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周雪峰等8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丁海洋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1〕6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海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26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锋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财会[2013]1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锋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财会[2013]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067220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b2.png)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周锋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3〕16号)
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锋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合众资产发〔2012〕40号)收悉。经审查,周锋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关于周锋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3.01.06
施行日期
2013.01.06
文号
保监财会[2013]16号
主题类别
保险,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23号
•【施行日期】2019.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吴华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23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吴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郑银文〔2018〕43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吴华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
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原河南银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1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杨友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杨友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256号
•【施行日期】2021.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杨友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56号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杨友红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中银报〔2021〕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友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杨友红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5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海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8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丁海洋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1〕6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海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26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董海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349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董海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董海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349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董海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原银发〔2021〕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董海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董海龙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7月9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1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195号
•【施行日期】202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95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孟磊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泰人字〔2021〕033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孟磊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4月1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1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195号
•【施行日期】202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孟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95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孟磊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泰人字〔2021〕033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孟磊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