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验证程序
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及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灭菌的工艺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常规灭菌、高压灭菌、低温灭菌等。
三、定义1.灭菌:将物品或环境中的微生物杀灭或消除的过程。
2.灭菌过程确认:通过验证和监控灭菌过程,确保其达到预期的灭菌效果。
四、程序内容1.质量计划(1)制定质量计划,明确灭菌过程确认的目标、方法和时间计划。
(2)确定验证样品和相关验证方法,包括生物指示器、化学指示器、物理指示器等。
(3)确定验证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常规验证和周期性验证。
(4)制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2.灭菌参数确认(1)确定灭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压力、时间等。
(2)确定合适的参数控制设备和监测仪器。
(3)进行验证样品的装载配置和位置确定。
3.灭菌设备的验证(1)进行初次验证,包括设备的安装和操作验证。
(2)进行周期性验证,包括设备的维护和校准验证。
4.灭菌过程的验证(1)对灭菌过程进行初次验证,包括正常操作和紧急情况的验证。
(2)对灭菌过程进行周期性验证,按照质量计划进行验证样品的选取和验证参数的监测。
(3)对灭菌过程进行特殊情况的验证,包括设备故障、操作员变更、工艺变更等。
5.灭菌过程的记录和分析(1)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数据和相关事件、操作员等信息。
(2)对验证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问题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6.灭菌过程的持续改进(1)定期进行审核,评估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2)针对评估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包括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改进培训等。
五、责任与授权1.质量部门负责编制和维护本程序,并对其进行审核和审批。
2.生产部门负责执行本程序,并确保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本程序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最新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1、目的通过对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灭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灭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3.1 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3.2 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灭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灭菌参数、以及灭菌过程的控制;3.3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4.1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4.1.1 灭菌过程产品的灭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4.1.2 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4.2 确认的过程4.2.1 灭菌过程的确认灭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4.2.2 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4.3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4.3.1 灭菌过程的控制4.4.1.1 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4.4.1.2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c.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辐照灭菌验证方案

无菌注射器带针辐照灭菌验证方案目录1引言 (1)1.1 概述 (1)1.2 验证目的 (1)1.3 验证范围 (1)1.4 验证小组成员及责任 (1)1.5验证时间计划 (2)1.6依据文件 (3)2.确认内容 (3)2.1灭菌前确认 (3)2.2 安装确认 (3)2.3 运行确认 (5)2.4 性能确认 (8)3过程有效性的保持 (10)3.1生物负载确定的频率 (10)3.2灭菌剂量审核的频率 (10)3.3重新确认 (11)4 补充说明 (11)5电子束辐照灭菌验证方案总结及结果批准 (12)5.1验证方案总结 (12)5.2验证结果审查 (12)5.3验证结果批准 (12)1引言1.1 概述电子束辐照灭菌的原理:在辐照过程中,电子束射线穿透辐照货箱内的货物,作用于微生物,直接或间接破坏微生物的核糖核酸、蛋白质和酶,从而杀死微生物,起到消毒灭菌的作用。
由于电子束具有很强的能量,在一定剂量条件下能杀死各种细菌微生物(包括病毒),因此,辐射灭菌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灭菌方法。
且由于节约能源、灭菌彻底、无污染、辐照消毒工艺可以连续操作等原因,辐照灭菌成为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的首选。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用耐辐照聚丙烯作为主要材料,使用纸塑透气包装。
本次验证主要对灭菌工艺进行验证,以保证满足产品无菌的要求。
1.2 验证目的对电子束辐照灭菌进行有效性确认,以保证满足产品无菌的要求。
1.3 验证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共同进行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的确认过程。
1.3.1 材料:本次确认的产品以及使用的包装物的材料见下表。
1.4 验证小组成员及责任1.4.1 验证工作总负责人:*****1.4.2 验证小组组长:****1.4.4 验证小组成员责任1.4.4.1验证工作总负责人:负责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的批准。
1.4.4.2验证小组组长-负责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确认方案及验证报告的审核。
辐照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辐照灭菌过程确认控制程序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辐照灭菌过程进行管理,确保辐照灭菌过程处于受控状态,辐照灭菌效果满足产品规定要求。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辐照灭菌过程的质量控制。
1.3发放范围本公司各职能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程序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YY/T 0287-2017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附件2)(2015年9月25日发布实施)3.组织和职责3.1主责部门本程序的主责部门为生技部,主管领导为管理者代表。
