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领导分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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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2.02•【字号】粤府办[1994]70号•【施行日期】199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4]7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保留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以下简称口岸办)。

一、职能转变口岸办要加强对全省口岸发展建设规划的宏观指导,加快研究拟订口岸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口岸查验方法,组织指导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推进口岸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以适应对外开放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职责口岸办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口岸工作的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拟订口岸发展建设和现代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检验、督促口岸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分工各司其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指导各级口岸工作部门的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改革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完善口岸管理办法。

(五)组织和指导各口岸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指导各级口岸工作部门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

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粤机编[200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粤机编[200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实施办法(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粤机编〔2000〕3号)做好机关人员分流工作,是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精干、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的迫切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136号)精神,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分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和岗位培训,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使分流人员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

分流工作要有利于机关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机关各类人才的潜能和优势;有利于机构改革的平稳推进;有利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人员分流的基本原则是:带职分流、加强培训、充实基层、优化结构。

带职分流,即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分流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加强培训,即对分流人员进行市场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包括坟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走上新岗位做准备;充实基层,即选派部分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或选调经培训后的分流人员到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优化结构,即通过人员分流,改善机关、事业、企业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达到优化组合,提高整体素质。

二、人员分流的途径(一)转制分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称办公厅)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会议、公文、公务活动运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参与公文处理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为领导、为基层、为机关服务的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并要做到依法行政。

第三条具体承组公文处理的处室在公文处理过程中,要相互协调, 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公文处理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集体办文的原则,其过程主要包括收文、分办、办理、呈送、核稿、审批、发文、督办、反馈、归档等环节。

第二章收文第五条秘书处发行科负责接收经机要交换和邮局渠道送来的文电、信函。

上述文电、信函,属领导同志的,径送领导同志办公室签收、拆封;属办公厅代管单位的,交代管单位签收、拆封;属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交秘书处机要档案科签收、拆封;属其他处室的,交相关处室签收、拆封。

第六条秘书处机要档案科负责签收由省委办公厅机要局和机要交通送来的文电、信函,计算机远程工作站接收的文件,以及秘书处值班室收到的应由办文处室办理的传真件。

秘书处机要档案科收到所有送给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文电、信函,均应分类登记,输入电脑(对绝密文件的登记应注意省略涉密内容),进行编号,再根据业务分工送有关处室办理。

第七条办文处室收到其他单位直接送来的属于本处室分工办理的文件,应送秘书处机要档案科登记编号;如急需处理的,可由经办人员直接送秘书处机要档案科登记后办理。

第八条收文单位和人员签收文电、信函,应认真核对来文单位、件数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名,并注明签收日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
1.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发展规划、年度 计划;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省本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执行国家和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标准,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则、流程标 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承办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会计、统计、精算及分析工 作;承担省本级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四)承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稽核内控工作;指导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事务。 (五)指导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档案管理,负责统筹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 (六)负责省属、军队驻穗、中央驻穗单位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 (七)负责确定省本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负责追偿省本级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 (八)执行省本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省政府授权支付的各项资金的财政预算及财务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 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 业生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 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01 主要职责
03 事业单位 05 领导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粤办函〔2021〕122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粤办函〔2021〕1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林克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叶牛平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张汉昌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胜泉省委网信办副主任邓鸿省新闻办副主任黄恕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俊文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吴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郭向阳省公安厅副厅长曾凡瑞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建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云梅省财政厅党组成员葛国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洪伟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周国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宗云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符永革省商务厅副厅长梅其洁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周紫霄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永庆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贺宇省国资委副主任钱永成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凡华省档案馆副馆长邹伟平省保密局副局长彭化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粤府[2010]9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粤府[2010]9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粤府
[2010]96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5
•【字号】粤府[2010]96号
•【施行日期】2010.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2010〕9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对部分副省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分工通知如下:
黄华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朱小丹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肖志恒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佟星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林木声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人防、工商管理、体育、核应急工作。

刘昆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05•【字号】粤办函〔2015〕209号•【施行日期】2015.05.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5〕20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为加强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朱小丹省长副组长:徐少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招玉芳副省长陈建华广州市市长许勤深圳市市长江凌珠海市市长成员:潘享清省编办主任何宁卡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赖天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罗伟其省教育厅厅长黄宁生省科技厅厅长郑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杨江华省司法厅厅长XXX 省财政厅厅长林应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邬公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曾兆庚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郭元强省商务厅厅长吴军省口岸办主任郑建荣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主任方健宏省文化厅厅长黄飞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傅朗省外办主任朱泽君省工商局局长任小铁省质监局局长黄小玲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马宪民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杨荣森省旅游局局长廖京山省港澳办主任王学成省法制办主任刘文通省金融办主任王景武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局长)何力海关广东分署副主任胡金木省国税局局长詹思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赵振拴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黎庆翔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王占峰广东银监局局长侯外林广东证监局局长房永斌广东保监局局长古伟中省通信管理局局长丁红都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骆蔚峰广州市副市长陈彪深圳市副市长刘佳珠海市委常委、横琴新区党委书记张备深圳前海管理局局长牛敬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孙承铭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7年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7年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7年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6]60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7年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6〕6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2017年广东省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袁宝成副省长
副组长:钟旋辉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静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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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领导分工调整
2011年11月07日13:31 来源:《南方日报》手机看新闻
日前获任广东省代省长的朱小丹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肖志恒接任常务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劳动、社会保险等工作。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挂出的《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了解到上述信息。

分工通知中透露,代省长朱小丹不仅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而且还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之前广东有8名副省长,此轮人事调整后,目前暂有7名副省长。

年初已到退休年龄的李容根不再担任副省长后,现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扶贫工作。

具体分工
朱小丹代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肖志恒常务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林木声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人防、工商管理、体育、核应急工作。

刘昆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招玉芳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工作。

陈云贤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李容根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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