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律,其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以其独立的原则和灵活的制度构建了我国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平等自治原则平等自治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确保了各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平等地位,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无论经济地位高低,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在民事诉讼中,法庭对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应当均等无偏,公正对待,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
二、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法院应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保持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公开能够保证司法透明、减少司法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能够提高法律制度的公信力。
同时,公正也是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中最重要的核心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体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预司法公正性的实现。
三、合理程序原则合理程序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确保程序的效率。
合理的程序能够保证案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表达意见和辩护的机会。
四、调解和解原则调解和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积极推动当事人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结诉讼程序。
调解和解能够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缓解法院信息压力,同时也能提供更加灵活的解决争议方式,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证据自由原则证据自由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证据制度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自由选择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言等。
此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并依法进行认定和采纳。
证据自由原则在实践中能够保证案件的公正、准确和效率。
六、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实施制度。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1、调解原则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调的基础上,主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与诉讼外的调解不同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所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2、处分原则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行使或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起诉时可自由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依法选择保护方法;二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变更(包括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依法进行调解。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行使其处分权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C、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处分权D、当事人处分其实体权利一般是通过处分其诉讼权利来实现的【解析】A、B、D。
3、支持起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该原则,支持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支持诉讼的人应当是对受害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无权支持起诉;②支持起诉的案件限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权益引起的争议;③支持起诉以受害人尚未起诉为前提。
【例题】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法院调解原则C、辩论原则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解析】D。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司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条文。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的立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基本法律。
民事诉讼法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处理因民事关系引起的争议案件,但不适用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同时,也强调了诉讼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和当事人的自愿性原则。
三、起诉条件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起诉条件,包括主体资格、客体资格、无诉权异议等。
在进行诉讼程序时,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依次进行,包括起诉、受理、举证、辩论、判决等环节。
四、证据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裁判依据罪与非罚的标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证据有四种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举证责任则根据具体情况有不同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由主张权利方承担,但也有例外情况。
五、判决执行及司法救济当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服判决或拒不履行义务,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执行是确保司法裁判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同时,在司法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裁判违背了法律规定,还可以寻求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六、调解与和解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和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争端。
司法机关也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减轻司法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七、小结综上所述,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在明确了民事诉讼程序和诉讼主体的基本规定的同时,也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以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所包括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它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偏袒一方,不给予特殊待遇,保证当事人在诉讼环节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二、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公开审理有助于在舆论监督下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当然,根据案件性质和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可以对审理进行限制。
三、合法权益原则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偏离法律规定。
四、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的参与应当基于自愿原则。
民事诉讼权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参与诉讼活动。
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强制当事人参与诉讼。
五、胜诉即责任原则胜诉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胜诉后,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原则保证了民事诉讼的实效性,使得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快速审理原则快速审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和裁决。
设立快速审理制度,可以提高司法的效率,使当事人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权益的保护。
七、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是指对违反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
对于违法违规的当事人,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和规范进行。
八、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当事人能够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基础。
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对于每一个公民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主义原则、保护原则、合法程序原则、公开审理原则、当事人主体权利原则等。
其中,平等主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平等权利原则。
根据平等主义原则,法律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保证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平等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保护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程序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公开进行,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当事人主体权利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首先是立案阶段,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并立案。
受理阶段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案件受理条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审理阶段是指法院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调查事实、认定权利义务、作出裁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判决,终结诉讼程序。
在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组成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进行审理。
