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王苏冀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4.0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95号
•【施行日期】2020.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95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刘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豫太保寿〔2020〕5号)收悉。
经审查,刘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4月7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16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294号
•【施行日期】2021.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94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琳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21〕328号)收悉。
经审查,王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6月16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施行日期】202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刘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20〕228号)收悉。
经审查,刘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22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免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免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0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60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免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60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免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豫发〔2018〕53号)收悉。
经审查,王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1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0.2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557号
•【施行日期】2021.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复
豫银保监复〔2021〕557号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你联社《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核准张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豫农信文〔2021〕5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华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张华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
人员任命后,你联社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10月2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郝志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郝志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9号
•【施行日期】2019.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郝志强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9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郝志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泰豫发〔2018〕54号)收悉。
经审查,郝志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11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金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金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1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75号
•【施行日期】2020.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金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75号
河南中鑫之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金新资格审核的请示》(中鑫之宝保险代理发﹝2020﹞10号)收悉。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金新河南中鑫之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郑州第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0年6月12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树峰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106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树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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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焦树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106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焦树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华寿豫发〔2018〕149号)收悉。
经审查,焦树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22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