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正式上线,无人机监管迈出关键一步
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发展与应用

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发展与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无人机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中无人机监控系统作为无人机技术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本文将从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定义、发展历程、技术特点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全面了解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发展与应用。
一、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定义无人机监控系统是指利用无人机作为平台,搭载相应的监控设备和传感器,通过遥感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实现对特定区域、目标或对象进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和信息传输的系统。
无人机监控系统通常由无人机平台、载荷设备、地面控制站和数据处理系统等组成,能够实现对目标区域的全方位监控和数据获取。
二、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发展历程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二战时期,当时军方开始使用遥控飞机进行侦察和监控任务。
随着航空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无人机监控系统逐渐走向成熟。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无人机监控系统开始在军事、民航、公安、农业、环保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融合,无人机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不断拓展。
三、无人机监控系统的技术特点1. 多传感器融合技术:无人机监控系统通常搭载多种传感器,如高清摄像头、红外相机、雷达等,通过多传感器融合技术,实现对目标的多角度、多维度监控,提高监控效果和准确性。
2. 自主飞行技术:无人机监控系统具备自主飞行能力,能够根据预设的航线和任务要求,自主完成起飞、飞行、巡航、拍摄、返回等一系列操作,减轻操作人员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3. 实时数据传输技术:无人机监控系统能够实时将监控数据传输至地面控制站或指挥中心,操作人员可以及时获取目标区域的实时信息,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度。
4. 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无人机监控系统还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监控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取有用信息,为用户提供决策支持。
网络安全对无人机与航空无人系统的保障与监管

网络安全对无人机与航空无人系统的保障与监管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无人机及航空无人系统 (UAS) 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无人机及其相关技术的安全问题的关注。
网络安全在这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无人机及其系统得到适当的保护和监管。
首先,无人机与航空无人系统必须具备防止被黑客攻击的能力。
这些攻击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例如非法获取隐私信息、篡改飞行轨迹、破坏无人机电子设备等。
因此,为了保护无人机及其系统的安全,需要设立强大的防火墙和加密技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篡改。
其次,重要的是要确保操作无人机的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人为因素是导致无人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对无人机操作员进行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培训内容包括无人机机体和电子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技能。
在培训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网络安全威胁和如何应对黑客攻击等问题,以加强无人机操作员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另外,政府也扮演着保障与监管的重要角色。
政府应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无人机及其系统符合网络安全要求。
此外,政府还应设立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无人机及其系统的网络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政府还可以通过审查和认证相关产品和服务,确保其符合网络安全标准和准则。
最后,无人机制造商和服务供应商也有责任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的网络安全。
他们应采用最新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来保护无人机及其系统,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同时,制造商和供应商还应定期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更新和升级,以适应迅速发展的网络安全威胁。
总之,网络安全对保障和监管无人机及航空无人系统起着关键的作用。
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保护无人机及其系统的网络安全变得尤为重要。
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制定合适的法规和政策、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以及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我们可以保障无人机及航空无人系统的安全,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无人机云系统三大运营商全面对比分析