——生技部负责按照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本程序;——生技部负责灭菌特殊过程的策划、灭菌参数、操作规范和组织实施确认;——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过程的协调和各项审批。
3.2 协同部门各部门配合生计部做好灭菌过程确认的各项事务。
——采购部负责委外灭菌过程实现,包含灭菌协议、顾客沟通等;——质量部负责灭菌确认过程的各参数检验。
4.步骤和方法4.1辐照灭菌委托方选择1)应选择具有灭菌资质证明并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单位;2)地理位置应相距较近,以便待灭菌产品可在1-2天内送达;3)能够提供与产品灭菌过程有关的改进和预防措施;4)辐照时间及时,灭菌效果满足要求,辐照费用应不高于同行水平;5)在供方评价中,如连续三次不满足合格供方要求,应立即更换委托单位;6)保持《供方调查表》记录及委托方相关资质。
4.2 辐照程序4.2.1 编制辐照文件1) 生技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编制《包装材料与灭菌方式的选择报告》、《钴60灭菌验证方案》及《辐照灭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批准并实施;2) 采购部完成《辐照灭菌委托协议》并签署,应填写规范,项目齐全,双方盖有效印章;3) 质量部根据产品注册标准制定《灭菌前初始污染菌操作规程》、《无菌检验操作规程》、《成品检验操作规程》和质量记录等。
作业指导书--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含产品生物负载测试报告表,产品无菌检查报告表

作业指导书--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含产品生物负载测试报告表,产品无菌检查报告表工作指引名称: 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1 适用范围Scope适用于外发进行辐照灭菌产品方案的制定,确认,验证程序.2 参考文件Normative reference2.1 ISO 11137-1 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adiation part 1:Requirements for development, 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 sterilizationprocess for medical devices;2.2 ISO 11137-2 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adiation— Part 2:Establishing the sterilization dose;2.3 ISO 11737-1 Sterilization of medical devices—Microbiological methods—Part 1:Determination of a population of microorganisms on products;2.4 ISO 11737-2 Sterilization of medical devices—Microbiological methods—Part 2:Tests of sterility performed in the validation of a sterilization process;2.5 ISO 13485 Medical devices—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regulatory purposes ;3 定义Definitions3.1 IQ: 设备安装验证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3.2 OQ: 设备运行验证Operation qualification3.3 PQ: 设备性能验证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3.4 SAL: 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3.5 我司: XX医疗XX Co., LTD.工作指引名称: 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4 职责Responsibility4.1 我司:4.1.1 Implement radiation process agreement.4.1.2 Establishing the sterilization dose;4.1.3 Developing product families;4.1.4 Establishing the maximum acceptable dose;4.1.5 Controlling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including meeting the specificationsfor products submitted to sterilization subcontractor, i.e. product density,orientation, dimensions;4.1.6 Dose audit;4.1.7 Revision of specifications submitted to sterilization subcontractor4.1.8 Change control of the product to include a review of product-related4.1.9 Variables that affect processing categories;4.1.10 Control of product labeled “sterilize” prior to sterilization4.1.11 Product release.4.2 Sterilization Subcontractor:4.2.1 Implement radiation process agreement.4.2.2 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 (IQ);4.2.3 Operation Qualification (OQ);4.2.4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PQ);4.2.5 Controlling the gamma sterilization process;4.2.6 Change control of the gamma sterilization process;工作指引名称: 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4.2.7 Irradiation Certificate;4.2.8 Developing processing categories5 确认程序Validation procedure5.1 确定灭菌供应商辐照源Irradiation source;5.2 辐照设备规格Sterilization equipment specification辐照设备规格资料的收集,确定辐照设备规格说明.5.3 辐照确认计划Validation planning,确认计划应包括:5.3.1 Gamma sterilization subcontractor assessment;5.3.2 Product definition;5.3.3 Process definition;5.3.4 Validation.5.4 定义辐照产品范围Sterile Products,分析及确定最困难的灭菌群组;5.4.1 辐照灭菌产品必须是在洁净车间进行清洁包装的产品;5.4.2 定义灭菌确认的产品或群组并列表;5.4.3 对产品进行分析,做出产品分析报告,分析内容包含:1) 物料材质;Nature and sources of raw materials2) 产品结构;components3) 产品的用途及大小;products design and size4) 生产过程; manufacturing process5) 生产的自动化程度;degree of automation during manufacture6) 生产设备;manufacturing equipment7) 生产环境;manufacturing environment工作指引名称: 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8) 产品生物负载;numbers of microorganisms comprising the bioburden9) 微生物污染来源;the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microorganisms