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思修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
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 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 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 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占中事件,非法集会第八章视频\人民日报 连续三天发文评“占中”非法集会[子午 线]_高清.mp4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民享有自主地制作、占有和使用其肖像 的权利,未经本人允许,不得以营利为目 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名誉权,公民享受因自己的行为而获得的名 声,并有权维护自己的名声不受损害。
比如,侮辱、诽谤
结社自由包括: 一方面,个人是否结成团体、是否加入团体
以及是否推出团体,完全出于个人的意愿; 另一方面,团体通过内部的意见交流形成团
体的共同意志,并为实现其意志而进行外部活动。
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
政治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 的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表达的自由 民主管理权 监督权等。
是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 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 权利。
我国宪法第2条有相关规定,且去年提出,要
“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 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 育、自我监督。”
一般主体、特定主体的权利
一般主体享受的权利: 全体公民普遍享有权利
第八章_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2015年版)

★第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 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权利和义务平等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 ◆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与义务 ◆财产权利与义务 ◆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 ◆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
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是:ACD。 也就是说,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只能救出一人的 时候,国家要求你救妈! 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构成犯罪,反之 ,如果先救女友而母亲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 。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 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 而不实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就是‚ 应为、能为而不为‛。比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 邻部队罪等。 公安干警在遇到歹徒向群众行凶时,袖手旁观, 无动于衷,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该公安干警就 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
★人权的特点
◆最后,人权是综合性的权利。人权是包含多项 权利内容的复杂的综合性权利体系。随着人对自 身的认识和理解的不断深化,人权的具体权利项 也就是所谓新的权利类型也将不断地出现,加入 到人权的权利体系之中;同时也说明人权的权利 范围具有扩展的可能性。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
★人权内容的历史演变
◆“第二代人权”主要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如工作权、获得公平报酬的权利、获得社会保障的 权利、获得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参加文化活动的 权利等。 ◆“第三代人权”主要是在20世纪下半叶由发展 中国家所提出来的发展权、环境权等权利。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八章 教学大纲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教学大纲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讲解,使大学生掌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定义、特征,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掌握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分类和具体内容;正确把握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既珍惜自己权利又尊重他人权利,既善于行使权利又自觉履行义务,为未来的发展和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学重点:1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含义、特征2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3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具体内容4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教学难点:1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含义、特征2 法律权利与人权3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4 宪法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和具体内容教学方法:教师讲授、学生讨论相结合教学内容:(见下页)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法律权利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义务法律权利及其特征法律权利的分类法律权利与人权政治权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选举权利与义务表达权利与义务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监督权利与义务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继承权利与义务劳动权利与义务休息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依法救济权利尊重他人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第八章--行驶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15版试题库及答案)

第八章行驶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一、单项选择题1.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A.作B.不作C.作或不作D.放弃2.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A.数量上的等值关系B.数量上的不等值关系C.利益和负担的关系D.主动和被动的关系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的说法有()。
A.完善市场经济秩序B.建立法治政府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提高各党派执政的水平4.()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A.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B.党的领导C.民主集中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5. 基本权利是指()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
A. 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B.法律法规C.一般法律D.习俗6. 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
A. 财产所有权B.人身自由权C. 继承权D. 休息权7. 法律义务与()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A. 法律权力B. 法律权利C. 法律法规D. 宪法8.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A. 相等B. 相对C. 相似D. 平等9.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族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A. 十七周岁B. 十八周岁C. 十九周岁D. 二十周岁10.()是选举权的延伸,是选民或代表机关对不称职的代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在其任期届满前用投票的方式决定其是否继续任职或立即免职的权利。
A. 罢免权B. 民主管理权C. 言论自由D. 监督权11. 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义务。
A. 不得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B.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他公民C. 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D.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12. 某中学高二学生许强想竞选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但他的“威望”不及同学李辉,为了竞选成功,他道听途说,添油加醋地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诋毁李辉。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一、政治权利与义务
★监督权利与义务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 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 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 受到损失的人权丧失的法定条件(p208)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三、财产权利与义务
★胎儿有继承权吗?
