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高校学生宿舍,维护学生宿舍环境,确保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的管理应当遵循便利学生、服务学生、关心学生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宿管委员会由教育部门、学生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宿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宿舍的使用第四条学生宿舍按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分配给在校学习的学生。
宿舍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宿管委员会制定,公示并实施。
第五条学生宿舍住宿的时间一般与学期的起止时间相一致。
学生在宿舍住宿期间,请假超过15天的,应当向所在学院或教育部门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学生宿舍严禁转租、转让、借用和私自出租。
凡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处理。
第三章学生宿舍的管理责任第七条学生宿舍管理责任由宿管委员会统一负责。
宿管委员会应当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宿舍内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学生宿舍的保洁工作由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
保洁人员应当按照制定的保洁计划和要求,保持宿舍的清洁整齐和卫生。
第九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宿舍集体活动,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提高集体荣誉感。
第十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修理和维护宿舍内设备设施,确保学生宿舍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学生宿舍的守则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
吸烟者应当到规定的区域内吸烟,违反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凡有违反者,应当立即移走宠物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组织和进行违法活动、赌博、摄影、拍摄和传阅淫秽物品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和无关活动,维护学习和休息的环境安静。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禁止乱丢垃圾和乱涂乱画。
学生应当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保持宿舍的整洁和美观。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5篇大全)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5篇大全)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篇1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
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
特做如下规定: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1.要遵守作息时间。
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
并带齐学习用具。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
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
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
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
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
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上晚自习要保持静。
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他人,不偷盗。
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切实维护住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学生住宿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分配管理,实行学生公寓管理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学生公寓属于校内学生管理范畴,学院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公寓管理事务由学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院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按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分配管理第六条学生公寓分为男、女生宿舍,同宿舍楼内的学生为一个管理单位;第七条新生入学时,学院进行宿舍分配,若学生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再行分配。
第八条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必须将自己的房间交由学院保存;第九条学院对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宿舍调整,节假日期间不得停宿。
第十条被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继续在学生公寓居住,离校时必须腾空宿舍,交出相关物品。
第三章:学生公寓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等危险物品;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从事危害本人、危害他人、危害学校、危害社会等行为;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保持安静环境,保障宿友睡眠;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滋扰他人,不得网上游戏、收看淫秽、暴力影片等违法行为;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改变房间结构、装修,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第十六条学生须遵守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的相关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卫生;第十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违章私自留宿非公寓居住人员。
第四章:学生公寓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学生公寓配备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和私拉乱接;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和饮酒,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第二十条学生公寓内使用电器设施必须经过学院指定的维修工作人员检修;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内必须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每个房间必须装有燃气报警器;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视有线、电话线;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垃圾,垃圾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宿舍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宿舍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第二家园”,它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舒适度和安全,也涉及到学生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素养。
以下是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入住和退宿(1)新生入住:学校在每学年开学前会组织新生分配宿舍。
新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住登记。
(2)退宿:学生在毕业、转学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宿时,应提前向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提交退宿申请,并依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退宿手续。
2.宿舍安全(1)宿舍门禁:宿舍楼设有门禁系统,学生须使用自己的门禁卡进出宿舍楼。
(2)宿舍楼梯和廊道:学生在楼梯和廊道内禁止奔跑、打闹,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3)用电安全: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闭电器。
(4)消防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乱堆乱放可燃物品,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认真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3.宿舍卫生(1)公共卫生:宿舍楼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每个学生应当做到宿舍内外的卫生清洁,保持自己的床铺及时整理。
(2)垃圾处理: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垃圾分类投放,在公共区域内保持整洁。
(3)病假管理:如学生生病不能上课需请假,在宿舍内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备,请假期间需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安静。
4.宿舍秩序(1)安静时间:学生应自觉遵守晚上22:00后的安静时间,不进行大声喧哗、放音乐等会扰害他人休息的行为。
(2)电器使用:学生使用电器时应注意音量,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3)禁止吸烟:学生在宿舍内禁止吸烟,并须遵守学校规定的吸烟区域使用规定。
(4)禁止饮酒:学生在宿舍内禁止饮酒,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5.违纪处分(1)一般违纪: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首次违纪的学生将接受警告或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2)严重违纪:如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处理,并可能给予退宿等严厉处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6篇)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公寓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和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四条住宿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五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内,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学生公寓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应由住户共同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八条住宿期间如需离校,需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请假,并按规定进行离校手续。
