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热力产品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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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厂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

热力厂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

热力厂成本核算与管理制度概述热力厂作为能源发电的一种形式,其经营和管理需要充分考虑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

因此,本文将从热力厂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热力厂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热力厂成本核算成本构成热力厂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燃料成本:热力厂的主要原料是燃料,因此燃料成本是热力厂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燃料的种类和价格对热力厂的成本影响较大。

2.人工成本:热力厂的运营需要相应的人力支持,人工成本也是热力厂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3.设备成本:热力厂需要投入大量的设备用于发电,这些设备的购置和维护都需要相应的成本。

4.其他成本:热力厂的生产和经营还需要考虑其他方面的成本,如水费、电费、房租等。

成本管理对于热力厂来说,如何进行成本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成本管理措施:1.燃料成本控制:通过优化燃料的选择和使用,可以降低燃料成本,例如采用更为节能的燃煤方式,或者采用替代燃料等。

2.人工成本控制:热力厂可以通过管理措施,如优化工时,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控制人工成本。

3.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运作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成本。

4.其他成本管理:通过定期审核和合理规划,可以降低其他成本的支出,如优化用水和用电,节约房租等。

热力厂管理制度概述热力厂的管理制度是指对热力厂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定,包括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编制和落实制定和执行热力厂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管理制度。

2.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制度制定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3.制定的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热力厂的实际情况,不能脱离实际,避免纸上谈兵。

4.制度的实施应当落实到位,不仅是一纸文件,也要做到实际操作,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部分具体制度1.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旨在实现生产的高效和安全稳定。

最新国家电网公司成本核算办法

最新国家电网公司成本核算办法

11.外包检修费 电网企业发生外包检修运维费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2.财产保险费 企业发生财产保险费,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13.研究开发费 结转费用化的研究开发支出,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贷记“研发支出”等科目。 企业所属各单位按规定上交集中使用的研发费用也在本项 目核算,上交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 科目。
(二)非电力生产成本 企业发生非电力生产成本时,借记“生产 成本—产品生产成本、技术成本、勘测设 计成本、其他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原材料”、“自制半成品”、“ 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制造 费用”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生产成本 期末,应根据核算成本类型的不同进行成本结转的账务处 理。 1.电力产品生产成本:期末将当期发生的电力产品生产成 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 记“生产成本”科目。 2.产品生产成本:期末根据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确定应 转入半成品或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金额,借记“自制半成 品”、“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3.技术成本、勘测设计成本、其他成本:在确认收入的同 时,将相应的成本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购电成本核算举例
“品种法”计算。电能产品成本涉及的环节较多,
成本核算按经营环节计算。电能产品成本分为发电
பைடு நூலகம்
成本、购电成本、供电成本、输电成本四个方面,
这也是电能产品经过的经营环节,在进行电力成本 核算时,往往要按经过的经营环节分别进行计算, 最后由省属网公司经行汇总,进而计算售电产品成 本。
2 、由于电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完成,没有在产 品和库存商品(是指产成品),各种生产费用不须 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因此,没有在产品 成本的计算。 3 、电热产品生产费用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具有特 殊性。对于变动成本(主要指燃料费)依据发电、 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量比例分摊:固定费用部分 (指供热电厂除燃料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可选 用“分项目测算分摊比例的方法”与“按实际燃料 比例分摊的方法”进行分摊。

成本核算办法

成本核算办法

成本核算办法公司生产经营电力,热力产品,属于热电联产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财务成本核算方法应采用热电联产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公司成本核算办法采用《中国国电集团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公司成本核算体系,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开支范围,及成本计算方法。

具体成本核算方法规定如下:一,成本核算对象:根据电力,热力生产的特点,成本核算的对象是发电成本,热力成本。

1,发电成本:核算企业为发电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2,热力成本:核算企业为生产和输送热力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二,成本项目:按照生产费用的经济用途进行设置成本项目,根据热电联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公司实际,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核算设置以下成本项目:燃料费,购入电力费,水费,材料费,职工薪酬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各项目核算的内容按照《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会计科目设置:按照《会计核算办法》,应设置一级科目“生产费用”,“生产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电,热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和结转。

借方反映成本发生数,贷方反映结转数或转出数。

二级科目除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发电成本”,“热电成本”外,为反映电,热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和结转,还应设置“总成本”科目,在二级科目项下,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成本项目“其他费用”要按照《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核算的内容,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四,成本计算热电联产企业生产的电力,热力产品是同时进行的,成本费用发生时,如果能够确认只为电力或热力一种产品生产和服务的车间或部门,其成本全部分配给电力或热力产品负担,如果不能确认电力,热力产品负担的费用,日常核算应先归集费用,月末将所归集的费用再按一定的原则进行分摊。