occur10) 产品装载密度;density of product5.4.4 经产品分析定义出最具代表性产品代表产品族,进行剂量验证实验和剂量审核;5.5 建立灭菌剂量establish sterilization dose5.5.1 建立灭菌剂量:按照ISO11137-2 clause 7 Dose setting using bioburdeninformation,用产品生物负载信息建立灭菌剂量,步骤如下:1) 选择SAL并获得产品样品,从三个独立的产品批中每批至少抽取10个样品;2) 测定至少30个样品单元的每件样品的生物负载并计算三批产品中的每一批的平均单元产品生物负载(批平均)和所有单元产品平均生物负载(总平均生物负载);3) 将三批产品的每批平均生物负载与总平均生物负载比较,确定是否有一批平均值是总平均值的两倍或两倍以上;4) 如果一批或更多批次平均生物负载等于或大于总平均生物负载的两倍,则使用最高批次值或如果批次平均生物负载的每一个小于总平均生物负载的两倍,则使用总平均生物负载值;5) 按产品生物负载的结果从ISO11137-2表5中获得SAL=10-2时的剂量,并指定这个剂量作为验证剂量;6) 如果平均生物负载在表5中没有给出,则用比实际计算的产品生物负载大些的,最接近表中数值的平均生物负载;7) 从以上的三个独立产品批中的任一个单独批中选择100个单元产品,使用在在表5中获得的验证剂量,完成验证剂量实验;8) 按ISO11737-2,分别对已辐照产品单元进行无菌检验并记录无菌检验的阳性工作指引名称: 辐照灭菌方案确认及再确认程序指引个数;9) 如果在100个产品单元的无菌检验中,阳性个数不超过2个,则验证可以接受,如果阳性个数多于2个,则验证实验不能接受;10) 如果验证剂量是可能接受的,从表5中得到最接近平均生物负载的单元产品的灭菌剂量(SAL=10-6);11) 当最小灭菌剂量小于25.0kGy时,按照行规,为了保障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将选择25.0kGy为最小灭菌剂量,作为产品日常辐照加工的灭菌剂量.5.5.2 确定最大灭菌剂量接受范围define range of sterilization dose辐照设备固有的不均匀度,为确保产品在辐照过程中每个产品都可以接受到25.0kGy的剂量,将25.0kGy的最小灭菌剂量×不均匀度,作为日常辐照灭菌的最大剂量.5.6 建立产品最大可接受剂量5.6.1 为确保产品经过2次最大灭菌剂量辐照灭菌后包装及性能仍符合要求,需要对产品进行最大可接受剂量的验证;5.6.2 如果验证结果为产品接受最大可接受剂量的辐照后,包装及性能仍符合要求,则产品能承受2次最大剂量辐照灭菌;5.6.3 如果产品不能满足2次的辐照灭菌,需要重新对产品进行分析,确保产品辐照的可行性;5.6.4 验证结果应予以保存;5.7 产品过程确认及辐照灭菌监控点sterilization dose monitoring5.7.1 供应商应保证灭菌设备的有效性,并提供IQ、OQ验证记录;5.7.2 确定产品灭菌剂量后,用最具代表性产品进行剂量场Dose mapping测试;5.7.3 剂量场操作由供应商完成,完成后可确定产品最高剂量点和最低剂量点的位置。
iso11137-1医疗保健产品-辐照灭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中文版)

国际标准ISO11737-1(第1版 2006.4.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参考号ISO11137-1:2006E前言 (iii)引言 (iv)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1)4.质量体系要素 (4)4.1文件 (4)4.2 管理职责 (5)4.3 产品实现 (5)4.4 测量,分析和改进--不合格产品控制 (5)5.灭菌介质特性 (5)5.1 灭菌介质 (5)5.2 微生物效应 (5)5.3 材料效应 (5)5.4 环境条件 (5)6 过程和设备特性 (5)6.1 过程 (5)6.2 设备 (5)7 产品定义 (6)8 过程定义 (6)8.1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 (6)8.2 建立灭菌剂量 (6)8.3 指定最大可接受剂量和灭菌剂量 (7)8.4 辐照源之间最大可接受剂量,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变化 (7)9. 验证 (7)9.1 安装鉴定 (7)9.2 运行鉴定 (7)9.3 性能鉴定 (8)9.4 验证的复核和批准 (8)10.常规监测和控制 (8)11. 灭菌后的产品放行 (9)12.维护过程的有效性 (9)12.1 持续有效性的证明 (9)12.2再校准 (11)12.3 设备的维护 (11)12.4 设备再鉴定 (11)12.5 变化的评估 (11)附录A(提示性)指南 (12)参考文献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已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指令第2部分中所颁布的规则起草的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国际标准.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通过.使用者应用注意,标准中某些内容可能会属于某些专利. ISO不承担识别部分或全部专利的责任.ISO11137-1 由ISO/TC 198,保健产品灭菌委员会起草.这个第一版,和ISO11137-2,-3一起作废并取代ISO11137:1995.ISO11137 包括以下几部分,总标题是"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照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没有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国际标准规定了灭菌过程的验证的常规控制方面的要求,当需要提供无菌医疗器械时,灭菌前器械上的外来微生物数量应达到最小.尽管如此,在符合质量体系(例如,ISO13485)要求的标准生产环境中生产的医疗器械上在灭菌前会存在微生物,虽然数量很小.这些器械是非无菌的.灭菌的目的是灭活微生物污染,从而将非无菌器械转变为无菌器械.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对医疗器械灭菌来杀灭一单纯菌落的微生物的动力学特性可以用存活微生物数量和使用用灭菌剂进行灭菌的程度之间的指数关系来表示;这意味着无论经过多大程度的处理,微生物必然有一定概率存活.对于一个给定的处理过程,存活概率由微生物的数量,它的抗性和处理时有机物所处的环境来测得.这也决定了无法保证经过灭菌的医疗器械总体中的每一个都无菌,经过处理的整体的无菌性,以一个器械上微生物存活的概率来定义.ISO11137 此部分描述了对具有适当数量微生物活性的医疗器械进行辐照灭菌的过程的要求(如适用).另外,符合此要求可以确保此过程可靠且具有重现性,这样可以以合理的确信度进行预测,经过灭菌后产品上有微生物存活的概率达到很小的水平.对此概率的规定由法规机构负责,国家之间也不相同.(见,EN556-1和ANSI/AAMI ST67)用于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体系的一般性要求参照ISO 9001,针对医疗器械生产的特定要求参照ISO13485.质量体系的标准中认可某些用于生产或再加工的特殊过程,其有效性不能通过结果检测和产品检测完全确认.灭菌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因此,灭菌过程需要经过确认来能使用,并且其灭菌的性能需要经过日常监控,设备需要进行维护.适当确认的,准确控制的灭菌过程并不是提供产品无菌可靠性保证并使其适合于最终使用的的唯一因素,以下几个因素也应该考虑在内:a)进厂原材料或配件的微生物状态;b)任何用于产品的清洁和消毒过程的确认和常规控制;c)产品生产,组装和包装所处的环境的控制;d)设备和工艺的控制;e)人员及其卫生的控制;f)产品包装形式和材料;g)产品储存的条件;ISO11137此部分描述了确保与辐照灭菌过程相关的活动准确进行的要求.这些活动以文件形式工作程序进行描述,用以证明辐射过程可以在使用规定限度内的剂量进行辐射时能持续提供无菌产品.这些要求是ISO11137要求遵守的标准性部分.提示性附录中给出的指南为非标准性的,不列入审核员的检查表中.指南部分提供的解释和方法被认为是满足要求的适当途径.除了指南中给出的方法,如果其能有效满足ISO11137此部分要求的话,也可以采用.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包括了一些分开的但又相互影响的活动;例如,校准,维护,产品定义,过程定义,安装鉴定,运行鉴定和性能鉴定.