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及充装记录

合集下载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应对钢瓶进行详细的检查,操作规程检查内容包括:
1瓶身的完好度,油漆是否块状脱落,瓶体有否鼓包、烧痕或裂纹。

2气瓶角阀是否良好。

3气瓶手护栏和底座是否完好或损坏情况。

4气瓶标记情况,是否易于识别。

5气瓶的使用期。

6是否属本单位的自有产权气瓶或本单位的托管瓶。

7钢瓶内残液是否过多,需进行抽残液处理。

8首次充装的新钢瓶,是否已经抽真空或充氮气置换处理。

9记录检查情况。

二气瓶充装后检查操作规程
充装后的钢瓶要进行检验,检验包括:
1复秤:检查气瓶重量,有否超装,超装的应进行卸气减至规定允许的重量。

2试漏:检查气瓶有否漏气,漏气的查漏点并送维修处理。

3记录检查情况。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

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实施气体充装及气瓶检验有关记录的通知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气瓶充装单位、各气瓶检验机构:做好有关工作记录是充装单位履行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和气瓶检验机构履行气瓶检验责任的法定义务和工作见证,同时也是确保气瓶安全能实现追踪溯源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规范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充装、检验的国家标准规定,编制有关气体充装记录和气瓶检验记录,具体详见附件1至附件6。

现就实施充装记录和检验记录通知如下:一、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气体充装单位履行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和气瓶检验机构履行气瓶检验责任加大监督治理,要将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贯彻执行本文要求实施的记录表格情形纳入检查工作中加以监督。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活动不做充装记录或充装记录不全,系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气瓶检验机构检验中不做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全,系检验机构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治理方法》规定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安全责任落实。

同时要将气体充装记录的学习和使用纳入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考核范畴,以提升充装作业人员业务水平。

我局也将气瓶检验记录的学习和使用纳入气瓶检验人员培训考核范畴,以提升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各气瓶充装单位和各气瓶检验机构要提升认识,加大学习,可结合充装介质和检验气瓶的具体情形在本文公布的记录样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记录内容,调整记录格式,并在本文下发之日对相应充装活动和检验工作实施充装和检验记录。

对本文已编制样表的相应记录,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必须执行,不得少于样表项目实施记录或做虚假记录;关于法规、国标等规定应做而本文未编制样表的记录,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做好相应记录。

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工作质量检查表

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工作质量检查表
是否充装液相阀瓶阀带转换接头的50kg"气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相〃气瓶。
是否召回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
是否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在瓶体上喷涂"气液双相瓶"〃仅用于气化装置〃等明显字样,在气相阀、液相阀附近分别喷涂"气""液〃明显字样。
充装安全管理
是否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充装规范
是否存在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口〃黑气瓶〃的违法行为。
安全附件
是否按规定配置和维护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气体危险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储罐液位计有效或正确标注高液位限制线,紧急切断阀是否运行正常。
卸载安全管理
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确卸载单位,卸载人员是否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装卸鹤管是否纳入压力管道管理并在有效期内,软管是否进行水压试验。
充装记录
充装后是否及时形成充装记录,充装记录是否上传到气瓶质量追溯体系;
充装合格标签及警示标签
充装合格标签,至少注明充装单位名称和电话、气体名称、实际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装检查人员代号;警示标签情况,燃气气瓶警示标签上应当注明〃人员密集的室内禁用〃。
专项要求
“气液双相〃气瓶
是否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
充装单位充装工作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方法及重点
充装质量跟踪检查
充装前检杳
充装前是否进行外观、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情况、标志、附件、介质和余压等检查;充装前检查记录是否上传气瓶质量追溯体系;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是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但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XXX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

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

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

液化石油气气瓶上应当设计装配防止超装的液位限制装置。

易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的瓶口螺纹和阀门出气口应当设计成不同的左右螺纹的旋向和内外螺纹的结构。

本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气瓶设计与制造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气瓶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规定,气瓶及其附件的制造企业在境内从事制造活动前,必须获得XXX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

制造许可证按照《锅炉压力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从事气瓶焊接和无损检测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监察机构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条规定,境内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我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

在暂时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应制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标准。

在符合有关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气瓶制造单位可按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生产专用标识气瓶。

第十二条规定,气瓶及其附件在正式投产前,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且改变设计文件、主要制造工艺或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重新生产时,也需进行气瓶的型式试验。

钢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范文

钢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范文

钢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范文一、前言本操作规程用于指导钢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工作,确保钢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二、术语定义钢瓶:指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钢制容器。

充装:指将压缩气体装入钢瓶内的工作。

检查:指对钢瓶进行外观、气密性等方面的检测。

三、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1.检查钢瓶外观(1)首先,检查钢瓶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凹陷、裂纹等物理损伤。

(2)其次,检查钢瓶的涂层是否存在腐蚀、剥落等现象。

(3)然后,检查钢瓶的防护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松动情况。

(4)最后,检查钢瓶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辨。

2.检查钢瓶气密性(1)首先,检查钢瓶阀门、阀盖及密封件是否完好。

(2)然后,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松动,并进行适当的拧紧。

(3)最后,通过注气法或浸水法对钢瓶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无泄漏情况。

3.检查钢瓶容积(1)首先,检查钢瓶容积是否符合充装要求。

(2)然后,通过适当的仪器进行钢瓶容积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4.检查钢瓶使用年限(1)首先,查看钢瓶标识中的制造日期和停用日期。

(2)然后,根据制造日期和停用日期判断钢瓶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3)最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充装后检查操作规程1.检查钢瓶外观(1)首先,检查钢瓶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凹陷、裂纹等物理损伤。

