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合集下载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粮食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对于一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国家来说,实施科学合理的粮食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粮食生产国之一,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粮食的保护和管理。

在这方面,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特点以及对中国粮食市场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之一,自古以来就有着“粮食为天”的谚语。

然而,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国家,面临着粮食供需关系的挑战。

为了保障国内粮食安全,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促进国际贸易,中国引入了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二、特点粮食关税配额制度是指中国政府通过设定一定比例的配额、收取相应的关税来限制和管理粮食的进出口。

下面将分别介绍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在进口和出口方面的特点。

1. 进口方面首先,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对于粮食的进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进口粮食对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定配额,政府可以控制粮食进口的总量,确保国内市场稳定供应。

同时,根据国内粮食供需情况,政府可以灵活调整配额的数量,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其次,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在进口方面还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设定配额,政府可以对进口粮食进行合理管理,减少过度依赖进口的风险。

此举既有利于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又能促进国内农业的发展。

2. 出口方面在粮食出口方面,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粮食出口国之一,通过设定出口配额,政府可以有效控制粮食出口的总量,避免出口过多导致国内市场供应不稳定。

此外,粮食关税配额制度还可以促进粮食出口的多样化。

通过设定不同的配额,政府鼓励粮食出口商将精品农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对中国粮食市场的影响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实施对中国粮食市场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粮食关税配额制度有助于稳定国内粮食市场供需关系。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法规分类】部门规章【内容分类】【颁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2月5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二年一月三十日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国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内税率,配额量外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外税率。

溢装、短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具体品种及税目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国营贸易配额需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可以通过国营贸易企业或有贸易权的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直接进口。

羊毛、毛条实行进口指定公司经营,按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关税配额实行贸易方式全口径管理。

所有贸易方式进口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商品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八条国家计委委托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接收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国家计委;接收咨询并将其转达国家计委;核实申请者的申请,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布的标准;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的任何不足之处,向申请者提供消除其申请中不足之处的机会;将国家计委作出的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决定,通知给最终用户,提供分配和再分配的信息;向经过批准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1. 背景介绍小麦是全球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也是中国的主要粮食之一。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对小麦的需求量巨大,但国内产量无法满足需求。

为了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和稳定小麦价格,中国实行了小麦进口配额制度。

2.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的目的小麦进口配额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小麦进口数量和保护国内农民利益。

通过限制小麦进口数量,可以调节国内市场供求关系,避免过多的进口冲击国内市场造成价格下跌和农民收入减少。

3. 小麦进口配额分配方式小麦进口配额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式如下:3.1 国家计划分配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战略储备要求,一部分小麦进口配额由政府进行计划分配。

这部分配额通常用于满足国家重大活动、紧急救灾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3.2 商业主体申请另一部分小麦进口配额由商业主体申请获得。

商业主体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力,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一定的审核标准进行评审。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如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证明等。

3.3 配额分配结果公示配额分配结果将通过官方媒体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监督和管理配额使用情况,确保进口小麦按照规定用于国内市场销售。

4.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的影响小麦进口配额制度对中国的农民、消费者和国际贸易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4.1 农民利益保护小麦进口配额制度有助于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

通过限制进口数量,可以避免过多的进口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下跌,从而维护农民的收入稳定。

4.2 市场供求平衡小麦进口配额制度有助于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保持市场稳定。

通过控制进口数量,可以避免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的情况发生,维护市场平衡和价格稳定。

4.3 国际贸易影响小麦进口配额制度对国际贸易也有一定影响。

配额制度限制了小麦进口数量,可能导致国内市场对外部竞争的减少。

同时,配额分配结果公示和监督管理也增加了进口商的管理成本和审核难度。

5. 小麦进口配额制度的改革与展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变化,小麦进口配额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关于申请2021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请示

关于申请2021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请示

山东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X发﹝2020﹞8号
关于申请2021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请示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工商登记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本XXXX万元;经营范围XXXX加工、销售及原料贸易;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拥有先进的XXXX生产流水线和完备的化验检验设备,日加工XXXX 吨,现有职工人,专业技术人才名,是集XX研产销、种禽孵化、种猪繁育、养殖合作社及食品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牧企业集团。

2019年公司销售收入万元,实现利税万元。

2019年生产XXXX 吨,玉米用量为吨。

由于我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加工能力也不断扩大,市场需求的优质玉米缺乏,所以我公司决定从国外进口优质玉
米并申请万吨的一般贸易配额,用于鸡、猪配合饲料的加工。

进口玉米所需资金公司自筹。

山东XXXX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附件12018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现将2018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一、配额数量2018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63.6万吨,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万吨,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国营贸易比例50%。

