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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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管理制度

党内民主管理制度

党内民主管理制度
党内民主制度指的是一种制度规定,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决定的,由全体党员按照平等、少数服从多数以及尊重并保护少数的原则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的制度规定。

党内民主制度主要包括:
1、党内的政治生活,即在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

2、党内民主的主体角度对党内民主进行定义,突出党员的平等主体地位和主人翁身份,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根本原则
3、制度层面的民主,也包括政治生活层面的民主,同时把民主集中制看成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

三重一大制度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内部的一个重要管理办法,全称为“三重一大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大会)”。

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于加强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三重一大制度的管理办法。

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党的基本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组织生活会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点和要求:1.主题突出:会议的主题应该是党的工作,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展开,可以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深度,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目的。

2.具体实际:结合实际情况,以党员干部的工作实际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讲解党的政策、宣传党的主张,使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能够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3.民主决策:会议应该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注重民主决策,尊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党员干部要主动参与讨论,对重大决策要进行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

4.严肃纪律:会议应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循会议纪律,加强组织纪律,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和整理,加强会议的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是一种对党员进行评价的机制,旨在通过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来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作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要求如下:1.真实客观:评议党员要真实客观,不得有违背事实的情况,不能搞人身攻击或者歪曲事实,评议要突出事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2.民主公开:评议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发放评议表、开展座谈会等。

评议结果应该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积极引导:评议工作要积极引导党员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能力和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帮助党员进行改进。

三、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个重要场所。

通过党员大会,可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党员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党员大会要具备以下基本特点和要求:1.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应该定期召开,确保党员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工作、参与党内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

全面解读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

全面解读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

全面解读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模式,它在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全面解读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通过剖析其特点、原则和运行方式,以期深入了解中国政治体制的独特之处。

一、特点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中国制度充分借鉴了民主和集中两种管理模式的优点,并将其相互融合。

一方面,中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如选举、表决等;另一方面,政府机关也拥有集中统一的领导体系,以确保决策的高效执行。

2.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制度中,各级政府和政府机关之间形成了一套严谨的权力制衡机制。

例如,国家主席、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务院的权力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平衡机制,以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

3.注重民意表达和参与:中国制度高度重视民意的表达和参与,充分尊重人民的权利。

通过建立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如人大代表制度、政协委员制度等,确保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声音和意见,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二、原则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基于一系列重要原则,以下为其中几个主要原则:1.党的领导:中国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党在国家政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党的领导有利于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2.民主决策:中国制度强调民主决策的重要性。

决策过程中,政府机关会广泛听取意见,民主表决,确保决策是基于广泛的民意和专业的研究。

3.依法治国:中国制度注重依法治国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运行方式中国制度的民主集中制通过一系列运行方式来实现。

以下为几个主要的运行方式:1.民主选举:政府机关和政府领导人的产生通常通过民主选举来进行。

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经过党内和社会的评议,确保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形象。

2.政府机关的层级管理:中国制度中的政府机关形成了层级管理的结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政府决策能够顺利执行。

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

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

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
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是指建立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以确保人民能够真正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保障人民的权力、权益和自由。

以下是一些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
1. 多层次代表制度: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使人民能够通过代表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

同时,要建立多层次代表制度,使下级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履行监督职责。

2. 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确保党内决策的公开、透明和民主。

包括党员权益保障、党内选举、党员大会等制度。

3. 平等竞争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确保选举的竞争环境公平,每个合格公民都有机会参与选举。

4. 权力制约机制:建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相互制约,防止权力集中和滥用。

5. 公民参与制度:鼓励并保护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示威等权利,建立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和机制。

6. 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反腐败、倡廉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正廉洁的政治环境。

7.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使政府决策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8. 法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保护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包括独立的司法机构、公正的法官
和检察官等。

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全面发展,确保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社会的进步。

落实党内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落实党内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强化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全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党支部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要求,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党内民主管理建设。

主要做到以下六个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党组织关于村支部党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工作的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党组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以及党员学习教育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干部录用、任命、交流、奖惩、管理、使用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制度建设: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五、作风建设:纪律检查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查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工作情况等。

六、其他事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需要公开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事项。

总之,安坪村党支部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并确立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思路,即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为重点,务实发展党内民主。

