多项目质量和合规性的要求。

测量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必要的文件、记录和报告,以确保工程质量得以持续改进和满足相关法规法规定的要求。

三、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要求1.测量任务分工建立明确的测量任务分工,明确测量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不同层级的测量人员要根据项目需求与工程阶段,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确保测量工作有序开展。

2.测量工具和设备管理测量工具和设备是测量工作的核心要素。

测量管理制度应规范测量工具和设备的采购、接收、使用、保养和校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测量数据处理与记录建立统一的测量数据处理和记录制度,明确测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保存要求。

数据的处理应使用专业的软件和工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测量质量控制建立测量质量控制的制度,包括对测量过程和结果的实施抽查和核验。

及时发现和纠正测量误差,确保测量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5.测量报告与沟通建立测量报告和沟通制度,确保测量数据及时准确地向各方沟通和报告。

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准确清晰,避免产生二义性和误解。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施工放线、成果验收等各个阶段。

3. 所有测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测量操作规程执行任务。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3. 测量小组的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设备管理1. 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精度和稳定性。

2.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3. 对于精密或昂贵的测量设备,应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

四、操作规程1. 测量前应对测量区域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

2. 测量时应使用经过校验的设备,并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

3. 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由第二人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遇到复杂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数据处理1. 测量数据应统一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分析。

2. 数据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软件,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数据,应进行多次验证和对比分析,避免误差的产生。

六、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对测量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评估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管理1. 测量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特殊环境下的测量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团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规章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测量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测量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测量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护和拆除各类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精确性、可靠性和效率性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工程测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测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测量资质与测量人员第五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质。

未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揽工程测量业务。

第六条测量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具体资质条件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测量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条件。

第八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测量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

未取得测量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工程测量活动。

第九条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测量标准,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章测量计划与测量任务第十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因素,编制详细的测量计划,并报上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测量计划应包括测量目的、测量范围、测量方法、测量周期、测量费用、成果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测量计划,合理配置测量资源,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测量任务应按照测量计划和合同约定执行。

测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章测量成果与资料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测量成果包括测量数据、图件、报告等,是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对测量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成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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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 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

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建筑物安全等级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8.4.1.2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著,无需进行观测。

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8.4.1.3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

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点的位置宜选在下
列位置:
(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

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8.4.3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

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

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

3米。

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重
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8.4.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8.4.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8.6 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6.1 公司、区域公司必须建立完整的测量仪器台帐。

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8.6.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公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8.6.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8.6.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8.6.5 联营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8.6.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8.6.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6.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8.6.9 各单位如有不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上交公司,由测量人员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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