关于胎儿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 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四、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
——《宪法》第2条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二、人身权利与义务
★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 ★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 ★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 ★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
★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 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第39条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二、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 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作为,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
◆不作为,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二、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的四个特点 ◆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务。
——《宪法》第2条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15版)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课程教案授课题目: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教学时数:4学时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教学重点、难点: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行使法律权利;3.履行法律义务;教学方法和手段:以课堂讨论、课堂讲授方法为主,并辅以多媒体手段,生动活勃而又条理清楚地阐述整个章节内容。
教学条件:多媒体教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课程教案教学内容及过程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权利和义务问题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社会关系的核心部分。
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种类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享有法律权利的社会主体称为权利人,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主体称为义务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允许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任何公民都是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统一体,并把自己依法履行义务作为他人依法享受权利的实现条件。
一、法律权利(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权利”是个美好的词,深受人们的喜爱。
据考证,权利意识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就已萌芽,“权利”一词在欧洲文艺复兴时就已出现。
西方学者素来重视权利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
如,认为权利是天赋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观;认为人的权利是神赋予的神授权利观;认为国家创制法律、权利的内容和保障均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观;’认为权利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权利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和实现的社会权利观。
西方学者的这些权利观点对我们从不同方面理解权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都没有揭示权利的社会本质和真正来源。
2015版-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教学目的:通过帮助学生学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了解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教学重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基本内涵及相互关系教学难点: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教学方法:多媒体、讲授法、案例法、讨论法、互动交流【课程导入】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如何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依照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以及滥用去律权利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大学生只有了解相关的去法律知识,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课堂讨论:请同学们作为当代大学生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法律权利可以概括为,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特征: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生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
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
第八章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THANKS
儒教 道 教 伊 斯 兰 教
基 督 教
天主教
道 教
基 督 教
伊 斯 兰 教
佛教 天 主 教
CONTENTS
有关宗教的文化 权利 与义务
各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不同,这决定了各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 实践会有不同的特点。中国在强调保护信教自由时,也强调保护不 信教的自由,把两者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在完整意义上体现 了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更充分、更全面的保护。 中国政府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而建设一个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 尊严,是包括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和 根本利益。因此,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们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 信仰上互相尊重。
的指 权与人 益人身 。身权 属直利 公接又 民相称 的关人 基而身 本没非 权有财 利经产 之济权 一内, 。容是
财产权利与义务
概念: 财产权利是指可单独转让或与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的权利。 旨在使持有者获得物质利 益的权利:以现实物质利益或预期物质利益交换而得的权利。
特点: 财产权利表现为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有价证卷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展,财产权利的内容将不断丰富。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3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人身权利与义务
生命健康权 生命生命 利与义务
利人 与格 义尊 务严 权 住宅安全权利 与义务
人身自由权 利与义务
通信自由权利 与义务
自严侵利人 由不犯的身 和受,重直人 通侵人要接身 信犯身部相权 秘,自分关利 密住由。的, 不宅不包权公 受不受括利民 侵受侵生。依 犯侵犯命公法 等犯,健民享 。,人康基有 通格不本的 信尊受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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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章节: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教学目的:通过帮助学生学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了解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教学重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基本内涵及相互关系教学难点:如何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教学方法:多媒体、讲授法、案例法、讨论法、互动交流教学过程设计(含时间分配)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课程导入】:(3分钟)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如何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依照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以及滥用去律权利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大学生只有了解相关的去法律知识,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课堂讨论:请同学们作为当代大学生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6分钟)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10分钟)(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法律权利可以概括为,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特征: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生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
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
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
文化权利包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3、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
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案例】妇女特殊保护根据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妇女享有的特权主要有两个方面:1、因生理上的特殊性而享有的特权(1)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受到优待。
首先是在劳动中受到优待,如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在离婚和子女抚养上享有优先权。
如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再次,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在判刑和执行刑罚上受到优待。
如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2)妇女在工种安排上应受到优待。
如禁止安排从事禁忌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3)妇女人身自由受特殊保护。
如刑事诉讼法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雇佣、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
”(4)对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离婚时,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给予照顾。
(5)计划生育保健待遇。
2、为实现平等权利而享有的特权为消除传统的消极影响,减缓客观条件对妇女造成的不利,国家法律和法规赋予妇女的补偿性特权主要有:(1)被选举优待权。
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2)干部培养与选拔优先权。
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3)女性青少年的受优待权。
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
”(4)离婚时财产分配优先权。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包括夫妻共有房屋)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
4、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
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法中的股权等;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
(三)、法律权利与人权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
二、法律义务( 10分钟)(一)、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
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免除了农民缴纳土地税的义务;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国家足部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收入在起征点以下人群缴纳所得税的义务也随之被免除;随着信息社会和汽车时代的到来,人们维护信息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则相应增多。
【案例】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二)、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
如,有些国家出于安全的考虑,法律规定每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必须服兵役若干年,否则就要受到法律惩罚;在有些信仰宗教的国家,规定宗教义务也是法律义务,违反宗教义务的要受到法律惩罚。
【案例】韩国兵役制度在韩国,20至30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服兵役,兵种不同,服兵役的时间也不同,但期限最短的兵种也需要服役24个月(陆军及海军陆战队24个月,海军26个月,空军28个月),拒绝服兵役者会被判刑监禁。
(三)、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
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
(四)、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5分钟)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
没有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为空话。
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种类多样、内容丰富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大体可分为政治权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义务。
这些权利与义务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表现在: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为全体公民,权利范围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权利与义务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一、政治权利与义务(10分钟)(一)选举权利与义务。
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我国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表达权利与义务。
表达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利。
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
(三)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
民主管理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主要通过选举和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活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选举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活动等方式而获得实现。
(四)监督权利与义务。
监督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二、人身权利与义务(10分钟)(一)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
生命权是指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
拥有生命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生命权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防止生命危害权、改变生命危险环境权等。
健康权是在公民享有生命权的前提下确保自身肉体健全和精神健全、不受任何伤害权利。
【案例】:武昌岳家嘴夜市旁,一男子偷盗电线败露后,被人戴白帽示众。
(二)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
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
人身自由,首先是指人的身体不受拘束,其次是指人的行动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必须依法行使,滥用人身自由权利,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案例一原告甲与被告乙系同父异母的兄弟,其父1995年去世后,原、被告共同将其父骨灰盒安放在火葬厂的灵堂里。
2001年某日,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将其父骨灰盒从灵堂移走并藏匿,不让原告知道安放地点,原告无法对其父进行瞻仰、祭祀,经多次协商未果。
原告以其瞻仰、祭祀权利受到侵犯,精神遭受了痛苦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将其父骨灰盒放回原处,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
人格尊严权利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案例】案例二消费者工某在某超市购物付款后,由于该超市收银员的疏忽,未将工某所购物品消磁,以致工某在离店时电子报警装置响铃。
该超市安保人员即将工某的包及电脑结账单索至总服务台检查,值班经理在未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工某带到公室,强制滞留了一个小时,并造成群众围观。
在总服务台核实其所购物品与电脑结账单相符的情况下,才将工某放走。
王某认为其身心受到伤害,随后向市消委投诉,要求该超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身心健康损失费。
经市消委两次调解,超市同意向工某公开道歉,并赔偿工某精神损失费500 元。
(四)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
住宅安全权也称住宅不受侵犯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或搜查的权利。
住宅安全包括以下内容: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