(2)其次,检查钢瓶的涂层是否存在腐蚀、剥落等现象。

(3)然后,检查钢瓶的防护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松动情况。

(4)最后,检查钢瓶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辨。

2.检查钢瓶气密性(1)首先,检查钢瓶阀门、阀盖及密封件是否完好。

(2)然后,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松动,并进行适当的拧紧。

(3)最后,通过注气法或浸水法对钢瓶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无泄漏情况。

3.检查钢瓶容积(1)首先,检查钢瓶容积是否符合充装要求。

(2)然后,通过适当的仪器进行钢瓶容积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4.检查钢瓶使用年限(1)首先,查看钢瓶标识中的制造日期和停用日期。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气瓶的充装、定期检验、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改装等都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

第二条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具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条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其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

第四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执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

第五条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的气瓶和未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1、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2、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性质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验的。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1、充装前准备1.1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消除人体静电;1.2在追溯系统手持机上登录充装员账号;1.2检查充装总管压力是否符合充装要求;1.3检查充装胶管与充装枪及阀门接头连接是否紧密可靠;1.4校验灌装秤,检查灌装秤的静电接地是否完好,检查台秤是否正常;1.5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1.6按照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对要充装的气瓶进行安全检查。

2、充装操作2.1扫描气瓶上电子标签,录入气瓶信息。

2.2气瓶上秤,查看残液量,如果超过以下标准,必须对气瓶进行抽残后才能充装:①YSP23.5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量不大于0.55kg②YSP35.5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量不大于1k③YSP118液化石油气钢瓶残液量不大于2.5kg2.3将气瓶放在罐装秤上,灌装秤显示瓶重后确认,输入充装量按下确认键,将充装枪头夹在气瓶进液口上,开启阀门开始充装。

如不能显示气瓶类型或显示错误,禁止强行充装。

2.4 气瓶容积为10kg的,最大充装量为9kg,15kg的气瓶最大充装量为14kg(包含瓶内余液)。

2.5达到设定充装量后,灌装秤自动切断。

进行复称,检查充装量是否与设定重量相符。

如未能自动切断,应立即按下紧急切断按钮并报告班长处理。

2.6关闭枪阀、瓶阀,卸下充装枪。

2.7进行瓶阀检漏。

按照充装前后操作规程进行充装检查。

2.8对充装气瓶进行复秤,贴警示标签及充装标签。

3、注意事项3.1充装过程中注意观察气瓶瓶阀、管道阀门等是否有泄露,不得随意离开。

3.2充装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

3.3充装期间,充装员不得离开现场,严禁让非专业充装人员代替操作,严禁非专业充装人员自行充装。

3.4充装后,磅秤不得长期存放钢瓶,罐装秤沟内不准有积物,充装后的实瓶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

3.5充装中经常检查压力表数值及排风情况。

3.6保持室内浓度报警器完好状态,出现警报立即停止罐装,切断进口阀门。

4、灌装秤维护要求4.1灌装秤的管线、阀门每周检查一次。

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1、严格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GB14194—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逐只对气瓶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

2.1气瓶是否是由国家批准的定点厂制造的。

2.2气瓶外表面的的漆色、字样和色环等标志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志相符。

2.3气瓶瓶阀的出口连接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

2.4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则应全部放空,然后抽真空或用充装气清代置换,直至合格。

2.5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缺损。

2.6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是否为自有气瓶。

2.7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2.8气瓶的瓶体,瓶阀等是澡沾染油脂或其它歇脚燃物。

3、发现下列情况的气瓶,禁止充装。

3.1未经审查批准的非定点厂制造的。

3.2原始标志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3.3染色字样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记》、或严重损落,难以辨认的。

3.4有报废或降压标志的。

3.5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3.6气体瓶的瓶体或瓶阀上沾有油脂。

3.7超过检验期限。

3.8非自有气瓶。

4、经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应分开单独存放,并作出标记,以防混淆。

7、外观检查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送检验站进行技术检测。

8、对检查合格的气瓶外表用毛刷刷清瓶上的污物、旧标签,用干净抹布擦干。

9、发现气瓶内有积水,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开启瓶阀排除积水后,方可充装。

10、清洁合格的气瓶应整齐,稳固地排列在指定地点,挂上明显标示,等待充气,对当是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应逐一登记,登记内容至少应包括户号、瓶号、制造厂,不合格原因,处理方法等。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1、按规定更衣更鞋后进入充装间。

2、充装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的或妥善处理的。

3、确认瓶阀出气口螺纹与所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相符。

4、把气瓶排列在充气排前,用干净抹布擦净充气排后,打开充气阀,让充气嘴放空排气1-2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液化气体钢瓶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气温:°C 充装日期:年月日
序号

瓶产
权编

充装前检查



充装
充装

充装后检查



不合格瓶









装中检


瓶标记
重量
(Kg)
实际
重量
(Kg)
充装后总
重量(Kg)
充装
重量
(Kg)
复称
重量
(Kg)
逐项
检查

查结果
不合格原

处理结

1
2
3
4
5
6
7
8
9
1 0
1 1
1 2
1 3
1
密封性、壁温。

四、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有无问题打“√”,有问题时打“×”。

具体内容在不合格原因中写明。

五、外观检查项目:包括无裂纹、变形、凹坑、腐蚀、热损伤、机械损伤等是否超标。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及充装记录
瓶内应有剩余气体,并进行定性鉴别;5.外观、颜色:外表面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颜色标记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6.置换:首次充装或内部检验后的首次充装,已经置换并经分析合格;7.容积:按钢印标记的容积填写;8.胶圈重:胶圈标准重量;9.瓶重:气瓶标记重量;10.其它异常:检查员认为没有其它异常情况。

其中无需填写项划“/”。

(二)有计量单位的需填准确数字,其余的检查项目:合格的划“√”,不合格的划“×”。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