实训一热力公司成本核算

实训一热力公司成本核算

燃料(煤、油)热力电力实训一热力公司成本核算一:概述热电公司生产属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有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两种方式。

火力发电除生产电力外还生产热力,光明热力电公司以煤、油为燃料进行火力发电,同时生产热力, 来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需要。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1.生产工艺光明热力电公司生产电力和热力,基本工艺流程为:通过燃料燃烧对锅炉重的水进行加热, 形成高温高压的蒸汽,推动汽轮机快速旋转,借以带动发电机转动,从而产生电力和热力, 如图1所示。

图1光明热电公司生产电力和热力生产工艺流程2.生产组织该热电公司属于单步骤大量、不断生产的企业,热电生产设有基本生产车间。

包括:燃料工段、锅炉工段、汽机工段和电机工段,一个辅助生产车间即维修车间,(二)成本核算方法和对象根据热电公司的生产特点,以电力和热力为核算对象,其成本计算采用品种法。

山于电力和热力是同时生成出来的,热电公司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主要为共同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按照耗用标准煤、油的比例在电力和热力之间进行分配,但电机车间和汽机车间电力化部分发生的费用,属于单独费用,直接讣入电力成本:汽机车间热化部分发生的费用属于热力生产单独费用,直接计入热力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电力和热力耗用的直接费用占全部费用比例不大,为简化核算手续可全部釆用间接费用分配的方法在电力和热力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燃料费用按所产电力和热力,在电力和热力之间进行分配,其他各项费用则按固定比例(电60%,热力40%)在电力和热力之间进行分配。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没有在产品,不需要分配计算在产品成本。

分别计算出电力和热力的总成本后,除以各自的产量(电力以千瓦时为单位,热力以口万大卡为单位)即可求得电力和热力的单位成本。

总发电量扣除热电厂自用电后即为对外供应的商品电产量。

>汽轮机旋转(三)成本费用账户的设置根据热电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归集生产费用设置如下账户。

(1)“基本生产成本”账户,按各个车间分别开设,账内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

电力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电力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电力产品成本核算制度1. 简介电力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对电力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进行分类、计量、分配和核算的管理制度。

成本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出的各种费用,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发电所需的电能、燃料等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与生产无直接关系,但对产品生产和销售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种费用。

2. 成本分类电力产品成本核算需要对各种成本进行分类,以方便后续的计量、分配和核算。

依据成本的性质和发生环节,电力产品成本可以被分为以下几类:1.直接成本–燃料成本:指发电过程中消耗的各类燃料费用。

–电力购买成本:指从其他电力企业购买的电能费用。

–水费和污染治理费用:指发电过程中消耗的水资源费用和环境保护所需支出的费用。

–工资、保险等人员费用:指与直接生产相关的人员费用。

2.间接成本–管理费用:指企业经营管理所需支出的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场地租赁费等。

–财务费用:指企业财务管理所需支出的费用,如利息、手续费等。

–销售费用:指企业销售产品所需支出的费用,如广告费、业务员工资等。

3. 成本计量成本计量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各种成本进行量化,使得成本可量化、可比较。

在电力产品成本核算中,成本计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物料计量:对发电所需用料进行计量,如煤、油、水等。

2.劳务计量:对与生产相关的人员工资进行计算,包括工资、保险、福利等直接费用。

3.折旧计量:对生产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

4.能源计量:对发电所需的各类电能进行计量。

5.环保治理费用计量:对污染防治所需支出的费用进行计算。

4. 成本分配成本分配是指把各种成本按一定的标准和比例,分摊到各个产品上,以计算每种产品的成本。

成本分配需要根据各种成本的性质和产生环节,进行分类和计算。

具体的分配方法如下:1.直接成本的分配:直接成本按照产品实际消耗的数量进行分配。

2.间接成本的分配:间接成本可以按人工分配、按面积分配、按设备时数分配等方法进行分配。

集团公司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定额标准报告

集团公司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定额标准报告

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定额标准报告中国××集团公司目录前言 (III)1 范围 (1)2 燃料费 (1)3.环境保护费 (3)4.购入电力费 (5)5.水费水资源费 (5)6.职工薪酬 (7)7.折旧费 (8)8.材料费 (10)9.修理费 (12)10.其他费用 (14)11.新投产项目的盈利水平参考标准 (16)编制说明 (17)前言《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定额标准》是集团公司成本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编制说明是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归口管理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

本标准配合部门: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

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定额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及热力产品成本指标标准的制定依据、制定方法和取值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在役的发电、供热单位的预算编制。

2 燃料费按照燃料费的影响因素,将燃料费分解为供电(供热)标准煤耗、供电(供热)厂用电率、耗油量、油价、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入厂煤折标煤单价、燃料厂内费用等七个指标,以此为基础最终确定燃料费。

