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B2-C8学校制度建设--学校章程
完善学校制度建设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学校各项制度的宗旨、原则、内容和方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制度建设原则第四条坚持依法治校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为指导,确保学校各项制度合法有效。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集体决策。
第六条坚持科学管理原则,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项制度的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坚持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
第三章制度建设内容第九条学校制度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学校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二)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活动,保障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等。
(三)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包括学生学籍管理、奖惩制度、学生资助等。
(四)教职工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行为,保障教职工权益,包括教职工招聘、考核、培训、薪酬等。
(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障财务安全,包括预算管理、报销审批、资产管理等。
(六)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包括安全教育、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
(七)后勤保障制度: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制度建设程序第十条制度建设程序如下:(一)立项: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提出制度建设的立项申请。
(二)调研: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国内外先进经验进行调研。
(三)起草:根据调研结果,起草制度文本。
(四)征求意见:将制度文本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审议。
(六)公布: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公布实施。
(七)监督: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章程_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学校与师生、家长、社会的关系,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宗旨第三条我校是一所公立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
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和民族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章学校领导体制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校长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3.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和咨询工作。
第四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包括以下部分: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2.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3.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4. 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第十条学校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3.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六章学校与社会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与社区、家庭、企业的联系,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学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它是所有师生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修订,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校务会议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方可生效。
第四条本学校依法享有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学校教学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品德、智慧、体魄等多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学校要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决抵制各种非法、违规的教育行为。
第七条学校教学管理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提高成绩。
第八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心理健康,重视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第九条学校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努力培养优秀的教师。
第十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对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与考核,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学校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生权益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生活行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指导。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行为,保证学校财务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章程制度

学校章程制度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规,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XXX学校第二条学校性质:是一所依法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第四条学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六条学校办学目标:创建具有鲜明特色、高质量、现代化的学校,成为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优秀学校。
第二章学生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第八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和学习资源。
第九条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生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三章教师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十三条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利,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培训、考核、晋升等发展机会,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教育教学内容。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学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管理的根本准则。
第三条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学校设立工会委员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共青团组织,负责学校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和文体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负责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教学为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建立健全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评价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业权利。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事务中心,为学生提供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地理地点名称、学校类型名称、学校层次名称。
第二条学校宗旨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目标学校的目标是办成一所以培养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学生个性,注重德育与智育培养的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定位学校定位为提供优质教育和培养学生成为具有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公民。
第二章校区建设第一条校区规模校区规模的建设应当根据学生数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原则确定。
第二条校区设施校区设施应当满足学生教育和生活的需要,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
校区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校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三章教育课程第一条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修养、学科知识、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等方面。
第二条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生发展需求,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三条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主动性。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一条师资培养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二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应当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包括优秀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第一条学生入学学生入学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条学生奖励与处分学校应当建立奖励与处分制度,激励学生的学习和表现,并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学生辅导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业和生活辅导,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第六章学校管理第一条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第二条学校机构与职责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学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章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内部管理的根本依据。
第三条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教育方针;2. 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员工的主体地位;3. 科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民主决策,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5. 开放包容,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实施素质教育。
第八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结构。
第九条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
