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督查工作方案(三篇)

工程建设督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工程建设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由于存在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问题,一些工程项目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引发了安全事故。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实施____年工程建设督查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安全,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1. 完善工程建设监督制度(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工程建设监督制度,完善工程项目验收、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机制。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安全。
2. 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监督(1)加强对工程建设现场的巡查和检查,重点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2)建立工程建设现场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3)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不违法建设、不非法建设和无质量问题建设。
3. 加强工程建设信息公开(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到信息透明、公平公正。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项目的进展、质量、投资等情况进行公开。
(3)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查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4. 加强工程建设风险评估(1)建立工程建设风险评估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预警。
(2)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风险预警,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评估和监督。
5. 加强工程建设培训和考核(1)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人员考核制度,对工程建设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
(3)鼓励工程建设企业建立良好的先进经验宣传和交流机制,提高整体水平。
三、工作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整体督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方案一、前言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经济合理的重要工作环节。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本方案旨在为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指导,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展开。
二、监督范围1. 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2.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施工施工工艺等方面;3. 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作执行情况;4. 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监督对象1. 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2.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3. 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监督内容1. 对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资质、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3.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1.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制定监督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监督范围、监督重点、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等,并报批相关部门。
2. 监督前期准备监督工作进行前,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为监督工作的展开打下基础。
3. 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工作进行中,要密切关注项目的关键节点,重点监督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和工程验收等环节。
4. 形成监督报告在监督工作结束后,监督单位应及时形成监督报告,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督结果反馈监督报告完成后,应将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六、监督方法1. 现场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督,了解工程质量情况。
2. 文件资料审查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项目规划、设计等情况。
3. 专家评审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为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市政工程工程质量监工作方案

贵州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名称:质量监督单位:三穗县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登记号:穗()质监第号签发人:麻新勇编制人:饶茜分送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收件人签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年月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本工程由我站实施质量监督,为保证工程质量,共同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向社会交付合格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资料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有关单位协助我站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一、工程概况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熟悉图纸,分析本工程的特点后填写工程特点。
二、监督工作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二)市政边坡工程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三)道路工程□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6、《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8、《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1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四)桥梁工程□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4、《预应力混凝土桥梁预制节段逐跨拼装施工技术规程》CJJ/T 111-2006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6、《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7、《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五)隧道工程□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2、《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F80/1-20044、《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5、《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六)给水、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7、《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8、《城市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七)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工程□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程》CJJ113-2007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CJJ/T102-20046、《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128-20097、《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8、《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八)古建修建工程□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2、《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159-2008(九)城市绿化工程□1、《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划》CJJ75-97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3、《风景园林标准标准》CJJ/T171-20124、《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4、《道路照明节能技术规定》三、监督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本《贵州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任务1. 重点整治对象: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尤其是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
2. 整治重点: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个环节着手,通过加强监管、修订制度、强化责任等多方面手段来推进整改工作。
3. 整治时间:本次整治工作将持续三年,三年内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措施1.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修订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加强对工程质量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督促执行和检查评估。
2.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3. 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
4. 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对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促进各方共同参与和监督。
四、整治目标1.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
2. 三年内,对所有重点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较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 切实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治措施1.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和项目进行严格问责,形成工程质量问题无死角监管的态势。
2. 加大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篇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名称:监督机构:编制人:审批人:年月日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为了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一、监督组织二、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出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5.《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79号)6.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规程、标准。
三、监督内容监督机构实施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并重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如下: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四、监督方法1.实行集体监督制度。
(1)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竣工验收监督至少2人以上。
(2)监督机构下发各类文书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才有效。
2.实行重点控制的原则。
监督人员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
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前通知监督小组到现场抽查。
3.实行重点控制和巡检相结合监督办法。
监督机构在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外,采用抽检与巡检方法,对各参建方的质量行为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4.实行随机监督抽查的监督方式。
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均为随机监督抽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1. 引言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重要手段。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个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案,确保项目从规划阶段到竣工阶段的所有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2. 目标该方案的目标是: - 提供对工程质量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估的框架; - 通过监督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 - 促进项目质量的不断提升; - 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工作流程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基本流程:3.1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编制在项目启动时,质量监督部门与项目团队合作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应包括质量目标、监督方法与方式、资源分配、工作计划等内容。
3.2 施工前准备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审查施工图纸,与设计部门沟通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 确认施工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和供应商; -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工程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 -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3 施工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应随时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具体包括: -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观察施工进展和施工质量; - 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 定期与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施工进展情况; - 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 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评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4 成果验收在工程竣工前,进行成果验收工作。
具体流程包括: -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 -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 确认项目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竣工验收。
3.5 质量监督报告编制根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记录和成果验收结果,质量监督部门应编制质量监督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质量监督的整个过程,包括监督结果、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一、服务目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科学、专业、全面的监督手段,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项目的安全、合规及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内容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制定: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时限及责任主体,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审核: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各类监督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保设计与施工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议。