2.1 供电(供热)标准煤耗、供电(供热)厂用电率2.1.1制定依据最近一次性能试验资料、机组设计资料、行业对标数据等。

2.1.2 制定方法新投产机组以设计值作为标准;发生重大技术改造或增容后的机组,以改造后的性能试验值作为标准。

其中:供电(供热)煤耗率以上述值为基础,按以下参数进行修正:包括机组投产时间、燃料成份、脱硫脱硝投运情况、负荷率、热电比五个参数。

1供电标准煤耗的设计值和改造后性能试验值经三级单位报二级单位审批后,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2.2耗油量和油价2.2.1制定依据机组容量、最近三年实际耗油量情况。

最近三年市场燃油采购价格。

(当考核期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选择更接近考核期实际情况的价格计算相关指标)2.2.2制定方法根据耗油量与发电(供热)量的相关程度,将耗油量分解为发电(供热)油耗率。

电力工业生产费用及产品成本的核算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费用及产品成本的核算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费用及产品成本的核算办法《电力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1988年1月1日水利电力部发布)规定的有关内容如下:1.生产费用及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规定(1)正确执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掌握生产费用支出范围,产经营无关的开支不得挤入生产成本。

(2)产品成本核算,必须以正确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为依据,与企业生不得以估计成本、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产品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的准确性。

(4)产品成本核算期,一般以每一个月为计算期;每一个季为结算期;每一年为决算期。

在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和消耗等的口径必须一致。

(5)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

1)电力成本,指电力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支出。

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电力成本应按发电、供电、购电和售电分别核算。

①发电成本,以每一个发电厂为一个成本核算单位,核算本单位为发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由两个及以上电厂组成的发电总厂,可由总厂统一核算,或由分厂分别核算,再由总厂汇总按水、火电分别计算发电成本。

发电单位成本,按厂供电量(即发电量减厂用电量)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发电单位成本=发电总成本÷厂供电量②供电成本,以每一个供电局为一个成本核算单位,核算本单位为送电、变电、配电及售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电成本一般计算总成本和供电单位成本。

③购电成本,以每一个供电局或主管局为成本核算单位,核算本单位为转售电力从外单位购入电量所支付的购电费用,可按送电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一般计算按购电总成本和购电单位成本。

购电单位成本=购电总成本(即购电费用)÷购电量④售电成本,以每一个主管局为成本核算单位,核算为发电、供电、购电、售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主管局、中试、中调等机构的费用,一般不向基层单位分配,而由主管局在核算售电成本时,直接汇总加入有关成本项目。

集中采暖成本核算方案

集中采暖成本核算方案

集中采暖成本核算方案
一、费用核算方法
1. 采暖热源成本:计算集中采暖系统的能源成本,包括燃煤、燃气、燃油等能源的采购和供应成本,以及热力站的运行维护成本。

2. 供暖设备费用:包括集中供暖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运行维护费用。

3. 管道输配费用:计算供热管网的建设、维护和热量输送成本。

4. 环境保护费用:根据环境保护要求,计算因采暖系统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净化和治理的费用。

5. 用户费用:根据用户的供暖面积和热量需求,计算用户的供热费用,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

二、成本核算流程
1. 收集能源成本信息:调查采购燃煤、燃气、燃油等能源的市场价格,包括采购费用和供应费用。

2. 估算热力站运行成本:分析热力站的运行能耗,计算燃料消耗费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和人力成本等。

3. 评估供暖设备费用:查阅供暖设备的市场价格,包括采购、
安装和运行维护费用。

4. 测算管道输配费用:根据管道建设和维护的实际情况,计算建设成本、维护费用和输送热量的能耗成本。

5. 考虑环境保护费用:根据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估算采暖系统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费用。

6. 计算用户供热费用:根据用户的供暖面积和热量需求,结合供暖系统的运行情况,计算用户的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

7. 汇总成本数据:将各项成本数据归纳整理,得出总体的供暖成本。

三、成本核算结果
通过以上费用核算方法,可以得出集中采暖系统的总体供暖成本,包括能源成本、设备费用、管道输配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和用户费用等。

同时,还可以分析不同因素对供暖成本的影响,并提出优化建议和措施,以降低供暖成本、提高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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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产品成本核算
一、电、热成本核算的对象
(一)电力成本:指电力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耗费和支出。

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电力成本应按发电、购电分别进行核算。

1.发电成本:以发电厂或发电机组为核算对象,核算发电企业为发电所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

