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基金资助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列入中央财政年度预算。
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捐赠。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设站单位予以配套资助。
第四条基金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坚持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
第二章资助形式第五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
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
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
第六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博士后进站人数的规划规模之内,面上资助比例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资助比例确定资助额度。
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
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给予适当倾斜。
第七条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基金会在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资助计划,听取秘书长关于执行预算和完成计划情况的报告,对基金资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秘书长负责组织制定基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资助计划,组织基金资助的评审工作,向基金会理事会提交年度预算、计划和报告,签署基金资助的有关文件。
年度经费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后,经人事部报财政部,年度资助计划报人事部批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

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一、前言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提升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获得该项目资助的人员名单是业内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就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进行深入探讨,让我们一起了解这些优秀的科研人员以及他们的研究成果。
二、名单公布及意义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的公布,标志着这些科研人员的优秀成果得到了认可和支持。
这也为科研领域的其他从业者树立了榜样,激励更多的人投身科研工作。
这份名单的公布对于推动科研领域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获资助人员简介及研究成果 1.(获资助人员1):(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2.(获资助人员2):(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3.(获资助人员3):(主要研究领域及成果)四、对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认识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设立,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科研资金和支持,有利于提升他们的研究水平和学术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这对于推动科研领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这样的项目,也能够更好地激励更多的人加入科研工作,推动整个科研领域的发展。
五、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对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些优秀的科研人员和他们的研究成果为整个科研领域树立了榜样,希望他们能够在未来的科研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设立,也为科研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激励,相信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科研领域的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六、个人观点在此处,我想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通过对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的了解,我对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认识更加深刻。
他们不仅在科研领域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同时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重要的突破。
我对这些科研人员表示由衷的敬佩,并期待着他们未来更多的成就。
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 项目资助机构 项目类别

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资助机构项目类别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资助机构和项目类别如下:
资助机构: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 中国科学院
3. 中国工程院
4. 教育部
5. 卫生部
6. 农业部
7. 科技部
8. 国防科技工业局
9. 国家海洋局
10. 国家核安全局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国家外国专家局
13.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14.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15. 中央军委科技委员会
16. 北京市科委
17. 上海市科委
18. 广东省科技厅
19. 江苏省科技厅
2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类别:
1.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4. 博士后青年人才特别支持计划项目
5. 博士后特别支持计划项目
6. 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
7. 博士后一等奖励项目
8. 博士后二等奖励项目
9. 博士后三等奖励项目
10. 博士后流动站项目
11.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项目
12. 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
13. 博士后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14. 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5. 博士后科技服务项目
以上是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资助机构和项目类别的简介。
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指南20151228

出站-书面材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材料名称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含2位外审专家意见书)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单位接收函(学科博士后及统分统招的企业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限获得者) 浙江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 单位调档函(重新择业者) 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配偶子女随迁户口者) 数量 4份 4份 4份 4份 4份 4份 3本 2张 2份 1份 1份
退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 2、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6、擅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7、超期3个月未能办理出站的; 8、其他情况应予以退站的。
未经批准者出国(出境)按擅自出国处理
基金、项目申报
科研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浙江省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 其他基金、项目
其他专项
“香江学者计划”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基金、项目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面上资助
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 2016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申报形式: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现将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注意事项及成功总结

科,按博士后本人填报的二级学科进行分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名同行专
家进行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和打分标准,对申报材料按百分制打分并签字
确认。
6、 通讯评审评议标准
序号
项目
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 评审标准说明
申请人学术水 1 平和科研能力 对同组申请人进行比较和评分
(30 分)
学术思想有重要创新,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
3 (10 分)
依据项目基础条件进行比较和评分
好
10-8 分
中
7-3 分
差 2 分(含)以下
特别资助通讯评议标准
序号 1 2 3 4
评审标准说明 通过申请人的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评价其学术发展的 基础条件 通过所申报课题在学术思想或理论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评价申请人的科 研创新能力 通过申报课题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等情况,评价申请人选题的前瞻性和 实用性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正确,近期可望取得重要进展, 申请人选题可行
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评审以及注意事项
同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12 年 6 月举办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业务培训班》,我
们针对一些应该注意的问题和一些共性的问题总结归纳了几点意见供博士后参考。
1、 基金的性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级基金。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
政拨款。
般在上半年,进站满 8 个月可以申报,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博士后用
获得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4、 基金评审:基金资助按学科实行同行专家评审,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公
公示制度。面上资助采用通讯评审。特别资助采用通讯评审+会议评议。
哈工大第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名单