二、申领条件2018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7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6年以来在海关、税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小麦1、国营贸易企业;2、2017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3、2016年或2017年小麦用量10万吨以上的面粉生产企业;4、2016年或2017年面粉用量5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5、2017年无进口实绩,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小麦或面粉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二)玉米1、国营贸易企业;2、2017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3、2016年或2017年玉米用量5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4、2016年或2017年玉米用量1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5、2017年无进口实绩,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玉米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1、国营贸易企业;2、2017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3、具有粮食批发零售资格,2016年或2017年大米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粮食企业;4、2016年或2017年大米用量5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5、2017年无进口实绩,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大米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首先,申领条件。

根据2024年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
《关于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以下
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领粮食进口关税配额。

条件包括:具有固定的工
业和商业生产经营场所,有良好的信誉和偿债能力;已开展粮食进口相关
业务,并具有一定的进口实绩;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并定期向
有关部门报送进口和库存相关信息;经营粮食进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申请
进口配额,应当提供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商务部规定的有关资料。

其次,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原则是“先申请、先批准、先
审批、先发放”。

此外,关于粮食进口配额的分配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的安排。

例如,
为了支持特定的国家区域发展或扩大进口货物的种类,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商务部还可以根据需要留出一定的配额数量,通过指定具体进口企业进行
进口。

对获得特殊配额的企业,进口业务在一定时限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将取消特殊配额。

综上所述,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主要考
虑了申领单位的经营实绩、信誉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并以“先申请、先批准、先审批、先发放”的方式进行配额分配。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粮食作为人类的基本生活物资之一,关系到每个国家的国计民生。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国之一,粮食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维护国内粮食市场的稳定和保障国内粮食安全,中国实行了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粮食关税配额制度是指国家按照一定比例向国际市场开放一部分粮食进口配额,并对其征收关税。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调节国内粮食供应与需求的矛盾,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粮食自给率,确保国内粮食市场的稳定。

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国内外粮食市场状况和国内粮食供需关系。

首先,国内粮食市场状况是制定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基础。

如果国内粮食供应充足且价格稳定,可以适当增加粮食进口配额,降低关税,增加国内市场的供给。

如果国内粮食供应不足或价格波动较大,可以限制粮食进口配额,提高关税,减少国内市场的供给。

其次,国内粮食供需关系是制定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依据。

根据国内需求情况,可以合理确定粮食进口配额的数量,避免粮食过剩或供应不足的情况发生。

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实施对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利益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这一制度可以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防止粮食进口过多导致国内粮价下跌,影响农民的收入。

通过限制粮食进口配额,可以保护国内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

其次,这一制度可以提高国内粮食自给率,降低对外粮食依赖程度。

保持较高的自给率有助于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水平,降低国家的粮食风险。

最后,这一制度可以调节国内外粮食市场的关系,保持国内粮食市场的稳定。

通过适度开放进口配额和调整关税税率,可以保持国内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避免过度进口和过度依赖进口粮食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然而,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制定和执行粮食关税配额制度需要考虑到市场预测的准确性。

如果国内粮食市场的供需状况出现变化,配额和关税的调整需要准确预测并及时调整,以避免因市场变化造成的问题。

其次,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执行需要保持透明和公正。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制暂行办法》商务指南频道_贸易法规_贸易宝典_农产品_进口_关税.doc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制暂行办法》商务指南频道_贸易法规_贸易宝典_农产品_进口_关税.doc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_商务指南频道_贸易法规_贸易宝典_农产品_进口_关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

关税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装货物溢装部分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进口税目、税则号列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羊毛、毛条实施进口指定公司经营。

进口经营原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农产品所有贸易方式的进口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分配。

第八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各自的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受理申请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二)受理咨询并将其转达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三)通知申请其申请中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醒其修正;(四)向经过批准的申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配额数量和种类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963.6万吨,其中90%为国营贸易配额;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720万吨,其中60%为国营贸易配额;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50%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配额;(2)非国营贸易配额;(3)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2—
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小麦
1、获得2020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
2、2019年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玉米
1、获得2020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
3、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
1、获得2020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2019年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的总体目标是使得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根据市场条件得到充分使用。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
—3—
上一年配额内的进口量。

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口量,则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罚则规定处理。

四、申请时限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地方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委托机构)接收企业提交的申请表。

申请企业于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提交申请表。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表)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

(二)委托机构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有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的申请表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并抄报商务部,同时将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

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示阶段
(一)为方便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

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4—
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

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申请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六、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除依法收缴其配额证,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二)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附表: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5—
附表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单位:吨
1.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一对应,一码一申请。

2.在“申请配额种类”中,企业可勾选非国营贸易配额,或者国营贸易配额,或者两者皆勾选。

3.企业根据申请的粮食配额品种,填写对应的“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包括:(1)对作为加工原料的粮食的年加工能力和实际用量。

(2)对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生产出的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