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对重大吊装项目,作业前应详细讨论其吊运方法,明确分工,互相协作,防止混乱。

6、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应清楚地看到重物吊装的全部过程。

7、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8、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

9、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10、需用自扎扒杆时,应根据重物及尺寸决定扒杆材料和扒杆高度,交叉点不应扎得过高,支点应在一个平面上,不得使用有裂纹、虫蛀、腐烂等材料,有木节的超过截面10%的不可用作扒杆。

11、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12、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3、绑扎圆筒或有硬棱吊物,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圆筒滑脱和棱角伤绳。

14、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

15、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6、安装构件时,应考虑结点钢筋是否相互防碍,应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安装。

17、吊大型钢板应焊上足够安全吊点或采取其他措施。

18、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9、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20、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21、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和以人作平衡体,严禁人员在钢丝绳、滑车等处爬上爬下。

22、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如一整体设备而少量超负荷,吊装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吊装。

23、起吊物严禁与它物相碰,安装构件与立柱或其他已安装好的构件相碰。

24、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25、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

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26、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

27、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档。

28、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如因故短期内难以解决时,则必须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9、递送工具不准随便抛掷,以免伤人。

30、6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31、龙门吊吊运物件时,在运行前应严格检查轨道是否平整,轨道是否变动,特别注意雨后运行的地质变化,速度要均匀,严防出轨。

32、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

33、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必须破土掘开,原则上不准吊拔,凝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体,但因情况特殊必须吊拔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但绝对禁止起负荷吊拔。

34、拆除或安装设备有其他工种配合时,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好联络信号,以防发生事故。

35、检修保养机具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严禁带电检修保养。

36、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

37、起重机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安全运行。

38、登高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不准嬉闹。要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

3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抛掷,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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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HZQ-OSH/EMS-059-2004 版本:第A版第0次修订归口部门:生产管理部) 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⑴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⑵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⑶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⑷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⑸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⑹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⑺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⑻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 ⑼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⑽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⑾应预先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⑿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⒀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⒁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

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⑴起升或下降: ①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嘀咕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a、6.6kV为3m;b、66kV为5m;c、275Kvo 10m。 ⑧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起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级、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总和的75%。 ⑵回转: ①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②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⑶起重臂伸缩时: ①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 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303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afe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hoisting worke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

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检查确认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6、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吊装重物。 7、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8、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9、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 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2、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3、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4、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5、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16、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17、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梁板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65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梁板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梁板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架桥机安装 (1)架桥机安装要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2)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吊装构件应平起稳落; (3)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在桥跨中推进时,悬臂部分不得超过已拼好导梁全长的确1/3; (4)墩顶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

上; (5)墩顶龙门架使用托架托运时,托架两端应保持平衡稳定,行进速度应缓慢。龙门架落位后应立即与墩顶预埋件联结,并系好缆风绳; (6)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2、架桥机纵向前移 (1)轨道铺设对于整个架桥机纵向前移来讲,其顺直平行牢固是关系到架桥机能否连续纵移到位的保证。因此,对枕木、钢轨的规格间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即轨道应平行等距辅设,禁止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钢轨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有错台; (2)铺设钢轨,必须注意两条钢轨间的间距,其实际中心线与轨道的几何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3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职责 2.1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一级吊装作业。 2.2生产部(设备管理):负责吊装作业证的管理,审批二、三级吊装作业。 2.3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规定内容 3.1术语和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不同分为: 3.2.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3.2.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3.2.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3基本要求 4.3.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3.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3.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4.3.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3.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3.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3.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4.3.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3.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3.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3.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3.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3.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3.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

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一、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身体条件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规定,并拒绝违章指挥; 5、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 6、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 二、安全作业规定 1、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 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 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5929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for lifting

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中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4、塔吊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起吊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6、提升重物时应缓慢启动,不可突然全速启动。下降或半空刹车,不可做急剧的开机、停机等动作,以防损坏传动部件和钢丝绳等。

7、严禁塔吊在进行吊装时行走。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该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饶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进行吊装钢架时,塔吊两边的支脚要完全打开。严禁没有打开或打开一边的支脚就进行吊装。支脚完全打开后,起重机应保持水平。 10、作业场地应尽可能的选在地面坚实的地方,在松软的地面上作业时,应在支脚下垫木板或枕木。 11、塔吊的卷扬机构和机动的移动、旋转和变幅机构必须装有制动器。吊运时卷扬机构应当装有两套各能承受全部起重量的制动器。 12、应当规定统一的起重机指挥信号,有关人员包括由其他单位调来的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指挥信号执行。除了在吊运工作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以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机的人员指挥吊运工作。 13、塔吊吊运的重物应当捆缚吊挂得牢固平稳。吊运时,应当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ISO9001-2015/ISO45001-2018)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 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

