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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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严格组织管理,规范筛查流程。

2、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转诊),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3、详细告知筛查技术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选择、孕妇自愿。

4、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由遗传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或家属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5、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宜≥80%,采血机构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

对高风险病例,在未进行产前诊断前,不能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6、采血机构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产前诊断机构对孕22周内进行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后续诊断。

7、采血机构确保对象产前筛查资料的完整性,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记录,尊重孕妇的隐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均应予以保密。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及家属。

三、工作原则1. 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2. 综合运用生物、医学、遗传学等技术手段;3. 遵循科学、规范、保密、自愿的原则;4. 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知识,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 健康指导:为孕产妇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指导,包括生活方式、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建议。

3. 产前筛查:在孕早期开展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等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4. 产前诊断:对筛查高风险的孕产妇,进行进一步的产前诊断,包括羊水穿刺、绒毛取样、脐血采集等。

5. 遗传咨询:为孕产妇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遗传病的风险、诊断、预防和治疗等方面的知识。

6. 干预与转诊:对诊断结果为高风险或确诊为遗传病的孕产妇,及时给予干预措施,并协助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7. 随访与关爱:对经过筛查、诊断、干预的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

五、工作流程1. 建立孕产妇信息档案,进行全面健康状况评估;2. 根据孕产妇的风险因素,制定个性化产前筛查计划;3. 开展产前筛查,收集相关数据,评估风险;4. 对高风险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明确诊断结果;5. 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协助孕产妇制定干预措施;6. 实施干预措施,必要时协助转诊;7. 定期随访,了解孕产妇健康状况,提供关爱和支持。

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提高专业素养,加强人员培训;3. 完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质量;4. 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

七、工作总结与评估定期对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国母婴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产前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 .......................................... 。

2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3)生化免疫实验室管理规范 (5)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产前诊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 。

6遗传咨询医师岗位职责 (7)超声诊断医师岗位职责 (7)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7)产前筛查人员行为准则 (8)产前门诊工作制度 (8)产前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8)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9)遗传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9)生化免疫室工作制度 (9)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10)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1)产前筛查报告发放制度 (11)产前筛查病案管理制度 (11)产前筛查跟踪随访制度 (12)产前筛查知情允许制度 (12)患者知情允许制度 (12)产前筛查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2)产前筛查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

(13)产前筛查结果统计、汇总、上报制度 (13)新生儿产前筛查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3)消毒隔离制度 (14)控制院内感染制度........................................... 。

(15)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制度 (16)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

... 。

(16)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

(16)药品管理制度 (17)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作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

具体内容包括: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2.建议所有小于35 岁的孕15—20 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35 岁的孕妇(大于35 岁系指预产期时35 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产前筛查汇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汇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汇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产前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产前筛查工作的汇报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确保产前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从事产前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汇报流程1. 产前筛查机构在开展产前筛查工作时,应严格按照产前筛查诊疗技术规范和产前超声检查规范进行操作。

2. 产前筛查机构应在筛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处理。

3. 产前筛查机构在完成筛查工作后,应将筛查结果及时汇报给孕妇及其家属,并进行相应的遗传咨询和指导。

4. 产前筛查机构应定期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汇报产前筛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筛查人数、异常情况、处理结果等。

5. 产前筛查机构在进行标本采集、保存、传递等环节时,应严格按照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执行,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

6. 产前筛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考核、评价制度,确保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职责与要求1.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产前筛查工作制度,遵循操作规程,确保筛查质量和安全。

3.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产前筛查工作。

4.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监督与评估1. 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应对产前筛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确保产前筛查工作制度的落实。

2. 对违反产前筛查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予以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3. 对在产前筛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六、总结与改进1. 产前筛查机构应定期总结产前筛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孕妇进行的一系列筛查和检测
工作的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帮助诊断和预防一些可能的妊娠并发症和胎儿畸形。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筛查范围:确定需要接受产前筛查的孕妇对象,根据年龄、孕周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筛选。

