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部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11.26•【文号】建城[2012]170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17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创建为抓手促进已获国家园林城市命名的城市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园林城市发展,我部对《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中生态园林城市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正确引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指导已获国家园林城市命名的城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城市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全面发动,广泛宣传,注重实效,稳扎稳打,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

二、严格把关,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组织与初审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格审核把关。

三、完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各省(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参照本《办法》和《标准》,制定本地区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6.16•【文号】建市[2016]122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一、将《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中的“工商注册资金”、“注册资金”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删除附件一第六条。

二、将《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中的“注册资本”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三、删除《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第六条第二十九款。

删除附件1、附件2中的“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金”。

四、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中的“注册资本”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将第六条第三十四款第二项修改为“2.净资产《标准》中的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五、删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将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企业上一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1.16•【文号】建市[2004]200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工程建建设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细则

工程建建设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细则

1 目的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考核、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流程。

2 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总公司。

4 释义4.1 项目里程碑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时点或事件,在里程碑处,应履行里程碑评审,总结、评价前一阶段工作,必要时,对项目计划予以修订。

5 基本要求5.1 项目公司/项目组应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制定项目的里程碑计划。

5.2 项目公司/项目组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公司工程建设部报送下一年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主要里程碑。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下达项目里程碑计划任务,对项目进度实施考核。

6 工作内容与程序6.1 项目里程碑考核点的选择项目公司/项目组应在项目本年度里程碑中选取具有重要意义和重要标志的节点,作为里程碑考核点提交。

公司工程建设部依据实际情况,选择考核。

6.2 项目公司/项目组如果在考核年度内需调整里程碑考核点,应向公司工程建设部提出书面申请,每个里程碑考核点只能调整一次。

6.2 考核的目标检查里程碑考核点是否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未按时完成并落后超过3个月的里程碑考核点,应由项目公司/项目组提交专项报告解释、说明。

6.3 流程图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7 附则7.1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7.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正文结束】附件1: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流程图附件2:内控活动列表附件1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流程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01-01-03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里程碑考核管理细则附件2内控活动列表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1 页共4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程》(CJJ58)
第 3 页,共 6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备注
3.1.4水质信息报告 与公布
检查是否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查阅供水企业出具的上报 未报告或报告不真实的扣3分,报告不及时、
记录,检查近期向社会公布 不完整的扣2分;
的水质信息。
未按照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
查阅当地出台的城镇供水 管理方面综合性法规、规 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查 看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宣贯 情况。
未出台当地城镇供水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扣4分; 未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主管部门 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组织宣贯国家相关标准 规范的,扣4分。
2.2原水安 全
2.2.1水源保护制度
程》(CJJ58)
定达标为依据。
6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J58)
4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பைடு நூலகம்58)
5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J58)
三、规 范化管 理制度
落实 (6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3.2.5安防监控
查验门卫制度,现场检查 水厂安防监控重点部位。
4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
1.《突发事件应对法》;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应急预案框架包括总则、组织体系、 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五 个内容;运行机制部分包括事故预警 、应急处置、善后处理、信息报告与 发布;应急保障部分包括应急技术专 家贮备保障、备用水源、资金、通讯 、交通、医疗、监测,监督管理部分 包括预案的演练、培训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工程参建单位效能考核制度

工程参建单位效能考核制度

、工程参建单位效能考核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xx基建项目建立合同关系的的设计、施工、调试等主要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考核管理,重点针对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执行情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该文件其随后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本标准。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部电建[1995]671号文《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力部电建[1995]543xx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本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3 职责3.1 xx基建项目安委会、工程部对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效能考核进行归口管理。

3.2 xx基建项目综合部、计划经营部等部门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对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效能进行考核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安全奖励考核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单位,由监理方提出,包头铝业自备电厂项目安委会、工程技术部审核,提请建设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

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4.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

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和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事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4.1.2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4.1.3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4.1.4 施工方行政正职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作用,实现全年无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施工现场)事故者,达到文明施工现场者,按年内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合同兑现。

4.1.5 根据每季度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预评比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给予奖励。

4.1.6 本工程国家级金奖,将报xx基建项目给予各参建单位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待定。

4.2 安全惩罚考核措施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事故的相关方,在发生事故后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工程建设部和监理方,由公司领导负责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3.11•【文号】建办质[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5年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部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考评目的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主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以外的本行政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1 页 共 6 页
新冶能化公司项目建设部考核办法(暂行)
为深入学习邯钢精神,认真落实公司向管理要效益的理念,切实改
进项目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又好又快地完成各项工程建设
任务,结合项目建设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作用
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能、指导改进绩效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项目建设部。
三、考核指标
1、项目建设的管理效果主要体现在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据
此确定考核内容为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控
制情况、工程成本控制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服务意识。
2、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表见《 月度考核表》。
四、考核周期
考核为月度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部门于次月7日前提交人力资源
部。
五、考核机构及职责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
2、企管部:组织拟订考核办法及按期考核,定期将考核结果提交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3、安环部、项目建设部、物流中心、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各自
职责按期填报考核信息。
4、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负责被考核部门的奖惩兑现。
六、奖惩办法
1、考核分值兑现对象:部门工资总额的70%,具体金额由能化公
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月提供。
第 2 页 共 6 页