报告就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这五个方面构成了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总框架,提出的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

落实好这些举措,对于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提升党内民主质量至关重要。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主体。

党内民主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

在党内生活中,必须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到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可以看出,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已经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更好地落实党员民主权利。

近年来,一些地方实行了县级党务公开、乡镇一级的公推直选、党员民主恳谈会,以及地方主要领导通过电视网络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群众询问等,这都是落实党员四权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这是当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四权的重点所在。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

一是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

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相应减少党员领导干部比例,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代表结构上也更为完善、合理。

二是推进党代会常任制。

推进党内民主必须注重六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推进党内民主必须注重六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推进党内民主必须注重六个方面的制度创新摘要:由于党代会、党委会、党内用人制度等相对集中了党内民主中的参与、选举、监督方面的职能,因此,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是加大这方面制度创新力度,以充分发挥党员、党代表、党委委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作用。

要创新和完善党代会制度、党委议事制度、党的委任制度和选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制度、党内事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

关键词:党员;党代表;党内民主;制度创新党的十七大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

所谓党内民主,就是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党员平等享有党章所规定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

由于党代会、党委会、党内用人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相对集中了党内民主中的参与、监督、选举等方面的职能,因此,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是这方面的制度创新。

一、完善党代会制度党代会制度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实现党内民主的最基本的制度。

党内民主的状况,历来与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威及其功能的发挥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党代会制度作为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最重要标志。

(一)党代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代会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断推进着党内民主的发展进程。

但是,同党内民主建设的更高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

从发展党内民主的视角来审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不够。

表现在:代表选举环节还不能充分表达党员的意志;一些党代表缺乏代表意识;缺乏党员罢免所选代表的制度;党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还不够强等。

二是党代表在党代会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不够。

表现在:一些地方党代会上党代表的审议职能发挥不够;地方党代会选举还不能完全体现代表意志;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作用发挥不够等。

三是党代会应有的地位和权威不够。

表现在:党的代表大会对其执行机关难以指导,出现权力倒置现象;授权者和受权者的关系不顺;选举结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党的代表大会所选举的领导人在规定任期内随意变动较多。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创始人,也是无产阶级额政党的奠基人。

他们一生都在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进行不懈的斗争,在长期的建党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党内民主建设理论。

这一理论主要包含党内民主的真正内涵、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原则、党内民主建设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理论等。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内涵和原则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是一个类概念”,一般意义为“人民的自我规定”,他们提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

”,由此可见,党内民主就是党的制度,主要是组织制度,即建立在选举基础上产生各级党的领导机构的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描述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民主制度”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是1836年在巴黎成立的,最初用的是另一个名称。

它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机构:一定数目的成员组成一个‘支部’,一个‘总区部’;整个组织由中央委员会领导,中央委员会有所有区部的代表大会选出,但它有权自行补充其委员,也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任命自己的暂时继承者。

中央委员会起初设在巴黎,从1840年到1848年初,设在伦敦。

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全是选举出来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就是说所谓的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表达意愿、主张,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制度。

”。

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党内民主,它首先是一种制度,是为全体党员设立的,全体党员是决定性的环节。

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在应邀改组正义者同盟的时候,就阐述了未来政党的民主原则。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党内民主思想的核心是“在党内事务中所有盟员一律平等,在党内绝对自由地交换意见是必要的”。

在《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中规定:“所有党员一律平等,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基层到中央,都必须自下而上地选举产生,而且可以随时撤换;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执行机关,有义务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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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参与制度
党内民主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制定党内民主制度。

一、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机关党内重大事务;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要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原则、议事范围,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办理。

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要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一言堂”现象。

二、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关系,牢固树立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意识。

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党内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凡属党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以切实实现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

四、建立党内民主的参与机制。

要通过制度设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党员作为党内生活主人翁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使党员在组织内
有机会说真话,能说真说,敢于说真话。

五、完善党内监督的相关制度。

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和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党员切实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

要在强化领导集体内部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着重完善基于民主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六、非党人士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

政府党组会、常务会研究重大事项时,邀请人大、政协、区州驻某地单位、社会团体等非党人士参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做出更科学的决策。

七、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机制。

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力,使党员真正享有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

八、执行机关党务管理公开制度。

除保密事项外,凡是与党员利益有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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