3. 现场建筑质量监督:实施现场建筑质量监督,包括对土建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4. 质量验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在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合理进行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5. 施工材料检测:对工程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
6.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规范、操作规程,保护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7.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发生施工质量事故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保障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追责。
三、服务流程1. 签署服务合同:与业主签署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工作时限、费用及责任等事项。
2. 建设项目分析: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理环境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了解项目的特点和难点。
3. 制定监督计划:依据分析结果,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内容和时限,并确定监督团队。
4. 审核监督文件: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正意见。
5. 现场监督:组织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并记录检查结果。
6. 质量验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出具合格证明。
7. 施工材料检测:按要求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出具材料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优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优秀)
一、总体规划
1、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取得良好的安全精度。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本工程质量监督的宗旨,部署统一的质量监督机制。
2、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在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机构之后,也需要完善对本工程质量监督的制度。
这个制度需要根据本工程的特定情况和要求来制订和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3、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专业知识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施工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施工人员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因此,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提高和培训,使其能够有效地把控工程质量。
4、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是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步骤。
本工程质量监督需要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检查,以及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二、质量监督方案
1、在施工前要做好准备: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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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一、工程概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预算总造价万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二、监督人员配备: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监督工程师等2人组成的监督组承担,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按照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监督抽查方式进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
在监督过程中将严格行为监督,突出监督执法。
四、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一)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前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场地资料和经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2、核查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况;3、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状况的施工企业及将相应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的情况;4、核查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物重要功能、重大结构改变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和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5、核查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情况;6、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直接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7、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8、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建设项目档案手续。
(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以及用于施工现场的施工图是否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情况;2、核查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3、核查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的处理情况;4、核查勘察单位根据地质情况和工程实际提出保护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5、核查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及提出指导性意见的情况;对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安全和预防事故措施的情况;6、核查设计单位关于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的签发情况。
(三)监督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的资格、数量和专业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的情况;2、核查监理单位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3、核查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和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落实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4、核查监理单位按规定履行对建筑材料(含场外加工的钢材)、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入场检验职责和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的情况;5、核查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及到岗考勤的情况;6、核查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核查监理单位按规定履行对工程项目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序管理的监理职责情况;8、核查监理单位是否对工程质量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或是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或是否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签署检查意见情况;9、核查监理单位是否对拒不执行工程质量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整改通知的,及时书面报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情况;10、核查监理单位按规定建立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台帐的情况;11、核查监理单位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四)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和考勤情况;核查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和考勤情况;2、检查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按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部门备案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的情况及是否有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备案擅自施工的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工程项目(含分项发包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情况;6、核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7、核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抽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工程按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的情况;8、抽查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施工工序和检查验收程序组织施工的情况;9、核查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情况,必要时可对其质量控制情况进行延伸监督抽查;10、抽查施工单位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11、核查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有关规定程序对规定的严重质量缺陷或达不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检验检测值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进行及时整改和对未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及时返工或按规定加固处理的情况;12、核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五)监督检验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检测单位按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情况;2、核查检测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方案情况;3、核查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执证上岗情况;4、核查检测单位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情况;5、核查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情况和报告的真实性情况;6、核查检测单位是否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五、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1、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及结构实体检测情况,抽查外加工钢筋的进场检验和施工现场钢筋调直过程中延伸率的控制情况;2、抽查混凝土、砌筑砂浆的试验配合比及计量措施和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进行拌制并使用非自落式搅拌机正确拌制各类砂浆的情况;3、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4、抽查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及隐蔽验收情况;5、抽查钢结构工程中首次采用的焊接方法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对焊缝热处理、钢材和焊接材料等进行工艺评定或按评定报告的结果进行焊接作业的情况;抽查钢结构安装中确保整体稳定性的措施的执行情况;6、抽查预制构(配)件的搬运、码放、型号标示和安装符合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情况;7、抽查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见证取样留置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及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对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实行标准养护的情况;8、抽查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验槽、验收情况;9、检查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10、抽查现浇砼结构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拆模条件和相应的验收程序情况;11、抽查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的施工情况;12、抽查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情况;13、抽查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情况;14、抽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情况。
六、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将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规范等情况实行监督。
工程完工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申请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出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章;3、监理或建设(对于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价,具有完整的建设监理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其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章;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已组成验收委员会(组)并制定了竣工验收方案;6、质量控制资料齐全;7、住宅工程质量经分户验收合格;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9、消防工程、电梯、室内空气质量等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10、水电检测合格;11、观感质量符合要求;12、我站组织的竣工验收前检查时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有书面回复。
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对竣工验收资料的核查、主要安全及功能的抽查、实体观感质量的检查等应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并有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我站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七、监督工作程序:1、每次监督抽查都将分别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符合性和履职情况进行查验并形成书面记录。
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或不按规定履职的责令改正;对发现二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站领导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不良行为告知等意见;情节严重的,将严格按照《关于强化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通知》(湘建建〔2008〕175号)要求,提出处罚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八、监督计划表:(见下页)监督计划表编制人(项目监督组组长)签字:审批人(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签收:监理单位签收:施工单位签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