虽然在此部分中,这些活动集中到一起并按照特定的顺序列出,ISO11137并不要这些活动按照这个顺序进行.这些规定的活动不必按照顺序进行,因为设计的验证过程可能要重复进行.可以将不同部分由不同的人或组织分别进行,每个小组进行一项或几项活动.ISO11137并没有具体要求由谁或哪个组织来进行这些活动.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灭菌-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设计,确认和常规控制1 范围1.1 ISO11137此部分说明了医疗器械辐射灭菌过程的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注:虽然此部分将范围限制为医疗器械,但如果适用的话,其要求和指南也可用于其他产品或设备.此部分包括了使用下列辐照源的辐照过程:a)放射核C0 60 和Cs 137b)电子加束器产生的电子束或c)X-射线加速器产生的光束1.2 此部分的要求不适用于杀灭引发海绵体类脑病(spongiform encephalopathies)(例如绵羊疯痒病,牛海绵脑病和Creutzfeld-Jakob disease) 的微生物,有些国家对处理可能污染了这些微生物的材料有专门的推荐方法.注:例如,可参照,ISO22442-1,ISO22442-2 和ISO 22442-3.1.2.1此部分并没有将医疗器械判定为无菌的细节要求.注:应考虑地区或国家将器械判定为"无菌"的要求.例如,可参照EN 556-1或ANSI/AAMI ST 67.1.2.2 此部分并没有规定用于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的质量体系.注:ISO11137并没有规定生产中的整个质量体系,仅仅将质量体系中控制灭菌过程最必须的一些条款在本文中适当位置作为参考标准引用(特别参照,第4条)还需要考虑到控制医疗器械生产各阶段(包括灭菌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见ISO13485).地区或国家医疗器械法规可能要求实施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以及要求第三方对体系进行评估.1.2.3 ISO11137此部分不要求在辐照灭菌验证和监测中使用微生物指示物,也没有要求按照药典要求进行无菌试验来进行产品放行.1.2.4 此部分没有与灭菌设施设计和操作相关的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注:需要考虑到,有些国家会下发一些关于辐射灭菌方面的职业安全方面的规定.1.2.5 此部分不包括对已使用或再处理的器械进行灭菌的要求.2 引用标准以下参考文件对于本标准的执行必不可少.对于标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有引有的版本适用.对于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及修订版适用.ISO 10012-1 质量体系对于测量仪器的要求--第1部分:测量仪器的度量确认系统ISO 11137-2:2006 医疗保健产品的灭菌-辐射灭菌-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ISO 11737-1,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方法--第1部分:产品上微生物菌落的测定ISO 11737-2,医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方法--第2部分:灭菌过程验证中用到的无菌试验ISO 13485:2003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3 术语和定义对于使用此文件,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3.1 吸收剂量/剂量对某种材料单位质量上给予的电离辐射能量的数量注1: 吸收剂量的单位是格瑞(Gy),1Gy相当于1J/kg 的吸收量.注2: ISO11137中,剂量指的是吸收剂量3.2 生物负载产品或无菌屏障系统上的存活微生物的菌落数3.3 生物指示剂包含了已知其对特定灭菌过抗性的存活微生物的测试系统3.4 校准用于在特定条件下建立针对同一个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指示的数值和标准生成的对应数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操作3.5变更控制对产品或程序的更改建议的适用性进行的评估和测试3.6 纠正减少已发现的不合格的措施.注:纠正可以和纠正措施一起实行.注2:纠正措施是用来预防再发生,而"预防措施"是用来阻止发生.注3:纠正和纠正措施之间有区别.3.8 D值/D10值在规定条件下将测试微生物的数量杀灭90%所用的时间或剂量.注:ISO11137系列中,D值指的是减少90%所需的辐照剂量.3.9 设计(development)建立参数的行为3.10 剂量分布测试在指定条件下辐照的材料上剂量分布和变化的测量3.11剂量计可用于测量给定系统的吸收剂量的对辐照具有可重复可测量响应的设备3.12 剂量测定(法)使用剂量计对吸收剂量进行测量3.13 建立通过理论估计并用实验确认来决定.3.14 误差一个或多个参数超出指定的公差范围3.15 医疗保健产品医疗器械,体外(试管内)诊断医疗器械或者医药产品,包括生物制药.3.16安装鉴定(IQ)得到设备按要求提供并安装的证据,并将其形成文件的过程.3.17辐照容器产品在辐照装置内传输时的承载物.3.18辐照装置操作者负责辐射产品的公司或团体3.19 最大可接受剂量在过程参数中给予的可用于指定产品而不影响其安全,质量和性能的是高剂量.3.20医疗器械由制造商设计,单独或者组合起来用于人类的,不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手段作为其主要作用于人体的手段,而是使用这些方法进行辅助的,实现以下一个或几个目的器械,仪器,器具,机器,用具,植入物,体外试剂,校正器,软件,材料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的目的;---创伤的诊断,监测,治疗,缓解或补偿的目的;---解剖学或生理学过程的调查,替代,调节或支持的目的;---支持或延续生命;---妊娠控制;---医疗器械的消毒;---通过对从人体取得的样本进行例外检查的方法为医疗目的提供信息;注:这个来自ISO13485:2003的定义已经被全球协调任务组(GHTF2002)改进了.3.21 微生物微小尺寸的实体,包括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和病毒注:对于灭菌过程的确认的控制来说,具体的标准可能不要求证明灭菌过程对以上所说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的杀灭效果.3.22 运行鉴定(OQ)用于获得已安装的设备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运行在预定的限度内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23 性能鉴定(PQ)获得设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运行时,性能持续符合预定标准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证据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24 预防措施消除可能产生不合格或不希望发生的情况的原因的措施注1:可能有多于一个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注2:预防措施是用于防止发生,而纠正措施是用于防止再发生.3.25 初始制造商对于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以及其投放市场后的安全和性能负责的团体.3.26 过程中断辐照过程有意或无意的停止3.27 过程参数为一个可变过程指定的数值.注1:灭菌过程的规范包括过程参数及其允差.3.28过程变量灭菌过程中,其改变会引起微生物效应改变的条件.例如:时间,温度,压力,浓度,湿度,波长.3.29 处理类一组可以一起灭菌的不同产品注1 处理类的划分,可以根据,成分,密度或剂量需求等.3.30 产品过程的结果注: 对于灭菌标准来说,产品指的是实体,可以是原材料,中间体,子装配件或医疗保健产品.3.31 产品族可以实施同样灭菌剂量的一组产品3.32 再鉴定为了确认特定过程持续可接受而再次进行部分验证.3.33 服务设备功能实现所需的来源于外部的供应.