2. 筛查项目:包括孕期血液检查、超声波检查、羊水穿刺
等一系列筛查项目。

其中孕期血液检查包括孕妇血液常规、生化指标检查和遗传学检查等,超声波检查主要用于观察
胎儿的生长发育和畸形情况。

3. 筛查时间和频率:制定孕期的筛查时间表,包括不同孕
周进行不同的筛查项目,确定筛查的频率。

4. 筛查结果解读和报告:确定筛查结果的解读标准和方式,确保准确判断孕妇及胎儿的健康状况。

筛查结果应及时报
告给孕妇,并与其进行沟通和解释。

5. 遇到异常情况的处理:针对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在筛
查制度中明确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进一步诊断、咨询和
干预等。

6. 文件记录和归档:对产前筛查的记录和相关资料进行归
档保存,以备日后参考和审查。

制定和执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有助于规范筛查流程,提高
孕妇及胎儿筛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母婴健康。

医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产前筛查质量,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院产前筛查工作。

2.各科室设立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产前筛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职责1.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修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

(2)组织全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3)监督、检查、指导全院产前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4)定期召开产前筛查质量分析会,对筛查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本科室产前筛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筛查流程规范、准确。

(2)严格执行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筛查质量。

(3)对筛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确保报告准确、及时。

(4)对筛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

四、筛查流程及质量控制1.筛查流程:(1)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咨询,了解筛查项目及注意事项。

(2)孕妇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筛查项目,填写知情同意书。

(3)医务人员进行筛查操作,采集相关样本。

(4)将样本送至产前筛查实验室,进行检测。

(5)检测结果反馈给孕妇,进行后续咨询和指导。

2.质量控制:(1)严格执行筛查操作规程,确保筛查结果准确。

(2)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3)对筛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确保报告准确、及时。

(4)定期对筛查流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培训和考核1.对从事产前筛查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定期组织产前筛查质量考核,确保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与检查1.医院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院产前筛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科室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小组对本科室筛查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产前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是指在孕妇怀孕期间对胎儿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以筛查出一些可能存在的胎儿异常,为胎儿健康和母婴安全提供保障。

产前筛查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相关人员在产前筛查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以及保护孕妇和胎儿的权益。

一、筛查项目的选择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应明确筛查项目的选择方式,并基于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的指导,确定对哪些胎儿异常进行筛查。

常见的产前筛查项目包括唐氏综合征、希柏斯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和染色体数目异常等。

筛查项目的选择应考虑相关因素,如孕妇的年龄、既往病史和家族史等。

二、筛查方法和技术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应规范筛查方法和技术的操作流程,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见的筛查方法包括血液检测和超声筛查等。

工作制度应规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和定期评估,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四、结果解读和告知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应规定筛查结果的解读标准和告知方式,确保相关人员对筛查结果的准确解读和妥善处理。

同时,工作制度应规定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机制,使孕妇能够及时了解筛查结果并得到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五、隐私保护和数据管理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应规定孕妇个人隐私和相关数据的保护措施,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要求,妥善管理和存储筛查结果相关的敏感信息和数据。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机制,包括规范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以确保筛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产前筛查超声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超声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超声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产前筛查超声工作的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母婴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产前筛查超声检查的程序、操作标准、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等方面,以提高产前筛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前筛查超声检查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妇幼保健院、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产前筛查超声工作。

2. 质量第一:确保产前筛查超声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母婴安全。

3. 规范操作:遵循国际妇产超声指南和我国产前筛查超声操作规范。

4. 人文关怀:尊重孕妇意愿,充分沟通,确保孕妇权益。

四、工作内容1. 筛查对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超声检查。

2. 检查时间:按照我国产前筛查超声检查的标准程序,确定检查时间。

3. 检查内容:包括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儿结构畸形、胎盘位置、羊水量、胎位等。

4. 报告出具:筛查超声检查结束后,由具备资质的超声医师及时出具筛查报告。

5. 结果解读:对筛查报告进行详细解读,向孕妇及家属说明检查结果和后续处理意见。

6. 转诊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的孕妇,及时给予转诊指导,确保母婴安全。

五、操作规范1. 检查准备:确保超声设备性能良好,检查室环境整洁,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2. 检查操作:超声医师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检查,确保图像质量。