第十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五章民主监督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意见箱等,接受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章学校与社会第十九条学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拓宽合作渠道,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十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国际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学校加强校友工作,发挥校友资源优势,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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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小学管理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属西充县教育局、金山乡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学校坚持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事业、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努力把学校办成"规范加特色"的小学。
第五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勇于实践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心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培养热爱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良好习惯。
第六条学校总体目标:形成团结、勤奋、文明的校风;敬业、严谨、创新的教风;踏实、虚心、好学的学风,力争把金山小学办成"社会信任、家长放心、教师安心、学生喜爱"的区级先进学校。
第七条学校提倡的工作口号:艰苦奋斗、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勇于竞争。
第八条学校办学的特色目标:构建各学科创新教育的课堂教学模式。
第二章行政工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一、领导和组织德育规划,以"五爱"教育为主线,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课程标准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三、领导和组织教科研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科研成果。
四、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艺等各类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
六、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七、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第十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校长依靠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其他组织在学校中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按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主要包括:一、讨论、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有关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考核评估方案。
第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校长。
第十三条学校行政实行层级管理,学校校长室属决策层。
下设教导处、后勤处、保卫科、教研组组成执行层,协助校长做好各项工作,学校的教研组、教学班为操作层,具体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中层聘任制: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为三年,校长根据每学年的考核,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任干部的任免。
教研组长、班主任,每学年经考核后再由校长听取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一、学校每周举行一次校务行政例会。
二、学校每双周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中层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每学年举行一次少代会。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导处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辅导教研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科教师的工作;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十八条学校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新教材,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必修课与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在保证必修课提高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加强活动课在培养兴趣,发展个性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十九条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在校长负责、全员参与、教师、家长配合下,制定各部门德育工作岗位职责。
在校德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将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班级活动、校外活动之中。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条学校每班设一名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加强联系,并定期进行家访,协调配合对学生进行教育。
班主任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在"小学生评价手册"上写出教师的话,以鼓励进步为主,并指出努力方向。
第二十一条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二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按教育局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
按照"顺庆区小学各科教学工作规程"认真抓好备、教、批、辅、考各教学环节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健全教研组织,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教研组活动必须定时、定地、定内容。
要加强专题性的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各教研组根据校级课题,确立组内的子课题并加强研究。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不得擅自增订各类学习辅导材料。
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书面课外、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45分钟以内。
第二十五条改革考试制度,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
期末考试只限语文、数学学科,其他各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
对语文、数学,一、二年级只举行期末考试,其他年级举行期中和期末考试。
期中考试由各教研组自行命题,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命题。
第二十六条学校重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认真上好技艺类学科的课程。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抓好传统项目篮球训练,抓好学生广播操。
结合日常生活,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注意培养学生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
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工艺劳动,养成劳动习惯。
第四章后勤管理第二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代办费。
每学期结束向每位家长提交书簿费、代办费结算清单。
第二十九条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的方针使用经费,搞好经费的预结算,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加强学校校产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公物合理的管理与使用,健全实物的购买、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制度,杜绝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对食堂管理,保证食堂卫生、清洁、配餐合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断完善各种教育设施,有计划地美化绿化、净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章教职工管理第三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上岗教师必须具有合格学历,其他上岗职工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福利待遇。
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校行为规范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敬业爱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树立新时期教师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有意见可向校长、支部、工会反映和建议,也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学校任何一级管理部门都应虚心听取意见,不能阻挠教职工反映意见。
第三十八条学校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
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奖励教师在各级书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第三十九条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
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学生参加劳动、郊游、集会等均要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第四十条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的业务工作、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不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教师,把教职工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学校每学年评选骨干教师。
第四十一条学校根据西充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县教委下达的《关于本县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用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西充县《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引进竞争,激励和制约机制,优化组合,合理流动教师,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六章班主任管理第四十二条、班主任同聘用1、推行班主任聘任制度。
每一学年初,由教师本人提出意向和学校任命相结合,学校根据班主任聘用细则及教师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应聘班主任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个性品质;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丰富的思想教育方法和一定的工作经验、管理能力。
第四十三条、考核及奖励1、加强对班主任的过程管理,引导班主任做好常规工作,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质量。
实施班主任过程管理制,每月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
并依据考核细则规定按时发放班主任津贴。
2、期末依据班主任每月考核、班级教育教学情况,评选出文明班级两个,模范班主任两名,并对获得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和模范班主任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于学期内班级学生有违法或安全事故、连续两学期期末班级考核为最末,取消下一学年的班主任聘任资格。
第四十四条、培训1、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
邀请专家、学者或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2、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定期对班务工作进行总结,各级参加每学期两次的经验交流,提高班务工作水平。
第四十五条、常规管理工作1、开学初依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本班实际,在开学两周内制定并实施好班主任工作计划。
2、重视班级班干部队伍建设,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建立班级组织,健全班委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作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