例如:电力,水,压缩空气,排水3.34 规范(specfication)经过批准的对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3.35 指定在批准的文件中详细规定3.36无菌的没有存活微生物3.37无菌没有存活微生物的状态注:实际上,无法证实(存在)绝对的无菌状态.3.38 无菌保证水平(SAL)灭菌后一件物品上有一个微生物存活的概率.注:SAL采用数量值表示,通常为10-6或10-3.当这些数量值用于无菌保证时,SAL 10-6具有较小的数值,但是比SAL 10-3提供更高的无菌保证.3.39灭菌确认的使产品无存活微生物的过程.注:在灭菌过程中,微生物灭活的本质是指数的,因此单个产品上微生物的存活用概率的形式表示.虽然这个概率可以降到很低的值,但永远不会降到0.3.40 灭菌剂量达至指定的无菌要求所需的最小剂量.3.41 灭菌过程达到指定的无菌要求所需的一系列活动和操作.注: 这一系列的活动包括产品的预处理(如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接触灭菌介质和必要的后期处理.不包括任何灭菌前的清洁,消毒和包装的操作.3.42 灭菌介质具有足够的微生物活性,能够在指定条件下形成无菌状态的物理或化学的实体,或实体的组合,3.43 无菌检测试验(test for sterility)官方药典上规定的对灭菌后产品进行的一种技术操作.3.44 无菌试验(test of sterility)作为设计,验证或再确认的一部分的用于检测产品或产品部分上存在或不存在微生物的技术操作.3.45 传输剂量(transit dose)产品或辐射源从无辐射位置传送到有辐射位置(或反过来)的过程中吸收剂量.3.36 测量的不确定性用于表示可以合理归因于被测物理量的数值偏离特性的,与测量结果有关的的参数.3.47 验证用于获得,记录和解释确定一个过程能持续生产符合预定要求的产品所需的证据的,文件化的程序.4.质量体系要素4.1 文件4.1.1 应制定设计,验证,常规控制和产品放行的程序.4.1.2 文件和记录应该由指定的人审核和批准.文件和记录应该按照ISO13485适用的条款进行控制.4.2 管理责任4.2.1 执行并满足此部分要求的责任和权力应指定.责任应该指定到能胜任的人(符合ISO13485适用条款)4.2.2如果此部分的要求分别由单独的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应指出每个部门的责任和权力. 4.3产品实现4.3.1 应指定采购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相关条款的规定.4.3.2 应指定产品鉴别和追溯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相关条款的规定.4.3.3 应指定一个符合ISO13485或ISO 10012-1相关条款要求的体系,用于仪器的校准,包括用于测试目的的符合ISO11137要求的仪器4.3.4 用于灭菌过程设计,验证和常规控制的剂量系统的测结果应能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必须知道其不确定度等级.4.4 测量,分析和改进--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应指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的控制,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ISO13485适用的条款.5. 灭菌剂特性5.1 灭菌剂特性5.1.1 应指定用于灭菌过程的辐射类型.5.1.2对于电子或X-射线,电子束的能量级应指定.如果电子能量级超过10M电子伏或者用于产生X-射线的电子的能量级超过5M电子伏,应估计在产品上有放射能降低的可能性. 估计结果和原理应形成文件.5.2微生物效果(effectiveness)文献中已对辐射灭活微生物和灭菌过程辐射的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描述.文献中说明了这个过程的变量如何影响微生物的灭活.ISO11137此部分没有要求参考微生物灭活的一般知识.5.3材料影响(effects)用于生产医疗器械的多种材料的辐射效果应该在文件中全面描述,而且随后的文件应该对要辐射灭菌的设计或改进的医疗器械的参数作出规定.ISO11137此部分不要求研究材料影响,但要求研究产品上的辐射效果.5.4 环境因素应该估计辐射灭菌过程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确定保护环境的措施.应对这个评估(包括可能的影响,如有)形成文件,并指定,实行控制措施(如果已确定).6.过程和设备特性6.1 过程过程变量应确定,监测和控制变量的方法应指定.6.2 设备6.2.1 辐射装置和操作方法应指定.辐照装置的使用规范应修订(如有必要),并在寿命期内保存.6.2.2 用于控制和监测整个过程的软件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准备.并提供文件性的证据证明软件符合设计目的.6.2.3 对于伽玛装置,至少需要有以下说明:a)辐照装置及其特性;b)放射核的类型及活度,伽玛源的几何形状;c)厂房布局(premises ,pl特指),包括辐照装置的位置;d)未辐照产品和辐照产品的隔离方法;e)相关的传送带系统的结构和操作方式;f)传送带路径和速度范围;g)辐照容器的尺寸,材料和结构的种类;h)操作和维护辐照装置的方法及相关传送带;i)指示伽玛源位置的方法;j)如果过程计时器或传送系统故障,伽玛源返回储存位置及自动停止传送系统的方法;k)如果伽玛源不在预期位置,伽玛源返回储存位置及自动停止传送系统或识别受影响的产品的方法;6.2.4 对于电子辐照装置应该有以下说明:(略)6.2.5 对于X-射线辐照装置应该有以下说明:(略)7 产品定义7.1 应指定要灭菌的产品(包括包装材料)7.2 应指定产品,产品包装或包装内产品的摆放方式的变化.7.3 应指定并应用保证系统以确保将要灭菌的产品的状态及生物负荷受到控制,以确保灭菌过程的有效性不受影响.系统的有效性需经证实,应该包括生物负荷的检测(ISO11737-1)7.4 如果建立一个产品族的灭菌剂量,应该符合定义产品族的要求(ISO11137-2:2006,第4条) 7.5 如果常规处理中使用处理类,应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可以包含在一个处理类.评估应包括对影响到产品上实施剂量和处理参数的与产品有关的变量的考虑.应对评估结果进行记录.7.6 应定期复核将产品划分在同一处理类的评估标准并对构成一个处理类的产品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该记录.8.过程定义8.1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8.1.1 应建立产品的最大可接受剂量.当产品用最大可接受剂量处理里,产品应在其规定寿命期内符合其特有功能要求.8.1.2 建立最大可接受剂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应该包括以下几点:a)能够对产品预期功能进行评估的设备;b)代表日常生产状况的产品;c)能够精确和准确实施所需剂量的适用的辐射源;8.2 建立灭菌剂量8.2.1 应建立产品的灭菌剂量8.2.2 应采用a)或b)的方法,建立灭菌剂量:a)已知生物负荷的数目和(或)对辐照的抗性,并用于设定灭菌剂量;注: 设定灭菌剂量的方法及其适用的状况详细请见ISO11137-2:2006,第6.1条.b)选用25kGy或15kGy,并进行证明.采用此方法时,初始制造商应有证据表明所选用的剂量能够达到指定的无菌要求.注:用于证明灭菌剂量的方法VDmax25和VDmax15,及其适用状况详见ISO11137-2:20006,第6.2条.这种方法限于SAL为10-6.8.2.3建立灭菌剂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如下:a)一个有资格根据ISO11737-1进行微生物负荷检测和根据ISO11737-2进行无菌实验的微生物实验室.b)代表正常生产状况的产品;c)能够精确和准确地实施指定剂量的合适的辐射源;注:辐射灭菌剂量测量系统部分参照ISO11137-3/8.3 指定最大可接受剂量和灭菌剂量应指定产品的灭菌剂量和最大可接受剂量8.4 不同辐射源之间的最大可接受剂量,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偏差8.4.1 最大可接受剂量的偏差当最大可接受剂量从一个最初建立时使用的辐照源变到另外的辐照源时,应该进行评估以证实两个辐照源之间的差异不会影响到剂量的有效性.