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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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专项整治总结_涉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地沟油专项整治总结_涉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地沟油专项整治总结_涉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地沟油危害极大,对人类健康、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有极大影响。

为了加强地沟油管理,我单位开展了涉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检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对全市的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和整治地沟油问题,提高市民消费食品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工作的开展1、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本次检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日程安排、检查方式、检查标准等。

2、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本次检查由我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负责开展,检查时间为两个月。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提前通知、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的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

3、检查内容与标准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到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和业务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存储运输、销售消费等方面。

检查的标准主要是地沟油的检测和标注,以及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4、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经过两个月的检查,我们共检查了300余家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查处了90余家涉地沟油问题的企业,并要求这些企业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业。

其中,一些严重违规的企业被通报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工作效果评估经过整个检查周期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效果是明显的。

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全市餐饮和食品加工领域整体的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明显的规范和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得到了增强。

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和整治,也发现了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沟油问题,加强了我们的管理意识,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总之,本次涉油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加强地沟油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完善地沟油管理标准和措施,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涉油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湖政办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

各县区(含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下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要求,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从严监管执法,加强源头治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引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

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觉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案件,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平安,依据国家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销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准入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

二、整治重点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运用食用油脂和运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凡发觉运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依法赐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惩罚。

三、工作支配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购进、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20日-9月20日)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的领导。

将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列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平安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领导负责制,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宣扬力度,向广阔餐饮服务单位宣扬有关的法律法规学问,教化餐饮业主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工作,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查处阶段(时间9月21日-11月20日)要大力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实行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运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处置的专项检查,刚好查处有关案件,发觉大案要案要刚好移送公安机关,杜绝餐饮服务单位运用废弃油脂的行为。

关于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

关于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

【法规名称】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25号【发文时间】2010-9-3【正文】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三日宜春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0〕133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净化我市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

地沟油专项整理方案

地沟油专项整理方案

地沟油专项整理方案一、背景地沟油,又称“地沟油卢”,是指由于餐饮垃圾、剩菜剩饭等废弃物被非法收集后,用于炸制食品的一种恶臭、黑色、口感差的劣质油。

由于地沟油会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含氟化物等有害成分,不仅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整治地沟油。

二、目的本文旨在研究制定一套可行的地沟油专项整理方案,解决地沟油问题,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三、方案建议1.完善地沟油收集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沟油收集标准、规范地沟油收集程序,确保地沟油的来源合法且符合健康标准。

2.加强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沟油供应链监管体系,从源头上严格监管地沟油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地沟油不得进入正常食品生产和供应的渠道。

3.重视宣传教育:加强对地沟油的宣传教育,普及健康食品知识,提高公众对地沟油的认识和警惕,增强公众对地沟油的恶性影响的认识,促进社会对地沟油的自觉抵制。

4.建立机制:建立地沟油处置机制,探索最佳的处理方式,例如:进行有害物质的提取和垃圾油化的方法等。

5.依法处罚:对于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罚,加大惩罚力度,使其在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以及经济利益等多个方面均面临压力,以达到惩戒作用,从而逐渐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实施步骤1.建立完善的地沟油收集法规和标准。

2.加强地沟油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控。

3.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有关地沟油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4.建立地沟油处置机制,并探索各种技术手段来处理地沟油。

5.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公开谴责其违法行为。

6.对于存在问题的行业进行整改和改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完善地沟油收集标准和规范收集程序,加强监管,有效防止非法地沟油进入正常食品生产和供应渠道。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沟油的认识和警惕,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地沟油的氛围。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公安部公通字[2012]1号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一)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是否“明知”,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及进货价格、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三)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第一篇: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市食用油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理工作措施为保证我市食用油经营企业的食用油质量安全,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桌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民生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集民智、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用油经营企业的食用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沟油”等食用油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在食用油经营企业监管方面,由粮食局负责。

全面规范我市食用油销售行为。

以查处经销“三无”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整顿粮油批发市场、粮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实施“五个严格”: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用油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关;严格检查现场制售食用油加工记录情况,监督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加工记录等义务;严格禁止流通环节散装食用油分装销售行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不得从事分装销售食用油;严格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等的违法行为,集中清查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

在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方面,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严防“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0•【字号】市政办发[2010]184号•【施行日期】2010.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九月二十日西安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0〕89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任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

对黑窝点一律取缔,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责分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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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省政办〔XX〕69号)精神,加强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非法生产、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利食安委〔XX〕3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地沟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地沟油”原料来源,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油脂原料和食用油脂采购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处置管理制度;依法查处
食品生产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组织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

以城乡结合部和县城近郊为重点区域,仔细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到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油脂来源和购货台账的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行为。

以食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单位,加强对食用油脂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脂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不留
死角。

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食用油脂生产加工和使用单位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生产加工和使用渠道。

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牢基础。

(四)积极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对违法生产加工和加工环节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五)认真开展督导。

由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表扬;对由于工作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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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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