无人机云系统三大运营商全面对比分析来源:宇辰网随着U-Cloud、U-care无人机云系统被民航局批准试运行,无人机监管进入“云”监管时代,基于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将为空域安全和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使监管者确保飞行安全,使用户和大众飞行放心。
2016年3月4日,U-Cloud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运行批文,有效期两年,成为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运营主体是中国AOPA。
2016年4月20日,U-Care同样获得试运行批文,有效期两年,运营主体是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此外,大疆创新也于去年11月推出的无人机飞行安全系统GEO,首先在北美和欧洲地区投入使用,定位于全球飞行安全系统。
据悉,为了适应国内监管政策,大疆或将推出针对国内市场的遥控航空器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有人将这三家云监管系统比喻为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存在覆盖面、资费、功能开发等方面的不同,同时还涉及到通航领域限飞/禁飞区、申报流程等方面的监管。
那这三大云监管系统到底哪个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对于需要接入的无人机企业,也就是利益相关方来说,主要从三个维度来看:价格(接入成本)、申报流程是否快捷便利、受到法律政策的干扰是否较小。
当然,这里不能忽略中国式人情往来和体制的力量。
基础套餐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三大系统的共同功能,也就是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里是怎么说的。
U-Cloud系统目前在一般地区可主动监视4-150公斤(北上广等大城市则涵盖1.5公斤以上)的民用无人机。
在U-Cloud中注册为普通用户的企业或个人不能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因为有些注册为高级用户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不让普通用户看到他。
不过监管部门均属于高级用户,可以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
U-Care则完全参照空管运行系统标准开发,除了无人机与驾驶员管理、飞行计划和服务管理、航空资料大数据等基本功能。
在地图使用、飞行计划审批和空域监管上结合了我国的空域资源管理现状,在系统中直接预留了与军民航空管监视系统的接口,支持与国内大多数主流空管业务系统对接。
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正式上线,无人机监管迈出关键一步

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正式上线,无人机监管迈出关键一步[宇辰导读]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掌上优云)正式上线了。
无人机生产企业或无人机拥有者个人接入这个监管系统之后便于记录飞行数据和获取服务信息。
4月18日,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掌上优云)正式上线了。
安卓版本和苹果版本都可以在各大应用商店进行下载。
无人机生产企业或无人机拥有者个人接入这个监管系统之后便于记录飞行数据和获取服务信息。
今年3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获批试运行,批文有效期为两年(2016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
这个无人机云系统是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者协会(AOPA)推动建立的,目的是给无人机所有者提供飞行数据和服务,日后则可以解决无人机申报程序复杂、监管操作不便的难题。
U-Cloud 系统的诞生与运行,是无人机市场对于无人机云系统需求的必然结果,也得益于互联网及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U-Cloud类似于SIM卡追踪管理,所有的无人机上都需要装一个SIM卡或者类似的装置。
这样一来,每一台安装了sim 卡的无人机,飞行时的航迹、高度、速度、位置、航向等都会被实时纳入云数据库,而这些数据,可以定位到无人机的“一举一动”。
公安、民航、空管及空军等方面,可以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升空的无人机监控和执法。
4月5日,中国AOPA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在训练中将无人机接入无人机云系统(U-Cloud)。
并要求其在系统进行注册,实际飞行过程中按照U-Cloud系统的通信协议进行数据交互(见文后附件1)。
而无人机企业或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要接入无人机云系统U-Cloud必须安装U-Box。
U-Box是一款针对U-Cloud(优云)系统对无人机实时定位而研制的飞行数据接入设备,可通过移动网络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实时云传输。
那么U-Box具体怎么操作呢?宇辰网为你独家解析。
《2024年无人机辅助物联网系统中基于通感一体化的轨迹设计》范文

《无人机辅助物联网系统中基于通感一体化的轨迹设计》篇一无人机辅助物联网系统中基于通感一体化轨迹设计的高质量研究一、引言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无线通信和传感技术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
而无人机作为新型的移动平台,具有高机动性、低成本、灵活性等特点,已广泛应用于物联网系统中。
尤其在物联网通感一体化的背景下,如何结合无人机技术和物联网通感一体化的特性,对无人机的轨迹进行高效和精准的设计,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研究问题。
二、物联网与无人机通感一体化在物联网系统中,无人机的使用使无线通信和传感器网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增强。
无人机可以携带多种传感器,实现环境感知、数据采集等功能,同时还可以作为移动的通信节点,为物联网提供更强的网络覆盖和更稳定的通信服务。
这种通感一体化的设计方式,为物联网系统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挑战。
三、无人机辅助物联网系统的轨迹设计无人机的轨迹设计是无人机辅助物联网系统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传统的轨迹设计方法主要依赖于预设的路径或者静态的地图信息,但在通感一体化的背景下,无人机的轨迹设计需要考虑到更多的因素,如环境感知、实时通信、能源消耗等。
