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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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鲁人社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规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3月12日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2020〕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在留足本级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的资金基础上,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安排用于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专项资金。

如国家出台涉及上述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或取消东部七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资金支持政策。

第三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即墨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即墨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即墨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即墨市全方位扶持创业者实现梦想今年即墨市通过出政策、送资金、教技术、配导师、搭平台等措施,全方位扶持创业者实现梦想,掀起一城创业热潮。

政策扶持+创业补贴帮创业者稳妥起步“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城乡均等的就业政策体系,搭建了“O2O”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支持创业者发展,为其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同时将网店经营纳入创业补贴范围,补贴资金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3万元,创业补贴类政策还延伸到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内大学生。

”即墨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以前在工厂打工,每月赚不到2000块。

想自己成立公司,但资金匮乏。

申领的5000元创业补贴,极大鼓舞了创业信心。

现在公司每年盈利30多万。

”从事汽车玻璃销售的杨磊说,是优惠的创业政策成就了他的创业梦。

据了解,针对创业者“缺资金”问题,即墨市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者,最高给予3万元创业补贴;对创业者吸纳就业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同时,新出台创业贷款政策,给予创业者15-45万元贷款。

2021年以来,已帮助2600余名创业者解决初期资金问题。

导师引领+技术培训手把手助创业者发展“先创作一组具有历史内涵的泥塑作品,通过网络加大宣传。

现阶段对你来讲,网络宣传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

”作为王振华的创业导师,张金海不仅为其免费提供产品展架,还不时通过电话、微信与他交流。

即墨市积极打造“创业园丁”服务品牌,组建起包括行业专家、成功企业家、学者等在内的创业导师团队,帮助初创者优化创业思路,推动项目发展。

导师团成员迄今已有134人,结对帮扶创业者600余人,帮扶近200家企业和创业个体发展壮大。

同时,依托经认定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聘请社会知名创业导师和创业成功人士,传授创业知识。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最高2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976人,创业成功率95%以上。

青岛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

青岛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

青岛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山东青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政策全面启动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202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启动,“海归”人员重点创业项目可获得一次性支持50万元。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优秀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

据悉,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留学生想回国细数家乡海归优惠政策申报中高级技术职务有“绿灯”无论是公派,还是自费到海外留学,只要在海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工作后回国的人员,在达到一定条件,来渝工作后3年内首次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都能享受到申报正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照顾。

即使因在海外学习或工作,达不到国内各职称系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其破格条件所规定条款内容的,也可以破格认定。

比如:在国外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的专家、学者等。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组建有“重庆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

像小晏这样的留学生,如果在海外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不错,那么就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回来后找份工作,起点也会高许多,一般都会是企业的技术核心成员,待遇也很好。

如果想回国创业:去留学生创业园营业税能当创业基金除了为留学生回渝工作开辟了职称申报等绿色通道外,我市还为想创业的留学生准备了厚礼。

比如:回渝创业,会从企业进驻之日起,三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分别按比例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全部,提作“留学人员创业基金”。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青岛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5万元(从事个体经营15万元)。

其中,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

对上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属于微利项目的,两次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

4.创业培训优惠: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青创业,可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5.创业场地优惠: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

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6.投资基金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

青岛市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市创业优惠政策

青岛市创业优惠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1、创业实体缴纳社会保险问题。

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注册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按照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在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后创业者本人需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创业者在政策扶持期限2年内,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创业补贴范围问题。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应诚实守信、正常经营,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申领一次创业补贴。

下列情形不纳入创业补贴范围: 1 提供虚假创业证明、失地证明、生产经营等材料的; 2注册后没有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 3创业者此前已创办实体正常经营且办理就业手续一年以上,申请补贴前注销原实体、办理失业登记重新注册办理就业手续的以工商注册和就业登记为准 ; 4经区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不符合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其它情形。

3、实地核实问题。

创业者申请补贴时,应持续正常经营一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各区市要通过组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或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等方式,采取通知核实和临时核实相结合等措施对创业者是否正常经营进行实地勘验。

对提报虚假材料、虚构创业事实、未开展或中断正常经营活动的,不予审核通过,不予发放或追回创业补贴并告知申请者本人。

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补贴申请受理期间,至少组织实施1次通知核实和1次临时核实;在创业者政策扶持期限2年内,至少组织实施4次实地核实和跟踪扶持,及时核实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实地核实应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核实后制作现场核实记录纸质件由实施核实人签字确认。

4、终止创业资金退回问题。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政策扶持期限为2年,因创业者主观原因在政策扶持期限内终止创业或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根据终止创业或停保后剩余扶持月数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终止创业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资质证明注销、变更时间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核实终止创业时间为准。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日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支持创投风投中心建设,全面优化我市创投风投生态环境,加快聚集优质创投风投资源,推动我市创投风投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快创投风投机构聚集发展(一)大力培育创投风投市场主体。