第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评审结果公布,我校40人获得时间:2009-10-20 13:52:08 阅读:5190 标签:博士后特别资助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发文件,公布了第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得者名单,我校40名博士后获得特别资助,获得资助人数位于全国高校之首。
自2008年设立实施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首批全国获得资助者500名,其中我校获得者21人;今年第二批全国获得资助人数700名,我校取得了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以来成功率最高的成绩。
近年我校在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中取得的实效,受到国家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的肯定,博士后基金的获得不仅为学校赢得了声誉,更为博士后开展学术前沿课题研究,取得更多研究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持。
哈工大第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名单公布如下:编号姓名学科200902375曹健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76程远胜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77高智勇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78李新中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79檀满林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0王国峰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1徐成彦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2于海平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3朱嘉琦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4朱晓东材料科学与工程200902385王立国电气工程200902386何玉荣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00902387王晓宁管理科学与工程200902388常军涛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00902389张锦锈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00902390孙亮化学工程与技术200902391杨林化学工程与技术200902392左朋建化学工程与技术200902393陈兆波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4梁恒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5芦艳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6任月明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7邵路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8王立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399赵雷环境科学与工程200902400史士财机械工程200902401张勇机械工程200902402赵京东机械工程1200902403薛忠军交通运输工程200902404李凤明力学200902405李宜彬力学200902406高立新土木工程200902407孙晓颖土木工程200902408孙兴滨土木工程200902409刘正君物理学200902410赵景庚物理学200902411国强信息与通信工程200902412胡航信息与通信工程200902413王勇信息与通信工程200902414路振刚仪器科学与技术2。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

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一、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1.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中的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被国内外权威刊物或会议录用,或主编接受。
3.学术论文内容应体现研究的创新性、独立性和学术水平;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应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4.提交博士后研究期间完成的学术论文,包括已发表的文章和尚未发表但已提交的文章。
二、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1.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提交学术报告,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广泛了解国内外学术前沿动态。
2.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国际会议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报告。
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三、自助学习和能力提升1.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2.阅读相关文献和学术论文,应当对相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和研究进展有一定了解。
3.参加相关学术讲座或研讨会,扩展学术视野,加深学术理解。
4.学术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具等能够灵活应用,并能独立完成研究工作。
四、参与科研项目和团队合作1.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积极参与和承担科研项目,发挥所在团队的作用。
2.参与团队合作,与导师和研究团队成员进行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科研任务。
3.当有机会时,要积极指导博士生和硕士生的科研工作。
五、博士后考核和评价1.在博士后研究期满前,要经过开题报告、中期总结和结题报告等环节的评审和评价。
2.进行博士后出站申请,提交各项材料并进行评审。
3.出站评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博士后出站考核进行终评。
总的来说,浙大博士后出站要求主要包含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自助学习和能力提升、参与科研项目和团队合作以及博士后考核和评价等方面。
要求博士后在研究工作中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创新性,并能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发表学术论文。
同时,还要求博士后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团队合作,提高自身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
最终,博士后需要通过出站申请和考核,获得出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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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03-03 11:09:37
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09]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2008年8月31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1、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2、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4)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5)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4、申报第45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特别资助的申报,我校采取院(系)推荐的方式。
由院(系)按分配名额向人事处推荐人选(符合第一条第3点第(1)、(2)、(3)
项条件者可不占院、系分配名额),人事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议后报浙江省人事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合件合订本一式10份及电子版1份(其中含原件3份,A4纸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
3、院(系)汇总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申报表格从中国博士后信息网下载软件后安装,网址
(/ ),通过填报软件进行填写。
填毕通过“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规范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最后打印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0份,同时拷贝报送“保护文档”的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
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2、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
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各院(系)要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申报名额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联系方式:
E-mail:bohouban@
联系电话:88981453 88981423
联系人:赵雪珍罗若群
附:1、院(系)推荐名额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