2、兑现办法:
考核分值95分(含)以上为优秀,兑现全额考核工资;考核分值
90分(含)—95分为合格,兑现考核工资的80%;考核分值80分(含)
—90分为基本合格,兑现考核工资的70%;考核分值80分以下不计考
核工资。具体考核工资比例为:
七、说明
部门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于考核结果公布5日内向国资公司提
出申诉。
八、附则
1. 本办法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 本办法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一、考核流程图
二、考核指标说明
三、月度考核表
四、月度考核月报

2011年7月4日
第 3 页 共 6 页

附件一:考核流程图
项目建设部考核流程



2
0



2
6



2
9



3
0



5

项目建设部国资公司企管部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施工、监理方使用方物流中心安环部
下发考核信息表

按要求填报考核信息表按要求填报考核信息表收集考核信息考核评分,提交考核结果审批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部门工资反馈考核意见依据内部考核方案兑现工资考核信息提报表样考核信息报表考核信息报表按要求填报考核信息表考核信息报表考核信息报表按要求填报考核信息表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表复议有异议无异议按要求填报考核信
息表

考核信息报表
第 4 页 共 6 页
第 5 页 共 6 页

附件二、指标说明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说明

工程
前期

设计准备 设计方案图纸审核率 设计责任增加投资额
/工程预算额

设计质量及效率是工程成本的影响因素之一,为强化设计审核工

作,优化设计、避免浪费、设此指标。设计责任指:因设计院设计
不合理、不及时或设计审核不到位的原因造成投资浪费或损失。

物资
准备

甲供材料采购计划报送及时性 正常采购周期项次/
总计划项次

采购计划及时提交是物资按时到货的前提,为避免耽误工期,增强

计划性,保证正常的采购周期,设计此指标。正常采购周期指:在
融盛公司给定的采购周期范围内的计划项次。

甲供材料采购计划报送准确率 采购计划不准确项次
/总采购计划项次

采购计划及时提交是物资按时到货的前提,为避免耽误工期,增强

计划性,保证正常的采购周期,设计此指标。正常采购周期指:在
融盛公司给定的采购周期范围内的计划项次。

手续准备 施工手续办理及时率 按期完成办理项次/
应办理项次

施工手续的办理是工程开工竣工的法定要求,为避额免违法违章建

设风险,设计此指标。施工手续(含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
可、消防许可、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

工程进度 计划按时完成率 实际进度/计划进度
计划进度指:当期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关施工资料。实际进度指: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关施工资料。

工程质量 移交工程一次合格率 交付验收合格项次/移交工程项次 交付验收指:项目建设部将项目交付使用单位(部门)投用前的验收,包括对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和瑕疵的检查,对竣工资料完整性、
真实性检查。

工程成本
工程造价核减率/抽检合格率 结算定案值/结算报送值 工程造价人员和能力和责任心也是决定工程成本的因素之一,为避
免虚增工程成本,特设此指标。

服务意识 投诉率(按次数) 投诉成立
否决项:
工程安全 安全事故率 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特设此指标。
第 6 页 共 6 页

附件三:考核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目标值 分值 考核细则 考核 得分 扣分原因 考核部门 考核信息来源单位(部
门)

工程
前期

设计准备 设计方案图纸审核率 设计责任增加的成本额/总工程预算额 0 10 增加0.1个百分点扣2分,0.5个百分点(含)以上扣10分 企管部 施工方、监理方、使用
方、项目建
设部

物资准备 甲供材料采购计划报送及时性 正常采购周期项次/总计划项次 100% 5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物流中心、
项目建设部
甲供材料采购计划报送准确率 采购计划准确项次/总

采购计划项次
100% 5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手续准备 施工手续办理及时率 按期完成办理项次/应
办理项次
100% 5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项目建设部

工程进度 计划按时完成率 实际进度/计划进度 100% 30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项目建设
部、监理方

工程质量 移交工程一次合格率 接收验收合格项次/移交工程项次 100% 25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
使用方、监
理方

工程成本 工程造价核减率 结算定案值/结算报送值 2% 10
第三方审计
单位

服务意识 投诉率(按次数) 投诉成立 0 10 每成立一起扣5分 施工方、监理方、使用

否决项:

工程安全 安全事故率 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超出指标扣当月考核分30分 企管部 安环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