应将这一评估形成文件并记录下结果.8.4.2验证剂量和灭菌剂量的转移8.4.2.1验证剂量或灭菌剂量从最初建立时的辐射源换到另一个辐照源而发生变化是不允许的,除非:a)有力的资料证明两个辐照源的操作差异不会对微生物效应产生影响;或b)适用8.4.2.2或8.4.2.38.4.2.2 对于不含液体水的产品,验证剂量或灭菌剂量的变化允许以下情况:a)一个伽玛装置到另一个伽玛装置;b)一个电子加速器到另一个电子加速器或c)一个X-射线生成器到另一个X-射线生成器;8.4.2.3 对含有液态水的产品,验证剂量允许在以下装置之间转移:a)一个伽玛装置到另一个伽玛装置;b)同样操作条件下的两个电子辐射源;或c)同样操作条件下的两个X-射线源9.验证9.1 安装确认9.1.1 应指定辐照装置及相关传送系统的操作规程.9.1.2 过程和辅助设备,包括使用的软件,应该经过测试以确认符合设计规范.测试方法应该形成文件,并记录结果.9.1.3 安装过程中对辐照装置进行的任何改动必须形成文件.9.1.4 对于伽玛辐照装置,应记录下源的活度,源的单个组件的位置.9.1.5 对于电子束辐照装置,应检测电子束的特性(电子能量,平均束流,以及扫描带宽和扫描均一性(如适用))并形成记录.9.1.6 对于X-射线辐照装置,应检测电子束的特性(电子能量,平均束流,以及扫描带宽和扫描均一性(如适用))并形成记录.9.2 运行确认(OQ)9.2.1 运行确认前,应进行仪器的校准,包括对用于监测,控制,显示或记录的设备进行测试. 9.2.2 运行确认,是通过对能够代表正常灭菌过程的产品的均一材料进行辐照,来证明设备能够按照指定的灭菌过程的要求,实施范围内的剂量.9.2.3 应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dose mapping),以检测辐照设备的剂量分布和剂量变化.注:可参照ISO11137-3 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9.2.4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用同密度材料装填辐照容器至设计的最高限度.使用剂量计来检测材料不同深度的剂量.绘制过程中,应该在辐照装置内放入足够数量辐照容器(所装材料与进行剂量图绘制的那个容器相同),这样才能够有效模拟满载时的状况.9.2.5 应对足够数量的辐照容器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以检测不同辐照容器之间的剂量分布和剂量值变化的差异.9.2.6 如果有多于一个传输通道,应对产品可能使用的每个通道进行剂量分布图的绘制.9.2.7 应检测过程中断对剂量的影响并记录.9.2.8 剂量分布图的记录应该包括对辐照容器的描述,辐照容器的运行条件,所使用的材料,剂量的测量和得出的结论.9.2.9 对于伽玛辐照容器,应指出,计时设定,传送带速度和剂量之间的关系.9.2.10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装置,电子束特性的变化在分布图测试过程中应在灭菌器规范要求的限度内.9.2.11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装置,应建立(电子,光)束,传送带速度和剂量之间的关系. 9.3 性能确认(PQ)9.3.1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产品在辐照容器内应按照指定装载模式放置,以便:a)识别最大和最小剂量的位置和数量大小;b)检测出最大(和最小)剂量与常规监测剂量之间的关系(比值);c)辐照容器的描述(如果辐照装置内使用了多种类型的辐照容器)d)传输通道的描述(如里使用了多个传输通道);9.3.3 应对每种处理类建立剂量分布图9.3.4 如果日常过程中会遇到半装容器的情况,应对以下影响进行检测并记录:a)在(这个)辐照容器内的剂量分布;b)一起灭菌的其他辐照容器的剂量值和剂量分布情况;9.3.5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使用足够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辐照容器,以检测容器之间的剂量变化9.3.6 剂量分布图绘制时,应对每一条可能用于指定产品灭菌的通道进行试验.9.3.7 对于伽玛和X-射线辐照装置,应进行剂量分布图绘制,以确定能与进行剂量分布测试的产品一起处理的产品或产品类.应检测不同密度产品上的剂量影响,以确定可以一起处理的产品.9.3.8 剂量分布图的记录应该包括辐照容器,装载模式,传输通道,辐照容器运行条件,剂量和测量和结论.9.4 验证的复核和批准9.4.1 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中得到的信息应该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形成记录.9.4.2 应对信息及其复核制定过程规范.9.4.3 对于伽玛辐照,过程规范应包括:a)对包装产品的描述,包括尺寸,密度,包装内产品的方向和可接受的变动;b)辐照容器内产品的装载模式;c)所使用的传送通道;d)最大可接受剂量;e)灭菌剂量;f)对于支持微生物生长的产品,应指定生产和灭菌完成之间最大时间间隔g)常规剂量监控点;h)监测点剂量与最大剂量(最小剂量)的关系;i)对于在辐射区域内有多种暴露方式的产品,应描述任何可能的变向.9.4.4 对于电子束和X-射线辐照,过程规范应包括(略)10. 常规监测和控制10.1 应指定灭菌前,灭菌中和灭菌后的产品搬运和保持产品完整性的规程.10.2 应建立产品接收,装载,卸载,搬运和放行全过程的,用于计数产品和检验产品数量的系统.。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控制程序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1.目的对特殊过程灭菌及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的所有程序进行控制,确保灭菌后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包装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EO灭菌等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程序。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并对灭菌特殊过程的工艺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
3.2.生产技术部、质管部、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参与灭菌特殊过程方案制定和有关确认工作。
3.3.3.4.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灭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贯彻执行情况。
质管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供销部配合。
4.程序4.1.灭菌确认4.1.1人员确认参加确认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培训,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应知”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参加“应会”培训,能正确操作灭菌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检测中心培训并由检验微生物资格证书。
4.1.2设备确认对新购的灭菌装备,生产单位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对装备进行验收验证,并由生产技术部做好验收验证记录。
EO灭菌器应配有蒸发器,探针式探头设定必须符合GB 要求。
灭菌剂存放必须安全可靠,通风优秀。
当环境产生变化是要有适当的温湿度调治措施。
4.1.3过程的设定和产物合用性的确认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包装要求。
选择包装是否适合让蒸汽和EO的透入,确认灭菌后是否能保持有效。
产品能否经受各种压力的改变和温湿度的变化。
确定最难灭菌部位和灭菌物品的拜访模式。
4.1.4灭菌过程和工艺参数确认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根据产品和包装特点,根据GB要求制定灭菌确认方案,确认温度、湿度、压力、加灭菌剂的重量(公斤/m³),灭菌时间根据半周期防进行确认。
生产技术部根据确认方案,对灭菌过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操作记录。
质管部根据监测的生物指示剂进行生物学试验,做灭菌效果确认。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程序

