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方法及限制
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组织办法

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组织办法为确保铁路阔大(超长、超限、超重、集重)货物运输安全,规范作业程序和管理,根据国家和铁路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制定本办法。
1、方案审核与报批1.1托运的货物在《铁路装载加固定型方案》中明定的,按《铁路装载加固定型方案》执行。
1.2 托运阔大货物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加固方案”由托运人提出,在场、区内装车必须向车间业务室提报。
车间业务室在接到托运人提报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方案”后,要指定专人到现场复核相关数据,并对“计划装载方案”进行修订。
1.3 业务室主管人员负责对托运人提报的技术资料和“计划装载方案”进行审核[包括货物外形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或复印件)、外形尺寸、中心位置、支重面长度和宽度、自轮运转货物自重、轴数等],对“计划装载方案”进行完善,报车站客货业务收入科审批,然后报路局货运处审批。
1.4 货运业务室接到路局批准《方案》后,及时报告车站客货业务收入科,由客货业务收入科负责向路局相关部门拍发请求承运电报。
2、承运与受理2.1 整车计划员在受理阔大货物时,应对托运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认真审核:2.1.1 超限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2.2.2 路局批准的“装载加固方案”;2.2 无定型、暂行、试行或临批方案的,不准受理。
3、装车作业3.1确定方案。
装车前,由主管副主任、业务室主管人员、现场值班员按照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对货物各项数据进行再次测量,对照《方案》和路局审批电报,指定装载方案。
3.2 检查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
必须符合《加规》要求。
3.3确认待使用的车种、车型、车数符合批示电报和装车要求,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符合装载加固方案规定;3.4测量车地板的长度和宽度,在负重车上标画车辆纵横中心线;3.5在货物上标明中心位置、索点;3.6开好工前会,向装车人员布置装车事项。
3.7 现场指导。
装车中,主管副主任、业务室主管人员、现场值班员要对现场装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方案》问题及时纠正。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途中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专列运输.......................................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装运规定(3篇)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装运规定装运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时,为确保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符合以下规定:一、相关文件和证件1.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前,必须获得相关政府机构或运输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证,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运输协议、计划和文件。
2. 必须提供有效的运输保险和责任保险证明文件。
二、超长、超宽、超高物件的尺寸限制1. 超长物件的长度一般应控制在运输车辆有效载荷的范围内,具体限制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进行调整。
2. 超宽物件的宽度不能超过标准运输车辆宽度的限制,必要时可以采取拆解或改良措施使其能够满足运输要求。
3. 超高物件的高度应符合交通法规的限制,并确保在行驶过程中不会影响路面和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运输车辆和装备1.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和大型设备需要选择专门设计和配备的运输车辆和装备,并确保其完好可靠,能够满足物件的重量和尺寸要求。
2. 运输车辆的底盘、车架和连接部件必须经过强化和加固,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和悬挂系统必须经过仔细检查和测试,以确保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稳定超长、超宽、超高物件。
四、警示和标识1.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和大型设备时,必须在物件的前、后和两侧进行明显的标识和警示,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并确保可见性良好。
2. 标识和警示包括但不限于醒目的标志、反光条、警示灯光等,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交通标准和要求。
五、交通管制与护送1.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和大型设备时,可能需要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和路线封闭,必要时还可能需要行车护送。
2. 在交通管制和护送期间,必须与相关交通执法部门保持紧密沟通,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并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六、行驶安全和速度限制1.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和大型设备时,必须按照标准的速度限制和交通规则行驶,以确保路面安全和交通秩序。
2. 特别是在拐弯、通过桥梁和隧道等特殊路段,必须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并遵循相关的临时标识和指示。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装运规定

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装运规定
为保障哈拉沟煤矿辅助运输工作安全进行,特制订本措施。
一、驾驶员首先判断物件的尺寸,进一步确定运输车型。
二、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及大型设备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三、大型物件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
四、大型设备,超长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五、必须设专人跟车,经过变窄、限高、拐弯路段时,跟车人员必须下车,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
跟车人必须经常检查车辆装载平衡状况,发现异常及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六、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
七、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
八、装卸大型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九、装载重料、重物时要轻装轻放轻卸,以免破坏车体或滚动伤人;装易滚动滑移重物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滑移措施。
十、运行路线上其他车辆应躲避让路。
十一、驾驶员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利用灯光、喇叭等配合运输。
十二、超过巷道断面技术参数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

