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目的是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般的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的内容:
1. 违反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包括未佩戴安全帽、未穿防护服、未使用安全绳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2.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如私自排放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施工方或工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违规操作明火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拘留等处罚。
4. 违反安全设施规定:施工方未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识、防护隔离网等,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5. 违反人员管理规定:施工方或工人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负责人、安全员等,或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将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条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施工方和工人在施工现场需严格按照当地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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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违章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1. 临时搭建的施工平台未按照规定进行固定,出现松动、翻倒的;2. 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标志、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设置或者设置不合理的;3. 施工现场内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4. 不按照规定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5. 临时用电线路设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6. 施工现场未开展安全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设备损坏的;8. 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9. 施工现场内乱堆乱放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10.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11. 在施工现场内吸烟或者明火作业的;12. 施工现场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措施不合理的。
第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行为,经监管部门查实,对单位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未及时整改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
第八条对于发生因违反本条例而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情节严重、无故隐瞒安全事故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于帮助他人隐瞒、篡改安全事故信息或者阻碍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违章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违章行为信息库,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四)罚责相当,罚则明确。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整改;(四)停工整改;(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五条罚款标准:(一)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元;(二)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四)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设施的,每处罚款500元;(五)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1000元;(六)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2000元;(七)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起罚款5000元;(八)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每处罚款2000元;(九)施工现场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十)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程序:(一)发现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二)调查结束后,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三)监管部门向被处罚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五)被处罚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规定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责令退场
6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合要求
500元/处.次
责令整改
7
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500元/次
责令整改
8
易燃区域内吸烟、点明火
500元/人.次
9
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
100元/人.次
10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
200-500元/人.次
同一人员出现第二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人员
打架、斗殴、赌博
500元/次
18
食堂不卫生
500元/次
19
例会迟到15分钟内
100元/次
20
例会无故缺席
300元/次
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21
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
10000~50000元/次
根据情节轻重
22
逾期向发包人及监理上报进度计划
500元/天
一旦违规事实成立,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出具处罚通知单,竣工结算依据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11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情节严重
5000元/人.次
12
未按图纸施工
2000元/次
责令整改
13
偷工减料
5000元/次
责令整改
14
假冒伪劣产品
以已进场材料设备合同总价的100%进行处罚
责令整改
15
隐蔽工程未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
5000元/次
16
现场项目经理脱岗超过半天(未请假获准)
500元/人.次
17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承包人违规情况,可对承包人予以相应数额的处罚,具体见下表:
序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对象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处罚,公平公正;3.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范围: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4. 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500元;(2)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50-300元;(3)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罚款20-100元;(4)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罚款100-1000元。
3. 暂停工作: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暂停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4. 开除: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开除。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程序:1. 调查取证: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事实。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定责任。
3. 处罚决定:根据责任认定和处罚措施,作出处罚决定。
4. 执行处罚:对处罚决定,予以执行。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的申诉:1.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施工单位提出申诉。
2.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
3. 当事人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条本处罚条例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处罚条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工程项目管理罚款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条例的目的是通过罚款手段,促使各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罚款种类包括:(一)安全类罚款: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二)质量类罚款:针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三)进度类罚款:针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工期,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四)资料类罚款:针对工程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五)治污减霾类罚款: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治污减霾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五条罚款标准如下:(一)安全类罚款:1. 无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晰、安全资料不齐全的,罚款1000元。
2. 有安全交底资料但交底不清楚的,处罚交底人5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未系帽带的,现场施工人员罚款100元,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罚款200元。
5. 施工现场有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的,罚款500元。
6. 施工机具防护不安全、无操作规程的,罚款1000元。
7. 从事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罚款500元。
8. 现场临时用电无方案,无专职电工的;配电系统不规范,箱门破损、箱门无接地或接地不规范的,熔丝、闸具参数与容器不匹配,电箱防护不到位或倾斜、移位、无标识的,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罚款1000元。
(二)质量类罚款:1.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罚款5000元至100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