因此,如何设计出高效、稳定、节能的轨迹,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四、基于通感一体化的轨迹设计方法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通感一体化的无人机轨迹设计方法。
该方法首先通过环境感知获取实时的环境信息,然后结合物联网的通信需求和无人机的能源消耗等因素,对无人机的轨迹进行动态规划。
在规划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优化算法,如遗传算法、粒子群算法等,以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的轨迹设计。
五、实验与结果分析为了验证我们的方法的有效性,我们在实际的物联网系统中进行了实验。
实验结果表明,我们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无人机的轨迹设计的效率和稳定性,同时还可以降低无人机的能源消耗。
此外,我们还对不同优化算法的性能进行了比较,发现我们的方法在多种环境下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六、结论与展望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通感一体化的无人机轨迹设计方法,通过环境感知和动态规划等技术,实现了高效、稳定、节能的轨迹设计。
无人机在公共安全监控中的应用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无人机的注册、飞行、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
加强培训:提高无人机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其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无人机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 有效地应对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无人机的认知度和安全意识,减少因误操作 或恶意行为导致的安全问题
无人机可搭载高清摄像头,拍 摄高清视频和图像
无人机可快速到达现场,实时 传输视频和图像
无人机可提供全方位、无死角 的监控,提高监控效率
无人机可提供实时视频和图像, 帮助决策者做出准确判断
实时监控:无人机可快速到达指定 区பைடு நூலகம்,实时传输视频和图像,帮助 公共安全机构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高效灵活:无人机具有飞行速度快、 机动性强的特点,可实现高效灵活 的监控和数据传输
无人机信号传输距离有限
信号传输易受干扰
信号传输安全性需加强
信号传输稳定性需提高
无人机抗干扰能力的现状 无人机抗干扰能力的重要性
无人机抗干扰能力面临的挑 战
提高无人机抗干扰能力的措 施
添加 标题
无人机智能化程度不足:目前无人机在公共安全 监控中的应用仍存在智能化程度不足的问题,无 法实现自主导航、自主避障等功能,需要人工操 作。
无人机可对交通违 法行为进行抓拍
无人机可为交通管 理部门提供数据支 持
无人机在自然灾害救援中的应用场景 无人机在地震、洪水等灾害中的救援效果 无人机在灾区通信恢复中的作用 无人机在救援物资运输中的优势
无人机在公共安全 监控中的技术挑战
无人机续航时间短,需要频繁充电或更换电池 无人机电池容量受限于重量和体积 无人机续航时间受飞行速度、负载等因素影响 针对续航时间问题,需要研发更高效的电池和优化飞行策略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智能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作为一种受到广泛关注的飞行平台,正日益被应用于军事、民用、商业等领域。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在提升无人机的飞行性能和自主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意义、核心技术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意义在于提高无人机的自主飞行和决策能力。
传统的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主要依赖于预先设定的航线或者遥控操作,而无法适应复杂、动态的环境。
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则能够通过自主感知、学习和推理等能力,实现对环境的实时感知和判断,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这种自主能力使得智能无人机具备了更强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应变能力,能够应对复杂多变的飞行任务,从而提高任务执行的效率和成功率。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包括感知、决策和控制三个方面。
首先是感知技术。
智能无人机需要通过传感器对周围环境进行感知,获取关键信息。
传感器的种类包括图像传感器、激光雷达、红外传感器等,它们能够提供无人机需要的图像、距离、速度等数据。
感知技术的关键在于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目标检测和跟踪等算法可以对感知数据进行高效准确的处理,使得无人机能够准确地感知和理解环境。
其次是决策技术。
基于感知数据,智能无人机需要对环境进行实时分析和判断,然后做出相应的决策。
决策技术包括路径规划、目标选择、动作选择等。
针对不同任务的需求,决策算法可以根据无人机的感知信息和任务目标,给出最优的决策方案。
例如,在执行搜索救援任务时,智能无人机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算法进行环境分析,判断出最优的搜索路径和搜救区域,从而提高任务的完成效率。
最后是控制技术。
基于决策结果,智能无人机需要通过控制执行器,如电机、舵机等,实现飞行动作。
控制技术是将决策结果转化为实际飞行动作的关键环节。
深圳启动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并上线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

深圳启动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并上线了无人机综合
监管平台
11月19日,深圳启动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并在当日上线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以国家民航局的UTMISS作为门户,打通空军、民航、公安三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联通,三方将按照统一的规则和各自的权责进行协同管理。
该平台通过网络将
用户的需求与管理端连接,一站实现飞行信息报备、飞行申请及信息查询,
可以说将会有效的优化目前的无人机环境。
无人机综合监管试点是依据18年1月,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先行试验。
