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薪酬制度
供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公司实行宽带工资制度,公司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经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市场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
二、员工的薪酬体系由二部分组成:月薪、年终奖金。
(一)月薪:实行宽带基本工资制度,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市场状况等指标,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
员工每月实得月薪为基本工资(职级工资+职级奖金)+工龄工资+交通补助+采暖补助+补助-扣款-应缴保险/公积金-所得税-工会会费。
1、职级工资=基本工资*60%;2、职级奖金=基本工资*40%;3、工龄工资,为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连续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入职日期为10日之前的员工当月可按其级别享受不超过50元的工龄工资,1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从次月起享受工龄工资,每延长一年同比增加,无封顶年限。
工龄工资经理级为50元/年,主管级为40元/年,员工级为30元/年。
4、采暖补助,根据本市相关采暖补助政策执行;5、补助,包括有试用期转正员工的工资差额,节假日加班费,夜班人员的夜餐补助。
6、扣款,包括事病假工资,试用期转正工资差额,违纪扣款等相关应扣款项;7、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按照水务集团确定的标准具体执行。
8、以上薪酬和福利均为税前,个税由个人承担公司代缴。
(二)年终奖金:公司全体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由公司实际经营考核结果确定,奖金的最终发放应结合公司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而最终结果上报水务集团审批后确定。
三、工资计算及支付(一)新员工根据聘用的职位和级别,确定基本工资等级,原则上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二)员工转正、调转、晋升的薪资调整按实际转正日期核算,在涉及工龄工资调整、采暖补贴等与时间有关的问题时,以每月10日为界;凡于10日前(含10日)加入公司者或批准者,当月按全月调整,反之从下月调整。
(三)支付方式:1、员工工资以转账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支付给员工本人。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WORD5页)1.doc

【薪酬方案】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WORD5页)1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坚持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导向、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公司董事会特别规定和执行水费提成工资的营业部门外,公司所有人员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工作岗位等特点,充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合理、规范的工资分配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态度、工作绩效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责任重大、劳动强度、技术含量高和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六条本制度将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薪资构成第七条公司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第八条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参照员工档案工资中的职务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即基本工资=原档案工资中的职务工资+薪级工资。
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第九条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
具体标准如下:(岗位工资标准随着员工职务变动而调整)。
总经理3500元副总经理3000元部门经理1500元部门副经理1200元主管1000元助理600元员工500元第十条绩效工资按照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职责履行状况,通过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绩效工资以岗位工作为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总经理绩效工资=岗位工资×50%=1750元副总经理绩效工资=岗位工资×45%=1350元部门经理绩效工资=岗位工资×40%=600元部门副经理绩效工资=岗位工资×40%=480元主管绩效工资=岗位工资×35%=350元助理绩效工资=岗位工资×30%=180元员工绩效工资=岗位工资×30%=150元第十一条新录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
供水站薪酬方案

供水站薪酬方案概览在现代社会,企业需要铸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其中一家供水公司,供水站不仅要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还要拥有一支高效的团队。
因此,一个合理的薪酬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薪酬方案设计我们考虑到薪酬应该要公平、合理,不仅要符合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也需要充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员工劳动力价值的合理评价基础上制定。
因此,本次薪酬方案设计采用绩效奖励的方式。
员工分类我们将供水站的员工分为以下四类:1. 管理层:包括站长、主任、会计等 2. 技术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主管等 3. 生产人员:包括机械师、水质检测员、操作工等4. 行政人员:包括人事、财务、统计、安保等薪酬细则1.管理层:–固定工资:根据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固定支付。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以及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被转化为绩效奖励金。
2.技术人员:–固定工资:根据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固定支付。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以及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被转化为绩效奖励金。
–技能津贴:对于2000元以上的工程师和技术主管,每月增加300元的技能津贴。
如果某些岗位的津贴有调整要求,可根据管理层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3.生产人员:–固定工资:根据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固定支付。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以及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被转化为绩效奖励金。
–生产产量奖励:对于操作工10元/立方米,机械师8元/立方米,水质检测员5元/立方米,每月增加其排放水量对应奖励的处理费用。
4.行政人员:–固定工资:根据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固定支付。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以及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被转化为绩效奖励金。