发电成本一般包括燃料费、水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

2.购电成本:核算为了销售而购入电量,按规定或约定的价格支付的购电费用。

(二)热力成本:指热电联产的火力发电企业,为生产和输送热力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二、电、热产品成本的分摊
供热电厂的电力和热力生产是同时进行的,成本费用发生时不能确定电、热力负担的份额,月末应将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按以下原则进行分摊:只为电力或热力一种产品服务的车间或部门,其成本全部分配给电力或热力产品负担,为电力和热力两种产品共同服务的车间或部门,其成本按一定的比例加以分摊。

具体方法如下:
(一)变动费用部分:指供热电厂为生产电力、热力直接耗用的燃料。

根据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量比例分摊。

供热厂用电耗用的燃料,应由热力成本负担。

其计算公式为:
发电燃料费=实际燃料费总额×(发电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
-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
供热燃料费=实际燃料费总额×(供热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
-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
供热厂用电耗用燃料费=实际供热厂用电量×计划发电燃料单位成本(按发电量计算)
(二)固定费用部分:指供热电厂除燃料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1.分项目测算分摊比例的方法
此方法适用于供热量较大(指热力产品所耗用标准煤量占发电、供热用标准煤总量的比重在10%及以上)的供热电厂,可按照年度成本计划或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各项固定费用进行分析测算,求出电、热固定费用综合分摊比例。

(1)材料费:电气、汽机车间用料(不包括热网部分用料)由电力产品负担,热网部分用料由热力产品负担;水处理用料按电、热耗用软化水量比例分摊;
其余按电、热耗用标准煤量比例分摊。

(2)折旧费:电气、汽机车间的折旧费(不包括热网部分的折旧费)由电力产品负担,热网部分的折旧费由热力产品负担,其余部分按电、热耗用标准煤量比例分摊。

(3)水费、工资、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一律按电、热耗用标准煤量比例分摊。

以上三项费用分摊时,电热产品分摊的费用分别加总,除以全部固定费用,求出电、热产品固定费用的综合分摊比例,据以分摊各月电、热产品应负担的固定费用。

综合分摊比例原则上应每年测算一次。

2.按实际燃料比例分摊的方法
此方法适用于供热量较少且比较稳定的供热电厂,按发电、供热实际耗用的标准煤量的比例进行分摊。

其计算公式为:
发电固定费用=发电、供热全部固定费用×(发电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用
标准煤总量)
供热固定费用=发电、供热全部固定费用-发电固定费用
三、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生产费用”科目。

“生产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电、热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和结转。

借方反映成本发生数,贷方反映结转数或转出数,电、热产品生产费用期末无余额。

本科目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发电成本”、“购电成本”、“热力成本”等明细科目,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四、电、热产品成本的核算
(一)燃料费的核算
1.燃料耗用的计量和计价
(1)燃料费用的计量以正平衡方法为主,反平衡校核。

月末盘存实存燃料量并进行分析,属于煤耗计量问题可作必要调整。

(2)有两个以上矿(煤种)的发电厂,燃料耗用的计量应均衡合理。

总耗用量确定后,各矿(煤种)燃料耗用量按总量比分别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矿(煤种)耗煤量=[××矿(煤种)期初库存量+××矿(煤种)当月
来煤量]÷∑[××矿(煤种)期初库存量+××矿
(煤种)当月来煤量]×当月耗煤总量(3)燃料耗用按实际成本核算。

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

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计入电、热产品成本的实际耗用天然煤和天然油的数量,其折算出的标准煤量,应与统计计算标准煤耗所用的煤折标准煤量和油折标准煤量相符。

2.燃料费的核算
月末,财务部门根据燃料管理部门编制的“燃料收、发、结存月报”与会计记录核对相符后,编制“燃料耗用分配表”。

按“燃料耗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燃料”科目。

(二)水费、购入电力费、委托运行费的核算
水费、购入电力费、委托运行费,根据有关部门编制、审核的费用结算单,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材料费的核算
电、热产品生产领用材料,分批或月末一次汇总编制材料耗用分配表,按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退料作相反会计分录或红字会计分录。

(四)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
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照规定的挂钩办法计提的工资,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不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对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按不同用途和规定的开支项目进行分配,借记“生产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计提应付福利费,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五)折旧费的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包括租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电、热产品成本。

月末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借记“生产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六)修理费的核算
修理费包括一般性修理和大修理费用支出。

一般性修理可于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生产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采用预提方法预提的修理费,借记“生产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

年终多提费用应冲减“生产费用”科目,年终决算时预提修理费一般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应予以说明。

采用待摊方法摊销的修理费,借记“生产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采用待摊方法核算、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七)其他费用的核算
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借记“生产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长期待摊费用”、“应交税金”等科目。

(八)期末结转生产费用的核算
月末,将当月发生的电、热产品生产费用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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