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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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办法————————————————————————————————作者:————————————————————————————————日期: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二0一五年十二月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变更合理、及时、准确,使得工程的进展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准实施,擅自实施的不办理工程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为: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严禁利用工程变更来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前提。

第二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分类、定义、原则第四条所有变更签证应分为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二大类。

第五条工程变更定义: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现场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第六条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

第七条工程变更审批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运营与管理不产生不良影响;2、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可行、可靠;3、工程变更尽可能在工期和施工条件方面,对后续施工或接口无不良影响.工程变更的费用是经济合理的。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组织形式第八条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由经营管理部牵头,技术协调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按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完成相关工作。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工程量、费用补偿、工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调整等内容,经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面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工程签证各方必须以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工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一顺序进行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工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水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工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工程签证的准确行为和数据。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管理目标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目标是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正常运行,保证变更与现场签证过程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2.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平公正: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3)便利高效: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4)适度控制: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应坚持适度控制原则,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的同时,合理把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范围与程度。

3.管理程序(1)变更管理程序:a.变更申请:施工单位需提出正式变更申请,包括变更内容、理由、影响及变更后的费用预算等。

b.变更审批:建设单位负责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原则应为公平、公正、合理。

审批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c.变更实施:施工单位按照变更审批结果进行实施,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

(2)现场签证管理程序:a.现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需要提出现场签证申请,包括签证内容、理由、费用预算等。

b.现场签证审批:建设单位负责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c.现场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按照现场签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施,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

4.管理要求(1)完善制度建设: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流程。

(2)加强信息沟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相关信息。

(3)严格审核程序:建设单位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申请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严格费用管控:建设单位应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费用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确保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正常进行和合规性。

5.管理保障(1)加强培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的专业水平。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三、术语及定义(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

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工程量、费用补偿、工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调整等内容,经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面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工程签证各方必须以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工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一顺序进行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工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水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工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工程签证的准确行为和数据。

公司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公司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公司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改造等海工及公司地面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矿区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现场签证是指建设单位(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按发、承包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等原因造成的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实际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现场签证内容不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第四条现场签证的内容应严格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精心设计论证、强化图纸会审、注重过程管理、控制业务权限、及时办理、实事求是、现场核实、手续齐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现场签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基建工程处、规划计划处负责现场签证的监督和管理;公司造价部门负责现场签证的费用审查,并按季度向基建工程处报送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统计分析汇总表;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现场签证的受理和验证,建设单位(项目部)项目长是现场签证的第一责任人,对签证的工作量及合理性进行全面负责。

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确认现场签证的实施情况及工程量。

第七条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执行管理权限,相关责任人必须按公司的规定行使权利,不得推诿,也不得越权,现场签证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事后补签。

第八条建设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时,施工单位应事前报现场监理(监督)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后,向建设单位(项目部)申报。

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施工、监理(监督)、造价、审计等单位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按公司规定的权限通过审批后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要在确认现场工作量后及时将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办理完毕,进入工程资料并作为办理竣工报告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数字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原则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应遵循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原则。

实行一事一签证的原则。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不能按照图纸计算的且需现场测量工程量、零星修补、非乙方原因的返工、拆除工程量、小型变更、合同范围以外的、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凡是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不能计取的情形,均属于签证的范畴。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书面指令通知以及相关的审批报告。

第四条现场签证的报审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3日内,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工程部进行现场确认。

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编制预算。

然后将现场签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

签证资料必须齐全才能上报,签证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联系单、书面指令、图纸、设计变更单、收方记录、照片、计算书、预算书等资料(有电子文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

所有资料应有相关人员签字、部门或单位盖章及签字日期。

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

第五条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现场签证之日起3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应对签证资料完整性、签证内容、造价、质量进行审核,在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对监理审核过的签证内容的真实性、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复核签字盖章后移交成本预算部审核。

工程管理部应在接到监理移交的签证资料3日内审核完毕。

第七条预算审核工程预算部接到工程管理部审核完毕签证后,对签证格式、内容、资料、签署的完整性、工程量、造价等进行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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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原则
1、权限审批原则: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审批权限规定,遵循“先审批后施工”的原则,未经过审批或未按权限审批下发的现场签证一律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2、时间限制原则: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除特急事项之外,禁止事后补办。

3、完工确认原则:项目管理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现场签证完成情况进行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之前进行确认。

4、一单一结原则:一个现场签证编制一个结算,且对应一个合同。

5、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结算必须具有完整、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6、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附件除外)。

7、签证金额原则:零星事件金额大于20万的,不得办理现场签证,须按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现场签证审批
1、严格的审批权限规定,遵循“先审批后施工”的原则,未经过审批或未按权限审批下发的现场签证一律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2、特急现场签证事项经公司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及工程总监签署后,可先下发实施后补审批程序。

特急现场签证是指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

项目管理部须事先将特急事项以电子邮件形式通报现场签证审批相关部门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将进展情况通报各现场签证审批相关部门责任人,由项目管理部在特急事项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3、图纸优先原则。

签证施工内容及施工范围,应优先采用图纸形式,注明施工范围、施工工艺。

4、现场签证审批单须附施工单位报价,并此报价作为签证费用确认单的审核上限。

6、违规后果。

如发现现场未审批而直接施工、或未通知成本参与收方的违规行为,每月月底以邮件形式通报公司管理层及各项目部。

7、涉及第三方责任扣款,上报现场签证审批单的同时须附第三方责任单位的扣款通知单。

(二)、现场签证核发
1、现场签证审批完成之后,以《现场签证通知单》的形式进行下发。

《现场签证通知单》属于建设单位指令,是施工单位实施现场签证、办理签证结算的重要依据。

2、《现场签证审批单》经过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管理部填制《现场签证通知单》,打印《现场签证通知单》并收集相关附件。