薪酬方案实施细节1.薪酬调整:–每年一次的薪酬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情况及人员岗位绩效评估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补薪调整前需进行充分调研和沟通,以避免员工的反对情绪和成本增长等不利因素。
自来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来水公司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制度应体现员工的工作贡献,确保内部公平;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3. 市场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同地区类似企业保持竞争力;4. 法规遵守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自来水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技能要求、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与岗位工资挂钩。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贡献程度发放。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金等,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岗位变动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变化、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工作:1. 制定和修订薪酬制度;2. 负责薪酬核算、发放和调整;3. 负责薪酬保密工作;4. 负责薪酬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咨询。
第十四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自来水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株洲自来水公司薪酬制度

株洲自来水公司薪酬制度株洲自来水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供水服务的企业。
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其薪酬制度对员工的福利和激励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从薪酬制度的定义、制定过程、实施情况和优缺点等方面分析株洲自来水公司的薪酬制度。
一、薪酬制度的定义薪酬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合理分配工作回报,达到企业经营目标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薪酬制度的制定过程株洲自来水公司的薪酬制度制定过程主要包括需求分析、制定标准和实施阶段。
1.需求分析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分析,了解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价值,进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和员工的薪酬标准。
在这个方面,株洲自来水公司进行了许多分析,包括对岗位性质进行分析、对行业薪酬水平的调查分析、对员工工作质量的评估等等。
2.制定标准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株洲自来水公司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薪酬标准,该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内容。
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公司的管理层主要参考了当地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既顾及员工利益,也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实施阶段株洲自来水公司实施薪酬制度的过程中,主要强调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并注重员工的反馈和建议。
在薪酬制度实施的同时,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保障员工的权益,例如为员工购买保险等。
三、薪酬制度的实施情况株洲自来水公司的薪酬制度实施情况良好,员工对薪酬待遇较为满意,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实现薪酬公正株洲自来水公司的薪酬制度采用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又可以为员工制定合适的薪酬标准和工资晋升方案。
2.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公司的薪酬标准比行业普遍水平高,员工收入水平更能够匹配自己的劳动价值。
同时,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和补贴,在员工的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位置,增加员工收入。
3.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公司的薪酬制度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供了很好的激励,员工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更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国资委对自来水公司薪酬考核的规定

国资委对自来水公司薪酬考核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工作人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1、成立明确的分配制度。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成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
工作人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成立积极的激励机制。
鼓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工作人员的上进心。
同时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
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第六条:工作人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
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1、基本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1、2薪等XX高级职称博士XX中级职称硕士1800初级职称本科1500技术员大专1300技工中专1100高中(含以下)1000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工作人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自来水公司薪酬制度1.2

自来水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咨询公司二零壹零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不含科技置业)。
第二条原则薪酬作为可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目的为了制定适合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聚,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展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工资总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体系主要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和技能绩效工资制。
其他的有协议工资制、试用期工资等形式。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七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其年度的完整经营工作业绩为周期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这部分员工包括企业总经理和其他高层及经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原为技术工人)。
