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钢化玻璃外观质量检验规范修订版
JGJ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精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Standard for testing ofEngineering quality of glass curtain wallsJGJ/T 139—2001J 139—200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0 2 年 3 月 1 日1 总则1.0.1为统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保证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材料的现场检验和安装质量的检验。
1.0.3检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应同时检查有关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
1.0.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人员,应经专门培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检验指标。
1.0.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材料现场检验2.1 一般规定2.1.1材料现场的检验,应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批号的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随机抽取3%且不得少于5件。
检验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记录表进行。
2.1.2玻璃幕墙工程中所用的材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2 铝合金型材2.2.1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应进行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2.2.2用于横梁、立柱等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壁厚实测值不得小于3mm。
2.2.3壁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0.05 mm的游标卡尺或分辨率为0.1 mm的金属测厚仪在杆件同一截面的不同部位测量,测点不应少于5个,并取最小值。
2.2.4铝合金型材膜厚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阳极氧化膜最小平均膜厚不应小于15 μm,最小局部膜厚不应小于12μm。
2 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的平均值不应小于60μm,其局部厚度不应大于120μm且不应小于40μm.3 电泳涂漆复合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21μm.4 氟碳喷涂涂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30μm,最小局部厚度不应小于25μm.2.2.5检验膜厚,应采用分辨率为0.5μm的膜厚检测仪检测。
建筑用钢化玻璃的边部质量检验规范修订版

建筑用钢化玻璃的边部质量检验规范修订版
建筑用钢化玻璃的边部质量mm
缺陷名称
质量要求
爆边
裸露边:长度0.5mm-1.0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长度1.0—3.0mm,2个/米; 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宽度2mm以上,长度3.0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
非裸露边:每米允许长不大于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宽度不大于2mm,深不大于厚度三分之一(但最深不能超过厚度为4mm)的1个;不允许深度4mm以上的爆边存在。
抛光边不允许有长度超过1.0mm的爆边存在
孔 爆 边
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存在
夹 钳 印
夹钳印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玻璃厚度≤9.5 ≤13mm
玻璃厚度>9.5 ≤19mm
断面缺角、凸凹裸露边:不允来自存在。非裸露边:不大于玻璃厚度三分之一。
裂 纹
不允许存在
磨轮印痕/
抛光残留/白边
连续长不超过边长1/3,总长累计不超过边长1/2;
建筑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最新国标

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技术要求 (1)5试验方法 (4)6判定规则 (4)附录A(规范性)落球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6)附录B(规范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8)附录C(规范性)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13)附录D(规范性)碎片状态试验方法 (16)附录E(规范性)耐热性能试验方法 (18)附录F(规范性)耐辐照性能试验方法 (19)附录G(规范性)耐湿性能试验方法 (20)附录H(规范性)检验项目的单项判定规则 (21)建筑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建筑用玻璃安全性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944中空玻璃GB/T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T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T15763.4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T15764平板玻璃术语GB/T36400建筑用装饰玻璃术语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C/T1006釉面钢化及釉面半钢化玻璃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214铝全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5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T231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5763.1、GB/T15763.2、GB/T15763.3、GB/T15763.4、GB/T11944、GB/T15764、GB/T36400和JC/T1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安全技术要求总则建筑用玻璃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应用安全技术要求和必要时的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修订版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
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GB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GB 11614-89 浮法玻璃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3 分类及应用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GB15763.2—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标准修订解读

G B 1 5 7 6 3 . 2 — 2 0 X X (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 2 部分 : 钢 化玻璃 》 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 是相关钢化玻璃生产企 业进行质量控制 和检验 的重要依据。为帮助生产企 业、 检测机构 、 产 品 用 户深 入 理解 新 标 准并 顺 利 按 照
新标准开展生产 、 检测 、 验收工作 , 本 文 对 此 次 标 准
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2 0 1 7 , №3
G B 1 5 7 6 3 . 2 — 2 o x x { {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 2 部分 : 钢化玻璃 》
标准修订解读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石琳 王睿 邱娟 丁佐鑫
摘 要: 本文介绍 了G B 1 5 7 6 3 . 2 — 2 0 X X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 部分 : 钢化玻璃》 标准修订后 几个主要 变化 , 有助于供应商、 检测机构、 使用者按照新标准顺利开展生产、 检测、 验收工作。
泛地应用于门窗幕墙和结构部件。
传统尺寸偏差 、 对角线差的要求是针对平面矩形 钢化玻璃的, 不适用于曲面玻璃 , 因此本标 准增加了 曲面钢化玻璃 的吻合度、 弧长 、 直边长度 、 直边弯 曲 度和扭 曲的要求( 见表 2 ) 和相应 的试验方法。
一
2 3—
Ar c h i t e c t u r a l &F u n c t i o n a l Gl a s s N o 3 2 01 7
G l a s s i n b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u i l d i n g - T h e r ma l l y t o u g h e n e d s o d a l i me s i l i c a t e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完整版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
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GB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GB 11614-89 浮法玻璃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3 分类及应用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检验报告

