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各项目部管理人员积极性,打造富有活力与竞争的管理团队,切实维护部分优秀管理人员经济利益,特制定如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于年度绩效或者项目绩效考核完成后两个月内发放。
一、绩效考核分级管理1、公司只对项目执行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项目为主体,年度为单位,如管理人员在项目上工作时间本年度不足一年或者一年内在一个以上的项目工作过,根据该管理人员在不同项目上工作天数除以365按照比例分别计算绩效工资,项目执行经理与技术负责人都制定基本绩效工资,假设为B,年度绩效工资=B+B×(绩效考核总得分-50)/50,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于每年公历一月下旬进行。
项目考核以项目为单位,从项目进场开始到竣工决算完成,所有收益减去所有成本为依据,项目考核于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一月内完成。
2、项目部除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所有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和实施。
公司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平均数假设为L,项目部除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基本绩效工资假设为A,则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绩效工资=[A+A×(绩效考核总得分-50)/50]×L。
项目考核以项目为单位,从项目进场开始到竣工决算完成,所有收益减去所有成本为依据,项目考核于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一月内完成。
二、项目执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实施办法项目执行经理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四个方面: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效益。
1、安全文明施工在完成基本预定目标的,即没有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获得基本分50分;年度内无任何因现场安全管理而造成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加50分(2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不计算)的事故;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每增加一起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经济损失的,每次扣除5分;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的,该项得分为0分;因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事故或者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工资;在公司进行的综合考评中获得前三名且未考评过程中未对现场安全管理下达整改通知单的,每获得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该年度加20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该年度加40分;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获得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处罚的,每次扣除10分;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公司获得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处罚的,每次扣除30分;除正常维持与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外,因现场管理不到位而导致需要专门对以上单位任何人员进行公关,每花费100元扣除1分;该项得分最高分为100,最低分为0。
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对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三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评价和终结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绩效考评对象为项目经理部经理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五条每年度项目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经理部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今后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他各相关生产单位。
第七条公司成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成员部门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机械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劳动人事部、财务会计部、成本审计部和党群部门组成。
第八条考核评价组办公室设在成本审计部,负责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为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将公司党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党群相关部门按照评价内容作出相关考核评价,经公司党委办公会议审核后报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办公室。
第二章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第一节评价指标及权重第十条绩效考核评价由项目利润率(该项包括年度利润率和项目终结利润率)、资金上缴指标、项目管理费三个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施工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环保目标,项目内部管理,党群工作五个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组成。
第十一条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经营期内所采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1. 考核目的为促进建筑企业良性发展,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规范管理行为,制定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2. 考核对象建筑企业在职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
3. 考核内容1.项目管理能力: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组织、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安全管理能力: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3.质量管理能力: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验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等方面的能力。
4.合同管理能力: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管理文化素养: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行业素质、管理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素养。
4. 考核方式1.线上考试:对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
2.线下考核:对实际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3.业绩考核:对项目绩效和品质贡献等进行考核。
5. 考核结果1.合格:达到考核标准并得到评分在60分以上的,视为合格。
2.不合格: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特殊情况:出现特殊情况的,需进行复测或复核,并作出相应决定。
6. 数据管理考核数据应当纳入企业项目管理考核体系,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建筑企业应当重视考核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完善培训计划和其他管理内容。
7. 奖惩措施1.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优先参加企业内部的培训和晋升计划。
2.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教育、培训或调整措施。
3.在考核工作中具有明显优异表现的项目管理人员,予以表彰。
8. 评估与改进建筑企业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制定改进计划,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评估标准和方法,并进行评估改进。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从事施工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负责全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工作,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一、背景为了落实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责任制,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考核内容1.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是否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目标。
2. 资源利用效率: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有效地利用各类资源,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效益。
