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辖区内国控和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厦工信能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组织专家对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本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属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项目编码:2020-350211-78-01-601303。
项目投产时间:2025年8月。
建设单位: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厦门品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东北部竹仔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污泥接收与储存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以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
污泥处理采用“干化焚烧”工艺,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静电除尘+干式反应+布袋除尘+湿式脱酸+烟气再热工艺”工艺,可日处理600t/d 污泥(含水率80%)。
主要用能设备有:1#焚烧线设备、2#焚烧线设备、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公辅设备等。
二、审查意见(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节能报告主要依据适当,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相关要求;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合理,方法科学,结论相对准确,节能措施基本可行;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二)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主要是电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水。
国控污染源名单

潍坊市
寒亭区 165440805
潍坊市
寒亭区 613561732
潍坊市
寒亭区 749855852
潍坊市
昌乐县 165769854
潍坊市
昌乐县 72622314X
潍坊市
昌乐县 72755109X
潍坊滨
潍坊市
海经济 70620655301
开发区
潍坊市
青州市 16544622X
潍坊市
青州市 79867753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
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青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 山东兰凤针织集团有限公司 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辛兴淀粉厂 诸城市义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厂)
区
经济技
日照市
术开发 613803877
区
莱芜市
高新区 739299450
莱芜市
高新区 7498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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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 613993033
临沂市
罗庄区 26717151100
临沂市
罗庄区 75088558100
临沂市
河东区 77319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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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 66195395X
临沂市
郯城县 61399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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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 169725920
潍坊市
诸城市 613585873
潍坊市
诸城市 735772781
潍坊市
诸城市 769715857
潍坊市
寿光市 165681617
潍坊市
如何划分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

如何划分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国控污染源由环保部筛选确定,省级、市级参照环保部的筛选标准确定省控及市控污染源名单。
以下是国控污染源筛选标准:一是废水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分别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产生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或氨氮产生量50%的企业;合并筛选出的5类企业名单取并集,形成废水国控源基础名单。
在此基础上,补充纳入具有造纸制浆工序的造纸及纸制品业、有印染工序的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氮肥制造业中的大型企业。
二是废气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年排放量、产生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或烟粉尘排放量65%、产生量50%的企业;筛选出的6类企业名单取并集,形成废气国控源基础名单。
产排污量最低限值如附表所示。
在此基础上,补充纳入具有熟料生产工序的水泥制造业、以及具有炼油工序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和人造原油制造业、炼焦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平板玻璃制造业中的大型企业和所有燃煤电厂。
三是污水厂,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设计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5000 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设计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2000吨/日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纳入污水处理厂国控源基础名单。
四是重金属类,将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中调整后的涉重企业全部纳入2015年重金属国控源名单,不再另行筛选。
五是农业源,2014年度国控源企业名单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直接作为2015年国控源基础名单,根据各地调整意见,更新调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国控源名单。
六是危废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纳入年产生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补充纳入持省级以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或填埋处置经营许可证单位、持利用处置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等)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和持废酸、废碱等高浓度废液利用处置许可证经营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厦府〔2021〕105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厦府〔2021〕1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4日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303.69平方公里,包含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和珍稀海洋物种保护。
--环境质量底线。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83.3%以上。
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情况自报表

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情况自报表1. 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环境污染日益加剧。
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提出了“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等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
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的了解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情况,需要进行全面的自报工作。
本汇报表旨在汇总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最新的自报情况,以便于相关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2. 数据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30家,其中涵盖了化工、钢铁、造纸、电力等重点行业。
经过自报和核实,得出了以下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2.1 化工企业在全区的15家化工企业中,有10家企业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进行治理,排放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剩下的企业也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方案,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
2.2 钢铁企业全区共有6家钢铁企业,这些企业作为典型的重点污染源,其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其中有4家企业已经完成了治理任务,剩下的企业也已经正式启动治理工作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3 造纸企业在全区的造纸企业中,有5家企业已经完成了治理任务,并通过了核查。
剩下的企业也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电力企业全区有4家大型的电力企业,虽然其污染情况基本得到了控制,但也存在着各种问题。
这些企业正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以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3. 治理成果多年来,全区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多家企业也认真履行环保责任,积极投入到污染治理工作中。
目前,已经取得了如下治理成果:1.通过治理降低了全区主要城市的PM2.5浓度,使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2.降低了较多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尤其是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能够显著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3.治理了污染源之间的交叉污染,有效消除了环境突发事件的风险,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9.8)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核定和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 x)。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排污权的核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是指初始排污权分配前已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投入生产的工业排污单位(生产线或生产能力),及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工业排污单位,但不包括2011年1月1日前已关停、淘汰或应当关停、淘汰的工业排污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指处理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或城镇生活污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第五条初始排污权,是指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分配的额度内,依法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第六条可交易排污权,是指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采用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所认可的减排措施,通过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强化管理、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淘汰或关停等方式,以及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通过提标改造等方式,所削减的可用于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为一类可交易排污权和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一类可交易排污权为包含在初始排污权之内的部分,二类可交易排污权为不包括在初始排污权之内的部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分配实行分级管理。
(一)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规定,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初始排污权由省环保部门核定。
如何划分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

国控污染源由环保部筛选确定,省级、市级参照环保部的筛选标准确定省控及市控污染源名单。
以下是国控污染源筛选标准:一是废水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年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分别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产生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或氨氮产生量50%的企业;合并筛选出的5类企业名单取并集,形成废水国控源基础名单。
在此基础上,补充纳入具有造纸制浆工序的造纸及纸制品业、有印染工序的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氮肥制造业中的大型企业。
二是废气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年排放量、产生量大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或烟粉尘排放量65%、产生量50%的企业;筛选出的6类企业名单取并集,形成废气国控源基础名单。
产排污量最低限值如附表所示。
在此基础上,补充纳入具有熟料生产工序的水泥制造业、以及具有炼油工序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和人造原油制造业、炼焦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平板玻璃制造业中的大型企业和所有燃煤电厂。
三是污水厂,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设计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5000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设计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2000吨/日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纳入污水处理厂国控源基础名单。
四是重金属类,将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中调整后的涉重企业全部纳入2015年重金属国控源名单,不再另行筛选。
五是农业源,2014年度国控源企业名单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直接作为2015年国控源基础名单,根据各地调整意见,更新调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国控源名单。
六是危废类,以上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纳入年产生危险废物10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补充纳入持省级以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或填埋处置经营许可证单位、持利用处置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等)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和持废酸、废碱等高浓度废液利用处置许可证经营单位。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附件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 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 工作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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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
行政区代码
企业名称
61201076-0
350211
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
15499638-1(1)
350211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61200482-X(XX)
350205
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61204012-6
350213
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
61203495-7
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名录
法人代码
行政区代码
企业名称
61201762-0(JM)
350211
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
61204595-5
350205
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
61202448-4
350205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61203495-7
350205
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
350205
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
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名录
法人代码
行政区代码
企业名称
61201762-0(HC)
350205
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
73789202-3
350205
厦门国能新阳热电有限公司
76174556-8
350211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名录
法人代码
61234626-4
350212
厦门市华达利纸业有限公司
61202902-3
350212
厦门华诚实业有限公司
73786642-3
350212
厦门中乔实业有限公司
70548231-0
350211
厦门新立印染有限公司
61204089-8
350211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行政区代码
企业名称
61202722-0(SM)
350205
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
15531069-5
350212
厦门市同安兴浪纸业有限公司
70546844-7
350212
厦门市麒龙纸业有限公司
61201871-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50212
厦门东纶织造有限公司
15531436-2
350212
厦门同安兴星纸业有限公司