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报告传染病基本信息一览表
法定报告传染病

法定报告传染病随着新的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和流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有所调整。
1989年及以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白喉、流脑、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感、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布氏杆菌病、炭疽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狂犬病、疟疾、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25种。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0一1995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25种。
1996年乙类传染病增加新生儿破伤风和肺结核。
2002年增加HIV感染者。
添加新2003年增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甲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
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6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共26种。
最新法定传染病种类

最新法定传染病种类(40种)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27种):2019新型冠状病毒(新加)(甲类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类管理)、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甲类管理)、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INI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项包括:1、尖锐湿疣2、生殖器疱疹3、水痘4、肝吸虫病5、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6、姜虫病7、森林脑炎8、结核性胸膜炎9、人感染猪链球菌10、人粒细胞无形体病11、不明原因肺炎12、不明原因13、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14、其他以上种疾病请填入传染病报告卡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传染病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注: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4月30日发布2009年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附:按照国家cdc需求传报卡新增加的必填项与逻辑校验如下:1、14岁以下患儿家长的姓名、联系电话设为必填项。
2、学生、幼托儿童、工人、干部职员、民工等职业相对应的工作单位设为必填项,其中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或托幼机构、民工填写其所工作的工地或建筑队。
法定传染病39种

(11种)
监测管理
24小时内上报
1.流行性感冒2.流行性腮腺炎3.风疹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麻风病6.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7.黑热病8.包虫病9.丝虫病10.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手足口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
(共39种)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
甲类
(2种)
强制管理
城镇2小时内;农村不超过6小时
1.鼠疫2.霍乱
乙类
(26种)
严格管理
城镇6小时内;农村不超过12小时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甲型H1N1流感3.艾滋病、4.病毒性肝炎5.脊髓灰质炎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7.麻疹8.流行性出血热9.狂犬病10.流行性乙型脑炎11.登革热12.炭疽[肺炭疽]13.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14.肺结核15.伤寒和副伤寒1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7.百日咳18.白喉19.新生儿破伤风20.猩红热21.布鲁氏菌病22.淋病23.梅毒24.钩端螺旋体病25.血吸虫病26.疟疾
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报告。
法定传染病一览表

患者
空气飞沫传播、日常接触传播、母婴传播
普易,儿童、青少年易感,娠早期的妇女
全年可见
有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2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肠道病毒70型
2~3天
14小时~6天
患者
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夏秋季
无
对患者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播。在本病流行期间,对于车站、码头,应加强检疫工作,严禁病人外流
法定报告传染病基本信息参阅一览表
疾病分类编号
病种
疾病名称
感染病原
潜伏期
传染源
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
高发季节
疫苗预防
病人隔离期
一般
最短——最长
1
甲
类
鼠疫
腺鼠疫
鼠疫杆菌
2~8天
1~12天
鼠间鼠疫传染源
鼠-蚤-人
人群普遍易感
多在6—9月份
有
就地隔离至症状痊愈后一月,或腺、皮肤、败血性鼠疫痊愈后经菌检3次(每次间隔3天)阴性后解除隔离。
肺结核
结核杆菌
2周~2年
2周~长期
排菌的肺结核病人
呼吸道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冬春季
有
隔离至痰涂片检查至少连续2次阴性为止
17
伤寒和
副伤寒
伤寒
伤寒杆菌
12~18天
5~39天
患者及菌者
消化道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全年可见
夏秋季最多
有
症状消失5天后联系2次(间隔3~5天)粪、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14天解除隔离,出院后医学观察1年。
19
百日咳
百日咳
百日咳
传染病报告登记表

传染病报告登记表
一、基本信息
1.报告时间:[时间]
2.报告单位:[单位名称]
3.报告人:[报告人姓名]
4.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二、传染病信息
1.传染病名称:[传染病名称]
2.发病时间:[发病时间]
3.发病地点:[发病地点]
4.病例人数:[病例人数]
5.病例分类:[病例分类]
三、病例详情
1. 病例人员详细信息
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症状是否住院
- - - - - -
2. 病例传播途径
[病例传播途径描述]
3. 病例诊断情况
[病例诊断情况描述]
四、防控措施
[防控措施描述]
五、相关附件
[上传相关附件的链接或文件名]
六、报告审核
1.审核人:[审核人姓名]
2.审核时间:[审核时间]
3.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七、备注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或补充信息]
以上为传染病报告登记表的模板,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信息。
传染病报告登记表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报告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及时报送传染病报告登记表,以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传染病上报病种范围