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二)挂钩工 1、挂钩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设施(吊车、航吊、葫芦等必须符合国家对吊装机械颁布的安全标准,取得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安全检定证书。 2、起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起重作业资格证书。 3、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被吊物下及运动区域下严禁站人。 4、严禁起重机械、设施超起重能力吊装作业。 5、严禁起重机械、设施对被吊物进行斜拉起重。 6、起重物品时,必须对起重环境、起重机械、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禁盲目、冒险违章作业。 7、钢板吊装作业时,首先检查钢丝绳与吊钩、钢丝绳与卸口、卸口与抓钩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8、钢板下车吊装时,汽车的箱板应全部打开放下。 9、整匝吊装时,抓钩位置一般按两头距离对称、左右钩入,抓钩与钢板间隙中由内向外插紧木斜。 10、分匝吊装时,首先采用契斜分开板材,分口高度40毫米再将抓钩按两头距离对称、左右钩入,抓钩与钢板间隙中由内向外插紧木斜。 11、抓钩安装完成后,吊车方可起动吊绳吊动钢板,吊动钢板时车箱内严禁站人。放板时,人员应晾开臂膀扶住钢板平稳地将钢板落到指定位置。 12、材料吊装过程中禁止被吊物品与其他构件发生冲击碰撞。防止因碰撞造成滑钩物品坠落造成吊装事故。

13、船舶构件(舱壁、骨架的吊装,首先应检查船舶构件吊环焊接是否牢固、吊环是否符合要求、吊环安装位置是否恰当。 14、船舶构件(舱壁、骨架的吊装时,应严格控制吊车距离、力臂角度,严禁超起重能力起吊。 15、船舶构件(舱壁、骨架的吊装到位后,应进行对线固定、焊接支撑,支撑端头应加装三角板扶强焊接,支撑规格和数量以船舶构件的大小现场确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对线固定、支撑焊接牢固可靠后方可松动吊钩、撤卸钢丝绳。 16、每次吊装工作完成后,应检查起重机械、设施并记录。吊装扶助属具收归入库。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crane 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 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 认. 7.2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R的规定。 7.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 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 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8作业中安全措施 8.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

总装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总装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版

总装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 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 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操作前,察看吊装影响区域内是否有人,若有提醒避让。 2作业现场应整洁,且须选好安全站位,以便留有安全逃生的空间。 3操纵室吊装使用3T*1m吊带1根。 4配重吊装使用3T*1m吊带1根, 5T*3m吊带2根。 5转台及变幅油缸吊装使用5T*5m吊带1根(25C)、使用5T*5m吊带2根(50C)。 6发动机合件吊装使用3T*5m吊带1根。 7中后桥合件吊装使用3T*3m吊带1

根,使用5T*5m吊带1根。 8大臂总成吊装使用10T*8m吊带2根 9起吊必须2人协调操作,一人操作行车,一人站在吊件侧面,单手扶持吊件,并与吊件保证一臂的距离。(大臂总成吊装起吊必须3人协调操作,一人指挥2各行车工平配合操作,一人观察周围人员并将人员保持在吊运范围3m外;一人控制大臂的平稳。) 10吊运过程中高度原则上不允许超过1M(最终吊装车上时除外)。 11吊装时避免磕碰。 12必须使用保护工装,将保护工装提前放在车上,将大臂缓慢放在保护工装上。

钢结构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钢结构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板楼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及防护设施。 2.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宜采用全封闭。 3.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高度。 4.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6.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8.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防火监护人员。

电焊与切割安全操作规则 1、从事焊接、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触电急救常识。 4、作业前必须了解焊接与切割工艺技术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对焊、割机具作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5、固定式、移动式电焊机和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6、电焊机所用的电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7、焊接与切割作业点应设置防弧光和电火花的挡板或围屏,以免伤害他人。 8、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盛装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 9、焊、割盛装过可燃液体或气体的容器时,必须事先对该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干净,并打开容器孔盖,确认容器内无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时,方准焊割。 10、火源(火点)、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三者间距应大于或等于10m。 11、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把)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电焊钳(把)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2、不准将电石放在潮湿或雨淋、有热源的地方。向乙炔发生器内投放的电石量及电石大小应符合规定。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的开关。 13、不准吸烟或有其他手持明火者调换电石和启动乙炔发生器盖。 14、严禁酒醉者从事焊割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62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管理,对吊装作业中的危险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4 术语与定义 4.1 高处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 4.2 交叉作业:在建筑与安装施工过程中,工序交叉、作业面互相渗透或重叠的作业。 5 职责 5.1 专业公司负责编写本单位吊装措施或作业指导

书,报项目部审批。 5.2 实施吊装作业的班组负责按吊装措施交底,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自检。 5.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及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吊装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6 具体内容 6.1 作业前专业公司应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吊装作业做危害辨识,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 6.2 施工前由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方和接收 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主要内容有: a) 吊装作业内容、吊装作业步骤、使用的机器具及安全技术要求; b) 吊装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特点; c) 吊装作业人员资质、素质、身体状况要求; d) 作业安全防护技术; e) 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品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f) 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6.3 对于重大吊装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部总工、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的检查确认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 二、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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