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手艺尺度、标准、规程及国家有关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商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告竣书面同等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题目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事情。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商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检察。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建筑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建筑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建筑工程各工序之间的交接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避免因工序交接不当导致的返工和延误,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团队、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三、交接验收的基本条件1. 前一工序已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完成,且通过了自检和互检。
2. 相关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和材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有效。
3. 现场环境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四、交接验收的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工序后,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交接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3. 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将组织业主、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正式验收。
4. 正式验收合格,各方签署交接验收记录,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五、验收内容和标准1. 结构安全性:检查构件尺寸、位置、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功能性:验证工程的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 观感质量:检查表面质量、装饰效果等是否符合标准。
4. 资料完整性:核查所有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
六、责任划分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范完成工序施工,并准备完整的交接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组织验收并提供专业意见。
3. 业主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参与重要工序的验收工作。
七、不合格处理如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应由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验收。
八、记录和报告交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背景公路工程是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之一,其建设质量和安全性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公路行业科学发展,制定了《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其中《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是公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2.1 竣(交)工验收申请在施工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交)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竣(交)工验收时间后,按照规定组织验收。
2.2 竣(交)工验收组织竣(交)工验收组织由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建设单位为主体单位,由工程负责人带领验收组成员进行验收。
同时,竣(交)工验收组织应邀请公路技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
2.3 竣(交)工验收项目竣(交)工验收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具体验收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复核;•工程质量保证、完工自检和验收计划的审核;•工程完工图纸和档案的归档管理;•工程竣工证和验收合格证等相关文件的签发。
2.4 竣(交)工验收结果处理在竣(交)工验收组织进行验收后,应当汇总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明确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状况,同时对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
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应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检查整改情况。
三、竣工验收的意义与应用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前提和基础。
竣工验收的结果是公路工程使用、维护和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竣工验收的科学实施,也能够提高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公路工程行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健康发展。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验收准备1. 完成工程建设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检,并整理好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约定验收时间。
3. 验收前,各方应准备好相应的验收工具和设备。
四、验收组织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必要时邀请的设计单位代表或第三方专家。
2. 验收小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验收程序1. 开展现场检查,对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审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4. 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经验收合格后,由各方签署工程验收单,确认工程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或者搞特殊化。
七、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一、验收准备在工程接近完工阶段,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需准备好所有必要的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以供验收时查阅。
二、验收通知施工单位在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验收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以及验收的具体内容。
三、验收组织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该小组通常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照验收标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程序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程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资料审核:验收小组详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所有验收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问题整改: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工程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请求。
4. 验收结论:经过全面检查和资料审核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
五、验收标准施工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还应参照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以及行业内的最佳实践标准。
六、责任划分在验收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责任应明确划分。
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负责最终的验收决策。
任何一方在验收过程中的疏忽或违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后续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备案工作。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总结:。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方案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方案一、总则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公路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交付使用的程序。
为确保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验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公路线路工程:包括路基、桥梁、隧道等各类路基和桥梁工程的验收。
2. 路面工程:包括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各类路面的验收。
3. 设施工程:包括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照明设施等各类设施工程的验收。
4. 环保工程:包括沿线绿化、防护设施、排水设施等各类环保工程的验收。
5. 其他相关工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其他相关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1)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等。
(2)确定验收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方案。
(3)通知相关单位:通知相关单位参加验收,并确认验收时间和地点。
2. 验收准备(1)查阅相关资料:验收组成员提前查阅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监理报告、施工资料等相关资料。
(2)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工程实际情况,了解施工单位最终竣工情况。
(3)准备验收资料:整理验收报告、验收表格、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
3. 验收过程(1)召开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按时到达验收现场,召开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程序和要求。
(2)现场检查: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完工情况、设施设备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
(3)验收测试:进行路面平整度测试、路面摩擦系数测试、桥梁结构承载力测试等相关测试。
(4)听取相关单位汇报: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汇报,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5)填写验收记录:验收组成员共同填写验收记录,对工程情况进行评定,并签字确认。
4. 验收结论(1)总结讨论:验收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讨论,形成初步验收结论。
(2)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编写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所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概述:
一、验收基本要求
1. 验收的目的: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稳定的使用功能。
2. 验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
3. 验收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
二、验收程序与流程
1. 验收的主体: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2. 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验收、准备验收、现场检查、验收报告、意见反馈、验收决定等环节。
三、验收内容与标准
1. 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 安全评估:对公路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认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功能验收:测试工程的使用功能,满足道路交通需求和使用功能。
四、验收意见与决定
1. 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根据现场检查、技术评估、相关材料等,形成验收意见,如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 验收决定: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确认公路工程是否通过验收,并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
五、验收监督与评估
1. 验收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验收评估:对验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
以上仅是一个可能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的概述,具体的办法和细则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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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马玉卿[摘要]本文着重介绍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方面的内容及经验[关键词]验收分类机构依据生产准备实施程序处理原则前言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是基本建设的一个主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产、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
