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入吉备案情况的通知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完善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营造“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环境,我们新修订了《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9日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资质,从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称信用评价),是指在规定的时段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进行的信用综合量化考核评分。
第四条信用评价坚持“动态监管、科学公正、诚实守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13•【字号】吉政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7〕2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13日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吉林省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省、市(州)、县(市)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政府发布全省统一的《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入吉备案招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入吉备案招标企业使用手册-企业版锐迅科技2011年06月20日文档信息说明:类型-创建(C)、修改(U)、删除(D);目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操作指南-企业版 (4)入吉备案招标企业 (4)1.1企业基本信息 (4)1.2项目基本信息 (5)1.3企业附件 (5)1.4主要专职人员 (6)1.5未报项目列表 (6)1.6已报项目列表 (6)1.7审批未通过列表 (7)1.8审批通过列表 (7)1.9企业账号信息 (8)在目录上按住ctrl并单击可访问链接入吉备案招标企业操作指南-企业版入吉备案招标企业入吉备案招标企业涉及到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企业附件、主要专职人员、未报项目列表、已报项目列表、审批未通过列表、审批通过列表、企业账号信息。
入吉备案招标企业主控菜单栏如下(图1-1)图1-11.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登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提交。
如图1.1.1注:如果有项目正在申报中,则企业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图1.1.11.2项目基本信息企业登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完项目基本信息,点击,该信息进入未报项目列表中;点击,完成对项目的申报。
如图1.2.1图1.2.11.3企业附件企业登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企业附件。
在此可上传相关的企业附件信息。
如图1.3.1图1.3.11.4主要专职人员企业登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主要专职人员,点击列表下的添加按钮,添加完主要专职人员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如图1.4.1注:如果有项目正在申报中,则不可以添加或修改主要工作人员信息。
图1.4.1点击列表中的查看按钮可查看主要专职人员详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可对主要专职人员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将该注册人员删除。
如图1.4.2图1.4.21.5未报项目列表企业登录—入吉备案招标企业—未报项目列表,此列表中显示在项目基本信息中暂存的记录,点击列表中的按钮,可查看项目基本信息详细;点击按钮,可修改项目基本信息或对该项目进行上报;点击按钮,可将该记录进行删除。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吉建办〔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城市党委和政府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吉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电〔2020〕30号)和2020年12月31日全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设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和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制定《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12日附件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为落实《吉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关于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要求,认真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生命重于泰山的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做好房屋建筑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聚集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薄弱环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吉建质[2017]2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建质〔2017〕2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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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07〕17号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二○○七年四月九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管理备案办法抄送: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吉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7年4月9日印发(共印100份)附件: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入吉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凡在我省境内承揽工程建设的入吉建筑业企业须持有效的《备案证明书》。
第八条入吉建筑业企业办理入吉登记备案手续应按《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个人执业证书。
营业执照包括入吉建筑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在吉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在吉税务证明;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外地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我省税收管理规定,使用吉林省地税建安类企业统一发票,缴纳有关税费);资质证书情况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该企业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有无双拖欠问题及企业诚信情况证明;企业填写并加盖法人印章的《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1)及其电子表格,电子表格报送:jst-jgc@;个人执业证书包括入吉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我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明、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入吉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入吉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吉建质[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入吉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17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公主岭住房城乡建设局: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外埠入吉工程监理企业,促进我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要求,现将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入吉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在吉承接监理业务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及相关专业相适应的本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在吉外埠监理企业应遵守国家、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
三、外埠建设监理企业进入本省参加建设监理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四、入吉办理备案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当场核对后归还)。
(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备案表》。
(二)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驻本地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本地的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入吉监理人员身份证、注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备案复核。
(三)备案工作随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备案信息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动态管理,对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以任何方式同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揽业务;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且3年内禁止进入吉林省承揽业务。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2.15•【字号】吉建办[2009]122号•【施行日期】2009.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09〕122号)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推动行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以建筑业企业数据库、执业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和信用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管理、信息共享的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全覆盖,实现建筑市场监管功能、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功能、监管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功能、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形成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尽快改变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的不利局面,逐步确立社会信誉在企业发展生存中的强势地位,营造全省建筑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步骤(一)确定系统建设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开发合同。
(二)针对拟定系统组织技术论证,确定各系统建设内容及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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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
表- 1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资质等级
主项
增项(4)
增项(1)
增项(5)
增项(2)
增项(6)
增项(3)
增项(7)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职称
企业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企
业
资
质
概
况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
工程规模(万㎡)
合同造价(万元)
开、竣工时间
序号
姓名
注册级别
注册证编号
安全考核证编号
注册专业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彩色照片
在吉承揽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承揽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万㎡)
合同造价(万元)
开、竣工时间
驻吉工程技
序号
姓名
学历
彩色照片
专业
职称
专业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职务
型号
规格
数量
功率
(千瓦)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及人员情况表
表- 5
企业
驻吉
名称
备案证编号
发证时间
注册建造师人数
技术人员总数
备注
企业总公司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成立时间
主项资质及等级
驻吉
注册建造
师
序号
姓名
注册级别
注册证编号
安全考核证编号
注册专业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彩色照片
在吉承揽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承揽工程内容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说明:.驻吉工程技术人员中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驻吉人员可按实际人数对应表中要求增加序号填报;若在吉没有工程,可在在吉承揽项目名称栏中填无即可。
其中
项目经理
(建造师)
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企业驻吉机构项目经理(建造师)
表- 3
序号
姓名
级别
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企业驻吉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企业驻吉机构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
表- 4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2)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人,工程师人;
(3)项目经理人,其中:一级:人;二级:人;三级:人。
建筑业企业驻吉机构情况
表- 2
企业驻吉
机构名称
经营范围
驻吉地址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登记地
开户银行
驻吉负责人
像片
驻吉技术负责人
像片
姓名
姓名
职称
职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进驻人员情况
进驻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