据了解,平台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是军航、民航和公安三方共同认可的唯一管理平台,只要在平台发布的适飞空域内飞行或者管控空域内得到批准的飞行,公安机
关就视为合法飞行。
同时,试点工作与现下的情况相比,大大缩减了飞行申请的范围,简化了申请审批流程。
绝大多数消费级无人机,包括大疆的Mavic,精灵等系列都
属于轻型无人机,不须申请飞行计划就可以在相应的适飞区域中飞行,农业
植保机在适飞空域内作业也不需要申请。
而对于行业无人机等小型、中型及大型无人机的用户来说,通过UTMISS 系统(网址:utmiss)在线提交飞行申请,5个工作日之内就能得到空域申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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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正式上线,无人机监管迈出关键一步[宇辰导读]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掌上优云)正式上线了。
无人机生产企业或无人机拥有者个人接入这个监管系统之后便于记录飞行数据和获取服务信息。
4月18日,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掌上优云)正式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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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生产企业或无人机拥有者个人接入这个监管系统之后便于记录飞行数据和获取服务信息。
今年3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U-Cloud获批试运行,批文有效期为两年(2016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
这个无人机云系统是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者协会(AOPA)推动建立的,目的是给无人机所有者提供飞行数据和服务,日后则可以解决无人机申报程序复杂、监管操作不便的难题。
U-Cloud 系统的诞生与运行,是无人机市场对于无人机云系统需求的必然结果,也得益于互联网及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U-Cloud类似于SIM卡追踪管理,所有的无人机上都需要装一个SIM卡或者类似的装置。
这样一来,每一台安装了sim 卡的无人机,飞行时的航迹、高度、速度、位置、航向等都会被实时纳入云数据库,而这些数据,可以定位到无人机的“一举一动”。
公安、民航、空管及空军等方面,可以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升空的无人机监控和执法。
4月5日,中国AOPA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在训练中将无人机接入无人机云系统(U-Cloud)。
并要求其在系统进行注册,实际飞行过程中按照U-Cloud系统的通信协议进行数据交互(见文后附件1)。
而无人机企业或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要接入无人机云系统U-Cloud必须安装U-Box。
U-Box是一款针对U-Cloud(优云)系统对无人机实时定位而研制的飞行数据接入设备,可通过移动网络实现无人机飞行数据实时云传输。
那么U-Box具体怎么操作呢?宇辰网为你独家解析。
在AOPA购买了U-Box后,会得到以下物品:一台U-Box主机、一份U-Box使用说明书、一套魔术贴和一张附带一年流量使用费的SIM卡。
U-Box十分轻巧,是一个规格为50*35*16mm的、重约35克的盒状物体。
它采用独立电池供电,无需外部电源,并可对其进行充电。
同时它还支持接入机载电源。
U-Box需GSM网络支持,因此网络覆盖面十分广泛,它的最大飞行高度取决于飞行区域和移动网络的稳定性。
U-box在工作时不会对无人机磁力计、GPS接收天线、机载图传发射机天线、机载数传天线、机载遥控接收机天线等设备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各无人机厂家、训练机构和飞行爱好者可放心接入该设备。
操作也十分简单,只需要用魔术贴将U-box固定在无人机顶部,而后将无人机首先在优云系统()进行航空器及运营人注册,注册时选择按U-Box设备号注册,同时将U-Box 正面的设备IMEI号作为设备号录入优云系统。
注册成功后即可以正式接入优云系统。
(注意事项见文后附件2)目前U-Box可以直接从AOPA处购买,也可以在AOPA授权过的训练机构处购买,日后还可以在优云官网()上直接购买,支持支付宝付款。
U-Cloud系统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覆盖1.5公斤以上范围作业的,在一般地区则覆盖4-150公斤范围内作业的民用无人机。
利用互联网和云技术的手段,将海量的文字及数据信息通过系统终端直观呈现。
在U-Cloud中注册为普通用户的企业或个人不能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因为有些注册为高级用户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不让普通用户看到他。
不过监管部门均属于高级用户,可以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
与此同时,U-Cloud系统可以通过多种类型的数据终端,可以实现空军、民航、空管。
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管理。
辅以电子围栏的设定,对入侵电子围栏的无人机发出警报甚至阻止其进入特定区域,提高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并减少现场监控人员的需求。
U-Cloud系统的正式运行,将降低无人机企业及个人的运营成本,推动市场的快速发展。
该系统全面整合了无人机系统以及无人机驾驶员数据,并根据民航局的要求定期更新。
以往公司和个人申请空域,审批等待时间长,审批手续繁琐,导致运营成本增加。
U-Cloud原计划于今日正式上线无人机飞行计划的快速报批功能,不过由于五大战区的空域进行了调整,而各个空域管理处的处长还没有下令,所以该功能暂缓上线。
AOPA执行秘书长柯玉宝表示,该功能预计于今年上半年上线,上线后可以有效的减少审批步骤和时间。
U-Cloud的正式上线,体现了民航局对无人机行业“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加大了对无人机行业的扶持,这无疑给无人机的发展和众多无人机企业打了一针强心针。
不过U-Cloud的上线不能完全杜绝黑飞,因为入驻U-Cloud也是需要审批的,只不过手续变简便了。
柯玉宝指出,U-Cloud的上线不仅是给各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窗口,更重要的是给无人机运营人提供各项服务,像气象服务、查询服务、保险服务等。
尽管不能完全杜绝黑飞,但U-Cloud的正式上线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众所周知,由于立法程序的复杂和繁琐,法律监管总是落后于技术的发展。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监管主体不明、监管权责不清,尽管我国无人机行业发展迅速,但监管几乎是一个盲区。