3. 数据记录:准确记录检查数据,包括孕妇信息、检查时间、检查结果等。

4. 图像保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检查图像和数据。

六、质量管理1. 质控措施:实施常规质量控制,包括设备校准、图像评价、结果审核等。

2. 质控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确保筛查质量。

3. 质控培训:加强对超声医师的培训,提高筛查技能和质量意识。

七、人员培训1. 超声医师: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质,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2. 辅助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资质,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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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血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
1、参加产前筛查单位有义务向孕妇宣传产前筛查知识,根据孕妇的知情选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负责标本的采集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

2、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孕妇的年龄、体重、末次月经、孕周、异常妊娠史等应根据筛查申请单逐项填写。

3、孕妇的末次月经推算不可靠时,应采用B超确定孕龄。

4、建议在孕15-19周,抽静脉血2-3ml,孕妇采血时忌高脂饮食,采血管不抗凝。

采血后在室温置30-40分钟后分离血清(2000rpmx10分钟),血清在2-8℃保存备用。

5、血标本递送。

根据实验部门与采血单位的协议,定期由中心派人收取或采血单位派人送达。

检测部门在收取标本时应进行质量验收。

6、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申请单是否填写准确,有无签署孕妇知情同意书;血清的量与质量,质量不符合者应退回重采或补充材料后方进行筛查检测。

7、结果反馈:筛查结果由产前筛查中心在实验完成2日内及时通知产前筛查单位,并由产前筛查单位通知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到遗传咨询或胎儿医学门诊就诊。

产前筛查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制度
1、经省卫生厅批准,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2、从事产前筛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定期复训
获得上岗证。

3、负责对产前筛查结果的解释,筛查阳性病例动员转诊到省
产前诊断中心胎儿医学门诊进一步检查。

4、定期评估在产前筛查中影响医疗安全与筛查质量的关键因
素,提出处理意见。

重点把好以下环节:
1)病史质量。

2)送检单的质量,是否有漏签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质控的评价:①标本②质控
4)产前筛查的临床符合率。

5)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资料收集汇总情况。

5、对筛查质量和安全定期检查考核。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每位进行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实行专科档案管理。

2、首诊医生负责产前筛查孕妇的专科档案的建立。

3、孕妇产前筛查的专科档案由产前筛查中心专人负责管理,为孕妇实行保密,严格档案外借手续。

4、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负责所登记的高风险孕妇妊娠结局的追踪和随访工作。

5、孕妇产前筛查的专科档案保管存入产前筛查中心,存放时间为50年。

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
1、产前筛查中心必须建立筛查信息系统,做好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

2、为确保产前筛查工作的质量,每季进行一次统计总结。

内容包括各医院检查项目、人次、产前筛查率、异常结果和随访结局。

3、半年和全年分别总结分析一次,以进一步提高筛查质量。

4、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全市的产前筛查有关信息,及时将产前筛查信息、统计分析资料向省产前诊断中心汇报。

5、产前筛查的统计分析资料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

跟踪回访制度
1、对所有进行产前筛查的孕妇进行跟踪回访,记录分娩结果,以提高产前筛查的准确率。

2、回访由产前筛查中心专人负责,确保回访质量。

3、回访方式一般以电话、咨询门诊和信访为主,通过产后
访视、产后42天检查进行核实,回访率应达到80%以上。

4、产前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应在3日内招回,动员到省产前诊断中心选择相应的产前诊断技术作进一步检查诊断。

5、回访时间一般在孕18-21周,孕32周或婴儿出生一年内。

科研业务学习制度
1、中心根据有关培训的规定,确定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为新进入和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分批分层次的专业培训。

如继续教育、提供进修机会、开展多形式的学术活动。

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中心人员素质、理念和能力。

2、每月业务学习一次。

3、鼓励中心成员课题申报及进行科研活动,并对科研成效进行评价,年终给予奖励。

4、保存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经历、资格档案及其他考核记录。

并记录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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