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5篇)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____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____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____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____组建测量组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2.1.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工程测量控制制度

工程测量控制制度工程测量控制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此,制度范本中应包含对测量人员资质的要求,明确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同时,对于使用的仪器设备,也应当规定必须经过定期检定或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精准度。
制度范本需要明确测量工作的具体流程。
从工程开工前的原始地形测绘,到施工过程中的布置控制网、施工放样,再到竣工验收时的最终成果测量,每一步骤都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例如,在施工放样阶段,制度应规定如何根据设计图纸和控制点进行准确放样,以及如何记录和复核放样数据。
为了保障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度范本还应包括对测量数据的管理要求。
这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报告输出等各个环节。
所有测量数据应当实时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同时,对于重要的测量成果,应当进行多重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为了提高测量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制度范本还应规定定期的测量成果审查机制。
这不仅包括内部审查,也包括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的独立审查。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发现并纠正测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差,保证工程质量。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测量争议,制度范本应当设立明确的争议解决机制。
一旦出现测量数据不一致或其他相关问题,应当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一个优秀的工程测量控制制度范本,应当涵盖人员资质、仪器设备、工作流程、数据管理、成果审查和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行为,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工程放线、变形监测等。
3.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测量活动的合法性与专业性。
二、组织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测量部门,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测量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 测量人员在进行现场工作时,应穿戴规定的工作服和安全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三、测量准备1.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测量准备工作,包括测量方案的编制、测量仪器的选择与校准等。
2. 测量方案应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精度要求及数据处理方式。
3. 所有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国家计量认证部门的检定或校准,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度。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2. 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测量方法或程序。
3. 对于关键性的测量点位,应进行多次独立测量,以消除偶然误差。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测量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分析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所有测量记录应按照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并由测量人员签字确认。
3. 测量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质量控制1. 测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内部审核。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踪效果。
3. 鼓励测量人员提出创新意见和改进建议,不断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测量过程的安全。
2. 在复杂或危险的环境下进行测量时,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 对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其他工程施工的测量活动,应提前做好协调和告知工作。
八、结语。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丈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丈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依法依规,确保丈量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可信。
第六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
第七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循职业道德。
第八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协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程丈量管理体制第九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工程丈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设立工程丈量工作专班,由专职人员担任,具体执行丈量任务,负责丈量数据整理、审核和报送。
第十一条成立质量监督委员会,由质量监督员担任,负责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档案,存储丈量数据和相关资料,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工程丈量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按照程序严谨、规范,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丈量-审核-报送”三个步骤,确保结果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丈量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确保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丈量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工程施工进程顺利。
第四章工程丈量质量保障第十八条严格把关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
第十九条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丈量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计算结果正确。
第二十条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对丈量数据、资料和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查阅和追溯便利。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
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
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附表: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附表4-7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特别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测量工作程序:规定测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工程前期测量、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等。
3. 测量工作标准:制定测量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测量精度要求等。
4. 测量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和管理测量档案,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测量图件和测量报告等。
5. 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制定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等。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测量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测量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测量工作。
2. 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成果、处理测量事故等。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测量计划1. 测量计划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
2. 测量计划应在施工前得到批准,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精确度。
3. 现场测量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测量时间、位置、方法和结果等。
4.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取多次测量和交叉验证的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五、数据处理与审核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作为施工决策的依据。
3. 测量成果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对于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处理与纠正措施1. 发生测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进行不定期的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2. 工程测量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二、组织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测量部门,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工程测量经验和管理能力,对测量结果负责。
3. 测量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置测量人员和设备。
三、测量准备1. 测量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的精度符合要求。
2.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3. 测量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环境,了解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稳定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影响测量结果。
2. 严格按照测量方案执行,确保数据采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交叉验证。
4. 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由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五、数据处理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原始数据、处理方法和最终结果。
3. 对于异常数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测量或调整。
六、质量控制1. 测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
2. 对于重大工程或复杂工程,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测量成果的审核。
3. 发现测量错误或偏差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分析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2. 在高空或其他危险区域进行测量时,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3. 测量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测量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 本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施工放线、成果验收等各个阶段。
3. 所有测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测量操作规程执行任务。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3. 测量小组的工作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设备管理1. 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证其精度和稳定性。
2.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3. 对于精密或昂贵的测量设备,应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
四、操作规程1. 测量前应对测量区域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
2. 测量时应使用经过校验的设备,并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
3. 测量数据应及时记录,并由第二人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遇到复杂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数据处理1. 测量数据应统一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分析。
2. 数据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软件,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3. 对于关键数据,应进行多次验证和对比分析,避免误差的产生。
六、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对测量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评估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安全管理1. 测量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特殊环境下的测量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团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规章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测量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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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 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
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
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
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8.4.3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
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
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
3米。
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重
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8.4.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8.4.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8.6 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6.1 公司、区域公司必须建立完整的测量仪器台帐。
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8.6.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公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8.6.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8.6.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8.6.5 联营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8.6.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8.6.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6.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8.6.9 各单位如有不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上交公司,由测量人员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