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在运输领域中,超限运输是指货物的尺寸、重量或者其他特定参数超过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超限运输不仅会对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造成影响,还可能对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基础设施的完好,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超限运输规定。
本文将介绍运输中的超限运输规定,并分析其实际应用。
一、超限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超限运输是指货物在尺寸、重量或其他方面达到或超过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限制的情况。
根据超限运输的不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尺寸超限运输: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长货物、超宽货物等。
2. 重量超限运输:货物的重量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重货物、重型设备等。
3. 负荷超限运输: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超过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例如超载货车。
二、超限运输规定的制定和目的超限运输规定是国家或地区为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完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包括:1.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超限运输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例如超高货物可能碰撞到行车道上方的桥梁、隧道等建筑物,超宽货物可能导致行车道与对向车道的交通受阻。
2. 保护基础设施完好:超限运输会对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例如超重货物可能导致道路断裂、桥梁倒塌等。
3. 维护交通秩序:超限运输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超限运输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尺寸、重量和负荷的限制,以及相应的罚则和处罚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超限运输规定:1. 尺寸限制:货物的最大长度、宽度和高度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长度不得超过XX米,宽度不得超过XX米,高度不得超过XX米。
2. 重量限制: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货物的总重量(包括车辆本身)不得超过XX吨。
3. 负荷限制:运输车辆承载货物的最大总重量限制。
例如,某地区规定,运输车辆承载的货物总重不得超过XX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第7条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超高、超长、超重管理规定

南洺河矿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物料安全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强化生产物料(包括升坑的废弃物料)在装、运、回三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扼制生产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事故多发的苗头,打造本质安全型运输体系,规范运输管理,降低事故率,特对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安全运输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1、材料科及各单位负责的材料装车环节.2、井下各单位升井或转运物料时。
3、运输车间负责的大巷运输及副井提升环节。
4、井下各单位负责的小巷运输各环节.5、采区、掘进区、机电区、运输区、准备区等涉及到的大件运输。
二、四超界定:所谓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物料就是所装物料超出运输设备外形尺寸以及超过运输设备的额定载重量,以下简称“四超”。
三、运输区域界定:1、生产正常用料统一由材料科装料组负责装载,由物料的所属单位负责卸车;其它物料的装载和卸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装卸”的原则进行.2、材料科装料组负责将料运送到井上有架线的轨道范围内,机电区、运输区负责副井上、下及主要运输大巷、斜坡的运输工作,用料单位负责小巷运输。
3、东风井地面和各环节,由风井区负责,物料单位协助。
4、各类车辆统一由运输区负责管理,运输区要建立矿车管理台帐,特殊车辆(如车盘、罐盘、漏底罐等)使用时由使用单位到运输区办理相关手续,运输区必须确保所用车辆的完好。
使用单位要按期将车辆交回管理单位。
5、各类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材料交接手续,材料科将料车送至井上有架线的轨道范围内后,必须提供详细的能够说明材料数量、车数等情况的“料车明细表”,经运输区井上跟车工清点后签字生效。
运输区将料车送达各指定地点后,由运输区出据“料车明细表”,用料单位及时委派专人负责签收,运输过程中出现材料缺失,按照“对等包赔”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实行罚款并转到受损单位。
各单位所需升井的物料,由物料单位负责将物料运输到大巷口后,由运输区负责运输至井上,物料升井后,物料单位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将物料按制修区、材料科、风井区指定地点掏、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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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方法及限制
1.定义
外形尺寸有任一部分超过参加运送的任一铁路装载限界的货物,称为超限
货物。
长度超过18M(经由越南为12m)的货物属超长货物。
重量超过60 吨(在换装运送中对越南为20 吨)的货物为超重货物。
2.确定方法
(1)适用《国际货协》国家的铁路装载限界共七种,包括:
中铁1435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
中铁1000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
蒙铁/俄铁等独联体铁路,立铁/爱铁/拉铁1524mm,1520mm 轨距铁路转载限界图;
保铁/匈铁/波铁/罗铁/捷铁/斯铁1435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
越铁1435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
越铁1000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
朝铁1435mm 轨距铁路装载限界图;
(2)首先确定货物运输路径,然后根据货物经过国家铁路装载限界,只要货物装车后任一部分超过任一经由路的铁路装载限界,就应给按超限货物组织运输。
(3)在换装运输中,计算货物是否超限时车底板距轨面的高度定为
1300mm(运往越南米轨为1100mm),车辆纵向中心线与铁路中心线重合。
(4)经由我国铁路的超限货物应按我国《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确定是否超限。
3.运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