因此,每一个基建项目,在已按有关规定建成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移交手续。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分类项目验收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内容成建,能独立生产或使用,应即进行单项工程交工验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按规定组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
1.1、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交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呈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分3个步骤进行: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负荷联动试车。
1.1.1、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根据施工图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工。
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后,即可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工业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后,可先签证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合格证书,当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交付生产单位。
设备安装工程,除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外,还应按照试车技术规程进行单体试车(静止容器、工业管道应进行试压、试漏、试畅通无阻),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高压设备、锅炉、有色冶炼炉及其他防爆工程、井下防水等不能进行单体试车的设备,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检查合格后,即可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单体试车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设计、生产、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2、无负荷联动试车单体试车合格后,根据设计要求和试车规程以及试车方案,对每条生产作业线的全部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达到规定时间,经测试合格后,即为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无法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化工、湿法冶炼等,应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压缩空气或蒸汽等联合试车合格,即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不需要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机加工、汽修等,在单体试车合格后,即签证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试车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提交,由监理、工程部门审核后,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动力、油料、燃料等物资,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用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组织供应。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全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生产、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3、负荷联动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按设计和试车规程以及负荷联动试方案,向联动机组投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出合格产品,即为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负荷联动试车的方案由生产单位编制提出,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原材料、备品、工具、动力、油料、燃料等事前准备好,费用可在生产其他费用中列支。
负荷联动试车(包括有色冶炼炉、窖和锅炉的烘炉)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生产单位负责,施工、设计、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4、特种设备天车、压力容器、锅炉、天然气管线等工程的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质监局负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至颁发使用许可证。
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主动到省质监局办理相关手续。
1.1.5、进口设备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及对外合同规定执行,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具体操作同前。
1.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隶属关系组织进行。
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国家投资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大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上级主管单位提请国家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合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其他集资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完成了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后,并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取得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的相关批准文件后,按规定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在正式验收1至2月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办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有些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工期较长,对其中能独立生产或外部配套的单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也可办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在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己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只作文字和统计说明,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2、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由相关单位、协作单位等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安工程质量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为了迅速、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交工验收办公室,其职责是:①组织确定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依据、范围、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②审查交工验收技术资料;③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车方案,检查其他试车准备工作;④鉴定工程质量;⑤协商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⑥组织交工验收签证;⑦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⑧单项工程验收结束后,负责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依据批准实施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订的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相关的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规定,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4、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生产准备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或主要单项工程生产技术的特点,及时组成专门机构,有计划地抓好生产准备工作,保证项目或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投产。
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①首先组建强有力的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收集生产技术资料、产品样品等;②招收和培训必要的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特别要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熟悉工程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编制技术规程;③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汽等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④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和订货;⑤提前编制负荷联动试车方案。
5、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实施程序基本建设项目是综合性的多个系统工程,其中每个糸统包含若干子项,每个子项的施工图不可能同时备齐,每个子项的难易程度、工程量大小不一,开工时间总有先后之分,且参加建设的施工单位有若干家以上,相互间的施工能力总有差距,加之不利因素及不可预见事宜的干扰,既使是同等工程,竣工时间不尽一致,总有先后。
这就要求交工验收办公室,掌握每个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准确估计单项工程竣工时间,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
5.1、认真做好交工前的准备工作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必须做好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部门的标准,接受档案管理员的具体指导,分类立卷,绘制竣工图,经监理、工程部门审核签字后提交交工验收机构审查,在竣工验收后作为技术档案,移交生产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以适应日后生产维修、技改工作的查档需要。
负责设备订货供应的单位在交工验收前应提出全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和随机的备品、工具等,以及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设备开箱检验资料等;引进设备还应有国外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对外合同等。
同样归档保存。
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对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按图核对、质量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后,签暑竣工报告同意组织验收。
生产单位要按己批准的无负荷和负荷联动试车方案,按岗位配备操作人员,组织学习试车、操作和安全等规程,并进行考核后才能上岗,还要准备好所需原材料等物资。
凡单项工程己按设计图等文件要求建成并打竣工报告,经监理、工程部门核准批复,无论是否办理交工验收签字手续,工程造价结算工作应先期审核办理,一个项目完工就办理一个,不可等到手续齐备再行审核结算,若后期项目累积多了,预算人员少,相对时间长就会影响整个工程投资调整和财务决算、资产转固工作。
5.2、精心组织做好交工验收工作单项工程按施工图、合同内容建成,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提出竣工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签暑意见,报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交工验收办公室审查同意,正式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参加的交工验收工作。
规模较小、较简单、施工质量较好的单项工程,可以一次进行项目交工验收。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应先进行初验,存在问题限期处理后,可再次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相对较易;生产线较多、工艺流程复杂、设备安装多的工程项目验收时问题较多,处理费时,组织交工验收后及时签字验收办理转固手续相对较困难。
为此,生产准备工作尤为关键,当设备到达现场,从开始开箱安装设备一单体试车一无负荷联动试车一负荷联动试车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生产单位应配备生产人员跟班作业,从而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技术要求,亦可培养人才。
现场协调工作多、较为特殊的项目尽量借用生产单位懂工艺流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施工现场代表,为日后的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因此,当工业设备安装完后,要特别重视设备的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规范、试车方案试车,必须达到规定的运转时间,对设备的可靠性进行严格检测,做好相关的试车记录,为负荷联动试车打好基础。
5.3、交工验收、交付生产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完;按有关文件规定,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应立即办理工程和技术资料的交接手续,该工程移交生产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法规及质量监督协议书的内容,全过程地进行质量监督评定,且单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合格的,交工验收机构应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生产等单位签证交工验收证书,基建项目正式移交生产单位使用,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结算、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的手续,基建项目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