传染病上报病种
一、传染病报告分甲、乙、丙三类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
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二、报告时限规定: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2小时上报;
乙类、丙类、其它类24小时上报。
三、公共卫生科负责医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网络直报、登记工作,科室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固定电话:86111。
法定传染病检验阳性结果登记表

法定传染病检验阳性结果登记表【法定传染病检验阳性结果登记表】一、患者信息1.1 姓名:1.2 性别:1.3 年龄:1.4 联系号码:1.5 联系方式:1.6 就诊医院/机构:1.7 就诊日期:二、传染病信息2.1 传染病名称:2.2 传染病诊断日期:2.3 检验方法:2.4 传染病检验结果:2.5 传染病暴露史:2.6 传染源是否得到控制:2.7 是否需要隔离治疗:三、流行病学调查3.1 发病日期:3.2 患者所在地区:3.3 病例流行情况:3.4 患者密切接触者情况:3.5 其他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四、公共卫生应对措施4.1 针对患者的隔离治疗措施:4.2 针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措施:4.3 传染病防控的其他公共卫生措施:4.4 已采取的应急救治措施:4.5 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法律责任5.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5.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3 相关法律条款及注释:六、附件6.1 传染病检验报告正本复印件:6.2 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6.3 相关病历资料复印件:6.4 其他相关附件及资料清单:【注释】1:法定传染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传染病目录,列出的必须履行报告、隔离治疗和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2:传染病暴露史:指患者在感染传染病前一段时间内,与传染病可疑病例、确诊病例或传染源有密切接触的情况;3:密切接触者:指与传染病患者在一定时间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包括家庭成员、病房内的患者和医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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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
病毒性 肝炎
甲肝病毒
3~ 4周
15~ 50天
60天~ 160
消化道传 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肝区痛 播。
全身乏力,食欲不振,肝区痛
乙肝
乙肝病毒
天
18天~ 205天 体液传播 。
6
脊髓 脊髓灰质炎 灰质炎
脊灰病毒
7— 14天
3—32天 消化道传播不对称生弛缓性麻痹
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隔离观察治疗,
无
并要达到( 1)体温正常 7天以上( 2) 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X线胸片
就地隔离至症状痊愈后一月,或腺、 皮肤、败血性鼠疫痊愈后经菌检 3次 (每次间隔 3天)阴性后解除隔离。
就地单独隔离至症状痊愈后并经痰检 菌6次(每次间隔 3天)阴性后解除隔 离。
1~ 3天
数小时~ 6天
消化道传 播
无痛性腹泻、米泔样便
就地单独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经过粪 检3次(每次间隔 1天)阴性或在症状 消失后 14天解除隔离。
炎 12 乙 登革热
类
流行性 乙型脑炎
登革热
13
炭疽
炭疽
乙脑病毒 登革热病毒
炭疽杆菌
14天
4~ 21天
发热,头痛,颈抗,喷射性呕 蚊_人
吐
5~ 8天 1- 3天
高热,鼻出血,眼球痛,皮 蚊_人 疹,淋巴结肿大
皮肤水肿、坏死,淋巴结肿大 12小时- 12天 接触传播 化脓。
消化道传
14
细菌性痢疾 志贺氏菌属
痢疾
1~3天 数小时~ 7天
播
里急后重的腹泻
阿米巴痢疾
阿米巴滋养 体
14天
2天~数月
消化道传 播
腹痛、腹泻,粘液浓血便。
15
肺结核 肺结核
结核杆菌
伤寒
16
伤寒和 副伤寒
伤寒杆菌 12~18天
5~ 39天
消化道传 播
持续高热,表情淡漠,相对缓 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白细胞减少。
有 隔离至出疹后 5天 有 可以不隔离。 有 病程中应隔离
14天
2- 60天
接触传播
发热、多汗、肌肉关节酸痛, 睾丸肿大。