第九条技术含量高的部门、其负责人既参与岗位评估,也参与技能等级的评定,二者就高不就低。
第十条岗位类别参见附表一:《自来水员工岗位分类表》第十一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范围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非技术操作人员。
第十二条试用期工资是新毕业学生适用的工资制。
第十三条协议工资制是指特聘人员使用薪酬。
第十四条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单项奖励:公司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或部门以特别单项奖励,单项奖励不是常规性的,视公司效益和年度考核或评选先进的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十六条公司福利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每月发放的工资,在下月上旬发放(以绩效考核为准)。
年度绩效工资按年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中下旬。
供水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公司基本薪酬总额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2、充分体现公平和激励;
3、保持员工收入的稳定性;
4、体现岗位职责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薪酬结构:
本公司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员工因不同情况可享受其中的部分或全部。
♦工资:固定工资(含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津贴
♦津贴:住房津贴
♦奖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集团公司批准后发放。
1、基础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岗位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工资: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
3、住房津贴:以个人基础工资为基数计发。
(1)个人所得税;
(2)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因个人原因产生的扣款事项。
第六条薪酬保密
1、公司实行薪金保密制度。
2、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员泄露薪酬秘密将
受到严厉处分。
(1)工资级别定期调整:公司根据员工日常工作成效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调整。
(2)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是由岗位调动、晋升、降职等原因发生的工资调整。由办公室提出,经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薪酬发放
1、支付方式:工资按月支付,பைடு நூலகம்月10日前由财务部门制表,经审核后,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发放工资。
2、代扣缴责任:公司在向员工发放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以下税费:
第四条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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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原则薪酬作为可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目的为了制定适合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聚,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展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工资总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体系主要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和技能绩效工资制。
其他的有协议工资制、试用期工资等形式。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七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其年度的完整经营工作业绩为周期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这部分员工包括企业总经理和其他高层及经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原为技术工人)。
第九条技术含量高的部门、其负责人既参与岗位评估,也参与技能等级的评定,二者就高不就低。
第十条岗位类别参见附表一:《株洲自来水员工岗位分类表》第十一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范围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非技术操作人员。
第十二条试用期工资是新毕业学生适用的工资制。
第十三条协议工资制是指特聘人员使用薪酬。
第十四条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单项奖励:公司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或部门以特别单项奖励,单项奖励不是常规性的,视公司效益和年度考核或评选先进的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十六条公司福利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每月发放的工资,在下月上旬发放(以绩效考核为准)。
年度绩效工资按年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中下旬。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的各项保险,属于员工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第三章薪酬元素第二十条株水的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括以下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的组合。
(一)、月工资基数:对于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员工的岗薪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
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职级)、等内分档(薪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
而对于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主要依据员工个人技能确定的工资单元。
反映的是技能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二)、岗位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月工资基数的60%为岗位工资,是月工资基数中的固定部分。
(三)、技能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月工资基数的60%为技能工资,是月工资基数中的固定部分。
(四)、绩效工资:是依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由员工的工作业绩确定。
主要包括: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和其它特殊奖金。
(五)、年功工资:根据员工从业时间在工资上的体现。
(六)、学历工资:依据员工取得学历在工资上的体现。
(七)、单项奖/惩:包括重大质量改进及重大成本节约、重大管理创新等奖励,或对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重大成本浪费的惩罚。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包括国家强制性保险等。
