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IPO上市流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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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基本流程ppt课件

➢ 控股权稳定因素 发行上市股权进一步稀释后,公司要保持控股权稳定。
➢ 代持股披露因素 公司存在的代持股和千人持股问题将成为现有政策下的上市障碍,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职工持股会的存在均被视为股权不清晰,不符合要求,不能存在,必须清理; ➢ 实施股权激励预方案
公司制订合适的股权激励预方案,选择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或上市后某一合适时候实施, 返股于职员。
5个工作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 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
受理后3个月内 上发审会
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 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持续 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经营3年以上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
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1.3
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实施股 份制改组方案
起计算。
1.4
发起人购股、制定公司章 程、工商变更、创立大会
- 16 -
企业IPO具体上市时间表(二)
序号
步骤
2 上市辅导期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自设立股份公司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 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起计算);(会计年度)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三分之一)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获得投资者 的反馈意见
➢ 代持股披露因素 公司存在的代持股和千人持股问题将成为现有政策下的上市障碍,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职工持股会的存在均被视为股权不清晰,不符合要求,不能存在,必须清理; ➢ 实施股权激励预方案
公司制订合适的股权激励预方案,选择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或上市后某一合适时候实施, 返股于职员。
5个工作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 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
受理后3个月内 上发审会
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 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持续 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经营3年以上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
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1.3
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实施股 份制改组方案
起计算。
1.4
发起人购股、制定公司章 程、工商变更、创立大会
- 16 -
企业IPO具体上市时间表(二)
序号
步骤
2 上市辅导期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自设立股份公司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 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起计算);(会计年度)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三分之一)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获得投资者 的反馈意见
《企业IPO上市流程》PPT课件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 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12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 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1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24
(四)出资
分期出资、验资 货币出资比例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相关的两个文件:
1、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 通知(2006.3.15)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0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 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12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 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1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24
(四)出资
分期出资、验资 货币出资比例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相关的两个文件:
1、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 通知(2006.3.15)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0
IPO创业板上市条件/续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企业上市条件程序详细流程与案例PPT课件

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 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
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
企业上市专题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企业评价研究所
(ICSDC)
1
目录
一、证券市场概况 二、国内上市的基本条件 三、企业上市程序 四、企业上市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中小企业内部规范及审核重点 六、发审委审核情况及否决原因分析 七、海外上市要求一览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企业评价研究所
(ICSDC)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企业评价研究所
(ICSDC)
17
目录
一、证券市场概况 二、国内上市的基本条件 三、企业上市程序 四、企业上市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中小企业内部规范及审核重点 六、发审委审核情况及否决原因分析 七、海外上市要求一览
募投项目一般包括扩产和深加工两种方式,如果投入其他行业或者产 品经营模式、销售模式都存在不确定性。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企业评价研究所
(ICSDC)
15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IPO的区别
条件 主体资格 股本要求 盈利要求
资产要求 主营业务 要求 董事、管 理层和实 际控制人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创业板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 财务要求:
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 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 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