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提供证据,申请调查,陈述意见。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证据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三、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4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诉讼法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指⼈民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当事⼈之间的民事纠纷进⾏的各种活动,以及由此产⽣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由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构成,其中,民事诉讼活动是指⼈民法院、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为实现诉讼⽬的,依法所进⾏的活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法院与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之间在世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所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民法院与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之间的民事诉讼活动和世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义之分,在中国,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仅指国家⽴法机关1991年颁布施⾏、2007年修正的《中华⼈民共和国诉讼法》,⼴义的民事诉讼法泛指⼀切⽤来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政诉讼法 ⾏政诉讼法是指⼈民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解决⾏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政诉讼的结构由⾏使审判权的⼈民法院,作为原告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以及作为被告的国家⾏政机关构成。
其中,作为⾏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作为⾏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国家⾏政机关。
⾏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来调整⼈民法院、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之间的⾏政诉讼活动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政诉讼法也有狭义与⼴义之分,在中国,狭义的⾏政诉讼法仅指国家⽴法机关1989年通过的《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义的⾏政诉讼法泛指⼀切⽤来调整⾏政诉讼的法律规范。
三、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在当事⼈及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犯罪嫌疑⼈和被告⼈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受刑罚处罚以及受何种刑罚处罚的活动。
刑事诉讼有狭义和⼴义之分,在中国,⼴义的刑事诉讼包括⽴案、侦查、起诉、审判、执⾏等全部诉讼活动;狭义的刑事诉讼专指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1)双方当事人享有部分相同的诉讼权利例如:委托代理(2)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些对等的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互相对应的,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承担的诉讼义务也平等。
•无论是从诉讼权利来看,还是从诉讼义务来看,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平等都不意味着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完全相同。
2.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在立法平等的基础上,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创造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并且平等地要求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不偏袒或者不歧视任何一方。
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一切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以及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1.同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2.对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录根据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
2.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
3.法院调解要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四、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1.辩论原则的概念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1. 基本原则:辩论原则(原被双方各自陈述)、处分原则、法院调解原则。
2. 一审审判有独任制、合议制。
独任制由审片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于简易案件。
合议制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3.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绝大部分第一审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案件、专利纠纷案件。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4. 地域管辖:确定官司在哪里打的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外规定对于找不到人的起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外国人、下落不明人、坐牢的人起诉)。
5. 特殊地域管辖:a)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 侵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c)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6. 裁定管辖是指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是法定管辖的必要补充。
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
移送管辖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子送到其他应该管辖的法院(只能移送一次)。
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法院来审理。
7. 法定诉讼代理人:代理无诉讼行为水平的当事人实行诉讼活动的人。
8. 指定诉讼代理人:无诉讼行为水平的当事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法院指定。
9.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实行诉讼活动的人(律师、亲属等)。
注意全权代理的权力很有限,要具体授权不能简单的全权代理。
10. 普通案件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内审结,特别程序案件三十天内审结。
11.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12. 特别程序适用于宣告死亡、失踪、选民资格、认定无民事行为水平等案件。
实行一审终审、审判独任、基层法院完成。
13. 不服一审判决的,十五日内上诉,二审3个月内审结。
14. 不服一审裁决的,十日内上诉,二审30日内终审裁决。
15. 上级检察院才能对下级法院实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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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民
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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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解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调的基础上,主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与诉讼外的调解不同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所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2、处分原则
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行使或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起诉时可自由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依法选择保护方法;二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变更(包括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依法进行调解。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行使其处分权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
C、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处分权
D、当事人处分其实体权利一般是通过处分其诉讼权利来实现的
【解析】A、B、D。
3、支持起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该原则,支持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支持诉讼的人应当是对受害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无权支持起诉;②支持起诉的案件限于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个人权益引起的争议;③支持起诉以受害人尚未起诉为前提。
【例题】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解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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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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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解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调的基础上,主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与诉讼外的调解不同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诉讼活动的一部分,所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2、处分原则
所谓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行使或放弃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起诉时可自由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依法选择保护方法;二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变更(包括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依法进行调解。
【例题】(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行使其处分权
B、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
C、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处分权
D、当事人处分其实体权利一般是通过处分其诉讼权利来实现的
【解析】A、B、D。
3、支持起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该原则,支持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支持诉讼的人应当是对受害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无权支持起诉;②支持起诉的案件限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权益引起的争议;③支持起诉以受害人尚未起诉为前提。
【例题】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
C、辩论原则
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解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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