U-Cloud的上线尽管不能完全填补这个盲区,但是起码迈出了很关键的一步。
那么,完善无人机监管到底还需要哪些部门一起努力呢?各个部门应该怎样协同合作、各自分工才能让无人机尽快飞在法治的蓝天下呢?无人机作为新型的民用航空器,直接归属于中国民用航空航局进行管理。
民航局对于人机的管理可作为整个监管环节的基石和框架。
早在2009年6月民航局就颁发了两部与无人机有关的文件:《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和《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前者明确规定了无人机空域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的基本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和无人机空中交通的管理进行了一般性原则规范。
而后者则明确了无人机起飞前需办理I类特许飞行证【见注示】且需要按照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程序的适用部分对民用无人机进行评审。
制定我国现阶段无人机评审的基本原则是:进行设计检查,但不进行型号合格审定,不颁发型号合格证;进行制造检查,但不进行生产许可审定,不颁发生产许可证;进行单机检查,但不进行单机适航审查,不颁发标准适航证。
民航总局对无人机监管只是有一个大体的模式,具体到监管的哪一个环节则主要由民航局三个内设机构有关:适航审定司,运输司,飞行标准司。
这三个部门分别管理三个环节(一架无人机想要起飞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1,该无人机有经检验的“合格证”;2,该无人机有允许上天飞行的“行驶证”;3,操作该无人机的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
下面对各三个机构进行分别介绍。
适航审定司主要负责无人机的生产许可、合格审定、产品的注册和管理等。
就是说无人机在出厂后要经过适航司的审核、登记,确认质量达标,这只是无人机能起飞的第一步,和汽车要经过国家质监局以及汽车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才能出售是差不多一个意思。
2012年1月13日,民航局适航审定司颁发了适航管理文件《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就无人机的适航管理问题作出了初步规定。
此文件明确了单机检查时以《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为基础,对符合Ⅰ类特许飞行证的无人机办理相应用途类的特许飞行证。
根据该条款可以判定:当前我国无人机适航管理是对无人机做适航检查而不做适航审定,暂不办理标准适航证,仅对通过适航审定的无人机颁发I类特许飞行证。
因此,对于无人机研制企业来说,目前在我国无法取得标准适航证,在“合格证”这一步就受到阻碍。
运输司主要负责地面服务机构的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地面代理服务工作、规范航空服务地面代理协议等。
运输司在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刚一发布就在业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其中无人机企业对此规定反响较大、质疑声音不断,近二百家企业联名上书民航局,要求暂停该办法的执行。
这次集体上书的焦点在于航空许可证获取难度较大。
《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制定,而无人机与通用航空不同,通用航空大多是资金雄厚的企业在运营,而国内很多无人机属个人所有,在取得许可证和实际使用上都有很大难度。
无人机的管理不能完全套用通用航空的标准,这对于刚起步的无人机行业不公平。
按照进度安排,2月1号预计正式实行的《管理暂行办法》却从民航局官网上被撤掉了。
近日,民航局官网发布信息表示针对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原文上是这么说的“运输司委托中国航协通航分会对无人机企业进行调研,组织召开研讨会,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主要包括:一是对无人机类型及用途进行分级分类,豁免或简化25公斤以下无人机适航、机载无线电台等取证环节,二是进一步降低无人机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不宜套用设立通航企业条件,三是设定办法生效的缓冲期,实现平稳过渡。
近期,民航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行业意见,针对无人机运行特点修改完善《办法》,为无人机企业合法经营创造便利条件,为新兴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所以,在“行驶证”这一块,目前也处于监管盲区。
此时监管的责任大部分落在飞行标准司这里,因为飞标司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目前唯一可循的法律文件。
2013年11月,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涉及民众普遍关心的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问题,第一次将无人机按重量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和大型四种类型。
虽然是部门的暂时性通吿,并不具备法规强制效力,在目前国际和国内相关无人机管理标准尚未确立之时,该条例成为无人机管理中最有效的依据之一。
飞行标准司负责管理的范围比较广,包括无人机的飞行标准制定、无人机驾驶人员的标准制定、无人机驾驶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审查和认定等。
飞标司也颁布了不少法律法规,如《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等。
无人机和汽车有相同之处,那就是都需要“驾驶证”。
本来这个无人机的“驾驶证”由飞标司直接颁布,但2014年4月,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授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者协会(AOPA)负责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及训练质量管理,这是我国首次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培训提出要求。
打一个比方:AOPA相当于车管所(不同的是AOPA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而是行业协会),训练机构相当于驾校,训练机构得到AOPA的审核后,训练机构开始招生,无人机驾驶员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则由中国AOPA来具体负责,考核通过后由中国AOPA来颁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