23
淋病
淋病
24
梅毒
梅毒
25
钩端螺 旋体病
钩端螺 旋体病
26 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
间日疟
27
疟疾
恶性疟
三日疟
28 流行性感冒 29 流行性腮腺炎
30
风疹
急性出
31
血性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结膜炎
32
麻风病 麻风病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钩体 血吸虫 疟原虫
8
麻疹
麻疹
麻疹病毒
10天
9 流行性出血流热行性出血热 出血热病毒
15天
7— 21天 7- 46天
呼吸道传播
发热,畏光,流泪,全身皮肤 红色斑丘疹
鼠-人
发热、头痛、眼眶痛、腰痛、 面、颈、上胸部潮红。
10
狂犬病 狂犬病
狂犬病毒 12-99天 12小时- 19年 狗-人 恐水、交感神经兴奋性亢进。
流行性 11 乙型脑
3
传染性 非典型
SARS
SARS 冠状病毒
3~ 5天
数小时~ 16天
起病急,发热,头痛,肌肉酸 呼吸道 痛,干咳,少痰,乏力腹泻,
肺炎
严重者气促或呼吸窘迫
发热、全身不适,淋巴结肿
4
艾滋病
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 2—10年 数月— 19年 体液传播 大,肝脾肿大
4a HIV感染者 HIV感染者 艾滋病病毒
5
明显吸收 才能考虑出院
隔离自发病起不少于 30~40天,临床 有 痊愈及肝功能恢复后继续观察半年至
1年。 隔离自发病起不少于 30~40天,临床 有 痊愈及肝功能恢复后继续观察半年至 2年。
有
症状消失后解除隔离,从发病日起隔 离不少于 40天
人感
接触传播 呼吸道可
7
染高致
病性
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
隔离于有防蚊设备室内,隔离至体温 有
正常为止。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经 2次细菌检验
有 (间隔 3-5天)
阴性为止。
隔离志症状消失后观察 7天,或在大
便正常后连续培养 2~3次(隔日1 有 次)阴性时解除隔离,出院后医学观
察半年。
有
症状消失,大便连续 3次检查(每天1 次)阴性时解除隔离。
症状消失 5天后联系 2次(间隔 3~5 有 天)粪、尿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 14天
病毒 麻风杆菌
3~ 5天
1~ 10天
14天
2- 20天
12~ 14天 10~ 12天 20~ 30天
6天~ 10个月 9天~ 16天 10天~ 45天
接触传播
男性:尿痛、尿道口红肿、溢 脓,可有尿急、尿频及伴有全 身不适;女性:白带增多、脓 性;有腰痛、下腹痛、子宫颈 红肿、宫颈口糜烂、有脓性分
鼠-人
疾病分 疾病 类编号 名称
疾病名称
1
鼠疫
甲 类
腺鼠疫 肺鼠疫
2
霍乱
霍乱
感染病原 鼠疫杆菌 鼠疫杆菌 霍乱弧菌
法定报告传染病基本信息一览表
潜伏期
一般
最短~最长
传播途径
特征性症状
疫苗 预防
病人隔离期
3~ 6天
1~ 12天
鼠-蚤- 严重急性淋巴结炎 人
1~ 3天
数小时~ 3天
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
寒战高热,咳嗽胸痛,咯泡沫 痰,呼吸急促。
20
新生儿 破伤风
新生儿 破伤风
破伤风杆菌
5~ 7天
伤口破损 出生后 3~7日出现哭闹不安,
接触传染
发热,下颌关节强直,面部肌 肉痉挛,角弓反张
有
21
猩红热 猩红热 溶血性链球菌 2~4天
1~ 12天
呼吸道 发热、咽峡炎,草莓舌,全身皮疹有
自发病日起隔离之 7天。
22 布鲁氏菌病布鲁氏菌病 布鲁氏菌
禽流感病毒
能 早期与其他流感相似, 发热 1~7天 数小时~ 21天 通过眼结 、鼻塞、咳嗽、咽痛、头痛、
膜或破损 全身不适
禽流感
皮肤也能 感染
1、13岁(含 13岁)以上人员,原则 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持续 7天以 上: a体温正常 b 临床症状消失 c 胸 部 X线影像检查显示病灶明显吸收。 无 2、12岁(含 12岁)以下儿童,应同 时具备上述条件,并持续 7天以上。 如自发病至出院不足 21天的,应住院 满 21天后方可出院。
有 临床症状消失后 3天解除隔离或从发病之
18
百日咳
百日咳
百日咳嗜血 杆菌
9天
2~ 23天
呼吸道 阵发性痉挛性咳嗽
有
自发病日起隔离 30天 或隔离至痉挛后 21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 2次(间隔2
19
白喉
白喉
白喉杆菌
5天
1~ 7天
呼吸道 咽部灰白色假膜
有 天)阴性时或症状消失后 14天解除隔 离
发热、腓肠肌痛、结膜明显充 血但不痛。
接触传播
有 可以不隔离。 无 可以不隔离。 有 可以不隔离。
解除隔离,出院后医学观察 1年。
16
伤寒和
副伤寒
副伤寒
副伤寒杆菌
6~ 8天
2~ 15天
消化道传 播
持续高热,表情淡漠,相对缓 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白细胞减少。
有 同伤寒
17
流行性 脑脊髓
膜炎
流行性 脑脊髓
膜炎
脑膜炎奈瑟 氏菌
2-3天 数小时- 7天
高热、昏迷、头昏、 呼吸道
头痛、皮肤瘀点,淤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