第九条住宿期间如有生病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十条住宿期间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或私自布置。
第十一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设电器或进行违规电器改装,如需使用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十二条住宿期间如有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学生公寓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十五条住宿学生需携带学生证件和身份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住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宿舍楼的进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携带宠物,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接待非住宿学生,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需定期参加公寓内的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10篇)近几年来,不少高校为了使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先后建立了卫生宿舍制,宿舍公寓化制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篇1】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学生公寓工作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维护学生公寓的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全体学生的安全和权益,根据学生公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入住规定1.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按规定完成入住手续。
2. 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为在校注册学生,不得擅自安排非校内人员入住。
3. 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影响公寓的整体环境和氛围。
三、安全管理1. 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 学生公寓内禁止酗酒、吸烟和吸毒。
3. 学生公寓内不得进行赌博和嫖娼等违法行为。
4. 学生公寓内严禁私拉电线、煤气管道等危险行为。
四、保洁管理1. 学生公寓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丢垃圾和破坏公共设施。
2. 学生公寓内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如有条件,可定期开展整体消毒。
3. 学生公寓内禁止在房间内做饭,不得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五、用电管理1. 学生公寓内用电请勿超负荷使用,不得私拉电线。
2. 学生公寓内短期离开需关闭房门和窗户,以节省用电。
3. 学生公寓内减少使用高功率电器,可以合理安排用电时间。
六、水电管理1. 学生公寓内节约用水,不得私拉水管和使用大量热水。
2. 学生公寓内要定期检查水管和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3. 学生公寓内使用热水,建议合理安排用水时间,以节省能源。
七、安全出行1. 学生公寓内不得酒后开车和骑车,禁止疲劳驾驶。
2. 学生公寓内外出需及时向管理员登记,确保安全。
3. 学生公寓内不得擅自接送他人,应注意安全出行。
八、物品管理1. 学生公寓内保管好各自物品,不得占用他人物品。
2. 学生公寓内不得随意挪动公共设施和设备。
3. 学生公寓内损坏公共设施和设备需按规定赔偿。
九、安全预防1. 学生公寓内排查安全隐患,如有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2. 学生公寓内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学生公寓内应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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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
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
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本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水电、家具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定期收集并反馈学生意见;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记录和考评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提出奖励和处理意见等。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应选派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一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人员担任。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配备素质较高、数量充足,经过岗前培训合格的专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一般不少于住宿学生总数的1.2%。
第十四条培育和发展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
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收集、听取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积极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第三章条件与设施
第十五条学校在建设校内外学生公寓时,须遵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室内生均使用面积,本(专)科生不少于3平方米,每室4至6人;硕士生不少于4平方米,每室2至4人;博士生不少于6平方米,每室1至3人。
男女生应分楼居住,如不具备分楼条件,需在符合安全规范的条件下设隔断分段管理。
不得安排学生住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公寓楼不能兼作其他用途,为学生生活服务的用途和学校办公用房除外。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室内应配置床具、桌椅、衣柜、书架等基本生活设施。
每人1个以上单独使用的电源插座。
新建或改建后的学生公寓每室应具备相应数量的网络接口。
每室安装智能限电装置。
第十八条每栋学生公寓应分别设置专用的值班室和会客室(区)。
尽可能为学生设立活动室或活动空间。
学生公寓室内或室外要有晾晒衣物的场所。
尽可能为学生开辟储物间。
学生公寓区应设有自行车停放场所。
第十九条具备条件的学生公寓应该设立消防中控室,安装烟感报警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磁疏散门等安防设备设施。
应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积极安装节水节电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公寓内的家具实行招标采购。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可由学校经过招投标确定企业进校销售,学生自愿购买。
寝室内电视、电话、空调等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配备,并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或学生公寓区应该做到环境优美,突出文化氛围和育人功能。
设置
有公告栏、宣传橱窗或公共阅报栏等。
第二十二条校外学生公寓应有符合饮食卫生标准、价格合理的餐饮以及方便学生的商业服务设施。
有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可以由学校后勤部门或社会物业企业承担,接受学校后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学校应与其定期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包括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经费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后勤部门或社会物业企业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范围包括:门窗家具、供水、供电、照明、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学生公寓区内道路、公共场所、公寓楼内的日常保洁;学生公寓区内花草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公寓的消防、门卫工作; 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校外学生公寓区内餐饮食堂、商业网点、洗衣、理发、银行、邮政、通讯、自行车棚、停车场、学生活动等公共场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区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的设置和开办必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经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批准。
学生公寓内的餐饮、超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级: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和其他校级文件;后勤、学生、保卫、财务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学生公寓管理处级文件及各种预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制定的管理服务规范、标准及各类服务人员岗位管理办法。
各级制度应做到层次清晰,内容衔接,互不矛盾、冲突。
制度执行要有记录和档案。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宣传,通过校园网、《学生手册》、告示牌、宣传栏等,将与学生相关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告知学生。
第二十八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
新任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九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
学生入住前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新生入学要按班级住宿。
为节能减排或维修需要,假期可实行学生集中住宿。
第三十条在学校可提供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应住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公寓,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
对特殊原因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学校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加强联系,严格教育管理。
第三十一条有定期、主动征求和收集学生意见的公开渠道,如座谈会、网络、意见箱等,并定期反馈。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加大对学生公寓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学生公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创建富有本校特色学生公寓文化。
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公寓文化活动。
第五章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
第三十四条高校对校内外学生公寓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部门为学生工作部门。
学校要坚持辅导员进驻公寓的做法,按照不少于住宿学生人数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