第二十一条岗位工资的确定岗位工资构成公司级管理人员、职能/基层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及非技能型操作人员(非技术工人)各岗位的固定工资,其计算公式为:公式3-1:月工资基数=企业工资基数×岗位系数公式3-2:月岗位工资=月工资基数×60%在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所处的得分区间确定各岗位的岗位分布(见附表三、五、八、九、十),新增岗位或岗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岗位级别相应植入。
结合株水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岗位相对价值确定企业工资基数、从而得出相应月工资基数及岗位系数(见附表四、六、十一)。
第二十二条技能工资的确定技能工资构成技术及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的固定工资(类似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岗位工资),其计算公式为:公式3-3:月工资基数=企业工资基数×技能系数公式3-4:月技能工资=月工资基数×60%在对人员技能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其技能等级与技能系数(见附表二、十二、十三)。
第二十三条月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月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基数和考核系数确定。
(一)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3-5:月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30%×月考核系数(二)中层管理人员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3-6:月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20%×月考核系数个人月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株洲自来水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年绩效工资的确定年绩效工资由月工资基数、年绩效考核系数确定(一)、一般人员年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公式3-7:年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10%×12×年考核系数(二)、中层管理人员的年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公式3-8:年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20%×12×年考核系数公式3-9:年考核系数= 12个月考核系数的平均值个人年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株洲自来水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株水可通过企业工资基数的变化来整体调整员工的月工资基数。
第二十六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月工资基数发放比例:第四章薪酬总额第二十七条株水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二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本年度的营业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并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
第二十九条薪酬预算经株水总经理办公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中旬,将上月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章工资结构第三十一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工资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年功工资、学历工资和月工资基数。
月工资基数通过岗位评估的职级、薪档对应的岗位系数与企业工资基数来确定。
月工资基数的60%是岗位工资,与年功工资、学历工资一起作为工资的固定部分,每月固定发放;月工资基数的余下40%是月工资基数的活动部分,需要通过考核决定发放,成为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照月度和年度又划分为月绩效工资和年绩效工资。
见第三章(薪酬元素)。
公式5-1:月工资合计=年功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月绩效工资公式5-2:员工年工资合计=12个月月工资合计+年绩效工资第三十二条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工资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年功工资、学历工资和月工资基数。
月工资基数通过技能等级评定的职级、薪档对应得技能系数与企业工资基数来确定。
月工资基数的60%是技能工资,与年功工资、学历工资一起作为工资的固定部分,每月固定发放;月工资基数的余下40%是月工资基数的活动部分,需要通过考核决定发放,即为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照月度和年度又划分为月绩效工资和年绩效工资。
见第三章(薪酬元素)。
公式5-3:月工资合计=年功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月绩效工资公式5-4:员工年工资合计=12个月月工资合计+年绩效工资第三十三条年功工资标准:企业工龄每满一年5元/月,工龄合计不超过20年,以连续工龄计算。
学历工资标准:硕士及以上150元/月,双学士120元/月,大学本科100元/月,大专70元/月。
学历须为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认可。
第三十四条年功工资、学历工资适用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技能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所有员工。
第六章年薪工资制第三十五条年薪制的适用范围年薪制适用于公司高层及经公司高层会议特别确认的个别岗位(如总经理助理等)。
第三十六条年薪制的工资结构年薪=基础年薪+效益年薪+延期年薪基础年薪=月工资基数×12效益年薪=经营者年度业绩工资×50%延期年薪=经营者年度业绩工资×50%注:每位员工均有的年功工资和学历工资不包含在年薪中。
第三十七条月工资基数为通过岗位评估对应职级、薪档确定岗位系数乘以“企业工资基数”。
第三十八条经营者年度业绩工资为该岗位月工资基数乘以“业绩系数”再乘以12。
经营者年度业绩工资=月工资基数ד业绩系数”×12第三十九条“业绩系数”:公司高层的业绩系数分别确定为总经理1.5、高层副职1.2;总经理助理0.5。
第四十条初次任职的高层副职(含总经理助理),从任职的第1个月起连续12个月、其年薪计算按所在岗位的90%计算。
第四十一条年薪的发放: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效益年薪在年度结束时经考核发放,延期年薪在任期届满经任期考核后一并发放。
延期年薪可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第七章工资等级确定第四十二条通过岗位评价得出薪点值,再从相应人员类别的岗位等级分类表(表三、五、六、八、九、十)中找出对应的职级区域,然后在相应工资等级表(附表四、七、十一)中查出分类(ABCD等)对应薪档的岗位系数(原则上是最低档开始)。
第四十三条月工资基数(高层为月工资基数)通过岗位系数乘以“企业工资基数”。
举例:假定公司通过测算,确认2005年的企业工资基数为500元,而一般管理人员甲岗位系数为5.3,则其甲月工资基数为2650元(=500×5.3)。
其月发放部分=年功工资+学历工资+2650×60%+2650×20%×月考核系数其中:2650×60%为甲岗位的岗位工资2650×20%×月考核系数为甲岗位的月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合计=2650×20%×12×年度考核系数(12个月考核系数平均值)第四十四条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直接在《株洲自来水各职系岗位/技能系数分布图》(附表二或附表十二、十三)中查出相应技能等级所对应薪档的岗位系数,再乘以当年“企业工资基数”。
第八章工资调整第四十五条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
第四十六条公司工资整体调整调整形式是改变“企业工资基数”,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
第四十七条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年底考核结果和技能等级、岗位变动决定。
(一)根据考核结果调整。
连续两年内考核结果累计一“优”一“良”或以上者,工资等级在本职系本职称系列内晋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