1、目的通过对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进行确认控制,确保产品的无菌屏障系统在灭菌后有效期内能有效阻隔微生物,保证产品在寿命期内保持无菌。
2、范围适用于对我司护理用液产品的灭菌过程和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控制。
3、职责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生产部负责实施经验证后的灭菌过程操作步骤及灭菌参数、以及灭菌过程的控制;质保部负责无菌屏障系统之公司内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识别灭菌过程产品的灭菌过程包括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简称蒸汽SIP)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
其中,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属于护理用液生产的特殊过程。
无菌屏障系统本公司的无菌屏障系统包括初包材无菌屏障系统:护理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和内塞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润滑液无菌屏障系统由瓶体、内塞和外盖组成的最小包装单元。
确认的过程灭菌过程的确认灭菌过程的确认具体见《灭菌过程的确认规程》,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确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无菌屏障系统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2)无菌屏障系统使用前的无菌贮存期;(3)密封完整性验证;(4)稳定性试验。
具体见《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规程》。
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灭菌过程的控制灌装设备部件及工位器具湿热灭菌、料液的过滤除菌和初包装的辐射灭菌(外包)的控制具体见《特殊过程确认控制程序》。
护理用液输送系统的在线蒸汽灭菌a.护理液输送系统包括5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分离罐、充填机分配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b.润滑液输送系统包括30L灌装罐、除菌过滤器、相关管路及阀门,需经在线蒸汽灭菌处理。
c.在线蒸汽灭菌参数需经验证,所用灭菌介质为纯蒸汽。
d.按照《配液及输送系统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护理用液输送系统在线蒸汽灭菌的操作。
无菌屏障系统的控制a.需建立初包装的技术标准,并进行日常的监测和控制,具体见《隐形眼镜护理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和《隐形眼镜润滑液初包装采购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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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照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确认控制验证程序编制:岗位:工程师签字:日期:审核:岗位:经理签字:日期:批准:岗位:总监签字:日期:1 目的: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有效进行,证实过程有能力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并能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经辐照灭菌、无菌医疗器械实现过程中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与再确认活动。
3. 职责3.1研发部负责依据相关标准要求,确定灭菌要求和无菌保证水平,建立灭菌验证计划及方案,同时负责确定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要求及参数。
3.2质量部理化实验室负责依据研发部制定的灭菌过程及无菌屏障系统确认计划,执行各项测试,并实施日常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3.3质量部经理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灭菌记录,评价灭菌参数和无菌检验结果,合格后予以批准放行。
3.4采购部负责依据相关技术资料选择灭菌过程的(委托加工)单位,质量部协助采购部对其资质、能力进行评定。
3.5生产部负责按照确认过的作业指导书对产品进行加工,负责按照洁净车间相关要求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
3.6研发部或其他经培训的部门人员负责组织灭菌产品族的评审、灭菌剂量审核以及无菌屏障系统的再确认。
3.7体系部对灭菌及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工作进行监督。
3.8本文件由相关工程师编制,相关经理审核,相关总监批准。
4. 程序4.1 灭菌过程确认4.1.1灭菌过程确认的目的:a)确认灭菌过程(委托加工)单位应具备充分的质量保证能力;b)确认灭菌过程所输出的产品满足无菌保证水平及产品质量的要求;c)确认灭菌过程所输出的产品具有齐备的检查记录。
4.1.2灭菌过程的确认计划的编制:研发部按照相关通用标准、行业要求编制确认计划,确认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选择的灭菌方式;b)项目/产品的名称;c)所确定灭菌(委托加工)单位;d)确认目的;e)期望结果;f)确认方法;g)最终结论。
4.1.3辐照灭菌过程确认:4.1.3.1依据最新版的GB 18280.1(EN ISO 11137-1)对辐照灭菌过程进行确认。
a)建立灭菌剂量的过程和方法,详细参照G B 1 8280.2(EN ISO 11137-2)要求;b)剂量分布试验的过程和方法,详细参照G B 1 8280.1(EN ISO 11137-1)和GB18280.3(EN ISO 11137-3)的要求。
4.1.3.2对辐照服务提供方的要求:a)辐照服务提供方应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灭菌设备进行确认,并建立灭菌工艺文件;b)辐照服务提供方应建立灭菌设备操作规程;c)辐照服务提供方应当根据形成文件的规定对灭菌过程设备进行校准、维护及保养。
当发生与灭菌过程相关的变更(如增加辐照源)等,应提前通知生产商。
4.1.3.3对产品生产商的要求:a)确定和保持灭菌剂量试验中产品族的划分、代表产品的选取、建立灭菌剂量、生物负载限度的设定和典型的实验报告;b)生产过程的控制,包括:产品的加工过程控制及装箱、摆放方式、环境、设备、人员等的控制要求;c)生产商应保留与灭菌过程相关的文件,包括:i.与辐照服务提供方的合同;ii.与辐照服务提供方共同批准的灭菌确认方案;iii.与辐照服务提供方共同批准的灭菌确认报告。
d)确定产品灭菌放行方式及所需记录:i.参数放行:根据有效的控制、监测以及灭菌工艺验证的数据资料,对产品的无菌保证进行评价。
通过放置在最大可吸收剂量点和最小可吸收剂量点的剂量计,检测每批次灭菌的最大和最小剂量,最大和最小灭菌剂量在验证剂量的范围内;ii.无菌检查结果的放行:质量部依照《无菌试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试验,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灭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iii.质量部保留辐照证明书及无菌产品试验记录,包括灭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灭菌批号、产品生产批号及最大、最小伽玛射线辐照剂量等。
同时依照《灭菌产品留样规定》进行取样、留样,并保存“无菌产品取样、留样记录”;iv.确定灭菌参数在验证剂量范围内、无菌检查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各项记录齐全后,方可放行。