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严重危害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导致重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施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或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4. 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5. 施工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施工工艺不安全的,责令改正,收缴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6.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继续施工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
7. 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可能因地区和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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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序号违章情况处罚金额备注
1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正确安全管理、野蛮施工行为,恶意伤害管理
人员
1000元/人将该人员清理出场
2 施工区域未完全用围挡封闭100元/米不满一米处按一米计算
3 现场材料、半成品无分类堆放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附照片
4 现场材料码放不整齐、无材料标牌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5 施工现场内作业人员未佩戴及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
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镜等)
100元/人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6 施工现场内作业人员穿着不符合现场作业要求(高跟鞋、拖鞋及光
膀子等)
50元/人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7 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0元/人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
8 施工区域内抽烟(现场设置的临时吸烟区除外)50元/人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9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0元/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除罚款外,要求立即清理
10 施工现场内作业人员酒后作业500元/人次以检查过程中发现人次为准(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1 施工现场内及生活区斗殴、赌博500元/人次以检查时为准,情节严重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并清理出场
12 偷盗项目施工现场的材物,私自给予他人或变卖以实际损失双倍处以项目所损失财物价值两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13 施工现场内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作业400元/批次以检查时为准并限期整改到位
14 班组作业前未进行班前讲评或无班前讲评记录(资料)200元/批次以检查时为准并限期整改到位
15 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要求上岗(无证、无效证件及证件不在有效期
内)
500元/人次合格证件由县级以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放
16 特种设备未检测合格投入使用50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
17 塔吊作业无信号司索工2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未按要求配备,加倍处罚
18 塔吊基础积水2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清理到位
19 塔吊回转半径内材料加工区无防护棚10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20 特种设备未进行经常性保养;无保养记录;无运行记录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21 中小型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200元/台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22 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圆盘锯无防护设施等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23 中小型机械未作保护接地100元/台以检查时为准
24 擅自挪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木工加工区、配电室等)
3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25 无火灾情况时,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
带)
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26 动火人员未按要求开具动火证1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
27 动火期间氧气瓶、乙炔瓶及动火点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要求1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
28 动火完毕后氧气瓶与乙炔瓶未分开放置2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
2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200元/处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30 施工现场配电箱未做防砸、防雨等防护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1 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失灵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2 主体内施工不使用移动电箱或移动电箱内接线不符合要求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3 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100元/例以检查时为准,再次发现,双倍处罚
34 施工现场电缆未按要求进行防护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5 施工过程中使用双绞线、护套线、插线板现象5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当场没收违禁材料
36 施工中出现“一闸多机”现象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7 电焊机一、二项线防护不到位;焊把线双线不到位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38 高大设备未做避雷接地(脚手架、塔吊等)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39 脚手架搭设未按照方案施工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40 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间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大于200mm)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41 脚手架搭设期间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42 脚手架底部有积水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43 连墙件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的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44 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支撑在外墙脚手架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整改
45 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或安全网破损未及时修复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附照片)
46 脚手架马槽部位、采光井等未按要求进行隔层防护100元/处防护标准详见已下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47 高空抛物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附照片)
48 施工过程中用木方做跳板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整改
49 中、高度危险源未悬挂指示牌50元/处以检查时数量为准(附照片)
50 “五临边”未按要求进行防护200元/处防护标准详见已下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51 卸料台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10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52 卸料台搭设完毕与脚手架相连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53 进入在建建筑内未搭设合格安全通道1000元/处防护标准详见已下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54 “四口”未按要求进行防护200元/处防护标准详见已下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55 临边及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2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56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或未按相关部门到指定位置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57 安全资料上交不及时、不真实、造假现象200元/次每一月为一个统计周期
58 生活区内库房与宿舍未分开设置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59 宿舍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等5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
60 男女混住或有结婚证未在项目指定地点住宿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搬离
61 宿舍内私拉乱接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整改
62 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5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没收违禁用电器
63 生活区内擅自挪动(使用)灭火器材100元/处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64 施工人员年龄超出国家规定范围(16岁~55岁)500元/人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清理出场
65 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儿童等)50元/人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立即清理出场
66 施工擅自使用明火,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1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
67 损害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构成事故隐患200元/例以检查时为准并要求限期整改
68 攀爬脚手架、围墙50元/例以检查时为准
69 不服从管理,强行坐塔吊、吊车上下基坑、车辆者50元/例以检查时为准,机操工100元/例
70 施工过程中未按方案及交底施工,防护设施不到位,构成安全隐患100元/例以检查时为准
71 小型器材(钢筋半成品、砖、小五金等)吊装未进行覆盖1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并附照片
72 在建建筑物内住人3000元/次以检查时为准并附照片
73 现场水泥、河沙等无覆盖以实际损失双倍以检查时为准并附照片
74 现场负责人施工作业期间未请假脱离施工现场3000元/8小时以检查时为准
75 管理人员施工作业期间未请假脱离施工现场2000元/8小时以检查时为准
施工现场中产生罚款项后,从罚款通知单下达日起三日内,凭罚款单据将现金上交项目财务部,未按时上交者,将从本月结算中以罚款金额双倍扣除凡场区内施工人员在入场施工过程中累计违章违纪记录达到三次,项目将其清理出场
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罚款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