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相关主体在我市发起和参与设立创投风投机构。

促进金融机构和专业规范的财富管理机构与创投风投机构紧密互动、合作发展。

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创投风投机构。

(二)积极引进创投风投机构。

面向国内外创投风投机构开展招商工作,采用市场化招商方式,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建立招商跟踪对接机制,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管理规范、影响力强的品牌机构。

(三)吸引创投风投机构落户青岛。

对在我市新注册或增资,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我市的创投风投机构,在其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实缴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后,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对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含按照上述政策已获得奖励金额)奖励。

对在我市落户的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创投风投机构,经市政府研究给予专门奖励。

对在我市落户的创投风投机构并且在我市有实际运营机构和常驻办公人员的,由落户地区(市)政府提供办公场所。

创业政策青岛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创业政策青岛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青岛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青岛拨款一千万元,设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二十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青岛加大“三支一扶”工作力度,拨款五百万元,选拔七百名大学生到农村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对优秀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由现在的三年服务期延长到六年。

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此外,青岛建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和支持驻青高校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并将拨专款采取补贴的方式,逐步构建市、区(市)、高校多位一体的创业孵化体系。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加快创新型和谐示范区建设,设立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

一、资金来源区财政每年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创业。

二、对象及条件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2、申请人在毕业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高新区(滨江)创办企业,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4、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三、扶持政策(一)项目资助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2、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3、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4、项目无偿资助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

创业政策青岛三类人员创业享5000元补贴扶持期限两年

创业政策青岛三类人员创业享5000元补贴扶持期限两年

青岛三类人员创业享5000元补贴扶持期限两年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可享受5000元创业补贴。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出台城乡就业政策均等化新政后,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创业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租赁补贴和创业补贴政策进行了整合,并将补贴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提高到5000 元,以鼓励3类人员创业。

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均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中,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不受户籍限制。

上述人员申领创业补贴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两年。

二是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补贴扶持期限为两年本市户籍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非本市户籍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向经营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创办企业的,向企业注册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补贴扶持期限为两年,扶持期限从补贴申请受理当月计算,对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人员,补贴计算至退休年龄月份。

如果创业人员在领取创业补贴后两年内终止创业,应按剩余扶持月数退回创业补贴,失业人员据此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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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创业补贴政策,青岛市城乡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从今年2月13日起执行。

此次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外地户籍在青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

申领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条件主要有: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一是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在20xx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二是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个体经营部分一、自谋职业扶持金、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户籍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街道镇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于2021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且签订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可申请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拨付标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市内四区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者按每人每月不高于2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为两年,从补贴申请之日起计算。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申领期限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份。

申请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事个体经营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进行还款。

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

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及期限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四反担保方式有哪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

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1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五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到哪里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青岛市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我市在市区44个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都设立了创业服务窗口,直接开展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和受理小额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经区街审核后,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集中考察、联合办公,在市就业服务中心延吉路38号设置“一条龙”服务平台,借款人和保证人或房屋抵押权人分别与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并同时领取银行卡,避免创业人员“两头跑”。

签完合同后,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采取保证人担保的,10日内资金便可打到账户;采取房屋抵押的,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交回抵押回执10日内发放贷款。

一、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2021年12月1日后,招用本市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并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和失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申请认定,其中,残疾失业人员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

具体办法按照青人社字〔2021〕2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 、基本医疗保险9% 、失业保险 2% 的比例计算。

岗位补贴市内四区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五市三区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三享受社会保险和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作为补贴开始计算时间。

四社会保险和补贴岗位补贴如何备案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于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

备案时应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并提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

其中,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五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到哪里申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7月份,到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企业,应向机构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对未按规定提前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不予受理。

二、创业补贴政策一申领创业补贴的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创办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在校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领创业补贴的条件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2021年1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3 个月以上,按规定在本企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个月以上。

其中,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注册时间,须分别在失业登记、毕业证发放时间或外出务工回乡之后。

2、毕业5年内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于2021年10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满2年,且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需在本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在校生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注册时间,须为毕业后5年内或在校期间。

毕业2年以上5年以内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前,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的条件办理。

3、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人。

通过变更法人或负责人方式创业的人员,变更后经营时间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须达到以上规定,方可申领补贴。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扶持金、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的,不再享受创业补贴政策。

5、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创业补贴。

三创业补贴的标准和期限对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市内四区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五市三区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创业补贴的扶持期限为两年,从补贴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领创业补贴人员,两年内纳入自主创业就业管理。

对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人员,补贴计算至退休年龄月份。

符合申领条件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向户口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在市内四区创业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在校生向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在五市三区创业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向创办企业注册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一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创办企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在校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符合申领创业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资质证明1年内,招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2、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创办企业2年内,招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户籍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3、招用人员不包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

4、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5、申报补贴时,企业须正常经营,且招用人员实际在岗。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标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市内四区按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五市三区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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