《现场签证通知单》经甲方代表签署、总监或者总监代表签署并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之后,《现场签证通知单》方为有效。

3、《现场签证通知单》由项目管理部经办人进行统一分发,并做好相应的
分发记录。

4、《现场签证通知单》所载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内容描述、签证专业、签证原因、现场情况说明等,附件内容包括相关图纸、相关资料等。

5、《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估算》为内部资料,不对外发放。

(三)、现场签证完工收方确认
1、时限及资料要求。

《现场签证通知单》所述工程内容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须对现场签证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并签署《现场签证通知单》的完工确认栏。

未进行完工确认的现场签证不作为结算的依据,视为无效资料。

2、收方要求。

①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后,由项目管理部提前2天通知成本部,并组织工程、成本、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现场签证完成内容进行收方确认(部分现场签证视具体情况须事先进行收方确认),并形成《现场收方单》。

②遇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紧急收方,提前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成本,并抄送公司工程总监、成本总监及分管副总。

③如遇到紧急情况(如地下水、淤泥、流沙等情况),须及时通知成本部参与收方,若成本部无法全程参与,经与项目部协商后,同意委托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全程负责收方,并做好现场影像纪录;若未通知成本部,后期签证审批时将不予认可。

④工程量体现优先原则。

能以工程量体现的必须以工程量形式体现,杜绝签署人工、台班形式。

⑤如实在无法以工程量形式体现的,以人工、台班形式体现单项签证金额不能超过3000元。

⑥按照集团成本制度,《现场收方单》须经项目总经理签署之后方为有效。

⑦收方单须附收方的照片等相关资料。

3、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应由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之后签署意见,杜绝签署“情况属实”等措辞含糊的审核意见。

(四)、现场签证费用确认
1、项目部立项、签证上报成本后何时能返回项目部要明确下时间;
1、资料要求。

项目部须提供4份完整的签证资料,包含《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通知单》、《签证收方单》、《费用确认单》、图纸、影像等相关资料。

2、时限要求。

现场签证完工验收之后,项目管理部应督促承包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完整的现场签证费用。

3、现场签证费用经双方确认后,成本管理部负责组织承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署《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

《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须由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署,并加盖承包单位公章或项目管理部印章。

4、经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直接列入工程结算。

5、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单位扣款,立项审批时须在《签证审批单》后附扣相关单位款单,若扣款责任单位不予认可,则由项目部酌情办理强扣手续后实施。

费用确认时须同时上报被扣款单位的负签证,确保扣款落地。

(五)、档案管理
1、文档构成
现场签证的纸质文档由《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通知单》、《现场签证估算》及相关附件(包括《现场收方单》、图纸、现场照片等)构成,其中《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估算》为公司内部资料,不予对外发放;《现场签证通知单》及相关附件对外核发,作为承包单位实施现场签证,以及办理结算的有效依据。

2、存档
①项目管理部须将《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估算》(原件)、《现场签证通知单》(原件)及相关附件进行存档;公司成本管理部对《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通知单》(原件)及相关附件进行存档。

②项目管理部需将获批后的所有《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估算》、《现场签证通知单》及相关附件扫描成电子文件留存(统一采用PDF格式)。

3、编号
①现场签证由集团下属公司的项目管理部负责统一编号。

②现场签证编号必须连续,不得跳号、重复。

③对于同一签证事项,《现场签证审批单》和《现场签证通知单》的编号必须是相同的,不得出现错号。

④编号规则:现场签证编号由“合同文号-资料类型代码-流水号”组成,现场签证的资料类型代码为QZ,例如:合同文号-QZ-001。

附件1:《现场签证审批单》(样式)
附件2:《现场签证通知单》(样式)
附件3:《现场收方单》(样式)
附件4:《工程扣款通知单》(样式)
附件5:《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样式)
附件6:《现场签证流程图》(样式)
附件1:《现场签证审批单》编号:
JT-CB(2014)04-FB01
现场签证审批单(样式)
现场签证编号:(项目管理部统一编号) 紧急程度:□普通□紧急
本管理系统】样式为准。

2.现场签证审批单为内部资料,不对外核发。

现场签证通知单(样式)
编号:(项目管理部统一编号)
备注:
1.本表单由项目管理部经办人在【成本管理系统】中进行填制并打印,表单样式以【成本管理系统】为准。

2.签署生效的本通知单原件一式四份,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集团下属各公司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各存一份。

现场收方单(样式)
编号:(由项目管理部统一编号)
备注:1.《现场收方单》须经项目总经理签署之后方为有效;
2.《现场收方单》原件一式四份,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集团下属各公司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各存一份。

附件4:《工程扣款通知单》编号:JT-CB(2014)04-FB04
工程扣款通知单(样式)
备注:
1.扣款事项说明必须写明扣款原由,可附相关的原始资料加以说明。

2.被扣款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如被扣款单位拒绝签字盖章,则经办部门提供充分
依据,可以强行扣除。

3.扣款经办人负责跟踪扣款的审批过程。

项目总经理作为主要审批人,其综合判
断非常重要,需要广泛咨询项目、成本等意见,作出正确判断。

4.本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下发给被扣款单位,一份保存在成本管理部。

附件5:《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编号:JT-CB(2014)04-FB05
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样式)
编号:与现场签证通知单编号一致
普通签证流程流程图
紧急签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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