4.1.3.4辐照灭菌剂量的审核(1)辐照灭菌过程确认结束后,最初的剂量审核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通常为3个月)对产品已建立的灭菌剂量进行评审。
(2)如果以下条件成立,则可以适当延长评审的间隔时间为12个月:a)连续4次评审(每次间隔3个月)的结果显示灭菌剂量不需要提升也不需要重新建立;b)在此期间内,生物负载的数量和种类在每次间隔最长3个月的测试中都符合接受准则;c)在此期间,与产品生物负载相关的生产过程受到有效的控制。
(3)产品不生产时,不需要灭菌剂量审核,但应在产品恢复生产前,执行灭菌剂量审核,以确保灭菌剂量的有效性。
(如果产品批的制造之间的时间间隔大于4.1.4.1和4.1.4.2确定的时间间隔,则应对于每个批次都执行灭菌剂量审核。
)(4)灭菌剂量审核与对生产环境、生产控制及生物负载确定的检查结合使用,如检查显示缺乏控制,应采取措施。
如果剂量审核不成功,应采取措施,应考虑所有产品族产品受到的影响,后续措施应针对产品族中所有的产品实施,且灭菌剂量审核的频次不得大于3个月,直至:a)完成灭菌剂量审核失败的原因或生物负载增加的原因的调查,并执行纠正和偶纠正措施;b)完成用于确定灭菌剂量审核的时间间隔的依据的评审,如必要,规定新的剂量审核的时间间隔。
c)延长灭菌剂量审核的时间间隔满足4.1.4.2的要求。
4.1.3.5产品族的选择与控制,详见《NT/SOP-7.5-04-005 辐照灭菌产品族划分规定》。
4.1.3.6在验证剂量试验和灭菌剂量审核中,对产品族中代表产品的设计产品上微生物的数量和微生物的类型是选择产品族代表产品的依据。
产品族可以由以下产品代表,包括:主产品(生物挑战大于产品族其他产品)、等同产品(产品族中需要同样的灭菌剂量的产品)、模拟产品(比产品族的产品有等同或较大的生物挑战)。
依照以上确定三种可能的代表产品中的任何一种作为代表产品的评审应是正式的、文件化的。
在评审中,应考虑以下问题。
a)生物负载中的微生物的数量和类型;b)微生物存在的环境;c)产品的尺寸;d)产品的组件数量;e)产品的复杂程度;f)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程度;g)生产环境。
4.2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4.2.1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内容:a)提供无菌屏障材料(即无菌产品最小包装的内包材)的供应商资质齐备,其包装材料的质量能够受到有效控制;b)其物理和化学特性能够保证无菌屏障系统的正常有效;c)其生物相容性能够满足要求;d)适用于预期的灭菌过程和循环参数;e)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f)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良好;g)其在规定的条件下防止微生物进入的能力;h)无菌屏障系统能够满足要求的运输及贮存条件,并能满足规定的年限。
4.2.2无菌屏障系统的确认计划的编制:研发部按照相关通用标准、行业要求进行编制确认计划,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的名称;b)无菌屏障系统的组成;c)无菌屏障系统适用的产品;d)确认的内容;e)期望结果;f)确认方法;g)最终结论。
4.2.3无菌屏障系统确认的实施:4.2.3.1对无菌屏障系统供应商的要求:a)建立并保持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生产内包材所需的洁净区域;b)能够提供或协助出具内包材的材料证明,包含:微生物屏障特性评价、生物相容性和毒理学评价、物理与化学性能评价、包材与灭菌过程适应性评价等。
4.2.3.2对产品生产商的要求:a)确定无菌屏障系统的材质、组成及其尺寸、规格要求;b)确定无菌屏障系统微生物屏障特性、生物相容性和毒理学、物理与化学性能要求;c)确定无菌屏障系统与成型或密封过程的适应要求,并确认其加工过程参数;d)确定无菌屏障系统与标签系统的适应要求;e)确定无菌屏障系统与预期灭菌过程的适应要求;f)确定运输试验的条件;g)确定无菌屏障系统需要保持的年限。
4.2.3.3确认的实施:a)依照最新版的G B/T 1 9633(EN ISO 11607)执行无菌屏障系统的相关确认;b)确定无菌屏障系统的材质及各类特性符合要求,可参考供方提供的报告或外检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c)包装过程参数确认过程中,选取置信度水平95%,确定运行确认过程中所需样本量;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批数量确定性能确认过程中的样本量。
d)依照已确认的灭菌参数执行灭菌过程,通过检测包装系统的完整性、封口强度、无菌水平等,确认无菌屏障系统的有效性;e)进行模拟运输试验及老化试验,确认无菌屏障系统是否满足运输及存储条件的要求;f)收集确认过程产生的记录,并形成结论。
4.3确认的要求:4.3.1在灭菌过程和无菌屏障系统正式实施前应予以确认,当该过程随后续的产品或过程更改而更改时,应在实施前得到确认。
4.3.2对于确认的策划文件及确认过程产生的记录等,依照《文件控制程序》及《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保存。
1.相关文件:G B 18280.1《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1部分: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G B 18280.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辐射第3部分:剂量测量指南》G B/T 18280.3<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adiation-Part1:E N ISO 11137-1 Requirements for development,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a sterilization process for medical devices><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adiation-Part2:EstablishingE N ISO 11137-2 the sterilization dose><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adiation-Part3:Guidance onE N ISO 11137-3 dosimetric aspects of development, 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G B/T 19633.1包装系统的要求》G B/T 19633.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2部分:成形、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的要求》E N ISO 11607-1 <Packaging for terminally sterilized medical devices - Part1:Requirements for materials, sterile barrier systems and packagingsystems><Packaging for terminally sterilized medical devices - Part2:E N ISO 11607-2 Validation requirements for forming, sealing and assemblyprocesses>2.相关记录:“延长辐照灭菌剂量审核周期的评估报告”013. 发放范围延长辐照灭菌剂量审核周期的评估报告文件编号:231209-001记录编号:1.目的……2.范围……3.评估内容3.1生物负载规定限值3.2生物负载确定的现有数据及微生物特性3.3生物负载的微生物抗力3.4建立灭菌剂量的方法及其稳定性3.5用于常规加工的剂量与灭菌剂量的差异及其差异的稳定性3.6产品材料3.7制造过程3.8制造过程的控制与监测程序3.9产品批的制造之间的时间间隔3.10制造环境3.11制造区域工作的人员的健康、清洁和着装的控制3.12同一个产品族中其它产品的微生物质量的有效数据……4.评估结论……编制:产品工程师:日期:审核:研发经理:日期:质量经理:日期:批准:总监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