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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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本登记表适用于重庆市区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项的登记。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需提供以下信息并填写本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1 姓名:1.2 联系号码:1.3 性别:1.4 出生日期:1.5 婚姻状况:1.6 户籍地质:1.7 通讯地质:1.8 方式号码:1.9 职业:二、变更事项2.1 变更类型:(1)个人信息变更:_______(2)参保单位信息变更:_______(3)缴费方式变更:_______(4)其他变更:_______2.2 变更原因:(请简要说明变更原因)2.3 变更详细说明:(请详细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三、附件本登记表需要以下附件作为申请材料,请务必提供完整且准确的附件。

3.1 联系复印件:3.2 户口本复印件:3.3 婚姻证明材料(如适用):3.4 参保单位变更证明(如适用):3.5 其他相关材料(如适用):四、法律名词及注释4.1 个人信息变更:指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出现变更的情况。

4.2 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指申请人的参保单位名称、地质等发生变更的情况。

4.3 缴费方式变更:指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如由个人缴费变为单位代缴等。

4.4 其他变更:指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相关事项发生其他变更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变更内容。

五、结束语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务必提供完整的附件以便申请处理。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有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解释以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重庆市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2005)111号

重庆市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2005)111号

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

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

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确定。

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二、统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到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应指定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作为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窗口。

各项社会保险不在同一个区县(自治县、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到其缴纳地方税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负责统一受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附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组织机构代 码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
单位类型
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工
商户 □其他
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隶属关系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社会保险登记证
编号
备注
注:参保登记当月25日前,须到地税管辖地专管员处办 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缴费。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 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 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 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 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 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经济类型
法定 代表 人或 负责 人
姓名 身份 证号
电话
单位名称(章):
月日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日期 参保地区 单位 姓名 经办人 电话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10.26•【字号】渝劳社发[2005]158号•【施行日期】200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渝劳社发〔2005〕158号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就业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统称社会保险)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漏报、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以下简称少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的行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凡按照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

劳动者缴费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

在法定期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或者在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责令其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逾期仍不办理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提交征收机关征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渝人社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审计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6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为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简化参保申报及缴费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实行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以下统称“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从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人员,成立“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业务办公室)。

其中,各区县(自治县)在根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印发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渝劳社办发〔2006〕156号)已成立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基础上,将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的工作职能并入新成立的公共业务办公室。

各区县(自治县)公共业务办公室的办事地点仍设在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市公共业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公共业务办公室开展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负责会同市地税部门、市财政部门完成各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和下达工作,负责完成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稽核任务下达及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工作;区县(自治县)公共业务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受理参保单位及职工增减变动、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信息维护,汇总传递征缴计划,组织实施参保缴费稽核等工作。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一、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4、单位所在地:5、单位联系方式:二、变更登记信息2.1 登记变更事项1、注册类型变更(请选择:公司类型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2、变更原因:3、变更前情况:4、变更后情况:2.2 具体变更内容请详细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公司类型变更:(填写变更前、后公司类型及原因)2、企业名称变更:(填写变更前、后企业名称及原因)3、注册资本变更:(填写变更前、后注册资本金额及原因)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填写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原因)5、经营范围变更:(填写变更前、后经营范围及原因)三、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如有):1、变更相关文件原件的复印件:2、公司章程、合同等变更相关文件:3、其他必要的附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

3、《社会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工商登记管理规定》: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工商登记管理规定。

五、全文结束这是一份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用于单位变更相关信息的登记。

请填写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

同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1、请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 变更相关文件原件的复印件- 公司章程、合同等变更相关文件- 其他必要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 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

- 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名称注册及管理的规定。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模板】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模板】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机关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备注

事项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单位经办人
姓名
电话




险种
事项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单位经办人
姓名
电话
注: 1. 本表由参保单位填写,变更项目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
2. 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原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单位类型:
邮编:
单位类型:
邮编:
执照号码:
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通用)
单位识别码:管理分局:
1、本表单适用于参保职工社保(包括独立个人参保)和城乡居民社保的人员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及缴费信息变更;
2、变更项目:涉及基本信息变更项目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出生日期、性别、地址、联系电话;涉及缴费信息变更的项目有缴费身份变更、本次参保时间变更和缴费基数变更;
3、“错误原因”应根据实际情况按①、②、③填写,分为:①单位申报错误、②地税录入错误、③社保录入错误
4、人员身份和缴费基数变更从办理的次月开始生效;
5、单位应依法为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费各项事宜,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6、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地税部门,一份交社保经办机构,一份由申报单位(人)妥善保管,以备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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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单位类型: 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顺序号: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邮编:
重庆市社会保险公共 业务经办机构审核意 见 经办人(章) 单位负责人(章) 经办机构(章) 年 备注 月 日
险 种 养老保险 事 项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姓名 电话
原 登 记 事 项
单位 经办人
险 种 养老保险 事 项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变 更 后 事 项 银行账号 参保地区 参保日期 姓名 单位 经办人
电话
注:
1:本表由参保单位填写,变更项目接照<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 2:此表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登记单位和公共业务经办机构各一份. 3 : 修改那类信息就在相应栏填写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实际信息;不修改信息的栏目可以不 填;并且附带修改信息的相关质料及证明。
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社会保障号: 单位名称(盖章): 原登记事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姓名: 法人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 电话: 法人代表人 (负责人)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姓名: 身份证: 电话: 变更后事项
单位类型: 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顺序号: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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