温度冲击试验
将样品放入温度冲击 试验箱,模拟实际使 用中的温度变化情况, 检测玻璃的性能表现。
03
检验结果与分析
外观质量
总结词
表面光滑、无明显划痕、气泡和杂质
详细描述
经过仔细检查,钢化玻璃的表面光滑度良好,没有发现明显的划痕、气泡和杂质 ,符合高质量标准。
尺寸与厚度
总结词
尺寸精确、厚度均匀
详细描述
表性。
部位取样
02
根据产品结构和用途,在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以评估整体质量。
规格分类取样
03
根据产品规格和尺寸,分类抽取样品,以便进行更细致的检验。
检验设备与工具
钢化玻璃强度测试仪
用于检测钢化玻璃的抗冲击性 能和强度。
显微镜
观察玻璃表面细微缺陷和内部 结构。
温度冲击试验箱
模拟玻璃在不同温度下的性能 表现。
优化工艺参数
通过试验和调整,找到最佳的工艺参数范围, 确保生产出的钢化玻璃性能达标。
培训操作人员
加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 其工作责任心和操作水平。
05
结论与展望
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一
钢化玻璃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和规范要求。
检验结论二
钢化玻璃在抗冲击性能、耐热性能和 安全性等方面表现优异,能够满足高
展望二
未来钢化玻璃的生产将更加注重环保 和可持续发展,采用更加节能和环保 的生产工艺和材料,降低对环境的影 响。
THANKS
感谢观看
检验标准和依据
检验标准
本检验报告依据的国家标准为《建 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依据
本检验报告的检验方法和评价标 准均依据《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 部分:钢化玻璃》中的相关规定 进行。
参考93923-GB15763.2-2005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5.1.3 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 4mm 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 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 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 方商定, 表 4 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孔径 4≤D≤50 250<D≤100 D>100 允许偏差 ±1.0 ±2.0 供需双方商定
5.7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 4 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 每试样的最大 10 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 65m2 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 1200mm 时,试样不破坏。 5.8 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 90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 3 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 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 2 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 3 块试样,如果 3 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5.9 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 200℃温差不破坏。 取 4 块试样进行试验,当 4 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 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 1 块不 符合时,重新追加 1 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 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 4 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 时则为合格。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 1mm 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6.2 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干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 15mm 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 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 2 位。 6.3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 GB 11614 方法进行。 6.4 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 4h 以上, 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 1/4 处垫上 2 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 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 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 25mm 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 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 并除以 300mm 后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 6 所示。 6.5 抗冲击性试验 6.5.1 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 同种类的, 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 610 mm( -0mm ,+5mm) ×610mm( -0mm, +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6.5.2 试验装置应符合 GB 9962-1999 附录 A 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 承。 6.5.3 使用直径为 63.5 mm(质量约 1040 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 mm 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 应在距试样中心 25 mm 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 1 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 6.6.2 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6.6.3 试验步骤 6.6.3.1 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 6.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 20mm 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 0.2mm+0.05mm 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 使试样破碎。 6.6.3.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 10s 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 3min 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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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钢化玻璃外观质量ຫໍສະໝຸດ 缺陷种类质量要求气泡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5㎜≤L≤1.0㎜
长度,L
1.0㎜<L≤1.5㎜
长度,L
1.5㎜<L≤2.0㎜
长度,L>2.0㎜
5×S,个
2×S,个
1×S,个
0,个
结 石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L≤0.5㎜
长度,L
划 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mm的4条
宽度大于0.1mm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长≤0.5mm,长≤40mm的2条
按国家标准GB/T9963-1998第5.3规定的检验方法在600mm处观察不可见的轻划伤不考虑。
光学变形
入射角; 3㎜ 和3.5mm: 45°; 4㎜以上:50°
长度,L>3.0㎜
10个
5个
3个
不允许有
注:1、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
2、霉点、水印、纸印等其他外观缺陷由供须双方商定。
0.5㎜<L≤1.0㎜
长度,L
1.0㎜<L≤1.5㎜
长度,L>1.5㎜
5×S,个
2×S,个
玻璃表面允许有1个,但玻璃中间不能有
不允许有
点状缺陷密集度
长度大于1.0㎜的气泡和长度大于0.5㎜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
线 道
按国家标准GB/T9963-1998第5.3规定的检验方法在600mm处观察应不可见。
表面白斑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5㎜≤L≤1.5㎜
长度,L
1.5㎜<L≤3.0㎜
长度,L
3.0㎜<L≤5.0㎜
长度,L>5.0㎜
15×S,个
5×S,个
3×S,个
不允许有
钢化麻点
任意500×500范围内存在的个数
长度,L
0.2㎜≤L≤0.5㎜
长度,L
0.5㎜<L≤1.5㎜
长度,L
1.5㎜<L≤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