3. 风险控制能力: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是否能识别项目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文档管理: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是否能规范文档管理,保证项目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5. 团队合作: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是否能良好地协调团队成员,促进高效合作。
三、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个季度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以上考核内容。
2. 不定期考核:随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强调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把控。
四、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优秀者,给予额外奖金或晋升机会。
- 资源利用效率高者,给予额外的资源支持或奖励福利。
- 风险控制能力突出者,给予荣誉表彰或特殊激励措施。
- 文档管理规范者,给予表扬和研究机会。
- 团队合作卓越者,给予团队奖励或相关荣誉。
2. 处罚措施:- 项目目标未完成或延期者,根据情况扣减绩效工资或降低晋升机会。
- 资源浪费较严重者,限制资源支持或取消奖励福利。
- 风险控制不力者,责令整改或降低评级。
- 文档管理不规范者,进行批评教育或限期整改。
- 团队合作不和谐者,进行团队交流和培训,辅导整改。
五、总结本考核和奖惩制度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责任制的重要支撑,帮助建立和维护高效的项目管理团队,激励项目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为企业提供优质的项目管理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工地施工管理人员考核评定项目及办法

1、施工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暂按图表形式,每月考核一次,评 定等级暂按三级即:好、一般、差
2、参加考核人员:工长、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材料调拨员、保管 员、电工、维修工
3、施工管理人员考核评定项目:
参加 考核 人:
项目
内 容
考核结果
工长:
1、施工组织
管理方面:
1)、施工班组人员组织管理;
2)、施工管理人员组织管理
3)、施工材料组织管理;
4)、施工设备组织管理
2、施工进
度管理方
面:
1)、施工进度计划制订;
2)、施工进度计划落实(完成情 况)是否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3)、进度滞后采取的改进措施
3、施工质
量管理:
1)、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组织定期质量检查;
5)、能否与工地管理人员配合做好
后勤保障工作;
电工:
1)、业务是否精通、能否胜任本职
工作;
2)、是否遵守工地作息时间及工地
晚上值班时间;
3)、能否即使发现、排除用电故
障、保证工地正常施工;
4)、对工地所有用电设备是否经常
检查;
机械维修
工:
1)、业务是否精通、是否启责任
心;
2)、对工地机械设备是否经常检查
2)、施工质量是否出现问题
3)、施工质量改进措施
4、施工安
全措施:
1)、是否有施工安全措施及制度;
2)、安全措施及制度落实情况;
3)、是否出现安全问题;
5、施工现
场管理与文
明施工:
1)、是否有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及总
体规划;
2)、施工现场是否混乱、是否有专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检查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项目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小组,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小组成员为: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一项,考核结果要与奖金挂钩。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优良: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在到85%以上;
合格: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不合格:表中出现二项不合格者。
考核表由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后,由项目安全员收集归档。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
评定人:年月日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
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项目管理考核办法一、施工过程中发生恶性死亡事故或人身重伤事故时,将对施工组组长考核5000元,对施对安全员5000元,对施工经理5000元,对项目经理10000元。
有工班长5000元,股份时,按照股份承担相应责任。
二、施工过程中发生恶性未遂事故或人身轻伤事故时,将对施工组组长考核50元,对施工班长100元, 对安全员200元,对施工经理100元, 对项目经理100元。
三、发生人为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陪赏损失30%,对施工组长300元,对施工班长300元,对技术员300元,对施工经理200元,对项目经理200元。
发生人为的一般质量事故,而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产时,对施四、工组长300元,对施工班长300元,对技术员300元,对施工经理200元,对项目经理200元。
五、设备建筑、安装、技改、检修后,一次启动不成功。
出现人为的检修质量问题,将对施工组组长考核500元,对施工班长500元,对技术员500元, 对施工经理1000元,对项目经理1000元。
六、设备缺陷检修过程中,相同的缺陷重复发生时,第一次对施工组长50元,对施工班长50元,对技术员50元;第二次将对施工组长 100元,对施工班长100元,对技术员100元;第三次将撤消施工组长及施工班长的职务并考核200元,对技术员考核200元,对施工经理200元,对项目经理200元。
七、负责人、安全员未到施工危险点监督,每次考核100元。
监督实施劳保用品发放、登记、使用、回收,如因未使用劳保用品造成工伤,每次考核500元以上。
着装不统一,每次考核负责人、安全员100元。
八、每天施工前班长、技术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或未交代清楚,造成一定施工安全、技术方面的事故的,对班长100元,对技术员100元。
安全员每周一次检查,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检查未执行的,考核200元。
九、技术员未按时完成每周的周报和月报的编写和施工计划书,汇总缺陷及处理记录,竣工资料的编写,制作电子版存档时,第一次将对其考核50元,第二次考核100元;第三次将撤消其技术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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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编号:HY-TX-013 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拟制:
审核:
主管:
会签:
批准:
2015年6月5日发布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受XXXX有限公司聘用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的相关管理人员。
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高层管理人员,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相关人员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
3考核范围及考核重点
3.1 考核范围:凡属XXXX有限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2 考核重点
3.2.1 根据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特殊性,项目管理人员作息时间应服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需要,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3.2.2 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续假手续,假期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如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项目管理人员无故旷工三次(一天算一次),公司视其主动离职。
3.2.3 项目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严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吃、拿、卡、要。
公司一旦发现项目管理人员有该类违纪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2.4 因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办法
4.1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4.2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工程技术部和综合管理部备案。
4.3项目部造价员、材料采购员考核得分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得分与项目部考核得分组成,业务部门考核得分与项目部考核得分各占总分的50%。
5考核评分细则
5.1 评分方法:评分分基本素质评分和岗位工作评分,其中基本素质评分分值为30分,岗位工作评分分值为70分。
5.2 基本素质评分标准(总分30分):
5.3 岗位工作评分标准(总分70分):5.3.1 项目经理
5.3.2 项目副经理
5.3.3 技术负责人
5.3.4 施工员
5.3.5 测量员
5.3.6 安全员
5.3.7 质量员
5.3.8 造价员
5.3.9 资料员
5.3.10 材料采购员
5.3.11 库管员
6 附则
6.1 本考核办法由XXXX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以前文件规定如与本考核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6.2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