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烟雾排烟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烟雾排烟管理规定一、引言消防烟雾排烟管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合理的排烟系统设计和科学的管理,能有效减少火灾的蔓延,提高建筑的逃生、救援和灭火效果。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烟雾排烟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烟雾排烟管理,包括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和扩建工程等。
三、消防烟雾排烟设计要求1. 建筑物内部必须设置合理的排烟系统,包括烟道、排烟通道和排烟风机等,并按照相关消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a. 烟雾能够迅速排除,保持室内通风良好;b. 烟道和排烟通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确保不会产生烟道渗漏现象;c. 排烟风机应具备足够的排烟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排烟;d. 排烟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楼层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设计。
3. 在高层建筑中,应设有不少于两条独立的排烟系统,以防止单一烟道系统故障时的安全隐患。
四、排烟管理责任1. 建设工程的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对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负责,并确保其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实施。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排烟系统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并及时进行验收。
3. 使用单位应做好排烟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1. 建设工程的所有人或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将其公布给职工、居民和相关管理人员。
a. 火灾发生时的报警流程;b. 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路线;c. 火灾发生时的排烟系统操作方法;d. 灭火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3.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六、监督检查1. 消防部门应定期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烟雾排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过程的监督、竣工验收以及日常维护管理等。
工程消防施工现场的防烟排烟与通风设计规范

在火灾发生时,防烟排烟系统能 够迅速排除建筑物内的烟雾和有 毒气体,防止火势蔓延,为人员 疏散和灭火提供有利条件。
防烟排烟系统的基本原理
01
02
03
机械送风
通过机械送风方式,将新 鲜空气送入建筑物内,以 稀释烟雾和有毒气体。
机械排烟
通过机械排烟方式,将建 筑物内的烟雾和有毒气体 迅速排出室外。
清洁与保养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 命。
3
应急处理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通风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 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04
工程消防施工现场的防烟排烟与 通风设计案例分析
案例一
详细描述
通风设计需充分考虑自然通风与 机械通风的结合,以满足火灾时 对新鲜空气的需求,同时避免烟 雾进入疏散通道。
详细描述
利用地下通道、出入口等空间,设置排 烟口和通风口,确保烟雾能够有效排出 。
THANKS
感谢观看
机械通风的设计与应用
选择合适的通风设备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通风设备,如轴流风机、 离心风机等。
合理布置通风设备
根据施工现场的布局,合理布置通风设备的位置,确保空气流通效 果。
控制风量与风向
通过调节通风设备的风量和风向,实现有效的机械通风。
通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 2
定期检查
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总结词:大型商业综合体具有空 间大、人员密集的特点,防烟排 烟与通风设计需充分考虑建筑结 构、功能分区和人流特点。
根据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 规划防烟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 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止烟雾扩散。
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系统 ,及时发现火情并启动防烟排烟 系统。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09年最新修订)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内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建筑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烟雾排除路径和设施。
在建筑设计阶段,需要合理设置烟雾排烟口和通风口,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逃生通道畅通。
同时,建筑内部的通风系统和烟雾控制设施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排除烟雾。
其次,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
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防火性能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烟雾的产生和扩散速度,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使用。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用,有效控制火势和烟雾。
另外,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明确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同时,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应急照明和标识设置要求,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疏散信息和指引。
最后,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还需要规定建筑内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是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设施的重要手段,因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规划。
总之,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建筑内部的防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才能有效地保障建筑内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将对建筑防火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防烟楼梯间和前室是建筑物中必备的安全设施,它们在火灾发生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和防止烟雾蔓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需要满足一定的防排烟要求。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烟气的产生和传播规律,合理设置烟雾排放口和通风设备,并确保其位置和数量能够满足疏散人员的需求。
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消防通道的大小和高度,确保人员能够顺利疏散。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要能够快速有效地排除烟雾。
通风系统应具备足够的风量和风速,能够快速将烟雾排放至室外,以减少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通风系统的运行还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一旦火灾发生,系统能够自动启动,并及时调整通风量和风速,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过滤功能,以减少烟雾中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通风系统应配备过滤设备,能够有效去除烟雾中的颗粒物和有毒气体,确保排放至室外的烟雾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灭火功能。
在火灾发生时,通风系统可以通过引入大量新鲜空气,有效增加氧气含量,从而加速燃烧物质的燃烧速度,使火势得到控制。
通风系统还应能够自动检测火灾烟雾,并通过灭火装置进行灭火,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危害。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监控和报警功能。
通风系统应配备烟雾和火灾探测器,能够实时监测火灾烟雾和火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及时向消防部门发送报警信号。
同时,系统还应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监控设备实时了解火灾的情况,以便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包括合理的设计、快速有效的排烟、过滤和灭火功能以及监控和报警功能。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防烟楼梯间和前室才能在火灾发生时起到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功能和性能达到预期效果。
防排烟规范

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通风防排烟设计规范

通风防排烟设计规范篇一:防排烟设计规范防排烟设计规范(09年最新修订)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防排烟规范标准[详]
![防排烟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454299744431b90d6c85c7bb.png)
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一、建筑中的防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设计时尽量考虑自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5、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6、高规: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二、机械防烟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如果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2.1建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
当计算结果与下表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
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 /h )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5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16000
合用前室13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15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
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5m×2.1m 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 确定;当前室有2 个或2 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 确定。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
2.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 /h )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层25000--30000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32层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
合用前室12000--16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
合用前室18000--22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20层15000--20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20-32层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8000--32000
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6m×2.0m 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 确定;当有2 个或2 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 确定。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应为25~30Pa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1 个。
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 层设置1 个。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中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三、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建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间;
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 的内走道;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 的丁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丙类仓库;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间;
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中庭;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2、高规中要求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3、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4、机械排烟系统中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5、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
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 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
四、排烟金属管道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